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跪求贊揚國家助學貸款好的文章,1000字左右
世紀之交,在我國浩如煙海的詞庫里,有一個嶄新的詞彙頻頻閃現,熠熠生輝,那就是旨在幫助寒門學子完成大學學業的「國家助學貸款」。
較之原有的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新在哪裡?還款年限延長,由4年改為6年;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補貼,畢業後開始計付利息;經辦銀行的確定採用新方式,由國家指定商業銀行改為招標;建立風險補償機制,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按學校隸屬關系由中央、地方財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擔50%……這些創新的做法,進一步保證了考入公辦普通高校的新生順利入學和順利完成學業。
可以說,新政策讓制度從不健全到健全,讓程序從不規范到規范,更符合市場規律了,更明確政府責任了,銀行風險小了,政府補貼多了,還貸時間長了,學生告狀信少了。
自2004年6月實施新政策、新機制以來,國家助學貸款資助金額和資助人數超過了以往5年的總和,至2005年12月底,全國新增審批貸款學生120.4萬人,新增審批合同金額102.5億元。連同以前幾年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全國累計已審批貸款學生206.8萬人,累計已審批合同金額172.7億元。
目前,中央部屬高校已全部落實了承辦銀行,凡符合政策規定的申請貸款學生基本上可及時得到貸款。大多數地方的高校也已落實了承辦銀行,正在進行貸款審批和發放工作。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底,河南的貸款合同金額已超過5億元,遼寧、湖北的貸款合同金額已超過4億元,江蘇、山東、廣東、陝西的合同金額已超過3億元。
在河南,國家開發銀行從不「惜貸」。2004年,經銀監會批准,國家開發銀行試點承辦了河南省的國家助學貸款,取得了積極進展。截至2005年12月底,河南省屬高校的貸款學生達到12.3萬人,貸款合同金額達到5.7億元。由於貸款供應充足,河南國家助學貸款已呈現出從銀行「惜貸」向學生「慎貸」轉變。
在湖北,「代償制度」讓高校、銀行和學生三方滿意。這一制度的核心是「大學畢業到基層,助學貸款政府還。」它不僅解決了貧困地區缺乏高素質教師等問題,而且解決了貧困家庭學生就業、還款難的問題,同時為銀行化解了風險。
在陝西,長安大學在密切銀校合作上,實現了互利雙贏。在互利互惠原則下,學校將建設發展的融資等工作與助學貸款業務有機結合,調動了銀行開展國家助學貸款的積極性。經辦銀行中國銀行西安市長安路支行還主動在學校設立了年均10萬元的貧困家庭學生獎助學金,受到社會高度贊譽。
財政部制定出台了「以獎代補」政策,對財政困難且工作開展好的省份給予獎勵支持。2004年至2005年,中央財政共撥出5.5億元「以獎代補」專項資金,2006年還將繼續安排「以獎代補」專項資金。以下消息也令人振奮:高職院校貧困學生資助已經納入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范圍,嚴格按照國家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執行,與普通高校貧困學生一視同仁!
為積極推進國家助學貸款新機制的落實工作,教育部黨組要求一定要把情況摸准,問題分析要透,對策制定要實,要站在歷史的新起點上,面向未來,進一步鞏固成果,不斷推進發展。教育部要求各高校把對大學生的誠信教育作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2006年,將結合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督導檢查工作,切實加大督察力度,深入推動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和新機制的落實。與此同時,要求各高校進一步做好信息管理、違約管理等貸款的風險防範工作,努力降低貸款損失。
中國人民銀行不久前宣布,由3.4億個「信用檔案」組成的全國聯網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已於今年1月正式運行。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的這份借貸記錄,對我國信用體系建設有著非凡的意義。
實踐證明,國家助學貸款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利用金融手段加大對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而採取的一項重大舉措,是實現黨中央提出的「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根本要求的具體體現;是國家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而採取的一項重大決策;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鼓勵貧困家庭學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自立求學的必然選擇。國家助學貸款確保了高校擴招政策的順利實施,滿足了廣大人民群眾接受高等教育的願望,對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國家助學貸款推進了教育領域公平、公正目標的實現,在維護高校穩定乃至社會穩定的大局,在加快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好風憑借力,送我上青雲。」我們相信,隨著我國個人信用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幾年之後還款高峰到來時,國家助學貸款的信用風險將大大降低。我們相信,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的國家助學體系一定會更加完善,將會幫助更多寒門學子實現他們上大學的夢想。(
B. 助學貸款還款時間的問題
本期提示:1999年,國家正式推出助學貸款政策。五年之後,2004年,國家對助學貸款政策加以改革。在大學生就業形勢嚴峻的今天,畢業大學生還貸的情況如何?大學生貸款是否存在普遍的不誠信狀況?學生又如何面對社會上「不誠信」的批評? 銀行面臨什麼樣的壓力?新的助學貸款政策在現實操作中存在怎樣的問題?我們請來大學校長、銀行個人信貸部主管以及大學生們,站在各自的立場,就助學貸款政策各抒己見。
嘉賓:李志祥 北京理工大學常務副校長
劉敏 中國銀行總行個人金融部主管
主持人:非常感謝現場的各位觀眾,還有我們電視機前的觀眾朋友們,能夠來到我們《今天的中國》。來到現場的所有學生都是來自北京理工大學的學生。非常巧合,我本人也是畢業於理工大學,但是不是北京,而是上海。所以我們還是有一定的淵源。在我們正式談話之前,我想做一個非常簡單的測試。我想了解在2004年之前進入學校的學生有多少個,你們可以舉手。好,謝謝!還有2004年之後的,其餘的大概有三分之二。為什麼我要以2004年為一個界限呢?因為我們今天所要談論的話題是有關助學貸款。助學貸款是1999年國家正式推出來,到2004年實行了一個階段之後,又進行了一些改革。今天我們請到了北京理工大學一個非常優秀的貧困生。他也是靠助學貸款上的學。有請王科(以下簡稱王),歡迎。王科, 你現在讀幾年級了?
王:我大四了。
主持人:能講講你家裡的情況嗎?
王:我家是在重慶農村,家裡面有四個人,還有個弟弟。我是2002年上的大學,然後我弟弟也考上高中。所以家裡就面臨開銷會很大的一段時間。
主持人:爸爸媽媽做什麼?
王:爸爸媽媽都是農民。
主持人:當時每個月的收入大概多少錢?
王:實際上我確實沒有去問過爸爸媽媽。但是基本上一年的收入也就是那麼兩三千、三四千。
主持人:考大學之前,你在不知道助學貸款的時候,有沒有想過這筆錢從哪裡來?當時家裡計劃過沒有?
王:說實話沒有其它好的辦法,當時心裏面沒有什麼著落。
主持人:假如沒有助學貸款的話,曾經想過什麼辦法?
王:只能是家裡面盡量先我把的學費給湊齊,然後我弟弟地先緩著。可以去向親戚借一些錢。
主持人:你當時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知道國家有助學貸款政策?
王:當我收到北京理工大學的錄取通知書的時候,那封信里邊就有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政策,還有申請的流程等等說明。
主持人:當時知道有助學貸款這件事情以後,你當時的心情是不是特別興奮,有嗎?
