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人民銀行 貸款通則
中國人民銀行下發的貸款通則是為了規范貸款行為,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信貸資產的安全,提高貸款使用的整體效益。促進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制定的該通則。
根據《貸款通則》第一條為了規范貸款行為,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信貸資產的安全,提高貸款使用的整體效益。促進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通則。
第三條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行政規章,應當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
第四條借款人與貸款人的借貸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貸款人開展貸款業務,應當遵循公平競爭、密切協作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第六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是實施《貸款通則》的監管機關
(1)中國人民銀行貸款的主要用途是什麼擴展閱讀:
《貸款通則》其它相關規定
第三十五條不良貸款的登記:
不良貸款由會計、信貸部門提供數據,由稽核部門負責審核並按規定許可權認定,貸款人應當按季填報不良貸款情況表。在報上級行的同時,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
第三十六條不良貸款的考核:
貸款人的呆賬貸款、呆滯貸款、逾期貸款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比例。貸款人應當對所屬分支機構下達和考核呆賬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的有關指標。
第三十七條不良貸款的催收和呆賬貸款的沖銷:
信貸部門負責不良貸款的催收,稽核部門負責對催收情況的檢查。貸款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呆賬准備金,並按照呆賬沖銷的條件和程序沖銷呆賬貸款。
未經國務院批准,貸款人不得豁免貸款。除國務院批准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貸款人豁免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貸款通則
② 中國人民銀行的作用
中央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業務進行監督、管理和給予指導。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要管理流通中的貨幣總量,維護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為了滿足對貨幣的需求,中國人民銀行被賦予獨家發行貨幣的權利,負責生產、供應、定期更新紙幣、替換硬幣、回收舊幣和防止偽幣。中國人民銀行管理著自己的印鈔造幣廠。 中國人民銀行為了其維護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除了履行一般監督作用以外,還為廣大銀行機構提供資金轉帳網路,即全國2000多家同城票據交換所、全國手工聯行系統和全國電子聯行系統。這些支付系統對銀行機構之間的競爭起著中立作用。中國人民銀行對於各商業銀行提供的支付服務通過業務條款、處理程序、借記和貸記條款以及收費政策施加一定影響。 除了為銀行機構提供支付結算服務以外,中國人民銀行還作為政府的銀行,獨家管理國庫帳戶,負責經理國庫。 制定法規 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的金融界密切合作,協調支付交易的組織和技術問題。它主持全國金融標准化委員會,積極制定和推行銀行業務、技術標准,在制定管理現行跨行支付系統的規章制度方面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國人民銀行對於各商業銀行的電子匯兌系統的影響是有限的,盡管這些系統在許多方面都類似西方國家的跨行資金轉帳系統。 監督和稽核 銀行法是進行銀行監管的法律基礎。銀行監管的目的在於確保銀行體系的活力,通過監視各銀行機構的信用和流動性,保護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國人民銀行在中國的金融改革中起著特別重要的作用。 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分析定期報告和現場稽核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管。 跟銀行監管密切相關的是對支付系統的監管,中央銀行有責任維護國家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中國人民銀行一直致力於開發它擁有的支付系統,並跟其他銀行機構密切合作,使這些金融機構運行的支付系統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 中國人民銀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統中密切監視各銀行日間頭寸的能力。 提供支付處理和結算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為各銀行提供支付處理服務,結算大額和零售支付交易。人民銀行運行的2000多家同城清算所對所有的同城跨行支付和大部分行內支付業務進行清算和結算處理。