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期限到期,但一直在摧還款,請問訴訟時效可以延長嗎
可以。如果有主張債權的行為,可以中斷訴訟時效。
主張債權的行為,是時效中斷的情形,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2. 銀行貸款有訴訟時效嗎
銀行貸款的訴訟時效是2年,最長不超過20年。《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法律沒有對銀行貸款的訴訟時效作出」另外規定「,因此,銀行貸款的訴訟時效是2年。當然,該2年的訴訟時效可能發生中斷、中止的情形,因此,最終起訴的時間可能會超過2年。《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貸款錯過訴訟時效的原因:
1、社會信用基礎欠佳和企業法制、信用觀念淡薄。高度健全的社會信用是健康交易秩序的基礎。但由於受長期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企業與銀行之間沒有建立規范意義上的信用關系和經濟主體關系,企業惡意逃廢銀行債權的現象屢見不鮮,部分企業貸款到期後,既不償還貸款,又不簽收銀行貸款本息催收通知書,遏力躲避信貸人員或以各種理由拖延,致使訴訟時效過期屆滿。
2、法制不健全。目前我國法律對訴訟時效的規定過於粗疏,銀行在實踐中可以用來保全訴訟時效的手段十分有限。
3、受過去賬外違規經營影響,部分信貸資產質量差;多數債務人已經名存實亡或者無法找到,客觀上給銀行保全訴訟時效帶來了困難。
4、信貸隊伍力量薄弱。貸款訴訟時效的保全工作任務重,由於人手少,工作量大,給信貸員保全貸款的時效不可避免地帶來了困難,時間和精力均沒有保證。
5、部分信貸人員對保全訴訟時效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認識上的誤區。
3. 銀行貸款的訴訟時效
銀行貸款合同的訴訟時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按照其規定。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拓展資料】
超出借條的訴訟時效:
一、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如果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該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二、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如果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三、民事訴訟時效中斷的具體情形
1.提起訴訟。
2.申請仲裁。
3.申請支付令。
4.申請破產、申報破產債權。
5.為主張權利而申請宣告義務人失蹤或死亡。
6.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
7.申請強制執行。
8.申請追加當事人或者被通知參加訴訟。
9.在訴訟中主張抵銷。
10.其他與提起訴訟具有同等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項。
11.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對方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負責收發信件的部門或者被授權主體;對方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簽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親屬或者被授權主體。
由上可知,銀行借款合同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若已經超過訴訟時效,雙方可以進行協商,促進雙方當事人就借條達成還款協議。如果超出訴訟時效,雙方當事人無法達成協議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由法院向對方發出催款申請。
4. 超過訴訟時效後還款能否視為時效中斷
超過訴訟時效後還款能視為時效中斷。訴訟時效屆滿後,債務人取得拒絕履行抗辯權,但債務人自願履行的,視為放棄抗辯權,履行有效。被告方在超過訴訟時效後履行義務,繼續還款,這就清楚地證明他已經放棄了抗辯權,因而可以認定是對債權債務的重新確認,或者說是訴訟時效中斷。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願履行義務後,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 貸款到期後如何使訴訟時效中斷
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爭取債務人自願還款或達成還款協議。
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可以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條,訴訟時效的期間、計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斷的事由由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無效。當事人對訴訟時效利益的預先放棄無效。
6. 信用社貸款法律時效
銀行貸款的訴訟時效是兩年。
如果你說的屬實,那這筆貸款真的喪失訴訟時效了。信用社即使起訴也已經喪失勝訴權。
(喪失訴訟時效是指從債務到期日第二天算起兩年內沒有催款、也沒有還款記錄等其它中斷訴訟時效的情況發生)
假如2007年6月和2009年6月信用社在你的存款帳戶中小額扣款,歸還了小額貸款,就發生中斷訴訟時效的情況,從扣款日第二天重新計算兩年的訴訟時效。那樣的話,信用社仍有勝訴權!
7. 貸款訴訟時效
貸款適用的是普通訴訟時效。兩年時間的起算點,法律上的表述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具體到貸款問題,從還款期屆至日起算。時效還存在中斷和中止的問題,如果貸款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那麼從主張之日起,時效中斷,中斷的後果是,從這個時間點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8. 貸款到期後中斷訴訟時效如何處理
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爭取債務人自願還款或達成還款協議。
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可以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97條規定:訴訟時效的期間、計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斷的事由由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無效。當事人對訴訟時效利益的預先放棄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