王:當然是有的。因為我的錄取通知書是去重慶城裡邊的高中拿的。我拿了通知書自己先看了。我就知道了這個事,回來之後就碰到爸爸,第一句話我就說「爸爸,不用擔心學費的問題了!可以助學貸款」我爸爸當時也很高興。那一天我覺得我們家四個人在一起非常地高興,像是個節日一樣。
主持人:媽媽有沒有特意給你燒一頓飯,表示慶祝!
王:有啊!
主持人:當時有沒有萬一到了學校以後貸不到款的顧慮?
王:有的,當時報名的時候,我爸爸還是東拼西湊的給我湊了幾千塊錢。
主持人:你記得當時帶了多少錢到北京?
王:六千塊錢。
主持人:還記得這六千塊錢是怎麼組成的嗎?
王:其實具體的我都不是很清楚。我爸爸就是在我臨走的時候就跟我說了這樣的話,我爸爸是用重慶話說的。但是我就用普通話翻譯出來。
主持人:你用重慶話說一遍聽聽。沒有關系,一定很好聽。
王:他說「娃啊,我只湊到六千塊錢了。不管夠不夠,你帶到學校。我曉得我兒子是個人才,我也相信學校捨不得把你趕出來的。」
主持人:你今天自己演了一次爸爸的角色。那你到了學校以後去申請大概花了多長時間,有哪些程序?
王:申請助學貸款是在報名之前就要填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然後還會去縣政府開家庭貧困的證明,會要填申請表。那麼到了學校之後,我覺得還很快。
主持人:你記得大概有多少時間?
王:如果我沒記錯,我們是9月初報名,但是9月中旬好像就簽了合同。
主持人:當時的貸款總額一年是多少錢?
王:六千塊錢。
主持人:有沒有說將來還不起款的擔憂,比如找不到工作。
王:其實我沒有這樣一個擔憂。因為我爸爸當時在我申請貸款的時候,他也跟我說了這樣一句話,他說你要是畢業以後連這點學費的錢你都掙不回來的話,那你就不用去上大學了。
主持人:好,非常感謝王科,謝謝你。祝願你找到一個理想的工作。有關助學貸款這方面的背景,我們一起看一個小片大家做一個簡單的了解。
(短片)
主持人:要談到助學貸款,具體到操作層面主要還涉及到銀行還有高效。今天我們非常有幸地請到北京理工大學常務副校長李志祥先生(以下簡稱李)。李校長,你好!還有一位是中國銀行總行個人金融部主管劉敏先生(以下簡稱劉),你好!感謝兩位領導來到我們的現場。前面短片裡面講這個政策是在1999年提出來的,但是到了2004年的時候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很多銀行是停下來了,當時是在怎麼樣的情況下使很多銀行退出了助學貸款的業務。李校長,你還記得當時的情景嗎?
李:當時我們學校第一批貸款的學生有三千零八十多個人,然後到2003年的時候特別希望再繼續進行貸款。因為我們每年招生的時候在學生的信封里裝了一個助學貸款的宣傳資料,就讓我們的學生拿到通知書的時候不要因為沒有錢搞得全家痛苦不堪。所以當時工商行還有有關銀行就不想搞了。我們當時很苦惱,用土話說很郁悶。
劉:我覺得原有的國家助學貸款,這個機制沒有運行下去其實有很多深層次的原因。其中一個最根本的原因是在於我們怎麼樣來看待這件事情。是把它作為一個純粹的行政性的指定性的一個工作,還是把它按照現有的市場經濟的體制模式下來推動這個事情。因為從2003年,尤其2004年以後,這個可能大家也都知道,幾大銀行都是採取股份制改造。以中國銀行為例,那麼我們也會引進一些戰略投資者。那麼換句話說,今天的中國銀行的管理層它的上面是有股東會、董事會。而這個董事會,當然大頭還是我們國家財政部了,但是還有很多外資公司。因為外面投資到中國銀行,我們每做一項工作的時候他肯定要從商業的角度來做。那麼我們每做一項事情必須要從商業的角度,就是說能夠對董事會、對股東會有所交待。那麼原有的國家助學貸款體制為什麼進行不下去了,有很多原因。其中一個就是說學生違約率比較高,這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原因。
主持人:李校長,你覺得違約率是真的已經到了還款的一個極限期了,還是說這個極限期其實沒有到?
李:其實沒有到。其實這種統計有很多技術性的問題。比如說我1日應該還款,我5日才還。那麼它的統計里頭也是一次違約。那麼真正是死心塌地找不到人的,非常少。
主持人:當然劉敏先生也講了,覺得違約率很高是一個主要的原因。但是剛剛李校長說其實沒有到最終的一個截止期。那據我了解就1999年開始實行到2000年才正式全面開始助學貸款,而還款的時間是8年,其實要到2008年你才能夠下這個結論說學生到底有沒有還款。那在最後期限沒有到來之前,為什麼要給學生冠以一個不誠信的不太好的名聲。
劉:不誠信是主持人您提的,我們銀行從來沒有說學生。我們說的只是客觀存在一個現實。
主持人:但還沒有到最後的截止期你怎麼能夠判斷就是違約呢?
劉:這里有幾個情況可以跟您說一下,第一,原有的體制下,剛才校長也講到了,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是百分之五十由財政負擔百分之五十由學生來負擔。我想可能在座學生大家都知道,就是說作為一個正常的大多數的本科學生來說
在校期間正常的、持續的收入應該是沒有的,但是打工可能會有一些了。那在這種情況下在校期間還款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本身就是對學生就是一個問題,他無法還貸款,這是一個機制的問題。
主持人:在2003年的時候,中國銀行在助學貸款上因為違約率而造成的壞帳、呆帳大概有多少?
劉:我們了解一下,當時整個銀行業對助學貸款的不良率大概是在百分之九不到。
主持人:作為銀行來講,貸款的業務還是非常多。對於房地產也好,對於其他一些金融的業務也好,這樣一個數字的壞帳率算高嗎?
劉:今天為止的中國銀行的個人貸款,我們的不良率大概是在百分之二以下。作為一個總盤子來講。對個人貸款我們一共有四千億的貸款,那其中不良率大約在百分之二以下,這就說一個總的概念。那麼相應的學生貸款,因為學生貸款屬於個人貸款,我們了解大概在百分之八點幾、不到百分之九的樣子。這就是這個比較,一個是百分之二,一個是百分之八點幾。
李:銀行的認識,我看當時也沒有到位。就是在很多風險當中對國家這樣一個行為、對助學貸款這樣一個行為,既是國家行政的一個要求,但是從銀行本身本身承擔的社會責任來講恐怕也應該責無旁貸。其實有風險也應該和校方聯手起來再向國家努力來把這件事推進下去,這是我個人看法。因為中國的金融業現在是中央控制,如果這個支柱性的主渠道不作為那我們就很難辦了。
主持人:李校長,銀行的業務非常寬泛,助學貸款可能就是銀行非常小的一部分。當時停下來學校的老師或者你們對銀行有沒有一些看法?