紙憑證異地跨行支付在過去曾通過同城清算所先進行跨行清算和結算。全國電子聯行系統處理異地跨行支付和行內大額異地支付交易。 中國人民銀行各級分支機構為商業銀行各級分支機構提供結算帳戶服務。此外,還為一些政府機關、事業團體開設結算帳戶,提供支付服務。例如,郵政儲匯局也在人民銀行開立結算帳戶。 中國人民銀行不允許帳戶出現隔夜透支,因為大多數交易採用批處理方式在日終結算,所以日間透支的概念實際上不適用。但電子聯行系統除外,在此系統中,支付指令發出之前,其帳戶內必須有足夠支付的資金。 除了結算通過人民銀行支付系統辦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結算帳戶還用來結算其它支付系統產生的凈額頭寸,如商業銀行系統的電子資金匯兌系統。 提供信貸服務 為了順利進行結算,各銀行可以從人民銀行分行拆借資金,只要借款行貸款帳戶上具有足夠的經授權的貸款額度即可。商業銀行在向人民銀行申請貸款之前,必須首先向下列機構借款: 系統內上一級機構 系統內在當地另一分支機構 當地其他銀行機構 收費政策 目前建設支付清算系統時購買計算機和通訊設備、應用軟體開發所用的投資來源於財政預算和內部資金籌措。支付系統運行費用作為人民銀行日常開支,尚未通過服務收費收回。參加同城清算的銀行機構按比例分攤一部分運行費用。 處於政策考慮,人民銀行作出上述規定。隨著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CNAPS)的實施和投入運行,收費政策將會重新制定。 一些城市集資共建的清算系統,已按照成本回收原則實行新的收費政策。 貨幣政策和支付系統 在中國,貨幣政策的實施跟西方工業發達國家相比,既具有一些相同的特徵,但又有許多不同。主要的區別在於: 中國經濟正處於從中央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度時期。中國政府依然具有足夠的權威直接控制經濟發展,以保證改革平穩有序。 中國的金融市場正在迅速發展,但是跟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市場還處在初級發展階段。由於缺乏大業務量、流動性強的金融市場,所以實際很難完全依賴公開市場操作來間接影響貨幣總量。
由於這些不同,貨幣政策工具在許多方面跟西方發達國家不盡相同。 目前主要使用的貨幣政策工具 信貸規模分配: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其對國有商業銀行的領導權力決定按地域和工業部門分配信貸規模。 發行貨幣:中國人民銀行獨家發行貨幣的權利使它能夠影響商業銀行的金融資源和業務活動。 法定儲備金比例:中國人民銀行有權改動法定儲備金比例。自1988年以來,這個比例一直為13%。 制定利率: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制定銀行存款和貸款的官方利率。 公開市場操作:目前,發行國債的數量還不夠大,而且市場的流動性還沒有大到使依靠公開市場操作非常有效。但是,可以期望,公開市場運行在不久將來將起很重要的作用。
公開市場操作和支付系統 盡管公開市場操作還沒有成為一種有效的手段來實施央行的貨幣政策,但是,正象第一部分中介紹的那樣,中國的金融市場正在迅速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正在從事公開市場操作以實施其貨幣政策。 自1996年起引入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結合中央銀行再貸款、再貼現、特種存款以及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等手段,中國人民銀行間接影響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利率,從而影響金融機構的流動性。目前,同業拆借有7種,其成熟期分別為1天,7天,20天,30天,60天,90天和120天。 自1994年起開辦外匯公開市場操作,中央銀行在此市場上買賣美元、日元和港幣。 自1996年起,進行公開市場操作,中央銀行目前只在星期二介入市場,通過其與商業銀行之間的回購協議進行國債的公開市場操作。資金清算通過人民銀行電子聯行系統進行,實行T+1結算制度,即在星期三增減各銀行在中央銀行的備付金帳戶。
③ 中國銀行個人經營貸款用途是什麼
中國銀行個人經營貸款用途限於合法經營的項目運營或資金周轉,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涉及個人貸款用途方面的相關規定;嚴禁用於國家限制發展的行業、房地產企業開發、土地儲備、股票及其他證券投資活動,以及與借款人主營業務無關的領域。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④ 中國人民銀行有哪些職能
一、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能
1、央行負責發行貨幣(錢),只有央行有資格印刷貨幣並發行。
2、代理國庫,作為國家的大管家,負責管理國庫資金。
3、銀行的銀行,負責指導其他的銀行,我們接觸最多的工行、建行、農行等都要聽從央行的政策和指令。
4、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比如目前的個人活期存款利率為0.38%,央行有權利調整到0.37%(之後將對貨幣政策做更詳細的介紹)
5、監督反洗錢
6、監督管理黃金市場
7、維持清算系統正常運行
8、監督銀行間外匯等市場
9、管理監督銀行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
10、參與國際金融活動
11、有權的其他職責
二、中國人民銀行與商業銀行的區別
(1)性質不同。中國人民銀行是政府擁有的一個管理全國金融機構和貨幣金融活動,從而能有力貫徹政府的宏觀經濟管理政策的國家機構。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它在國務院領導下,是管理全國金融事業的國家機關,是我國政府的組成部分;商業銀行是以經營存款、貸款為主要業務,並以銀行利潤為主要經營目標的企業法人。
