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客流量巨大,為何高鐵卻年年虧損
我們在火車站坐火車的時候經常能看到,上高鐵的人特別多,但是如此多的客流量,為什麼每年卻虧損呢?其實我們往往沒有注意到一個問題,那就是高鐵的服務質量不比飛機上差,他的票價卻沒有飛機票貴,而且建造高鐵的成本是特別高昂的,每公里大約要1億多元人民幣,這樣的情況下,鐵路公司雖然有錢,也難以承受如此的巨額款項。
其實最主要的,就是這些每年沒有多少人的冷線路,高鐵的維護成本極其高昂,如果沒有一個很好的盈利,那麼每年只能虧損,這些冷線路也拉低了高鐵平均的盈利標准,其實在這些問題上高鐵也是很無奈的,不過我們應該覺得欣慰的是,我們的國家是強大的,即使這些冷線路,每年沒有多少旅客,他依然在負責任的運行著,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我們越來越發達以後,這些線路也會變得越來越好。
B. 中國高鐵2018年負債5.28萬億,是人民幣還是美元債主是誰或者說債主們分別都是誰
首先負債不等於虧損,並不等於資不抵債,這點要搞清楚。有負債就意味著有與之相對於的資產,並且這些資產是可以持續產生現金流的。因此不能光看負債的規模,也要看負債的質量。從短期來看,整體虧損是肯定的,從長期來看,一部分線路長期虧損也是可以承受的。
外界一直對中國鐵路總公司的總債務十分關心,但是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中國鐵路總公司的債務增速已經出現了緩慢的局面,不僅如此甚至已經出現了盈利的現象(東部沿海至少已經有6條線路實現了盈利)。當然出現這樣的原因也十分有意思,是因為中國鐵路總公司進行了基建投資,呈現了逐年減少的趨勢。更簡單的來說,在新線的投資這一塊,建設高鐵的地方大部分都是地方政府在「買單」。
一直以來,中國鐵路的根本目標實質上根本不是盈利,我們發展鐵路最初是鐵道兵為了國家發展、人民福利建設的鐵路,改革開放後鐵道部承擔的責任主要是修建鐵路和保證民生,為國家經濟發展承擔責任,做出貢獻。由此可以看出,中國鐵路從誕生那天起就不是用來盈利的,這和西方國家私有制的鐵路公司有本質差別。為什麼有這樣的差別,根本原因就在於我們是落後國家,後進要想追趕必須超常規,趕時間周期。所以,中國鐵路不是為盈利而來,而是為國家發展、為人民福利而生。
如果說過去中國鐵路是為國家發展、人民福利而生,那麼在當前中國的發展階段,高鐵還擔負著推動中國的「一帶一路」發展的大國戰略、以陸權回歸以平衡美國獨霸海權、中國製造的名片、中國經濟的轉型升級和奠定中國引領世界大國形象的戰略目標。這五大目標任何一個拎出來,其對國家的整體利益都遠比鐵總盈利重要得多。所以,站在國家整體利益上看,鐵總盈利這個目標根本就是個偽命題,把中國鐵路的發展目標放在盈利上是戰略短視的行為。
至於鐵總是否盈利,應該放在這些戰略目標後面,如果能實現盈利當然更好,不能實現盈利也要保證戰略目標的實現。因為,相比戰略目標,鐵總多賺幾十上百億和少賺幾十上百億對整個國家戰略利益來說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國家不能因小失大。
C. 中國的高鐵建設資金主要從哪來
到2017年底,中國高鐵里程達到2.5萬公里,占據世界高鐵總里程的70%。中國的高鐵技術,包括鐵道建設技術、動車技術已經全面領先全球。中國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高鐵強國。中國作為高鐵後發國家,在高鐵技術方面已經遠遠把日本、法國、德國、美國甩斷了身後。
2016年負債增加4196億元,2016年增加6200億元,2017年增加2725億元,光這三年,中國鐵路總公司的負債就增加了1.3萬億元。這1.3萬億,大部分投向了鐵路建設,尤其是高鐵網路建設。這幾年來,中國每年新增的高鐵通車里程都在2000公里以上。到2020年,中國高鐵通車里程將超過3萬公里。