李:助學貸款這個事做起來一個是很麻煩,因為學生一個一個做,這貸款的成本也很高,另外也有一定的風險,我只能說有一定的風險。但是就是學生貸款的風險,像剛才主持人說的畢竟這數額很小,就是工商貸款的實際結果來看,我們畢業的2455個學生一次性還清的240個人,其他2200多個學生都簽了確認書,真正是違約的我們現在有數字統計的低於6%。所以我們向社會呼籲,我們不是譴責銀行,因為銀行有它的業務,但是我們確實認為在2003年的時候我們某一個系統過多的停止做這項事情總是不好的。所以我在此要向社會呼籲,在我們國家當前這種狀況下面確實存在兩極分化的這種狀態。有很多的窮學生真是拿了通知書以後首先是眼淚。作為教育工作者,我們有這種責任向社會呼籲、向國家呼籲。我們別的呆帳、壞帳,別的投資失誤、重復建設多得很,浪費了多少資金?我們在培養人才上、幫助窮困學生身上我們浪費了什麼資金、浪費了多少資金?這個問題可以社會來討論。
主持人:剛才李校長也談到,其實銀行應該承擔一部分的社會責任。那你個人覺得助學貸款是一個純粹商業行為,還是說銀行應該也承擔一部分的社會責任。劉:我非常贊成校長剛才提到的這一點,就是說這個事情是四方面,包括國家、包括學校、包括銀行、包括學生在內共同努力把這事情做好,任何單獨說其中一方的責任或者一方的作為不作為來推斷這個事情,恐怕都不是很好判斷。
主持人:剛剛兩位談到,2004年新的政策出台之前存在的一些問題,一方面我們很多的貧困學生渴望得到這樣一筆貸款實現他的大學之夢,另外一方面銀行也承擔了很多風險,那麼這個矛盾在2004年之前是越演越激烈,之後到底是怎麼樣一個情況,我們有一個短片一起看一看。
(短片)
主持人:劉先生,你在今天之前有沒有跟學校的領導、同學直接這樣面對面交流?
劉:我參加過別的地方學校的貧困大學生入學時候的助學貸款介紹會或者宣傳會,應該說也是非常感動的。我記得在一個學校參加的時候,應該是坐400多人的禮堂吧,結果等我來的時候所有的過道,包括門口,全都站滿了人。我估計可能差不多千人左右。而你可以看到這些大學生,可以說真的 你只要看到他你就相信他肯定是來自貧困地區。你看著他們的眼神是非常非常渴望的眼神。
主持人:你接觸過幾次以後,你有沒有把這份感動帶到你們銀行具體落實到你們操作層面?
劉:從2004年之後到今天為止,中國銀行做的115所高校的國家學生貸款只要是符合規定的貧困大學生,應該在中國銀行都是可以貸到款的。
主持人:李校長,在2004年新政策推出前後你覺得有什麼一些區別?
李:一個是國家貼息,就是大學生貸款期間在校學習的這幾年國家貼息,這個比較符合實際,也就是國家來扛,這個政策很好。第二個,由國家和學校聯手
來建立風險補償金。
主持人:李校長,現在這個風險基金你們學校現在已經拿出來了嗎?
李:已經拿了。
主持人:大概是多少錢?
李:我們總額每年三十萬。
主持人:存到哪裡? 存到銀行嗎?
李:就給銀行了,是一個風險補償基金。國家也是給三十萬,我們也給三十萬這六個百分點,一共拿總額的六個百分點作為補償基金。我們學校出三個百分點,國家出三個百分點給銀行。這個對銀行有一定的支撐作用。
主持人:劉先生,銀行怎麼樣看待這個問題?新的政策出來以後風險是不是減小了很多?
劉:應該說新的政策出來之後,首先把四方面的關系理順了。其實,風險補償金是一部分,本身從金額來講;另外一方面,我們認為更大的一點實際上像校長剛才講到的是把學校拉到這里邊來了。因為,以前基本上有的學校可能就會出現這種情況,學生貸款貸你銀行的款,那麼貸到的錢交給學校作為學費,學校收走了,以後學生還不還得起錢跟我學校沒關系了,我只要我的學費拿到了。但實際上,相對學校而言從銀行對學生的控制力度是很弱的。我們銀行不可能天天跟著學生。那麼通過這種方式,讓學校出一部分風險保證金,實際上就是把學校也拉到關系體系當中。通過學校的配合我們來跟學生保持一個溝通。包括在畢業前、在畢業後。
主持人:你估計這個新的政策之後實施起來還會有什麼新的一些問題出現,有沒有做過這樣的預測嗎?
劉:目前看來這個機制,到今天為止運行兩年了應該說還是比較順利的。那麼現在大家比較把握不大的一點是現在大學生擴招,畢業找工作也比較困難,那麼等到這些學生真正畢業之後是不是有能力按時償還貸款,這是我們比較擔心的。就像前面講到,掙的錢如果自己生活費都不夠,怎麼來還貸款。這可能是個比較大的問題。
主持人:剛剛也談到了學生的違約率。社會上很多人談到學生誠信的問題,當時對學生的誠信的爭議是比較大的。在你們實際的操作過程當中,是不是有存在這種不誠信的學生?假如要懲罰的話,會是一種什麼樣的懲罰?
劉:不能說懲罰了,應該說是銀行主張自己權利的手段也比較多了。一種就是跟學校配合,我們可能會把欠款大學生的信息通過學校的方式,在校友錄或者在學校網站上公布。另外,我們會把這個學生的信息跟教育部的全國學生貸款中心反映,他們可能會在一個更廣闊的范圍內對這種學生追索。還有一個手段,銀行可以根據法律規定採取訴訟。
李:你那個學校的學生不還貸款率比較高,銀行可以終止對你這學校貸款,那你這學院的工作就得跟上去。所以我們就主動開展貸款業務,主動地指導學生怎麼搞好貸款,也主動地來安排貸款當中的還貸,還有畢業以後的配合工作。也主動地進行誠信教育。因為誠信教育不是對窮人的教育,在某種意義上講,對富人更應該進行誠信教育。誠信教育是什麼?是學生素質教育的一個方面,不是說對貸款的學生就誠信教育,對不貸款的學生就不進行誠信教育,那是不對的。那是對他們人格上的偏見。應該對全體學生進行誠信教育。
主持人:新的政策比原來的政策要前進了很多步,那麼可能助學貸款系統當中可能還潛在存在一些問題需要不斷地完善,下面我們想請北京理工大學學生處的處長劉明奇先生。劉先生 你是在學校的助學貸款部門工作嗎?
