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申請中國銀行車貸需要什麼條件
如您在中國銀行申請了個人消費類汽車貸款,借款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個人身份有效證明;
3、具有合法的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信用良好;
5、持有經辦行認可的購車合同、協議或購車意向書;
6、提供經辦行認可的抵/質押物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個人或單位提供第三方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或提供滿足《中國銀行個人信用循環貸款額度暫行管理辦法》客戶准入條件的相應資料;
7、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限額的首期購車款能力證明;
8、經辦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因各地區存在一定差異,需要請您申請貸款時詳詢當地經辦機構。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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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汽車貸款的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汽車貸款業務管理,防範汽車貸款風險,促進汽車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汽車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汽車(含二手車)的貸款,包括個人汽車貸款、經銷商汽車貸款和機構汽車貸款。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貸款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批准經營人民幣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及獲准經營汽車貸款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自用車是指借款人通過汽車貸款購買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汽車;商用車是指借款人通過汽車貸款購買的、以營利為目的的汽車;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到規定報廢年限一年之前進行所有權變更並依法辦理過戶手續的汽車。
第五條汽車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規定執行,計、結息辦法由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確定。
第六條 汽車貸款的貸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過5年,其中,二手車貸款的貸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過3年,經銷商汽車貸款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第七條 借貸雙方應當遵循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
第二章 個人汽車貸款
第八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汽車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個人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汽車的貸款。
第九條 借款人申請個人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和詳細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
(四)個人信用良好;
(五)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的首期付款;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它條件。
第十條 貸款人發放個人汽車貸款,應綜合考慮以下因素,確定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和還本付息方式等貸款條件:
(一) 貸款人對借款人的資信評級情況;
(二) 貸款擔保情況;
(三) 所購汽車的性能及用途;
(四) 汽車行業發展和汽車市場供求情況。
第十一條 貸款人應當建立借款人信貸檔案。借款人信貸檔案應載明以下內容:
(一) 借款人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證明及有效聯系方式;
(二) 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資信狀況證明;
(三) 所購汽車的購車協議、汽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價格與購車用途;
(四) 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和擔保情況;
(五) 貸款催收記錄;
(六) 防範貸款風險所需的其它資料。
第十二條 貸款人發放個人商用車貸款,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內容外,應在借款人信貸檔案中增加商用車運營資格證年檢情況、商用車折舊、保險情況等內容。
第三章 經銷商汽車貸款
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經銷商汽車貸款,是指貸款人向汽車經銷商發放的用於采購車輛和(或)零配件的貸款。
第十四條 借款人申請經銷商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年檢證明;
(二)具有汽車生產商出具的代理銷售汽車證明;
(三)資產負債率不超過80%;
(四)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合法資產;
(五)經銷商、經銷商高級管理人員及經銷商代為受理貸款申請的客戶無重大違約行為或信用不良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它條件。
第十五條 貸款人應為每個經銷商借款人建立獨立的信貸檔案,並及時更新。經銷商信貸檔案應載明以下內容:
(一)經銷商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及營業地址;
(二)各類營業證照復印件;
(三)經銷商購買保險、商業信用及財務狀況;
(四)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號);
(五)所購汽車及零部件的型號、價格及用途;
(六)貸款擔保狀況;
(七)防範貸款風險所需的其它資料。
第十六條 貸款人對經銷商采購車輛和(或)零配件貸款的貸款金額應以經銷商一段期間的平均存貨為依據,具體期間應視經銷商存貨周轉情況而定。
