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辦房產證。共同還貸。新婚姻法中是怎麼規定的
按照《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因此,根據這一條款:
1、寫兩人名字離婚時各分一半。寫一人名字歸那一人所有。
2、婚姻關系持續期間,夫妻需要加名或去名都只收工本費。
3、辦房產證的手續相關事宜請咨詢當地房產局或房產登記機構。
(1)婚前付的首付婚後辦的自己的房產證公積金貸款是婚後兩口子一起辦的擴展閱讀:
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有關情況。解釋指出,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已於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25次會議通過,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② 婚前自己交首付,婚後辦理貸款,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在還貸款期間是否可以辦理增名
婚前自己交首付,婚後辦理貸款,房產證上一般寫的是首付貸款的人的名字, 在還款期間可以辦理增名。
貸款還款期間房產證增名: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4、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辦理人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5、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後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6、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辦理人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③ 婚前男方付首付購房,領證後用女方的公積金貸款,房產證寫兩個人的名字,這樣怎樣還款,是不是女方還
如果已經辦理了房產證,且登記在雙方名下,應該由雙方償還貸款。
因為法律規定婚後雙方所得工資等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管是你們雙方誰償還貸款,婚後償還的房屋貸款及增值部分都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這部分共同財產應該平均分割。
首付款是男方支付,屬於男方個人財產。
④ 按照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買房,男方付首付,女方公積金貸款,一起還貸款,產權屬誰房產證可寫幾個人的名字
1、產權是一個法律概念,就是你登記的時候,房產證上寫幾個人的名字,那麼這個產權就是幾個人的。至於怎麼付款,那是經濟問題。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2、你現在的情況是,男方首付,結婚後雙方還貸,從出資額角度講,這個房子大部分權利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至於你想在房產證寫誰的名字,或者寫幾個人的名字,完全取決於你,這個沒有規定。
3、我不知道我說的你懂了沒?
⑤ 婚前交的首付買房(公積金貸款),婚後辦好的房產證。如果房產證上寫雙方,假設離婚,房如何分配求專業
首先依據房產證,按共同財產處理,平均分割;如果一方能提供首付時的出資證明,則可取得這部分的份額。
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的並且同意通過競價方式取得的,按競價方式決定房屋所有權歸屬,沒有取得房屋的一方可以取得相應的財產補償。不能通過競價的方式取得的,人民法以根據雙方提交的主張所有權的相關證據,同時兼顧子女和婦女的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⑥ 關於男方婚前付首付買房,婚後辦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共同還貸,離婚時房子該如何分
房本上是你們兩個人的名字,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沒有份額約定,一人50%
⑦ 婚前買房,婚後辦房產證,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購房的定性是以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的時間這準的,如果購房合同時間及發票時間都是拿結婚證之前,而房產證又只寫一個人的名字,那就這房子屬於個人婚前財產,就算是雙方都出了錢,也只是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而已。
這個要看你們當地的政策,據我所知有的地方是按房產證上的時間來計算的。而有的地方則是按購買時間來計算的。如果是前者,那麼就是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是後者的話,那麼就是屬於個人財產。
(7)婚前付的首付婚後辦的自己的房產證公積金貸款是婚後兩口子一起辦的擴展閱讀:
財產范圍
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中的一些難點問題
收益問題
現行婚姻法第17條第3項將婚姻存續期間一方的「知識產權的收益」確定為共同財產。但對「收益」應如何理解,法律並沒有做出詳細的規定。就知識產權的收益性質而言,知識產權的收益應存在既得經濟利益與預期經濟利益之分。
既得的經濟利益,屬於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毫無疑問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對於預期經濟利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的《財產分割意見》第15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後所得的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離婚時歸一方所有。
顯然,該意見僅將已經實際取得的經濟利益歸屬與夫妻共同財產,而把預期經濟利益排除在夫妻共同財產外。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適用〈婚姻法〉的解釋(二)》第12條規定:婚姻法第17條第3項規定的「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其他財產
關於《婚姻法》第17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這具體包括: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破產安置補償費。
一次性費用
軍人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應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婚姻存續時間較長的,可以轉化為共同財產。轉化為共同財產按以下公式計算:費用總額
夫妻共同財產=婚姻存續年限×費用總額÷(70-入伍時年齡)
贈與財產
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為對雙方的贈與,但明確給一方的除外。
共同財產
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為共同財產。1993年的《財產分割意見》第4條規定: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雖然夫妻在事實上處於分居生活的狀態,但從法律上而言,夫妻關系仍然存續,因而分居期間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為共同財產。
⑧ 婚前一方以個人名義付首付款、簽購房合同、辦按揭貸款,婚後取得房產證是夫妻兩人的的名字
當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了,屬於個人財產的,婚前購房以原始購房發票為主,產權證自然也是依據,但是以較早的那個為主,同時以房地局備案為主,那可是最早的,如果想共有財產,需要婚後攜帶結婚證辦理下,把你名字加上就可以了
⑨ 婚前我用自己的公積金買房,首付也是我自己付的,婚後還是自己用公積金還,這算夫妻共有財產
毫無疑問地告訴你:這房子算你的個人財產。
如果你領結婚證的時候還沒拿到房產證,那麼將來你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需要你的配偶簽署放棄聲明,否則房管局不會給你辦理的。如果你的配偶也要把名字加到房產證上的話,你需要到貸款銀行修改貸款合同,把你的配偶變為共同還款人,然後他/她的名字就可以加上了。
如果你領結婚證之前已經拿到房產證了,那麼就不會有任何問題了,這房子永遠是你的。
夫妻在一起感情最重要,財產也很重要,分得清一點比較好,省得引起猜疑。祝你好運。
⑩ 婚前男方付首付,婚後夫妻共同公積金貸款,房產證寫誰的名字,財產怎麼分配
共有財產,產權證上寫兩人名字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