劉明奇:從1999年開始一直到現在,都在進行具體的負責。我1999年開始在學院里當副書記也是主管學生工作,貸款工作我也參與了一部分。目前在學生處工作,也是因為學校的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由學生處來牽頭做,應該說對這個工作應該是比較熟悉一些。
主持人:剛剛談到了一些問題,你個人有沒有對前後兩個新的政策進行一些反思,你覺得有什麼更好的建議要給銀行還有校長,還有我們社會。
劉明奇:我有幾個觀點也希望在這個場合交流一下。第一個,我希望國家採取一些手段繼續推進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渠道的資助貧困生的這項工作,把國家助學貸款仍然作為我們資助貧困生的主渠道,這是一個觀點。第二個觀點,我希望加強咱們全國的金融系統整體的信用技術體系,或者叫做誠信體系也好,因為這個還需要我們金融加強管理,管理到位以後才能更好地規避因為助學貸款而存在的一些風險。我覺得這是我們今後加強助學貸款管理的根本所在。第三,建議銀行也採取一些別的靈活的辦法,比如說嘗試一些學生所在地的生源地貸款,因為學生父母的工作單位也好,居住地也好,相對比較穩定。如果家裡實在困難也可以找親戚朋友擔保。我覺得這些工作是可以做的。這是第三個觀點。第四個觀點也希望國家助學貸款,在還款的期限有進一步延長。因為我們大家知道,買房子有20年按揭、30年按揭,我們培養人才能不能也延長一點時間。因為人才培養是百年大計,那麼能不能也延長一些學生還款的時間。因為我相信,如果我們現在運行的商業貸款如果沒有抵押、沒有擔保,純粹靠信用來支撐的話,恐怕這違約率要比我們國家助學貸款學生這塊要高得多。所以希望把這個納入到我們整個國家的誠信教育的過程當中,謝謝。
主持人:好,我們節目也快要結束了,接下來一點時間留給現場的同學們,還有觀眾朋友們,你們有什麼樣的一些建議或者說有什麼樣的問題,想要問校長或者是銀行主管劉先生。
學生一:我想提一個建議,我是軟體學院的學生,對我們學院來說是比較特殊的,像我們學校學費方面還比較好,頭兩年是五千五百元,後兩年是一年一萬二千元,我看其他大學一般每年都是一萬四到一萬六千元。那麼一年六千元的貸款對我們來說連學費都不能滿足,那麼這時候可不可以銀行考慮一下這方面的學生,可不可以給我們多貸一些款來解決我們生活方面的問題。
主持人:劉先生,你覺得特殊情況會特殊對待嗎?
劉:國家助學貸款之所以叫國家助學貸款,很多政策的出台不是說銀行或者學校能夠單方面決定的。每個學生每學年不超過六千塊錢,整個貸款人數不超過在校學生的20%,教育部、國務院、財政部出台政策時是明確規定的。這個不是說銀行能夠來控制的。那麼這里我想可能有很多方面因素,一方面因為它出台政策肯定要照顧絕大部分人,不可能說就是針對於學費特別低、特別高的學生,而是要全部兼顧到。另外一方面,這裡面涉及到一個貼息的問題。因為貼息是財政貼息,如果每個學生六千元,如果到一萬二的話,那麼從利息上國家就要拿出很大一部分錢,那麼這部分財政能不能承受得了?這可能從更高的宏觀方面來考慮。那麼對於這種學生怎麼解決這個問題。我想一個是不是考慮將來國家的助學貸款會有所調整,如果會有所調整的話那麼會不會考慮這個因素,這是第一。第二個因素就是說對於超過這一部分,那麼現在銀行有商業助學貸款這樣一個政策,那麼包括前面的MBA,十幾萬都可以貸的,當然也要符合銀行的一些條件。那麼如果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相應地申請商業助學貸款。
學生二:像我自己也是來自農村。貸了四年助學貸款了。我本來可以保研,但是因為考慮到要還貸,有生活壓力,所以現在還是找工作了。現在已經簽了大亞灣核電站,四年的助學貸款是可以在一年之內完全還清的。我說這句話的意思是是希望銀行對助學貸款有信心,我們的社會對助學貸款有信心,我更希望的是那些貸款的學生、那些來自農村的學生要對自己有信心,你們都是好樣的!以後你們會用自己的行動來證明自己。
學生三:我的好朋友今年遇到一個情況,就是她從外校考到我們學校的研究生。來了以後她不能貸款。因為她本科期間已經貸款,本科期間的學費不能還,所以她的本科時的學校把她的學位證、結業證全扣了。扣了之後,我們學校研究生不讓她注冊。那她必須把本科部分貸款還了以後能來注冊。所以我想問劉主任,能不能改變一下這個政策,對於本科期間已經貸款,然後考上研究生的同學,貸款制度能不能把期限放寬一點,能不能讓繼續上研究生的同學能夠再享受貸款,完成更高等的學業。謝謝!
劉:按照現在新的教育部的機制,如果大學本科畢業之後直接讀研究生,那麼你大學本科期間的貸款可以跟銀行簽訂一個延期還款的協議。那麼等你研究生畢業之後,參加工作後再按照新的規定,比如一到兩年內選擇開始還款,六年內還清。所以這個延期不存在問題。
婁秀紅(北京理工大學學生工作處副處長 婁秀紅):這個現象是存在的。新機制實行之後還是存在的。新老機制都存在這個問題。這個我們跟教育部學貸中心都聯系過。最主要還是風險的問題。就是本科期間貸了款的學生,研究生期間是不能再重新貸款的。
劉:這個應該沒有。
婁秀紅:那我們研究生有一大批現在目前還沒有貸款,如果能解決那太好了。
劉:關鍵要符合政策,不是說所有研究生都可以貸,你要符合貧困這個政策。
婁秀紅:符合。他本科期間就貸款了,肯定是困難學生。
劉:因為我們是跟教育部簽協議是明確規定的,這樣的學生是可以貸款的。
婁秀紅:我們學校就從去年開始就已經在跟教育部學貸中心反映這個問題,不僅僅是我們學校的問題,所有的高校都面臨這個問題。
李:請劉主任帶回去再商量商量。
劉:這個可以跟教育部溝通。
主持人:我希望能夠盡早地就是給這些研究生貸上款。我沒有想到今天的這個節目從李校長開始包括劉主管,還有在座的很多學生,真的好幾次帶給我很強烈的一份感動。我想最後引用前教育部副部長張保慶的一句話,他說「在我眼裡,助學貸款這件事情真的比天還要大!」所以我非常希望動用全社會的力量能夠在盡可能短時間內建立一個完善的助學貸款的體系,讓我們每一個貧困的學生能夠進入大學的學堂。謝謝!
C. 誠信意識的活動地點和主題都有哪些
我知道的如下:1、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更是大學生立身為人、成長成才的必備品質。開展高校學生資助誠信教育主題活動,既有助於增強大學生的誠信意識,促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順利開展,又有助於提高大學生的綜合素質,強化資助工作的育人效果,對於維護校園穩定、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視開展高校學生資助誠信教育主題活動,提前將此項活動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制訂具體的活動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集中力量深入開展高校學生資助誠信教育主題活動,形成有廣度、有深度、有社會影響力的宣傳聲勢,構建以誠信為榮的校園文化氛圍。2、 各高校應結合校園文化建設、班級建設、社會實踐、「我的中國夢」主題教育等活動,通過舉辦圖片展、知識競賽、舞台劇、徵文、演講、評選誠信自強之星等形式多樣、生動活潑、寓教於樂的方式,廣泛宣傳國家助學貸款及其他資助政策,普及徵信、金融等相關知識,宣講誠實守信事跡,倡導契約精神,促使學生樹立誠信觀念、增強法律意識,及時履行國家助學貸款合同,有效地將誠信教育轉化為大學生自覺的素養與行為。我知道所以你知道!