第十七條 貸款人應通過定期清點經銷商汽車和(或)零配件存貨、分析經銷商財務報表等方式,定期對經銷商進行信用審查,並視審查結果調整經銷商資信級別和清點存貨的頻率。
第四章 機構汽車貸款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機構汽車貸款,是指貸款人對除經銷商以外的法人、其它經濟組織(以下簡稱機構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汽車的貸款。
第十九條 借款人申請機構汽車貸款,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企業或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借款人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定文件;
(二)具有合法、穩定的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合法資產;
(三)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的首期付款;
(四)無重大違約行為或信用不良記錄;
(五)貸款人要求的其它條件。
第二十條 貸款人應參照本辦法第十五條之規定為每個機構借款人建立獨立的信貸檔案,加強信貸風險跟蹤監測。
第二十一條 貸款人對從事汽車租賃業務的機構發放機構商用車貸款,應監測借款人對殘值的估算方式,防範殘值估計過高給貸款人帶來的風險。
第五章 風險管理
第二十二條 貸款人發放自用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80%;發放商用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70%;發放二手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50%。
前款所稱汽車價格,對新車是指汽車實際成交價格(不含各類附加稅、費及保費等)與汽車生產商公布的價格的較低者,對二手車是指汽車實際成交價格(不含各類附加稅、費及保費等)與貸款人評估價格的較低者。
第二十三條貸款人應建立借款人資信評級系統,審慎確定借款人的資信級別。對個人借款人,應根據其職業、收入狀況、還款能力、信用記錄等因素確定資信級別;對經銷商及機構借款人,應根據其信貸檔案所反映的情況、高級管理人員的資信情況、財務狀況、信用記錄等因素確定資信級別。
第二十四條 貸款人發放汽車貸款,應要求借款人提供所購汽車抵押或其它有效擔保。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應直接或委託指定經銷商受理汽車貸款申請,完善審貸分離制度,加強貸前審查和貸後跟蹤催收工作。
第二十六條 貸款人應建立二手車市場信息資料庫和二手車殘值估算體系。
第二十七條 貸款人應根據貸款金額、貸款地區分布、借款人財務狀況、汽車品牌、抵押擔保等因素建立汽車貸款分類監控系統,對不同類別的汽車貸款風險進行定期檢查、評估。根據檢查評估結果,及時調整各類汽車貸款的風險級別。
第二十八條 貸款人應建立汽車貸款預警監測分析系統,制定預警標准;超過預警標准後應採取重新評價貸款審批制度等措施。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應建立不良貸款分類處理制度和審慎的貸款損失准備制度,計提相應的風險准備。
第三十條 貸款人發放抵押貸款,應審慎評估抵押物價值,充分考慮抵押物減值風險,設定抵押率上限。
第三十一條 貸款人應將汽車貸款的有關信息及時錄入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並建立與其他貸款人的信息交流制度。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貸款人在從事汽車貸款業務時有違反本辦法規定之行為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規定對該貸款人及其相關人員進行處罰。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可以建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從事汽車貸款業務的貸款人違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 貸款人對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推土機、挖掘機、攪拌機、泵機等工程車輛的貸款,比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1998年頒布的《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廢止。
『叄』 中國銀行有汽車貸款嗎
中行提供個人營運類汽車貸款、個人消費類汽車貸款等。如需進一步了解,請您詳詢中行貸款經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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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汽車金融的管理辦法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2008 年第 1 號
《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於2007年12月27日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64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 劉明康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汽車金融公司的監督管理,促進我國汽車金融業的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汽車金融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銀監會)批准設立的,為中國境內的汽車購買者及銷售者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第三條汽車金融公司名稱中應標明「汽車金融」字樣。未經中國銀監會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汽車金融業務,不得在機構名稱中使用「汽車金融」、「汽車信貸」等字樣。
第四條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汽車金融公司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機構設立、變更與終止
第五條設立汽車金融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出資人;
(二)具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注冊資本;
(三)具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四)具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熟悉汽車金融業務的合格從業人員;
(五)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業務操作、風險管理等制度;