D. 投融資模式對與城際鐵路運營管理有什麼關系
世界范圍內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模式自1863年1月英國倫敦開通第一條城市地鐵以來,全世界目前已有50多個國家的170多座城市建有地鐵,共開通了約500條線路,總長度約10000公里[3]。許多發達國家和地區通過不斷探索與實踐,在軌道交通的投資和經營領域中逐漸形成了幾種特點鮮明的模式,其探索、實踐過程中的經驗對我國軌道交通建設管理具有較好的借鑒作用。軌道交通是准公共產品,有很強的公益性,決定了其不可能作為商業產品,通過市場競爭獲得資金來源和健康發展,政府通常要參與地鐵的投融資和經營活動[4]。從政府參與程度、參與方式的不同,軌道交通管理可分為以下幾種模式:(一)國有國營模式國有國營模式是指由政府負責地鐵投資建設,所有權歸政府所有,運營由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負責。法國巴黎、德國柏林、美國紐約等世界上絕大多數城市都採用國有國營模式,這也是我國地鐵建設的主要模式。法國城市公共交通以城市交通管理委員會為管理機構、城市交通服務區為責權范圍,城市交通稅為資金來源,這三者相互支持,構成了其地方化的城市公共交通建設與管理機制的基礎。巴黎地鐵的投資來源主要是政府直接投入和市政當局設立的特別交通稅。該稅收將專項用於城市交通設施的建設、維修以及支付融資成本。在項目建成後,由大區公交公司統一經營。由於巴黎市地鐵票價定位較低,票款收入與經營費用無法對沖。但巴黎的公交車盈利。公交公司以公交車的盈利補貼地鐵的虧損,在此基礎上實現財務的總體平衡。巴黎模式的特點是:政府設立專項建設資金(專款專用),以確保地鐵的建設投資和債務的償還;票價定位以吸引客流為主要目標;採取大公交混業經營,實現地鐵經營的財務平衡。同樣,德國各城市的地鐵輕軌建設資金60%出於聯邦政府,其餘由州、市政府承擔。聯邦政府規定:交通運輸建設所需的資金,在全國范圍內以汽油稅方式徵收,其中10%用於各城市的地鐵與輕軌交通建設。另外,德國還制定了一些法律、規章等來吸引資金投資軌道交通等基礎設施。例如,地方交通財政資助法,該法規規定可以用礦物油的所得稅來改善地方的交通狀況,增加城市軌道交通的投資可能性,包括新建或擴建有軌電車線、輕軌線及地鐵線。(二)國有民營模式國有民營模式是指地鐵線路完全由政府投資建設,建成後委託民營企業負責運營管理。目前新加坡地鐵採用這種模式。新加坡地鐵、輕軌的建設資金完全由財政負擔,由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負責建設,建成後通過特許經營協議的方式交給新加坡地鐵總公司(SMRT)和新捷運(SBSTransit)負責運營[5]。其中SMRT負責新加坡地鐵的東西線和南北線,SBSTransit則負責東北線。為確保政府巨額投資和公眾的利益能夠得到保障,新加坡國會專門通過一項新法案,授予陸路交通管理局充分的管理權,去管制地鐵和輕軌列車的經營者。法案規定,地鐵和輕軌列車經營者的服務若達不到標准要求,將被罰款高達100萬新元,在發生重大運營安全事故等情況下,陸路交通管理局將吊銷經營者的執照。新加坡地鐵是完全的市場經營模式,以利潤為企業最大追求目標。雖然政府只負責軌道交通的規劃與投資建設,對線路運營不補貼,但新加坡地鐵卻是世界上少數幾家能贏利的地鐵之一。概括地講,新加坡政府與新加坡地鐵總公司和新捷運的關系就是政企分開,明確職責,各負其責。政府只負責為企業配備優秀的經營人才,營造必要的市場環境,建立相應的政策法規予以支持和約束,加強監督和安全管理。而企業則要對政府負責,對事關國計民生的公共事業負責,要保證服務質量和正常運營,自己解決生存和發展的問題。國有民營模式和國有國營模式都由政府負責投資建設,不同的是前者由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負責運營,而後者則委託民營企業按市場模式運營。