D. 如何為國家助學貸款的順利實施保駕護航(金融專業在職研究生)求解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銀行對高校學生發放的一種教育消費與信用貸款。助學貸款自1 999 年在全國八城市試點,到2004 年由於貸款違約率居高不下,導致各大銀行紛紛停辦助學貸款,主要原因在於貸款學生的信用過低。2004 年底,政府對助學貸款實行學生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政府負擔,畢業後兩年內開始還款,最遲六年內還清的做法。盡管如此,新機制下的還款率仍不容樂觀:2006 年5 月,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在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全國聯網運行新聞發布會上說,助學貸款違約率高達28.4%。如此高的違約率使原本貸款工作就很不積極的銀行更加消極對待。如何群策群力為國家助學貸款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使之朝著良性循環的軌道運行,是我國現階段教育界和金融界面臨的一個重大難題。(金融專業在職研究生)一、助學貸款信用缺失的影響因素分析使用助學貸款並按時返還看似很簡單,然而在使用中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和干擾,還貸工作極其艱難。1. 社會不良風氣影響,還款意識由於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和精神文明建設的落後,導致社會信用觀念弱化,信用環境和信用秩序混亂,「信用危機」成為制約中國信用消費、影響經濟發展的嚴重障礙。大學生正處在思想和行為的定型期,極易受到家庭和社會的影響,加之大部分學生缺乏相應的金融知識,對於貸款選擇很容易隨波逐流,採取能逃就逃、能拖就拖的辦法,給銀行造成工作上的被動,給學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2. 就業難,還款能力缺乏自1 998 年大學擴招以來,每年大學畢業生的供給正在以30%的速度增加,遠遠大於經濟增長的速度,社會不能提供足夠的工作崗位,勞動力供過於求,就業形勢嚴峻。同時,大學生較高的培養成本使他們產生較高的職業收入預期,大學生很難找到理想的工作,貸款學生大多家庭貧困,在家庭無力負擔償還時,還貸就成為兌現遙遙無期的一份沉重的負擔。3. 缺乏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還款制約力差沒有健全的個人信用制度,銀行對個人信用難以把握,從而也無法根據消費者的真實收入水平和承貸能力准確、及時地決定貸與不貸和貸多少。在一些個人信用制度比較完善的國家,信用是一個人在社會中生存的「通行證」,每個公民都擁有一個賬號,裡面儲存著公民的學歷、就業、信用記錄等多種信息。相關機構可以對公民的信用進行查詢。一旦有了不良信用記錄,公民將受到來自很多機構的懲罰。就我國助學貸款政策而言,對於已畢業學生信用狀況的查詢和管理成為一個棘手問題,信用危機已經嚴重影響了助學貸款的順利實施和進行,並制約了消費信貸的發展,對社會主義市場良好經濟秩序的形成極為不利.4. 法制不健全,違信成本低信用卡在20 世紀80 年代後期才在我國逐漸使用,我國法律制度對於違約的懲罰至今缺乏完整、系統的規定,違約者僅僅受到經濟懲罰,可以說對於違約者的影響微乎其微。在某些西方發達國家,只要存在違約記錄,不僅影響違約者的再次貸款,而且不良信用記錄會影響工作升遷甚至一輩子的事業發展,一次違約,一輩子刻苦銘心,違約成本非常高,貸款者自然會選擇守約。5. 學生缺乏責任意識,感恩意識淡薄現在的大學生大多是20 世紀80 年代後成長起來的一代,家庭教育、學校教育中責任意識培養的欠缺和感恩教育的弱化導致學生依賴性較強,感恩意識淡薄,有的學生把助學貸款當成是政府在改革大學收費制度後理所當然應為貧困生承擔的責任,視助學貸款為免費午餐,對於自己在貸款過程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認識不清,還貸意識淡薄。二、規范和降低信用風險的保障措施新貸款政策加大了高校在貸款管理中的責任,但是高違約率單純依靠高校和銀行的努力是不能徹底解決的,因此政府作為國家助學貸款的始倡者,應加強對助學貸款外部保障機制的探索和實踐,盡快建立助學貸款的信用保障機制。(金融專業在職研究生)1. 打造誠信的文化氛圍和社會環境,使誠信成為公民的自覺意識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和基本價值道德標准,」「明禮誠信」是我國《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基本道德規范。然而,由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市場經濟逐漸改變著人們的價值觀念和道德觀念,傳統的道德觀在當今社會似乎成了迂腐、保守、另類的代名詞,道德觀念、誠信理念的缺失阻礙了社會生產力的進步和經濟體制的發展。因此,我們應在全社會范圍內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把培養誠信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計劃,利用報紙、電視、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宣傳報道典型,使道德模範成為全社會敬仰和效仿的對象,使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勤儉自強成為公民的自覺意識,使誠實守信成為人們的一種自覺行動。2. 開拓就業市場,提高就業能力,鼓勵貸款學生靈活就業高等教育大眾化的同時也給就業市場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大量的本科生甚至研究生面臨求職困難。國家應大力發展生產力,加速發展經濟,廣開就業門路;制定相應的政策和措施,鼓勵貸款學生靈活就業、自主創業。學校學生工作部門、團委和就業部門應聯合起來,積極創造各種有利條件,引導學生珍惜大學的學習時光,培養和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社會適應能力等綜合素質,使學生學會學習、學會生存、學會做人,大學生只有學到真本事,才能實現就業,才能有好的發展空間。3. 銀校聯合,建立完整的個人徵信系統2006年1 月,我國銀行個人徵信系統全面運行。目前,個人徵信系統尚處於初級階段,很多方面都需要健全和完善,尤其是在助學貸款學生基本信息的對接上存在著很大的空白。學生畢業前的信息掌握在學校,畢業後有關信用信息分散在公安、銀行、稅務、煤氣公司等各個部門和機構,銀行應和學校、公安、稅務、煤氣公司等涉及個人信用的機構和部門協調聯合起來,取得有關個人信用的完整記錄,在銀行的個人徵信系統和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系統的基礎上,建立面向大學生的聯合誠信系統和助學貸款學生個人信用信息查詢系統,實現銀行對高校學生個人信息的共享。這樣,學生畢業後,不管其工作流動性有多大,銀行均可通過遍布我國的信息網路系統及時掌握借貸人的行蹤和收入,從而有效控制貸款風險。4. 健全個人信用法制體系,做到賞罰分明我國關於個人信用業務的法律體系還不完備,完善的個人信用法律體系應涵蓋個人信用的各個領域、各個方面,我們必須加快有關個人信用立法的步伐,規范消費者信用行為、規范信用中介服務行業行為,尤其要建立和完善失信懲罰機制,制定合理的懲罰尺度,以對不同程度的失信行為施以相應的處罰,提高信用缺失者的違約成本,迫使其將誠實守信作為自己的首選策略。5. 銀行應加強貸款等金融知識的宣傳工作,促進還款據了解,一部分畢業生拖欠貸款的原因是不了解還款的具體規定,不知道如何還款,何時還款,尤其是貸款延期的學生。(金融專業在職研究生)
E. 助學貸款誠信教育內容
建立社會誠信體系讓助學貸款更獲保障
目前,學生受到誠信教育的渠道和數量各不相同,主要依學校誠信教育工作的開展以及社會誠信意識的熏陶決定。有的學生說,除了與銀行簽署貸款協議時接受過誠信教育外,大學四年都很少接觸這方面的教育。也有的學生表示,班級的輔導員是自己接觸最多誠信教育的來源。
助學貸款政策需要學校做好誠信教育工作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生工作處處長王英國表示,2004年以前,由於助學貸款政策尚在完善,學生畢業後就要還款,導致一些工作情況不理想的學生未嚴格遵守貸款協議。
畢業學生還款情況,影響著銀行對學校學生的信任度,進而直接影響到未來銀行向該校學生貸款的人數。因此,學校作為學生個體與銀行間的「媒介」,需要做很多誠信方面的工作。王處長介紹,在申請助學貸款時,學校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負責召集學生,進行政策及誠信教育,告訴學生助學貸款是國家幫助貧困生的政策,學生對國家和社會應有感恩意識。在學生貸款期間,通過對申請貸款學生的班級輔導員、周圍同學的了解以及從學生食堂消費記錄等各方面,學校都會對這些學生予以長期關注。畢業前,學校相關部門要協助銀行與學生簽訂還款協議。學生在畢業後,學校還會與用人單位配合,希望及時提醒學生還款。
王處長表示,如果畢業學生還款率低,既讓學校的聲譽受損,也會對後續學生的貸款產生直接的影響。其實,學生貸款償還情況,直接反映了誠信問題,這也應是用人單位最為看重的素質之一。目前來看,中國的企業在招聘員工時,還沒有養成查看誠信不良記錄的習慣,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的企業逐漸關注到誠信方面的考查。一個人存有不良記錄,是信譽低的表現。在西方國家,誠信不良記錄的共享渠道是較為暢通的,沒有誠信的人幾乎無法在社會生存。
易之易工作網CEO金輝表示,高校的誠信教育工作並不都做得完善。有的學校甚至做得較為欠缺,「保護」自己學生的工作做得更多,把學生是否還貸的情況「保密」,這與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建立也有關系。
F. 關於印發國家開發銀行青海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的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做好國家開發銀行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依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財政部 教育部 國家開發銀行關於在部分地區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的通知》(財教[2007]135號)和《國家開發銀行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指導意見》及《青海省教育廳 青海省財政廳 人行西寧中心支行關於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關工作的通知》(青教綜[2008]53號),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省教育廳為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牽頭單位,青海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資助辦)負責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指導各州(地、市)、縣(市、區)教育局建立健全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組織、指導、考核和監督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開展貸款管理和本息催收工作;負責申請、歸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財政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並及時足額劃撥到承辦銀行的專用賬戶;依託人民銀行徵信系統的個人資信查詢功能,建立並加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個人信息管理。