(六)具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六條汽車金融公司的出資人為中國境內外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其中主要出資人須為生產或銷售汽車整車的企業或非銀行金融機構。
第七條汽車金融公司出資人中至少應有1名出資人具備5年以上豐富的汽車金融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經驗。
汽車金融公司出資人如不具備前款規定的條件,至少應為汽車金融公司引進合格的專業管理團隊。
第八條非金融機構作為汽車金融公司出資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最近1年的總資產不低於8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二)最近1年年末凈資產不低於資產總額的3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三)經營業績良好,且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四)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託資金入股;
(五)遵守注冊所在地法律,近2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六)承諾3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汽車金融公司股權(中國銀監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並在擬設公司章程中載明;
(七)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九條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汽車金融公司出資人,除應具備第八條第三項至第六項的規定外,還應當具備注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的條件。
第十條汽車金融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5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
中國銀監會根據汽車金融業務發展情況及審慎監管的需要,可以調高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第十一條汽車金融公司的設立須經過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申請設立汽車金融公司,應由主要出資人作為申請人,按照《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申請材料目錄和格式要求》的具體規定,提交籌建、開業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以中文文本為准。
第十二條未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汽車金融公司不得設立分支機構。
第十三條中國銀監會對汽車金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核准制度。
第十四條汽車金融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應報經中國銀監會批准:
(一)變更公司名稱;
(二)變更注冊資本;
(三)變更住所或營業場所;
(四)調整業務范圍;
(五)改變組織形式;
(六)變更股權或調整股權結構;
(七)修改章程;
(八)變更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九)合並或分立;
(十)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變更事項。
第十五條汽車金融公司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經中國銀監會批准後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力機構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其他法定事由。
第十六條汽車金融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中國銀監會批准,可向法院申請破產:
(一)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自願或應其債權人要求申請破產;
(二)因解散或被撤銷而清算,清算組發現汽車金融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應當申請破產。
第十七條汽車金融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被宣告破產而終止的,其清算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八條汽車金融公司設立、變更、終止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的行政許可程序,按照《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執行。
第三章業務范圍
第十九條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汽車金融公司可從事下列部分或全部人民幣業務:
(一)接受境外股東及其所在集團在華全資子公司和境內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二)接受汽車經銷商采購車輛貸款保證金和承租人汽車租賃保證金;
(三)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
(四)從事同業拆借;
(五)向金融機構借款;
(六)提供購車貸款業務;
(七)提供汽車經銷商采購車輛貸款和營運設備貸款,包括展示廳建設貸款和零配件貸款以及維修設備貸款等;
(八)提供汽車融資租賃業務(售後回租業務除外);
(九)向金融機構出售或回購汽車貸款應收款和汽車融資租賃應收款業務;
(十)辦理租賃汽車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
(十一)從事與購車融資活動相關的咨詢、代理業務;
(十二)經批准,從事與汽車金融業務相關的金融機構股權投資業務;
(十三)經中國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二十條汽車金融公司發放汽車貸款應遵守《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汽車金融公司經營業務中涉及外匯管理事項的,應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第四章風險控制與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汽車金融公司應按照中國銀監會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指引和風險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全面有效的風險管理體系。