(2)地位不同。中國人民銀行是「銀行的銀行」,我國的中國人民銀行是金融體系的領導力量。商業銀行要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和監督。
(3)經濟目標不同。中國人民銀行經理國庫、發行人民幣,它不吸收居民存款,也不向銀行之外的企業貸款,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銀行以吸收存款為其發放貸款的主要來源,並以利潤為其主要經營目標。
(4)職能不同。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能是
第一,依法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行監督和管理,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
第二,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第三,經理國庫;
第四,具有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的職能。
而商業銀行以經營工商業存款、貸款為主要業務,各商業銀行各自職能也有不同。
(4)中國人民銀行貸款的主要用途是什麼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簡稱PBOC),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合並組成中國人民銀行。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國國家中央銀行職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至此,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以法律形式被確定下來。
⑤ 企業貸款的用途一般是做什麼
企業的貸款主要是用來進行固定資產購建、技術改造等大額長期投資。是指企業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種借款方式。
企業貸款基本要求:
1、注冊於上海市的中小企業。
2、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無不良信用記錄。
3、公司注冊與營運3年以上,最近一年年營業額300萬以上。
(5)中國人民銀行貸款的主要用途是什麼擴展閱讀:
貸款方式:
1、信用貸款是指銀行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擔保。
按貸款期限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2、固定資產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固定資產項目投資的中長期貸款。
按貸款用途分為基本建設貸款和技術改造貸款。
⑥ 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貸款怎麼貸
中國人民銀行是沒有貸款的!!!它是專門行使國家中央銀行職能的!! 它的職能最主要的是 信貸規模分配: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其對國有商業銀行的領導權力決定按地域和工業部門分配信貸規模。 發行貨幣:中國人民銀行獨家發行貨幣的權利使它能夠影響商業銀行的金融資源和業務活動。 法定儲備金比例:中國人民銀行有權改動法定儲備金比例。自1988年以來,這個比例一直為13%。 制定利率: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制定銀行存款和貸款的官方利率。 公開市場操作:目前,發行國債的數量還不夠大,而且市場的流動性還沒有大到使依靠公開市場操作非常有效。但是,可以期望,公開市場運行在不久將來將起很重要的作用。
⑦ 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能是什麼
一、按照中央銀行承擔的任務來劃分,中央銀行的職能可分為:
(一)發行的銀行,只中央銀行獨占貨幣發行權、統一全國貨幣發行;
(二)政府的銀行,中央銀行經理國家金庫業務,向政府提供信用,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政策,監督金融機構,代表國家參加國際金融活動,並管理國家的黃金和外匯儲備。中央銀行承擔政府的銀行職能時,它主要執行的職責:
1、政府的財政金融顧問。
2、中央銀行服務於國家財政,代理國庫。
3、直接向政府貸款,中央銀行直接給政府無息或者低息貸款。
4、代表政府進行黃金與外匯的交易,並負責管理國家外匯、黃金儲備。
5、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各種國際金融活動。
(三)銀行的銀行,他的業務對象一般僅限於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和政府機構,他不經營一般商業銀行業務,不與企業或居民直接發生關系。
1、中央銀行作為銀行的銀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銀行的最後貸款者。如果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發生資金短缺時,可以將持有的票據向中央銀行進行再貼現或要求抵押貸款,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2)銀行存款准備金的保管者,中央銀行根據銀行法的規定要求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根據其存款的種類與金額,按一定比例提取存款准備金,無息存入中央銀行的「准備金帳戶」此項准備金不能由銀行動用,而由中央銀行集中保存,並根據擴張和緊縮銀根的需要,通過對存款准備金率的提高或降低的幅度縮減或者擴大自己的信貸規模,影響商業銀行的投資和貸款。
