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於印發《地方政府向中央專項借款管理規定》的通知
第一條為了維護地方金融穩定,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確保專項借款資金專款專用,到期歸還,特製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中所稱的專項借款是指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發放再貸款,並通過指定的地方商業銀行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以下簡稱省級政府)的融資,專項用於解決地方要關閉的農村合作基金會、各類信託投資公司、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的個人債務和合法外債。專項借款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國人民銀行再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使用和管理。第三條省級政府根據上述地方性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性機構的資產和負債情況及政府借債的償還能力,在多方籌措償還資金仍難以解決支付風險的情況下,由省級政府向國務院報告地方金融風險及處理情況,請求國務院批准同意向中央專項借款。第四條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批轉的申請,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和其它有關部門對該省(自治區、直轄市)金融風險情況及支付資金缺口等情況進行審查;其中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負責對承貸的地方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信貸收支等經營狀況的審核;財政部主要負責審查該省(自治區、直轄市)近幾年的財政收支、當年的財政預算、還款期內財政預算安排及政府的實際償還能力等情況。按照審查意見,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其它有關部門聯合行文提出省(自治區、直轄市)向中央專項借款的意見,並報國務院核准。第五條省級政府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借款報告,向財政部提出申請,承諾如期歸還中國人民銀行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發放的專項貸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專項貸款本息,由財政部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扣款通知在中央向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轉移支付資金和稅收返還資金中扣還。第六條財政部接到省級政府承諾如期歸還貸款的報告,經審查後給省政府復函,並抄送中國人民銀行。明確如果省政府不能按期歸還再貸款本息,財政部按中國人民銀行提供的扣款承諾書等文件,從對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轉移支付資金和稅收返還資金中扣還。第七條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對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其它有關部門聯合文件的批准意見及財政部對政府承諾申請的復函抄送件,對所在地分行、營業管理部下達貸款限額。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營業管理部在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簽定借款協議書後,在總行下達的貸款限額內,對政府所在地的中心支行或營業管理部下達貸款限額。第八條政府所在地的中心支行或營業管理部根據分行下達的貸款限額與承貸的地方商業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方可發放貸款。地方商業銀行設立表外臨時賬戶,記載該項再貸款的運用情況。該項再貸款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地方商業銀行對該項再貸款沒有支配權,不體現營業收入。第九條專項借款的使用期限一般為六至八年,一次落實借款合同,分年簽訂借款借據。專項借款從劃撥至專戶之日起計息,借款期內按季付息,從第二年開始或按協議償還本金,也可提前歸還部分或部分借款。專項借款利率按年利率2.25%計息。第十條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營業管理部要加強對專項借款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派專人負責,單獨考核,並負責到期收回;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要全面負責借款的使用,根據地方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性機構的個人存款兌付進度下撥資金,嚴防各級政府將專項借款挪作他用。要逐年落實還款計劃,並將每年的還款列入省(自治區、直轄市)預算內,確保專項借款按時歸還。第十一條本規定自下發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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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短期再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證貨幣政策調控權集中於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加強對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短期再貸款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短期再貸款,系指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為解決轄區內商業銀行的資金頭寸不足而對其發放的期限不超過3個月的貸款。第三條對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短期再貸款實行「限額控制、授權操作」的管理原則。