第二十三條汽車金融公司應遵守以下監管要求:
(一)資本充足率不低於8%,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4%;
(二)對單一借款人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5%;
(三)對單一集團客戶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四)對單一股東及其關聯方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該股東在汽車金融公司的出資額;
(五)自用固定資產比例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40%。
中國銀監會可根據監管需要對上述指標做出適當調整。
第二十四條汽車金融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信用風險資產五級分類制度,並應建立審慎的資產減值損失准備制度,及時足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准備。未提足准備的,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第二十五條汽車金融公司應按規定編制並向中國銀監會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中國銀監會要求的其他報表。
第二十六條汽車金融公司應建立定期外部審計制度,並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將經法定代表人簽名確認的年度審計報告報送公司注冊地的中國銀監會派出機構。
第二十七條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必要時可指定會計師事務所對汽車金融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風險狀況、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等進行審計。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要求汽車金融公司更換專業技能和獨立性達不到監管要求的會計師事務所。
第二十八條汽車金融公司如有業務外包需要,應制定與業務外包相關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包括業務外包的決策程序、對外包方的評價和管理、控制業務信息保密性和安全性的措施和應急計劃等。汽車金融公司簽署業務外包協議前應向注冊地中國銀監會派出機構報告業務外包協議的主要風險及相應的風險規避措施等。
第二十九條汽車金融公司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中國銀監會將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其行為嚴重危及公司穩健運行、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中國銀監會可區別情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暫停業務、限制股東權利等監管措施。
第三十條汽車金融公司已經或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客戶合法權益的,中國銀監會將依法對其實行接管或促成機構重組。汽車金融公司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不撤銷將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損害公眾利益的,中國銀監會將予以撤銷。
第三十一條汽車金融公司可成立行業性自律組織,實行自律管理。自律組織開展活動,應當接受中國銀監會的指導和監督。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第二條所稱中國境內,是指中國大陸,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所稱銷售者,是指專門從事汽車銷售的經銷商,不包括汽車製造商及其他形式的汽車銷售者。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第六條所稱主要出資人是指出資數額最多並且出資額不低於擬設汽車金融公司全部股本30%的出資人。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第十九條所稱汽車融資租賃業務,是指汽車金融公司以汽車為租賃標的物,根據承租人對汽車和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汽車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佔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第十九條所稱售後回租業務,是指承租人和供貨人為同一人的融資租賃方式。即承租人將自有汽車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再將該汽車從出租人處租回的融資租賃形式。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第二十三條所稱關聯方是指《企業會計准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所界定的關聯方。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第二十三條有關監管指標的計算方法遵照中國銀監會非現場監管報表指標體系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所稱汽車是指我國《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所定義的道路機動車輛(摩托車除外)。汽車金融公司涉及推土機、挖掘機、攪拌機、泵機等非道路機動車輛金融服務的,可比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中國銀監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3年第4號)及《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銀監發〔2003〕23號)同時廢止。
『伍』 中國銀行如何辦理個人汽車貸款 申請需要什麼材料