第三條 國家開發銀行青海省分行按照國家信貸政策,科學合理設計貸款方式和期限結構,制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操作規程,負責審核、發放和管理貸款,確保貸款渠道暢通,使符合條件且有貸款需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夠申請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並會同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承貸周期不同階段的特點,建立以學生為中心的家庭、高校和就業單位三地的貸款產品、信息和信用聯結,形成貸款學生借款期間全過程的信用管理。
第四條 各州(地、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州資助中心、縣資助中心),配備相應的專職工作人員,具體組織落實在本地區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各項工作。州資助中心主要負責本地區貸款工作的統計匯總,監督檢查等工作。縣資助中心負責組織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入學前戶籍為本縣(市、區)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對申請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調查、認定;建立學生信用和貸款資格評議小組,確定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名單,測算貸款需求,編制貸款預案;負責受理學生的貸款申請、審核和合同簽訂,並按規定報送省資助辦建檔;會同代理行負責財政貼息資金及風險補償金額度的核算,及時上報省資助辦;制定相應的貸後管理辦法,按照統一的格式要求建立貸款學生的管理台帳;負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後管理工作,按時催收貸款本息。
第五條 代理行受承辦銀行的委託對各縣(市、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進行輔助結算管理。代理行為縣資助中心開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金結算賬戶(以下簡稱結算賬戶),用於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金的發放和貸款本息的歸集;為借款學生開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個人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用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本息回收。
代理行負責對縣資助中心在其開立的結算賬戶內的資金進行監管。向借款學生發放貸款時,該賬戶內的資金不得轉入除借款學生所指定的個人賬戶以外的任何其他賬戶;貸款回收時,歸集的本息回收資金不得轉入除青海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在開發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以外的任何賬戶。
第六條 普通高中要配合縣資助中心和承辦銀行,提供當年高考招生錄取情況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情況,協助做好貸款申請、審批和發放等工作。普通高等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誠信教育,培養學生的誠信意識,督促學生畢業後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根據縣資助中心需要,協助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相關信息,及時填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報到回執單》;建立貸款學生檔案,按時填報貸款學生情況月報表,在「國家助學貸款學生信息系統」上及時採集錄入貸款畢業生相關信息;加強與縣資助中心溝通,避免重復貸款。
第二章 貸款對象及條件
第七條 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統一考試並被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均可在戶口所在地縣(市、區)資助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八條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和家庭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4. 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包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5. 學生本人戶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縣,原則上就讀中學也應在本縣,經縣教育主管部門同意,也可以是跨縣就讀的;
6. 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二)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家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無不良信用記錄;
2. 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本縣;
3. 家庭經濟困難,符合以下特徵之一,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1)農牧區貧困、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
(2)孤兒及殘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4)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6)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7)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8)其他貧困家庭。
第三章 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
第九條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為每人每學年6000元,具體額度以學生所讀學校學費和住宿費標准及家庭貧困程度確定,主要用於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可部分用於生活費。貸款實行一年一申請,一年簽訂一次貸款合同,貸款依據當年由高校填寫蓋章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回執單》(附件1)發放。
第十條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借款學生正常畢業所需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及繼續攻讀更高一級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的借款學生,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自付本息的期限。除非特殊情況,原則上不展期。
第十一條 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執行,一年一定。
第十二條 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借款學生在校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利息由借款人支付,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計算。學生在校期和畢業後2年為寬限期,寬限期滿,開始還本,自畢業後第二年12月21日開始按借款合同約定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期末全部還清,鼓勵提前還款,除應付本息外,提前還款不加收任何費用。
第四章 貸款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條 貸款申請
省內普通高中在縣資助中心指導下,每年4月份開始向即將畢業的學生宣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准備升學、有貸款需求的學生按規定的格式填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表》(附件2.1。本表由縣資助中心根據需要進行補充修改),向所在中學提出貸款預申請。各中學以班級為單位,按貸款對象和條件,提出符合貸款條件的貧困學生名單,在學校范圍內公示並復核後,將擬貸款學生名單及在校期間的表現證明報送縣資助中心。
擬貸款學生取得正式錄取通知後,向縣資助中心提出正式申請,填寫統一的《國家開發銀行青海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附件2.2。在校生請填寫附件2.3),同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 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2. 戶口所在地的詳細地址、聯系方式;