(3)全國票據清算中心,商業銀行間每日彼此應收應付的票據,由票據交換所清理以後相互抵賬,其應收應付的差額,通過中央銀行劃撥轉賬。
2、作為銀行的銀行,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能:
(1)為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立存款賬戶,接受他們的法定準備存款和超額准備金存款。
(2)為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融通資金業務,成為銀行的最後貸款人。
(3)主持全國的清算事宜。
二、按照中央銀行的性質來劃分,中央銀行的職能三類:
一是服務職能,中央銀行作為一個銀行,首先就是以一個銀行的身份提供金融服務。
二是監管職能,主要是指中央銀行的金融行政管理。
三是調控職能,中央銀行是國家宏觀經濟調控體系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⑧ 中國人民銀行是干什麼的
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中國人民銀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簡稱PBOC),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在國務院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8)中國人民銀行貸款的主要用途是什麼擴展閱讀:
人行前身
人民銀行的歷史,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開的「全國蘇維埃第一次代表大會」上,通過決議成立「中共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簡稱蘇維埃國家銀行),並發行貨幣。從土地革命到抗日戰爭時期一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前夕,人民政權被分割成彼此不能連接的區域。各根據地建立了相對獨立、分散管理的根據地銀行,並各自發行在本根據地內流通的貨幣。
創建初期
中國人民銀行的創建與國家銀行體系的建立(1948至1952年)
1948年12月1日,以華北銀行為基礎,合並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在河北石家莊組建了中國人民銀行,並發行人民幣,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中央銀行和法定本位幣。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宣布成立。華北人民政府當天發出布告,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人民幣在華北、華東、西北三區的統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項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人民幣為本位貨幣。
1949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由石家莊市遷入北平。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把中國人民銀行納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的直屬單位系列,接受財政經濟委員會指導,與財政部保持密切聯系,賦予其國家銀行職能,承擔發行國家貨幣、經理國家金庫、管理國家金融、穩定金融市場、支持經濟恢復和國家重建的任務。
在國民經濟恢復時期,中國人民銀行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著手建立統一的國家銀行體系:一是建立獨立統一的貨幣體系,使人民幣成為境內流通的本位幣,與各經濟部門協同治理通貨膨脹;二是迅速普建分支機構,形成國家銀行體系,接管官僚資本銀行,整頓私營金融業;三是實行金融管理,疏導游資,打擊金銀外幣黑市,取消在華外商銀行的特權,禁止外國貨幣流通,統一管理外匯;四是開展存款、放款、匯兌和外匯業務,促進城鄉物資交流,為迎接國家經濟建設做准備。
到1952年國民經濟恢復時期終結時,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人民共和國的國家銀行,建立了全國垂直領導的組織機構體系;統一了人民幣發行,逐步收兌了解放區發行的貨幣,全部清除並限期兌換了國民黨政府發行的貨幣,很快使人民幣成為全國統一的貨幣;對各類金融機構實行了統一管理。
中國人民銀行充分運用貨幣發行和貨幣政策,實行現金管理,開展「收存款、建金庫、靈活調撥」,運用折實儲蓄和存放款利率等手段調控市場貨幣供求,扭轉了新中國成立初期金融市場混亂的狀況,終於制止了國民黨政府遺留下來的長達二十年之久的惡性通貨膨脹。同時,按照「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政策,配合工商業的調整,靈活調度資金,支持了國營經濟的快速成長,適度地增加了對私營經濟和個體經濟的貸款;便利了城鄉物資交流,為人民幣幣值的穩定和國民經濟的恢復與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
⑨ 中國人民銀行向商業銀行的貸款不能用於什麼用途啊
央行再貸款或再貼現是用於維持商業銀行系統穩定,補償其流動性暫時不足。一般不能用於商業銀行非自用資產投資和非金融企業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