一、如您在中國銀行申請個人消費類汽車貸款,借款人應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個人身份有效證明;3、具有合法的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4、個人信用良好;5、持有經辦行認可的購車合同、協議或購車意向書;6、提供經辦行認可的抵/質押物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個人或單位提供第三方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或提供滿足《中國銀行個人信用循環貸款額度暫行管理辦法》客戶准入條件的相應資料;7、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限額的首期購車款能力證明;8、經辦行規定的其他條件。二、提交資料如下:(一)借款申請書;(二)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三)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包括但不限於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信用卡對賬單、納稅證明等;(四)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五)擔保所需的證明或文件,包括抵(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含財產共有人)同意抵、質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書面估價證明(車輛發票價格結合市場公布價格所做的書面估價)、同意保險的文件;質押物需交付質押物或權利證明文件;保證人同意履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合同、有關資信證明材料;或滿足信用貸款條件的證明文件;(六)已繳付首期購車款的相關證明; (七)分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三、因各地區存在一定差異,需要請您申請貸款時詳詢當地經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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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的解讀
即將實施的《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對消費者、銀行、汽車銷售商到底帶來了什麼樣的影響呢?首都經貿大學金融保險系主任庹國柱分析,這次的管理辦法主要是為了規範金融市場,特別是汽車金融市場,同時加強了銀行的風險管理,從根本上改變和提高銀行的管理水平。從消費者來講,盡管貸款條件提高了,但是對消費者從信用方面是一個很好的規范。至於對汽車行業來講,貸款的條件比較嚴格了,但資金來源的渠道擴大了。這對消費者來說也是一個新的條件和環境,對推動汽車行業的健康發展也非常有好處。
變化一:車貸不再銀行壟斷
從1998年人民銀行允許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試點開辦汽車消費貸款業務以來,車貸業務都是商業銀行「獨享」業務。而伴隨著新辦法,能經營車貸業務的機構也擴大到各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以及汽車金融公司,該條款其實也是在法律上給已經獲批的大眾、豐田等汽車金融公司一個「名正言順」的地位。另外,在2006年以後,估計屆時獲批經營人民幣貸款業務的外資銀行也有望在車貸上「插上一腳」。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貸款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批准經營人民幣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及獲准經營汽車貸款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變化二:外國人也能申請車貸
外國人能夠申請車貸,在以往的眾多管理規定中從來沒有一個明確說法。而新辦法首次明確除中國公民以外,還包括在中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國人均可申請車貸,不過申請條件是「在中國住滿一年」。
第九條借款人申請個人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二)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和詳細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三)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四)個人信用良好;(五)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的首期付款;(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變化三:二手車首付上升為50%
與1998年車貸管理辦法相比,車貸新辦法的最大改變是,對自用車、商用車還是二手車等不同類型的汽車貸款,設置了完全不同的貸款期限、貸款最高限額。其中,新辦法對二手車的貸款規定最為嚴格,首付金額必須為所購汽車價格的50%以上,而且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年;其次是商用車貸款,首付比例為30%,貸款期限不超過5年;對與個人關系最為密切的自用車貸款,則仍保持原先「首付20%,期限最高5年」的原則。
第二十二條 貸款人發放的自用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80%;發放的商用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70%;發放二手車貸款的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50%。
變化四:二手車貸款不得超過3年
國內車價不斷「跳水」,二手車價格「縮水」更快。新管理辦法要求「二手車」貸款的貸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過3年。
第六條汽車貸款的貸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過5年,其中,二手車貸款的貸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過3年,經銷商汽車貸款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變化五:貸款參考價跟著「低價」走
生產商降5000,經銷商暗自降8000,在車價可能有多個版本的情況下,怎樣來衡量車價?新的車貸管理辦法也第一次規定了車價確定的參考原則。即新車是指汽車實際成交價格(不含各類附加稅、費及保費等)與汽車生產商公布的價格的較低者,對於二手車是指汽車實際成交價格(不含各類附加稅、費及保費等)與貸款人評估價格的較低者。
第二十二條前款所稱汽車價格,對新車是指汽車實際成交價格(不含各類附加稅、費及保費等)與汽車生產商公布的價格的較低者,對二手車是指汽車實際成交價格(不含各類附加稅、費及保費等)與貸款人評估價格的較低者。
-變化六:蓄意騙貸者列入黑名單
與1998年的管理辦法相比,新辦法的另一大亮點是專門設立了一章內容,明確「風險管理」,要求貸款人之間建立汽車貸款信息交流制度,這意味著如果借款人出現任何晚還或不還貸款的「蛛絲馬跡」,其信息將很快在「黑名單」中出現。
第二十八條貸款人應建立汽車貸款預警監測分析系統,並制定預警標准;超過預警標准後應採取重新評價貸款審批制度等措施。
第三十一條貸款人應將汽車貸款的有關信息及時錄入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並建立與其他貸款人的信息交流制度。
『柒』 中國銀行辦理車貸有什麼條件
個人消費類汽車貸款
產品說明
個人消費類汽車貸款是指借款人在購買消費類自用車(不含二手車)時已支付一定比例金額的首期款項、不足部分由銀行向其發放並直接支付給汽車經銷商的人民幣貸款。
一、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個人身份有效證明;