3. 學籍證明。新生憑大學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證明。
4、縣資助中心根據新生出具的高校收費明細單,在校生由高校資助中心出具的有關該校學費、住宿費標准及該生在本學年未貸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證明,均採取500元整數倍申貸,不得隨意加大申貸金額。
第十四條 貸款審查及合同簽訂
各縣(市、區)所屬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委會(社區)認真核實學生家庭情況,並在貸款申請表上簽署審查意見。縣資助中心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並及時與審查合格的申請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簽訂合同。
合同一式四份,中心持二份,其中一份存檔,一份待回執寄回中心後一並交開發銀行;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各留存一份。合同簽訂後,由縣資助中心當日將相關資料轉交代理行,為借款學生開立個人賬戶(用於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本息回收)。
第十五條 合同回執
借款學生攜帶縣資助中心證明及回執單到學校報到,由學校按照回執單要求填寫並蓋章,借款學生須在到校後20日內將蓋章回執單寄回所在縣資助中心。縣資助中心將借款合同和回執整理,匯總後上報省資助辦,由省資助辦統一報送開發銀行進行審批。
第十六條 貸款審批
1. 省資助辦在擬發放日前10個工作日內將擬發放貸款額度的明細情況提交分行審批。
2. 開發銀行在收到省資助辦報送的貸款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對貸款進行審批,借款合同於開發銀行審批後生效。
3. 開發銀行將審批結果匯總,送交省資助辦,省資助辦接到審批結果後下發給縣資助中心,由其轉交代理行備案。
第十七條 貸款發放
1. 省資助辦根據開發銀行審批情況,提出劃款申請,開發銀行發放貸款到省資助辦在開發銀行開立的專戶,省資助辦於貸款發放當日將貸款資金從專戶劃轉至縣資助辦在代理行開立的結算賬戶。
2. 代理行於貸款資金到賬當日,根據縣資助中心提供的有關憑證和清單,審核無誤後,於貸款資金到帳最遲3日內採取批量入帳的方式,將貸款資金從結算賬戶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並將劃款單據提交縣資助中心,由縣資助中心收集存檔。
3. 代理行根據縣資助中心《放款指令匯總表》(附件3),自貸款資金從結算賬戶劃入借款學生個人賬戶之日起最遲5日內將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賬戶。
貸款劃撥完畢後,代理行應在5個工作日內(節假日順延)將《貸款匯付匯總表》(附件4)加蓋公章後,報送縣資助中心,電子文檔和紙質文檔同時報送。
第十八條 本息回收
(一)貸款利息償還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結息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起息日為貸款資金劃入借款學生個人賬戶之日。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付息日(貸款最後一年為當年8月31日),最後一次償還貸款本金時利隨本清。在借款期限內,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規定,借款人在獲得助學貸款發放至畢業當年8月31日享受財政全額貼息。借款人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自行承擔貸款利息,每年在付息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入個人賬戶,代理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1. 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回收。
代理行於每年度結息日(12月20日)前30個工作日進行預結息,縣資助中心將預結息情況上報省資助辦匯總並由省資助辦報開發銀行審核確認,開發銀行確認後,省資助辦向主管部門提出貼息申請。
中央財政負擔的貼息資金,按照中央財政有關規定辦理劃付手續;省級財政負擔的貼息資金,由省資助辦歸集後在結息日前直接劃付開發銀行。
開發銀行收到財政貼息資金後,應書面通知代理行進行賬務處理。
2. 借款學生畢業後的貸款本息回收。
縣資助中心根據《扣款指令匯總表》(附件5),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於貸款本息到期日前與代理行核對借款學生名單、貸款金額、期限、利率等信息,由代理行計算還本付息金額。縣資助中心應提前通知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在個人賬戶預存相應款項。代理行根據《扣款指令匯總表》從學生個人賬戶扣收貸款到期本息,並劃轉至縣資助中心的結算賬戶,5日內將該筆款項劃轉至青海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在開發銀行開立的還款賬戶,劃款完畢後,代理行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縣資助中心出具結算單據和《貸款扣收匯總表》(附件6),電子文檔和紙質文檔同時報送。
(二)貸款本金償還
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貸款本金每年還款一次,採用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借款人應自寬限期(2年)結束後當年的12月21日開始償還貸款本金,於貸款存續期最後一個年度償還最後一筆本金。
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還本日(貸款最後一年為當年8月31日)。在借款期限內,借款人應嚴格執行合同項下還款計劃,每年在還本日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本金存入個人賬戶,代理行從該賬戶中收取。
縣資助中心將代理行提供的相關結算單據及扣收清單歸集存檔,將相關匯總表上報省資助辦匯總後,由省資助辦提交開發銀行。
第五章 提前還款
第十九條 每年6月20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提前30天向縣資助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提前還款申請書》(附件7))。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提前還款後剩餘的貸款金額,仍按照等額本金方式償還。
第六章 合同變更
第二十條 當借款學生指定賬戶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到申請貸款的縣資助中心辦理變更手續,由縣資助中心報開發銀行核准。因未及時辦理信息變更,全部責任由借款學生承擔。
第二十一條 當借款學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需調整還款計劃時,應在畢業前30日通過申請貸款的縣資助中心向開發銀行提出申請,經開發銀行同意後可將寬限期順延,原貸款期限不變。
借款學生本科(或專科)畢業後但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清償前考取並攻讀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的,應在獲得碩士研究生(或第二學士)錄取通知書後15日內將該情況通知開發銀行和代理行,並親自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手續,並按照變更後的借款合同還本付息。如借款學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前述通知義務,則自其辦理完畢本科(或專科)畢業手續後的9月1日起,不再享受借款的財政貼息,借款學生應嚴格按照合同的還款計劃及相應約定還本付息。
第二十二條 借款學生發生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應及時通知代理行。經開發銀行同意後,代理行有權代表開發銀行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自借款學生辦理上述有關手續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起由借款人自負本息;當休學的借款學生復學後,恢復貼息起始日為當月的1日。
第七章 違約學生的處理
第二十三條 違約學生是指借款學生進入還款期後,對連續拖欠到期本息超過一年且不與資助中心主動聯系辦理有關手續的學生。
第二十四條 按照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約定,開發銀行、省資助辦和各縣資助中心有權在不通知違約學生的情況下,採取如下措施: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經辦行將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的違約借款人採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
(3)在大學生就業網、學歷文憑查詢網站及國家助學貸款網站公布違約學生名單;
(4)在校園網、校友網上公布違約學生相關信息,並向用人單位通報情況。
(5)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省資助辦、縣資助中心、代理行及其他相關部門違反本辦法以及在風險補償金和貼息資金申請、撥付等相關工作中不履行職責的,開發銀行有權中止發放貸款、扣收風險補償金以及採取其他措施。
第二十六條 由於國家政策變化,致使本辦法不能繼續實行時,雙方應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由於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影響到本辦法中相關約定事項執行的,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並對本辦法進行相應修改。
第二十八條 各縣資助中心可根據自身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國家開發銀行青海省分行和青海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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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助學貸款交誠信材料怎麼寫 急~!~!~!~!~!!!!!!!!!!
