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子有貸款,如果被拍賣了,是先還銀行貸款呢還是先還私人欠款
先公後私!有房貸的房子進入法拍程序.拍賣所得是先還銀行貸款.剩餘的才是私人部份!
B. 貸款人死了,欠銀行的錢誰還
還款順序:
1、繼承人需要繼承債務,但以繼承份額為限。
2、擔保人需要看擔保性質,一般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的。
3、兩者都不償還時,銀行會做起訴(起訴是會連繼承人和擔保人一起起訴的)。
4、最終考慮回收速度等多方情況,最終的結果估計就是壞賬核銷,尤其是信用類貸款。
依法律依據討論是:
一、借款人死亡後有繼承人的
《繼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因此,如果法定繼承人未明確表示放棄繼承,應當在繼承遺產范圍內清償被繼承人所負債務。銀行可以將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列為被告要求承擔還款責任。
二、借款人死亡後無繼承人或都放棄繼承權的
此種情況下,處理較為復雜,雖然銀行債權存在,但缺乏訴訟主體,找不到適合的被告。實踐中,是將遺產的保管人列為民事訴訟的被告,但《繼承法》對遺產保管人的資格又沒有明確的規定。對此,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依法指定遺產管理人,以便於案件能夠正常進行。
因此對銀行來有建議幾點:
1、銀行在貸款時,要審查貸款年限與借款人年齡之間的關系,盡量避免貸款後因借款人自然死亡而增加債權清收的難度。
2、對借款人死亡的,應查清法定繼承人的情況,以及對清償債務的意願,做好債務承接或為訴訟做好准備。
C. 民間借貸逾期還款是先還本金還是先還利息
先還利息。
在當事人沒有約定償還順序的情況下,應按照先還利息後還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該條確立了借款合同中未明確約定還款順序的,應先還息後還本的清償順序精神。
民間借貸是先還利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零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也有說「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並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 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利息、主債務。所以一般是先還利息。
拓展資料
什麼是民間貸款
是指某些個人或組織低條件借出的高利息的借款,俗稱高利貸,表現為無銀行信貸要求的職業收入和房產所有權審批程序,極容易借款成功,代價是到期需返還高於銀行貸款利率更多利息,如逾期未還完的,遭受利滾利的利息加本金的巨額摧殘,情節較為惡劣,後果較為嚴重。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
D. 償還借款的先後順序
法律分析:1、債務人對同一人負有多筆同類債務,除非另有約定,按以下順序清償:
(1)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2)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3)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4)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後順序抵充(5)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2、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時,應當優先清償有擔保的債權。
3、各個債權人均無擔保時,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後順序清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 多筆債務還款順序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其對同一債權人所負的數筆相同種類的全部債務,應當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後順序抵充;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債權人與債務人對清償的債務或者清償抵充順序有約定的除外。如果有約定,依據其約定。清償同一債權人多筆債務的順序規定,體現了合同中的公平原則以及誠實信用原則,有效地解決了現實中債務履行存在的一些問題,具有相當的科學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F. 如果沒有約定還款順序,是先還本金還是先還利息
先息後本。如果借款期限超過一年以上的,視為先還的是利息。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並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二)利息;(三)主債務。該條文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買賣合同的司法解釋,但在借款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債務清償順序的,應當與買賣合同中先清償利息後清償主債務的立法精神相一致。
二、先還利息後還本金是借款合同的交易習慣。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約定不明的事項,可按交易習慣確定。按照一般借貸關系的交易習慣,也可以確立先還利息後還本金的清償順序。
三、法院經審理認為,債務人支付的還款數額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並且雙方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1、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2、利息;3、主債務。據此,李某雖然主張所償還的5萬元系本金,但未能提供證據予以證實,且王某不予認可,故對於李某辯稱的還款先抵算本金的主張,於法無據,不予採納。雙方約定的借款利率年息24%未超過法定標准,自2015年10月李某借款至2019年4月李某還款時,該20萬元借款本金所產生的利息已超過5萬元,故應推定李某償還的5萬元系借款利息。李某應當按照借條中的約定還本付息。綜上,法院支持王某的訴訟請求。
G. 民間借貸還款順序是什麼
民間借貸的還款順序為首先是辦理了抵押登記的債權,其次是按照時間順序時間在先的債權。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欠款,沒有按時歸還的,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H. 民法典先還利息還是先還本金
一般是先利息後還本金
一、民間借貸先還本金還是利息
首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該法條實際上已經確立了先息後本的清償順序精神,對於長期借款合同,要求當事人每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可以看出法律更加註重保護借款人對於利息的獲得,所以利息的支付要先於本金的支付。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並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
(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
(二)利息;
(三)主債務。
該解釋進一步確立了借款合同中為明確約定還款順序的,先還息後還本的立法精神。
最後,根據借款合同履行的通常交易習慣。
現行銀行借款合同一般也都約定先還利息後還本金,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約定不明的事項,可按交易習慣確定。所以,按照一般借貸關系的交易習慣,也可以確立先還息後還本的還款順序。
二、借款人不按時還款怎麼辦
由於民間借貸多屬私人交易行為,目前沒有專門針對民間借貸的法律出台。民間借貸尚缺乏必要的法律約束,一旦產生爭議或糾紛,一定要依法進行處理。有句俗話叫「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還仍然存在著不講信用的人,他們有的到期不還,有的借整還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項已經超過雙方民間借貸借條約定的還款期限,但借款仍未歸還的,出借人就要考慮催討,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內返還借款。
民間借貸逾期不還要及時起訴。借貸雙方權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應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超過三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逾期還款計劃,同時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於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民間借貸合同為有償合同的,出借人除了可以主張本金外,還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如果借款人無力全部支付的話,出借人就應當了解民間借貸先還本金還是利息,為自己爭取更多的權益。另外,有的借款人借錢不還,出借人一定要知道借款人不按時還款怎麼討債。如果討不到債,可以來電咨詢律師,看怎麼處理比較好。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民間借貸一般是先還利息再還本金。因此上文中提到的民間借貸先還本金再還利息的說法就是有問題的。其實,實踐中,當事人可以就民間借貸究竟是先還本金還是利息作出充分的約定。而要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話,則就需要按照交易習慣進行操作。
I. 民間借貸的還款順序是什麼
民間借貸的還款順序:先還提供了擔保的借款債權,再還普通的借款債權,而同一順序的債權中則按照時間的前後進行償還;而有本金和利息額度,則先還利息,再還本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
J. 民間借貸借款人還款順序是什麼
民間借貸中未約定還款順序的,當事人之間可以協議補充,或者根據借貸合同的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來確定;如果仍不能確定的,一般應先償還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再還利息,最後還本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