3、具有合法的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個人信用良好;
5、持有經辦行認可的購車合同、協議或購車意向書;
6、提供經辦行認可的抵/質押物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個人或單位提供第三方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或提供滿足《中國銀行個人信用循環貸款額度暫行管理辦法》客戶准入條件的相應資料;
7、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限額的首期購車款能力證明;
8、經辦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貸款申請
申請個人消費汽車貸款業務需提供的材料:
(一)借款申請書;
(二)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
(三)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包括但不限於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信用卡對賬單、納稅證明等;
(四)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
(五)擔保所需的證明或文件,包括抵(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含財產共有人)同意抵、質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書面估價證明(車輛發票價格結合市場公布價格所做的書面估價)、同意保險的文件;質押物需交付質押物或權利證明文件;保證人同意履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合同、有關資信證明材料;或滿足信用貸款條件的證明文件;
(六)已繳付首期購車款的相關證明;
(七)分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三、貸款限額
一般客戶貸款限額原則上不高於汽車價格的60%,由優質客戶提供擔保的原則上不高於汽車價格的70%;優質客戶貸款限額原則上不高於汽車價格的70%。
四、貸款期限
一般客戶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期限原則上不應超過3年(含3年); 優質客戶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含5年)。
五、貸款利率
根據貸款期限長短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相應檔次貸款利率執行,一般客戶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利率,原則上不得低於基準利率; 優質客戶貸款利率經省級分行批准,可以在基準利率基礎上適當下浮,下浮比例不得超過10%。
六、貸款幣種
目前僅限於人民幣。
七、貸款擔保
(一)借款人需提供足值、有效的擔保,作為可靠的第二還款來源。其中,一般客戶必須提供下列任兩種擔保方式,優質客戶可以提供下列任一種擔保方式。
1、所購車輛抵押
2、第三方(自然人或法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
3、除所購車輛外的財產抵/質押
4、總行認可的其他擔保方式
(二)對於滿足《中國銀行個人信用循環貸款額度暫行管理辦法》客戶准入條件的消費類汽車貸款優質客戶,可以採用信用貸款的方式。
(三)貸款擔保應嚴格按照《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我行現行抵/質押擔保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八、貸款保險
您應根據中國銀行的要求辦理抵押物保險,保險期不得短於借款期限,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貸款本金和利息之和。中國銀行享有保險單優先受償權,保險單不得有任何有損中國銀行權益的限制條件。如果您以所購車輛抵押提供擔保的,中國銀行將要求您對抵押物至少投保車輛損失險、盜搶險。
在保險有效期內,您不應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中國銀行有權代為投保。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損毀,您應及時通知中國銀行並落實其它擔保。
九、貸款償還
採用按月(季)償還貸款本息的方式,具體還款方式可採取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對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優質客戶可採用到期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的方式,貸款限額不高於汽車價格的60%。
適用對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國人。
業務流程
辦理貸款業務所需資料較多,如有更多疑問,可向當地掛有「理想之家」品牌標識的中國銀行網點進行咨詢或者撥打95566。
『捌』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整汽車貸款有關政策了嗎
11月8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發布關於調整汽車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指出,為進一步支持促進汽車消費,規范汽車貸款業務管理,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修訂《汽車貸款管理辦法》。修訂後的《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經中國人民銀行行長辦公會議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原《汽車貸款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4〕第2號發布)同時廢止。
為此,各金融機構應結合本機構汽車貸款投放政策、風險防控等因素,根據借款人信用狀況、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汽車貸款具體發放比例;切實加強汽車貸款全流程管理,強化貸前審查,不斷完善客戶資信評估體系,保證貸款第一還款來源能充分覆蓋相應本金利息;不斷加強殘值經驗數據積累,落實抵押品、質押品價值審慎評估政策,完善抵押品、質押品價值評估體系;完善貸款分類制度,加強不良貸款監控,足額計提相應撥備。
為保證政策實施,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銀監會各派出機構應強化對汽車貸款資產質量、機構穩健性的監測、分析和評估,及時發現、有效應對潛在風險,促進金融機構汽車貸款業務穩健運行。各金融機構在具體業務中遇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反映。
『玖』 中國銀行辦理車貸有什麼條件
申請中行個人消費類汽車貸款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