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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人不還款和緊急聯系人有關系嗎

發布時間:2022-06-04 04:30:25

㈠ 借款人不還錢緊急聯系人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緊急聯系人不等於擔保人,無任何還款的義務,不管你是有意還是無意成為了緊急聯系人,在借款人逾期的時候都沒有義務承擔還款責任,哪怕借款人提前告知了你,逾期後緊急聯系人也沒有還款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第六百八十四條 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

㈡ 朋友逾期未還貸款對緊急聯系人有影響嗎

沒有,至多被騷擾
擔保人才有影響

㈢ 我朋友找貸款公司貸款,我做緊急聯系人有沒有什麼風險

首先,貸款緊急聯系人屬於聯系貸款本人的備用手機號碼。不涉及還貸責任。
貸款做緊急聯系人有什麼風險?
一般情況下,只要沒有涉及到提供身份證、徵信報告,和借款人一起去現場簽字的是沒有什麼風險的。別人貸款寫的緊急聯系人,對於緊急聯系人是沒有任何影響的,更不會對個人徵信造成影響,完全不會受到這件事情的影響。因為,貸款既不是緊急聯系人借的,緊急聯系人也不是貸款擔保人,於情於理於法緊急聯系人都沒有任何責任,就更別提會影響到個人徵信。但是貸款平台會給緊急聯系人打電話,要求幫忙聯系借款人,或者威脅緊急聯系人如果借款人未能還款,緊急聯系人要幫忙償還債務之類的。對緊急聯系人的生活影響也是蠻大的。不過可以設置軟體攔截或者不用理會就行了,要是在電話里被辱罵、言語上進行人身攻擊的,這屬於典型的暴力催收,馬上錄音收集證據去投訴。但是必須注意的是,如果有簽字並提供了身份證復印件的,這樣的緊急聯系人實際上已經成為了擔保人,尤其是是連帶責任擔保人,則借款人的債務也會成為自己的隱形債務,不但會上徵信逾期還會被催收等,嚴重者甚至會和借款人逾期被起訴。
貸款對緊急聯系人有什麼要求?
一般情況下貸款對緊急聯系人是沒有什麼要求的,只需要提供電話號碼就行了。不過也有個別貸款平台會授權運營商以查看借款人的通訊錄,會要求緊急聯系人得在借款人的通訊錄里,並且每個月聯系要比較頻繁,甚至會打緊急聯系人電話確認號碼是否屬實,如果電話打不通的,可能會拒絕借款人的申請。
簡言之,緊急聯系人就是起到了一個備用聯系的作用,和大家在注冊游戲賬號時的安全郵箱作用差不多。更何況,持卡人在填寫聯系人的時候,也沒有經過大家的同意。所以,如果沒有簽字並提供了身份證復印件的,就算持卡人和貸款人出了什麼事,也不需要緊急聯系人為此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
房貸一直不放款,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也就是銀行告知是開發商不符合抵押的話,意思就是客戶的房貸因為開發商的問題被拒了。建議客戶先聯系開發商看看是不是對方提供的資料信息出錯了。如果只是資料信息出了錯,那隻要提供正確、完整的資料上去重新申請,一般就沒什麼問題了。而如果是開發商證件不齊全,資質不合規的話,那客戶就沒什麼辦法了,各銀行抵押條件大同小異,即使去其他銀行重新申請,也可能同樣因為開發商資質不達標而被拒。對此,客戶可以直接申請退房,而因為責任在開發商,所以客戶要求退房不算違約,可以讓開發商退還全部已交款項,還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一定費用以彌補損失。
而如果房貸辦不下來是客戶本人的原因,那客戶在房貸被拒後直接退房就屬於違約,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建議客戶先去查詢具體是哪方面出了問題,解決了問題後再重新申請。比如若是因為負債太高的話,就可以先想辦法還清了債務之後再重申房貸。
因此,房貸要是一直不放款的話,客戶在權衡考慮之後,的確可以選擇放棄,然後找開發商申請退房退回首付款。不過大家需要注意,如果房貸辦不下來的原因在自己身上的話,那找開發商終止合同就需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開發商可能不會退還全部費用,會扣除一部分作為違約金。所以,如果房貸還有辦下來的希望,那客戶就不要輕易放棄。比如房貸被拒,只是因為負債率較高的,那客戶可以先想辦法將名下債務給還清或者先還一部分,等個人負債率降低了之後再重新去申請房貸。
而客戶在重新申請時可以盡可能多地准備好經濟收入、資產財力方面的資料給銀行(越豐富越好);還可以找個資信良好的擔保人為自己的貸款做擔保,以提高貸款成功的幾率。當然,因為遲遲沒有辦下房貸,所以客戶還得和開發商協商好,免得因為房款一直沒到位而引起糾紛。

㈣ 貸款緊急聯系人的責任

貸款緊急聯系人有什麼責任
貸款緊急聯系人的責任是在債權人聯系不上債務人時,債權人向緊急聯系人了解債務人的情況,緊急聯系人不對債務人全程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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