❶ 婚前買的房子是老公名下的,有貸款,可以過戶給妻子嗎
如果你老公的房子還有貸款的情況下,那麼是不能進行交易的。所以只有把這個貸款全部還完了,才可以過戶給妻子呀。
❷ 房子還在抵押可以過戶給老婆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房屋在按揭抵押期間,是不能進行過戶等行為的有在解除按揭抵押後,相關房屋才能進行過戶。「轉按揭」是指在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期內,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在實際操作中,轉按揭都採用買方為賣方提前還貸,買方再貸款的方式。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❸ 有貸款房子如何轉到老婆名下
法律分析:有貸款的房子要轉到老婆名下的話,必須先把房貸給結清,解除房屋抵押,然後才能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❹ 夫妻離婚,一方名下有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給另一方嗎
如果在離婚時,一方名下有貸款的房子,正在還貸的話,也是可以過戶為對方的,但必須要再還清所有的貸款之後。因為當初銀行之所以願意貸款給這個人,就是因為他們兩個人是以夫妻的名義來貸款的,對銀行的保障力度更大,很大程度上不會影響銀行的利益,也不會讓銀行產生壞賬風險,銀行才願意貸款。
如果雙方願意協商房子的問題,這樣還好一些,很多夫妻因為分割房子這個問題發生了很大的糾紛,要上訴到人民法院來判決,其實只要兩個人有寬容一點的態度,房產分割並不是難事。
一些貸款的房子如果又要還貸,除了這賣掉平分賣房款外,還可以是得到房子的一方給對方做一些經濟補償,也可以過戶到對方名下。
比如說一方名下有貸未還清的房子,只要把貸款還清,所需要的手續就可以把房子過戶給對方,過程並不是很復雜,只是需要一定的經濟條件,能夠一次性把房款結清。
❺ 老公名下的房子貸款還沒還清可以轉到老婆名下嗎
不可以,在貸款完全還清之前,銀行不會允許房屋產權做任何變更。
❻ 有貸款的房子可以公證給妻子么
法律分析:按揭房可以公證給老婆。丈夫可通過贈與合同和簽訂夫妻財產約定的方式來按揭房產公證給妻子。但公證不代表過戶,沒有產權證的房子一般交易的時候會要求在公證處辦理一個合同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❼ 夫妻離婚房產證本身是夫妻雙方的名字,現在房子給女方,還有貸款未還完,可以直接過戶給女方嗎
摘要 您好,不可以直接過戶給女方,
❽ 按揭中的房子可以公證給妻子嗎
法律分析:首先,應明晰按揭房的含義是以本房屋產權向銀行貸款且未還清貸款的房屋,性質為抵押物,除非還清貸款及利息或得到抵押權人(即銀行)的書面同意,否則不能轉讓按揭房,更不能辦理過戶登記。若丈夫想將按揭房的所有權轉讓給妻子,由於不能辦理過戶登記,因此可以由雙方以協議的方式確認並提交公證機構公證。結婚前與結婚後夫妻雙方簽訂的協議有所不同,結婚前簽訂的是婚前財產協議,結婚後可以簽訂婚內財產確認協議或婚內財產贈與協議。上述協議中均需明確的內容有,按揭房的不動產權信息、雙方確認該按揭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該按揭房的所有權歸某方個人單獨所有、該按揭房剩餘未償還貸款由誰償還、辦理該按揭房過戶登記的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二條 公證書應當按照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的格式製作,由公證員簽名或者加蓋簽名章並加蓋公證機構印章。公證書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公證書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可以製作當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❾ 離婚按揭房子轉移到妻子名下
一、離婚後房貸可以過戶到一方名下嗎
1、可以過戶。
2、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沒有房產證的,離婚按揭房如何過戶
(一)房貸是一方個人債務,由個人償還的
婚前一方貸款購買房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後,尚未還清的房貸屬於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公平裁判。
(二)房貸是夫妻共同債務,需兩人共同償還的
結婚後,如果是夫妻之間的一人以個人名義負債買房,那麼房屋的按揭貸款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
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這個負債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來負債,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來進行償還的。但這種約定只對夫妻之間具有約束力,對銀行沒有約束力。
這是因為房屋是夫妻一方貸款購買,屬於共同債務。作為共同債務人對償還貸款應承擔連帶責任,盡管夫妻間對房產的歸屬和債務的承擔進行了約定,但不能以此為由對抗銀行。
也就是說,如果離婚後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後,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❿ 按揭中的房子可以過戶給妻子嗎
按揭的房子,即以房屋為抵押向銀行貸款購買。既然房屋已經抵押給銀行,如果需要過戶給他人,變更房屋所有權人,就需要取得銀行同意。銀行不同意的,不能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