國家助學貸款是國家實施科教興國、加速人才培養的一項重大舉措,體現了國家、社會和學校對每一位貧困學生的關愛。在同學們為學費犯愁的困難時候,在黨和政府的親切關懷下,在學校領導和老師的傾心幫助下,在銀行的大力支持下,大家如願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解除了學習上的後顧之憂,減輕了親人的負擔和愁苦,相信每位受助同學都對此充滿了感激,同學們更應倍加珍惜。然而,高校畢業生拖欠國家助學貸款現象時有發生,大學生的誠信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重點。大學生拖欠助學貸款,使學校形象受影響,銀行利益受損失,學弟學妹們失去貸款機會,自己也被列入「黑名單」(7年內不得在各銀行辦理房貸、車貸、信用卡等信用貸款業務),這不得不說是一件非常遺憾的事。對於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同學們而言,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情況將是大家跨入社會後的第一筆信用記錄,這筆信用記錄書寫得如何,將直接關繫到一生的幸福。
人無信不立,國無信不強!誠信做人,才能「一諾千金,自強自立」;誠信做事,才能「努力工作,回饋社會」。作為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各位畢業生,作為深受國家、社會、學校關愛的學子,更應恪守誠信之德,常懷感恩之心。飲水思源,如期履約,按時還貸,是每個接受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同學應盡的義務。
在此,我們向所有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資助的畢業生發出如下倡議:
一、恪守誠信,自覺按照《國家助學貸款合同》約定按時還款付息,堅決杜絕拖欠助學貸款本息等現象,以信待人,以信處事,自覺維護自己各方面的信用,建立良好的個人信用記錄,做一個誠實守信的人,為學弟學妹們作出表率,塑造科大學子良好的社會形象。
二、嚴守合約、知行統一,自覺接受學校和經辦銀行的監督,在未還清國家助學貸款之前,主動和學校、助學貸款經辦銀行聯系,及時告知最新的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促進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更好地實施和推廣。
三、勤學苦練,自強自立,充分運用自己的學識和能力,在工作崗位上作出喜人的成績,以實際行動回報國家和社會。
同學們,你們曾經在經濟上並不寬裕,但充滿關愛和歷練的大學生活使你們的精神無比充實和富足。希望同學們攜起手來,用愛心接力,用信譽傳承,認真書寫良好的個人信用記錄,用實際行動感謝母校、銀行和國家對大家的充分信任與無私關愛。讓我們牢記:誠信還款,從我做起,鑄造誠信品格,信用成就未來。
自己看看修改一下就OK了
H. 學校開展誠信教育活動的幾種形式
組織召開受助學生代表座談會,暢談「誠信感恩、立志成才」的心得體會。講述身邊事跡進一步樹立學生們誠信感恩、立志成才意識,動員學生代表積極宣傳,並做好誠信、勵志表率。
三、組織開展「誠信及金融基礎知識」宣講活動。加強誠信金融基礎及資助政策普及宣傳,通過引用正反兩方面的生動案例形式,引導廣大青年學生理性消費、珍視誠信,遠離不良「校園貸」。
四、組織召開「恪守守信、如實承諾」主題班會。引導學生在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等國家資助項目時,恪守誠信,如實承諾,真實填報申請材料。組織觀看《貸款助學 信用助人》助學貸款主題宣傳片,宣傳貸款政策,加強誠信教育。
五、開展誠信考試教育活動。在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學校期末考試來臨之際,組織學生再次認真學習關於考試作弊違紀處理的相關規定,組織學生考前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進一步樹立學生誠信迎考的思想意識。
學校誠信教育系列活動開展,組織有序,效果顯著。一是使同學們知曉了珍惜個人信用的重要性;二是推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持續健康發展;三是促進了誠信金融基礎及資助政策普及宣傳,有效提高了學生的金融防範意識;四是培養了學生的誠信品質,進一步在全校形成「誠信資助,立德樹人」的良好氛圍。
I. 國家助學貸款歸還問題!
為了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加速人才培養,資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而採取的國家助學貸款計劃的指示精神,依據國辦發[2004]51號、國辦發[2004]68號及湘政辦發[2004]5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學校成立國家助學貸款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任副組長,由學生工作處處長、財務處處長、各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等任組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處,辦公室主任由學生工作處處長兼任。
第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對象為我校經濟困難的在籍全日制本、專科生和研究生(不含二級學院和預科班學生)。
第三條 國家助貸款按用途可分為學費貸款、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
第二章 貸款的申請、審批和發放
第四條 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家庭經濟確實困難,在校期間所得收入或經費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學費或基本生
活費;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
(三)誠實守信,品德優良,無違法違紀行為;
(四)新生提供高考成績;其他年級學生必須學習成績較好,上學年各門功課無補考、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五)承諾按貸款合同規定進行還貸,承諾向貸款人提供上學期間和就業以後或因其他原因離開學校以後的變動情況和聯系方式;
(六)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條 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必須如實提供以下信息和有關材料:
(一)申請貸款的書面報告,並在其中承諾履行按期歸還貸款的責任:承諾及時向經辦銀行提供上學期間和離開學校以後的變動情況;承諾貸款逾期一年不還又未提出展期,可由經辦銀行在就學的學校或相關媒體上公布其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予以查詢;
(二)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提供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三)身份證和學生證復印件;
(四)家庭住址、父母的姓名、工作單位和身份證復印件,已婚借款人配偶的姓名、工作單位和身份證復印件;
(五)在經辦銀行開立與身份證號碼相鏈接的活期儲蓄賬戶;
J. 求幾條關於資助方面的宣傳語。就是有關國家資助政策的,比如說感恩啊,誠信啊之類的宣傳語
初中
1、兩免一補」政策好,上學「一個都不少」;
2、不用買書不繳費,住校還補生活費;
3、「兩免一補」政策好,農民負擔又減少;
4、貧寒學子求知路,「兩免一補」來幫助;
5、「兩免一補」助孩子,發展教育奔小康;
6、「兩免一補」做到位,貧困家庭得實惠;
7、關注貧困家庭,關愛貧困家庭學生;
8、實施「兩免一補」是黨和政府的德政之舉;
9、實施「兩免一補」,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10、貧困孩子要讀書,黨和政府把你助」
11、家庭困難不用愁,孩子上學勿需憂
12、「兩免一補」來幫你,家長孩子皆歡喜
13、一切為了困難家庭,一切為了貧困學生
14、落實「兩免一補」政策,保障農村義務教育
15、實行「兩免一補」政策,體現黨的關懷
16、認真落實「兩免一補」,不讓孩子因貧困輟學
17、政府資助貧困生,好好學習快成才
18、「兩免一補」送關懷,農村學生貧困學生上學,政府「兩免一補」
高中
1、喚醒愛心、 伸出援手、 關懷貧困學生。
2、樂善之本、 助人為快、會聚愛心、共創未來。
3、關注教育、關注貧困學生。
4、財富源於社會、愛心回報社會、關注貧困學生。
5、救助一個學生、改變一個人生。
6、用我們的真心、真情、真意關愛貧困學生。
7、只要你我都獻出一點愛、貧困學生就會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8、凝集社會之力,資助貧困學生;
9、愛心點燃希望,關注寒門學子;
10、知識改變人的命運,扶貧共奔和諧之路;
11、關注困難家庭,關愛貧困學生
13、家庭困難不用愁,孩子上學勿需憂
中職
1、讀中職,受資助,升學就業兩不誤
2、資助政策就是好,就讀中職花錢少
5、貧困孩子不要愁,職校受助有盼頭
6、國家出資學技藝,職教就業有優勢
7、不擠高考獨木橋,選擇中職陽光道
8、讀中職,受資助,早脫貧,快致富
9、家富國盛光明一片,中職資助舉市展顏
10、國家資助學技術,輕松就業有門路
11、資助政策就是好,為咱百姓解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