優點是由政府投資,資金有保障,但同時也給政府帶來巨大的財政負擔。國有國營模式有利於政府對軌道交通建設運營的一體化管理與控制,缺點是難以對國有管理績效進行有效考評,投資和管理效率相對較低,適合於軌道交通建設初期或建設制度與監督管理相對規范的情況。國有民營模式通過企業市場化運作,自負盈虧,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政府在運營階段的補貼,但要求政府事先對軌道交通項目運營收支情況有準確把握,能夠在引入企業介入時合理確定政府補貼或扶持的政策條件,提供企業進入的合理競爭性平台。(三)公私合營模式公私合營模式即由政府與企業共同出資成立地鐵公司,負責地鐵的投資、建設和運營。香港地鐵和日本地鐵就是典型的例子。1.香港政府從1975年開始建設軌道交通。在建設初期,債務融資全部由香港政府提供擔保,項目建成後,由香港地鐵有限公司(簡稱地鐵公司)按照商業原則進行地鐵的經營和日常管理[6]。自1979年底逐段投入運營以來,經歷了12年的虧損後轉為盈利。隨後香港地鐵的投資、建設及經營均由地鐵公司承擔,公司以獨立的商業實體進行財務策劃和經營,按照審慎的商業原則進行融資運作。香港地鐵的建設資金主要來源於兩個方面:一是政府在審批地鐵規劃時,將周邊土地的開發權交給地鐵公司。而香港土地價格昂貴,地鐵公司通過地鐵沿線地產交易籌集大量資金,在很大程度上補充地鐵建設的需求。二是香港政府賦予地鐵公司確定票價的自主權,這樣地鐵公司就可以按照平衡經營成本反算來確定地鐵票價。雖然地鐵票價較高,但地鐵站點布置密集,可以提供快捷、舒適的通勤服務,因此多數人還是形成了乘坐地鐵的習慣。到2005年底,香港地鐵年運量8·58億人次,日均運量250萬人次。香港地鐵的票款收入佔地鐵公司全部收入的70%。香港地鐵有限公司一直保持著良好的盈利水平(資產收益率達18%),並依靠其良好業績,於2000年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開拓了一條新的融資渠道[7]。香港政府為自己劃定底線,即地鐵公司必須按市場規律運作,嚴格遵守審慎的商業原則,即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量確保其收入以跨年計算,至少足以應付其日常營運。通過《地下鐵路條例》等一系列法例、營運協議和長期發展規劃,使地鐵公司的運作和對其監管有章可循,這也是香港政府管理地鐵公司的主要依據。當政府認為有必要成立地鐵公司時,政府先制定和通過相關法例,明確公司的權利、責任、公司架構、營運原則和政府的監管機制等。同時,當地鐵公司獲得政府批出的某項專營權時,必須和政府簽訂一份詳盡的營運協議,明確公司必須按照審慎商業原則運作,即確保其收入足以應付開支。法例又容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基於公眾利益,發出指示。但如果指示違反了審慎商業原則,地鐵公司有權就此獲得政府的合理賠償。香港地鐵建設管理模式的特點是發揮地鐵資源(周邊土地、票款收入等)在項目建設、經營過程中的作用,並對其實行集約化管理,通過資源整合,實現建設目標和經營目標。2.日本對城市軌道交通的發展十分重視,制定了許多政策對有關投資者提供各種補助和稅制優惠,促使全社會向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投資,設立了半公半私的軌道交通企業。日本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資金籌措途徑主要有政府補助、利用者負擔、受益者負擔、發行債券、貸款五大類[8]。其中貸款又分為日本政策投資銀行貸款(政策性貸款,一般不超過總投資的10%)、無息貸款和商業貸款(不超過總投資的20%)。