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積金(提取、貸款、委託、還貸)該怎麼辦合肥市哦
取得購房首付正式發票、簽訂購房合同後可以提取全部公積金(按規定還要留一小筆錢在公積金賬戶內,大約1千元);
到當地公積金中心查閱公積金貸款程序,你的「委託」是指什麼?這些好像不用委託誰啊,完全可以自己去辦理;
還貸可用你每月的公積金還,但需要跟貸款銀行簽訂公積金代扣協議(注意:把你賬戶內的錢全部領出後再簽協議,不然賬戶會凍結的,賬戶內的錢就不能再領出來了,直到你還清貸款);
最好還是選擇等額本金法還貸,這樣相對較節省利息
B. 如何辦理公積金逐月還商貸
帶著身份證或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商貸銀行卡(還款的卡)到辦理商貸的銀行找你的業務經理,辦理申請委託,2拿著申請委託書,到人民銀行(或可以打徵信報告的銀行)列印個人徵信報告,(註:一年內查詢列印2次的,列印第3次需要付費)拿著申請委託書,和個人徵信報告,去公積金匯繳銀行,即可辦理逐月還貸業務。
公積金逐月還商貸條件
【1】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是出於正常繳納狀態的;
【2】申請人及配偶沒有尚未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3】申請人規劃的貸款是屬於商業個人住房貸款,貸款的本息是尚未結清的;
【4】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少於簽署委託的逐月提取還商貸協議是本繳存賬戶月繳存額的12倍,每月的提款額不得超過月繳存額以及商貸月供之間的最小值。
拓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買房注意事項:
1、公積金貸款之夫妻貸款:如果是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不論是在結婚前還是在結婚後辦理的公積金貸款只要夫妻雙方中有一方辦理過公積金中心系統上就會有相應記錄在上次貸款未還清前,夫妻雙方是不能夠再使用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子的。
2、公積金貸款之二套房:借款人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的如第一套購房就使用了,公積金貸款在尚未還清前不可以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只有在還清前一套住房貸款的前提下才能再使用公積金貸款,同時不會被認為是第二套房產仍會視為首套住房按其政策操作。
3、申請貸款前不要動用公積金。如果借款人在貸款前提取公積金儲存余額用於支付房款,那麼您公積金賬戶上的公積金余額即為零,這樣您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也就為零,這就意味著您將申請不到公積金貸款。
4、在借款初一年內不要提前還款。按照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定,部分提前還款應在還貸滿一年後提出,並且您歸還的金額應超過6個月的還款額。
5、還貸有困難不要忘記尋找身邊的銀行。當您在借款期限內償債能力下降,還貸有困難時,不要自己硬撐。工行的客戶可向工行提出延長借款期限的申請,經銀行調查屬實,且未有拖欠應還貸款本金、利息,工行就會受理您的延長借款期限申請。
6、貸款後出租住房不要忘記告知義務。當您在貸款期間出租已經抵押的房屋,您必須將已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
7、貸款還清後不要忘記撤銷抵押。當您還清了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後,可持銀行的貸款結清證明和抵押物的房地產其他項權利證明前往房產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撤銷抵押。
8、不要遺失借款合同和借據。申請按揭貸款,銀行與您簽訂的借款合同和借據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於貸款期限長可達30年,作為借款人,您應當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據。
C. 合肥償還住房商業貸款本息如何提取公積金
法律分析:辦理條件: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自住住房時申請了商業貸款,需償還商業購房貸款本息時可提出提取公積金申請。
辦理材料:
1、填寫完整的《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3、提取人結婚證或結婚證明(房主配偶、共有產權人配偶提取時,需提供結婚證或可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薄);
4、還貸款專用存摺或卡;
5、貸(借)款買房合同(房屋產權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共有產權證或網上備案單);
6、貸款銀行提供的貸款對賬單。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D. 合肥公積金貸款可以自己選擇還款方式嗎
可以的。
常用的公積金還款有兩種方式:
一、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同等數額的貸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這樣由於每月的還款額固定,可以有計劃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於每個家庭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確定還貸能力。
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是將本金每月等額償還,然後根據剩餘本金計算利息,所以初期由於本金較多,將支付較多的利息,從而使還款額在初期較多,而在隨後的時間每月遞減,這種方式的好處是,由於在初期償還較大款項而減少利息的支出,比較適合還款能力較強的家庭。
貸款金額不多,時間也不長,利息及月供差別不太大,
如今後有提前還款計劃,選等額本息較好。
E. 合肥公積金貸款到什麼地方還款
如果你是在工商銀行貸款,就到工商銀行還款,而不是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去還款。
我的一個朋友也是在合肥,也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他每月去銀行還款。
可以把公積金提出來還貸。
F. 合肥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如何提取公積金
法律分析: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時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時可提出提取公積金償還的申請,由提取人攜帶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原件、結婚證或結婚證明、還款專用存摺或卡、還款證明等材料前往公積金辦理地點營業大廳辦理,政務區營業部:政務區琥珀五環城2寫字樓四層(金寨路和習友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G. 合肥公積金貸款政策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相關政策:
1.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人必須在合肥市連續繳納公積金貸款一年以上。
2.申請人所購買的房子必須和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市城建支行、**綠都支行、交行省營*部、中行省營*部有按揭貸款方面的協議,也就是說所購買的商業住房必須和銀行有公積金貸款合作關系。
3.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額不得低於房價的30%,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額不得低於房價的60%,並且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執行的利率是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4.申請人及其配偶如果正常繳納公積金滿一年以上的,最高可以申請的貸款額度為35萬元。如果申請人只是單方按照規定繳納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25萬元。借款人在最高貸款額度內的可貸額度=借款人夫妻雙方計繳住房公積金月工資收入之和×12(月)×0.5×實際可貸年限,共有產權人、參與還款人不列入計算范圍。
5.公積金貸款的最長貸款期限為20年,且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並須在未退休前申請貸款。
【拓展資料】_
合肥市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以上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5萬元;借款人單方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35萬元。合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借款人在最高貸款額度內的可貸額度=借款人夫妻雙方計繳住房公積金月工資收入之和×12(月)×0.5×實際可貸年限,共有產權人、參與還款人不列入計算范圍。合肥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20年;且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並須在未退休前申請貸款。貸款的具體數額和年限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和還款能力而定。
另外,購買合肥二手房住房公積金擔保貸款附加要求:
1.房屋年限在10年以內的,貸款最高成數為7成;房屋年限在10以上20年以下的,貸款最高成數為6成;(房屋竣工年限以房產證或房地產主管部門相關證明為准),且須符合貸款首付款政策。
2.最長期限與房齡之和最長不超過30年,且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並須在未退休前申請貸款。關於合肥市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一次還本付息法主要用於貸款期限為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個人住房貸款,即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前一次性還清貸款本息,利隨本清。對於一年期以上的個人住房貸款則有等額本息還款法和等額本金還款法兩種。
H. 合肥公積金貸款2021新政策
合肥公積金貸款2021新政策如下:
1、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3、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法律法規】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