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積金貸款人去世怎麼辦
法律分析:按程序來說,申請人尚未正式和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因此借款行為尚未正式生效,可以撤銷。如果撤銷了,自然就不算公積金貸款了,那要再去申請商業貸款,要重新走一遍程序,利息自然也會高了。但如果貸款合同已經簽訂,款項已經發放,也已經開始每月還款了申請人才去世的,理論上可以不撤銷貸款,而有死者的繼承人繼續履行還款的義務,待貸款全部結清後才能處理此套房產的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B. 夫妻雙方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一方因病去世,另一方如何還款,可更改還款年限嗎
夫妻雙方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一方因病去世,另一方可以繼續在原賬戶還款,不可更改還款年限,可以隨時提前還大款,這樣可以減輕每月還款壓力。
C. 配偶死亡公積金貸款怎麼辦
法律分析: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有以下三種:次性還款法:從住房公積金帳戶提取公積金余額,一次性歸還貸款。很多人退休後,採用這一方法還貸。還貸後,若還有貸款未還清,就對剩餘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確定以後每個月的月還款金額。停止還貸若干月法:從公積金帳戶中提取余額,提前歸還貸款。提前還貸後,貸款人可以停止還貸若干月。停止還貸期結束後,貸款人須繼續按月還款。停還期的欠息,不收罰息,不計復利,在停還期結束後的每月還款中逐月扣還。有些購房者在某一階段收入情況出現變化(如生病、生育、失業等),多採用這一方式還貸。
逐月還款法:每月直接從公積金帳戶提取公積金還貸。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時,貸款人要及時補足還款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D. 公積金貸款人死亡誰來還款
專業人員幫你回答,在公積金貸款時貸款合同會讓你填寫主貸人,和共同還款人,主貸人不在了,可以有共同還款人來償還。希望能幫助到你。
E. 公積金貸款人死亡剩餘貸款怎麼辦
需要擔保人償還。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會有影響,以後按時還款即可。
F. 如果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人死了怎麼還房貸
和他有關系的人在續上、、、接著、、、
G. 鐵路公積金貸款人死亡後還款需要預約嗎
鐵路公積金貸款人死亡後還款是不需要預約的,勞動者可以把公積金賬戶注銷掉。
職工去世或被宣告死亡,一般情況下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憑公安機關開具的職工戶口注銷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與職工的關系證明或經公證部門公證的遺囑等材料,提取職工賬戶內住房公積金本息余額。
一、職工死亡後或被宣告死亡後,其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有兩種處理方式:
(1)由該死亡職工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取。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憑戶口簿、合法繼承身份的證明和身份證、遺贈書或者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提取(繼承、受遺贈)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
(2)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或者他們放棄繼承或受遺贈的情況下,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二、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死亡可以全額支取其住房公積金。
職工在職期間死亡,可由其繼承人全額支取住房公積金,但支取時應提供以下材料:首先要有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注銷戶口證明,其次要有法定繼承人的公證書、法定繼承人身份證和戶籍證明,最後還需提供公證機關公證的遺贈書或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
如果職工的繼承人不能親自提取住房公積金可委託他人代辦,委託人需提供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戶籍證明,同時,受委託人還要出具職工工作單位的委託提取證明和受委託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受委託人身份證明。若委託所在單位經辦住房公積金人員作為代提取人辦理提取手續的,需經提取人書面簽字同意,並提供職工工作單位出具的委託提取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兩份。
H. 用公積金貸款如果這個人意外死亡,家屬還能繼續還貸么
可以繼續還貸。
《財政部關於印發〈住房公積金呆帳核銷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06]10號)有相關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專指借款人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間發生意外死亡,其債務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償還的處理辦法。
第三條借款人發生意外死亡,無繼承人承擔其債務的,公積金中心無法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清償,公積金中心首先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用於償還貸款,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償還其貸款;有繼承人但確實無償還能力的,先由公積金中心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用於償還貸款,其餘由擔保人承擔其部分擔保責任,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積金貸款風險保證金償還。
I. 住房公積金貸款人去世怎麼辦
由房產繼承人承擔還款責任。
如果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不願意承擔債務,銀行會法院申請拍賣房產(因為房產是抵押了的),拍賣的款項,優先用於償還銀行債務,剩下的,由繼承人繼承(如果沒有繼承人。。。貌似只能充公了)
希望能夠幫到您!回答來自:網路房產交流團,敬請關注!
J. 房屋按揭還款沒還完,人去世了怎麼辦
房屋按揭還款沒還完,人去世了由其遺產繼承人承擔其還款義務,如果沒有人繼承遺產,則由其遺產來償還其貸款債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10)住房公積金貸款人死亡怎麼還款擴展閱讀: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其財產合法繼承人繼續履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第三十一條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的,貸款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處分抵押物或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