日本城市軌道交通的經營由資產的所有者認定,票價執行地區統一標准。為約束軌道交通的投資、經營、建設等行為,專門制定了鐵路事業法和鐵路抵押法,以保證投資及經營者的權益。東京地鐵的經營雖然微有盈餘,但不足以實現滾動發展。其投資回收期一般定為30年左右。為了鼓勵城市鐵路建設投資,增加城市鐵路的運輸能力,東京於1982年4月建立了「特定城市鐵路建設公積金制度」。該制度規定,鑒於鐵路作為公共設施的特殊性質,對鐵路部門收入實行減免法人稅和固定資產稅的稅收優惠政策。並規定,凡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的收入必須納入鐵路部門內部基金,用於鐵路新線建設的投資。這一政策,對鐵路部門來說,可以減輕新線建設投資的利息負擔;對鐵路使用者而言,則有保持建設工程前後運費穩定的好處。日本十分重視軌道交通立法工作。在不同發展時期,出台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如改革前用《國有鐵道法》、《鐵道建設法》和《地方鐵道法》來規范原國鐵行為。1987年,為配合國鐵民營化改革,日本頒布了《國有鐵道改革法》,廢除了原有法律。新成立的JR鐵路集團7家子公司和其他鐵路企業一樣受《國有鐵道改革法》的制約。通過法律形式,不僅明確了鐵道建設投資、施工、營業線路、頒發執照、安全檢查、運費及設施變更的上報批准等內容,而且進一步明確了鐵路企業與政府的關系。這是日本鐵路建設、運營和管理有序進行的關鍵所在。日本東京模式的特點是在中央、地方兩級政府承擔軌道交通的大部分投資的同時,受益者負擔也是建設資金籌措的重要手段;票價定位相對較低,並且票價標准相對穩定,客運總量大,因而運營公司依然可以憑借客票收入實現財務平衡(不含貸款本息的償還)。公私合營模式的特點是政府和企業共同出資設立地鐵公司,負責地鐵投資、建設和運營。香港地鐵通過轉讓地鐵周邊土地開發權給地鐵公司獲得部分建設資金,而日本地鐵通過政府補助、利用者和受益者負擔、債券、貸款等渠道融資,這樣有利於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其次政府和地鐵企業之間的責任和權利劃分明確,各司其責。香港地鐵通過法例、營運協議、審慎的商業原則等來明確,而日本地鐵則以法律的形式進行明確。公私合營模式在發揮政府投資主導作用和責任的基礎上,通過民間資本的進一步引入,提高了軌道交通建設的商業化運作能力,有利於提高軌道交通管理績效,是軌道交通建設運營模式發展的方向,但前提要求政府合理界定政府投資的責任與配套監管政策,能保證私人投資通過自身管理實現一定水平的收益,為私人資本介入提供良好的競爭平台和政策保障。(四)民有民營模式民有民營模式即在政府特許經營條件下,由私人集團投資興建,並由私人集團經營。泰國曼谷輕軌採用了此種模式。曼谷輕軌的資金來源30%由投資者出資,70%由投資者向銀行貸款,其開創了世界上完全由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和運營的城市軌道交通的先例[9]。曼谷輕軌採用簡單BOT模式,項目發起者是曼谷市政府,具體主管部門為曼谷市政管理局。投資者為香港股票上市公司華基泰公司,由其在泰國的聯營公司泰華榮組建一個子公司即曼谷運輸系統有限公司作為項目公司,建設經營這個項目,經營30年後交回市政管理局。曼谷輕軌以高架或地面線為主,市政府無償給發展商提供沿線及車輛段工程用地並在建設中基本採用國產機電設備。泰國政府對該項目的進口機電設備採取全免關稅等措施,市政管線拆遷總費用約為13116億泰銖,發展商只承擔5億泰銖,其餘由政府承擔,並且政府給予其運營前8年全免營業稅政策,使發展商的建設和運營費用最低。政府為吸引外商投資保證給予發展商較高的回報率,保底回報率為15%,最高可達20%,同時承諾發展商只承擔每年5%的通脹率,超過部分由政府承擔。但客流風險由發展商承擔,由於曼谷市民能承受較高的票價(平均一程票價為21泰銖),同時泰幣為可自由兌換幣,匯率風險較小,而且規定建設期48個月,從政府交出沿線及車輛段用地之日起計。這些政府的承諾和較低的匯率、工期風險,給了發展商投資的信心保障。民有民營模式的特點是私人集團負責地鐵的投資、建設和運營,政府只為私人集團的投資、建設等提供保障。雖然從某些角度來說解決了政府財政負擔的問題,但由於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投資巨大,項目自身運營效益難以維持企業的良性發展循環,特大城市的軌道交通網路全部採用該模式是不合適的,只能對其中一條或少數幾條有條件線路採取此種模式進行探索嘗試。
E. 有一個問題一直不太明白,鐵道部出資修高鐵和動車向銀行貸款,欠了多少多少億,每年利息多少,負債多少
國企,對國企,左邊口袋放右邊口袋。有啥關系的。
總之,是我們老百姓的錢
F. 上市融資與銀行貸款哪個成本高
這個不可一概而論啊!
如果是貸款10個億和融資10個億,當然銀行貸款的成本高啊!
銀行貸款難度比較大啊!能不能上市也不好說!要看企業。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G. 銀行貸款的綜合成本如何計算的
貸款成本=貸款利息+綜合費用(工本費+抵押登記等登記費用);銀票成本=手續費+綜合費用(考慮保證金資金成本)
貸款及銀票產生的財務費用均可在稅前扣除,因此可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H. 高鐵為何長期虧損
這幾天,「高鐵」話題在接二連三的報道中持續升溫。
上周五,中國高鐵迎來首次跨省調價,東南沿海高鐵的車票價格不再「一刀切」,而是根據各車次的客流狀況,呈現差異化。
可此次優化調整,除少量涉及車次票價下調外,絕大多數涉及車次票價均有不同幅度上漲。其中,寧波至深圳段一等座票價漲幅最高超過50%。
今天,一則有關高鐵盒飯背後暴利的消息更是引發激烈討論。
由於時間、站點的限制,乘坐高鐵時會出現乘客買不到票,而實際高鐵車廂空位很多的現象。
如成都至都江堰的動車,由於有到郫縣、犀浦的短途,會導致成都至都江堰的乘客買不到票,而過了郫縣、犀浦以後又會出現大量的空位,造成了運力短缺與運量不足並存的尷尬。
而通過自主調價之後,從價格因素出發,可以讓一部分短途的客人選擇公交、汽車等其他出行方式,從而達到對交通出行工具優化合理配置。
有鐵路總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媒體表示,這次對部分高鐵票價進行優化調整,不僅有利於企業改善經營狀況,提高服務水平,也有利於促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作用發揮,更好地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出行。
事實上,世界上絕大多數的高鐵都在虧本運營,可國家還是在大力發展高鐵項目,因為它能夠帶來的不僅是客運收入。
與普通鐵路相比,高鐵對發達城市向周邊地區的聯動、輻射效應更強,在規劃的十幾個國家級城市群中,高鐵就是聯接周邊地區和中心城市的關鍵設施。
以盈利速度緩慢的蘭新高鐵為例,其對中國西北部的經濟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將一些邊遠地區納入了中心城市的「五小時生活圈」。在「一帶一路」的國家戰略部署下,這條高鐵線路的政治意義也十分重大。
因此,高鐵與普通鐵路一樣具有基礎性和公益性,贏利和投資回收有一定的周期,投資回收期較長。高鐵贏利要看鐵路市場的發育、運量等具體情況,每一條線的贏利時間也不等。
不過北京交通大學李紅昌教授也有所擔憂,目前我國高鐵攤子鋪得過大,速度目標值過高,可持續性差等特點需要進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