「限額控制」,即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以下簡稱總行)對中國人民銀行分行(以下簡稱分行)下達短期再貸款限額,並以此控制分行的短期再貸款量。
「授權操作」,即中國人民銀行分行須依據本辦法和總行的授權,審批、發放短期再貸款和對轄區內中心支行轉授權。第二章貸款限額管理和審批許可權第四條貸款限額是總行下達的允許分行可發放短期再貸款的上限。總行對貸款的限額實行指令性管理。調增、調減分行的貸款限額均以貸款額度通知書方式下達。第五條分行(含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重慶營業管理部門,下同)可審批期限不超過20天的短期再貸款;發放期限超過20天的短期再貸款,須逐筆報經總行批准。經分行授權,省會城市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可審批期限不超過20天的短期再貸款;其他中心支行,可審批期限不超過7天的短期再貸款。縣(市)支行,不得審批短期再貸款。第三章貸款種類、期限和利率第六條短期再貸款劃分為信用貸款和質押貸款。
「信用貸款」,系指分行以商業銀行的信譽而對其發放的短期再貸款。
「質押貸款」,系指分行以商業銀行持有的有價證券作質押而對其發放的短期再貸款。
可作為質押貸款權利憑證的有價證券為:國庫券、中國人民銀行融資券、中國人民銀行特種存款憑證、金融債券和銀行承兌匯票。第七條短期再貸款劃分為3個月以內、20天以內和7天以內三個期限檔次。第八條分行發放短期再貸款,應執行總行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第四章貸款對象、條件和用途第九條分行短期再貸款的對象僅限於轄區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和全國性或區域性商業銀行設在轄區內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借款人)。第十條借款人申請短期再貸款的基本條件:
(一)在當地人中國人民銀行分行或中心支行設立准備金存款賬戶;
(二)借款人具有法人資格的,應足額存放法定存款准備金;不具有法人資格的,應在申請貸款之前3個月內未發生透支行為;
(三)資信情況良好,能按期歸還短期再貸款;
(四)分行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十一條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為凈拆出資金的和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為向上級行凈存放資金的,對其發放短期再貸款的期限應不超過7天。第十二條分行發放期限超過20天的短期再貸款,應採取質押擔保的方式;僅限於轄區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第十三條分行短期再貸款只能用於解決借款人同城票據清算和聯行匯差清算的臨時頭寸不足,以及其他短期流動性不足。第五章貸款的操作程序和內控制度第十四條貸款申請。借款人應填制《中國人民銀行再貸款申請書》,並在加蓋借款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簽章後,提交當地中國人民銀行開戶行。第十五條貸款審查。對受理的短期再貸款申請,應依據本辦法進行審查;對單筆金額較大的貸款申請,應建立集體審批制度;中心支行對超過審批許可權的貸款申請,應提出審查意見,報分行審批。第十六條貸款發放。對審查批準的短期再貸款申請,應與借款人簽定《借款合同》;發放質押貸款時,還應同時簽定《質押擔保合同》;會計營業部門應憑《借款合同》、貸款額度通知書辦理有關會計處理手續,發放質押貸款的,還應憑據《質押擔保合同》。第十七條貸款收回。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對逾期的短期再貸款,可從借款人准備金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並按照逾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質押貸款發生逾期,可依法處置作為貸款權利憑證的有價證券,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第十八條分、支行會計營業部門應憑留存的貸款額度通知書,監督短期再貸款限額的執行情況。對超限額發放短期再貸款的,不予辦理。
C. 何為央行再貸款
央行再貸款,即中央銀行貸款,是指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是中央銀行調控基礎貨幣的重要渠道和進行金融調控的傳統政策工具,習慣上稱作再貸款。一般來講,中央銀行貸款增加,是「銀根」將有所放鬆的信號之一;反之,是「銀根」將可能緊縮的信號之一。到2000年底,在中國人民銀行資產業務總量中,中央銀行貸款佔45%。
中央銀行貸款的對象是經中央銀行批准,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並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
D. 2020年中國貨幣政策
一、中國貨幣政策響應及時有力,總量合理適度,為保市場主體穩就業營造了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中國經濟實現穩步復甦。在此過程中,在國務院金融委的悉心指導下,穩健的貨幣政策和積極的財政政策相互配合,全力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為疫情防控、經濟恢復增長提供了有力支持。
貨幣政策方面,今年以來,人民銀行通過降低存款准備金率、再貸款再貼現、創新直達實體經濟的貨幣政策工具等方式,出台了規模可觀的宏觀對沖措施。2020年以來人民銀行3次降准,加權平均存款准備金率下降約1個百分點,降准釋放流動性1.75萬億元。2018年以來,人民銀行10次降准,加權平均存款准備金率下降約5.5個百分點,累計釋放流動性8.1萬億元。
今年貨幣政策根據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恢復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分層次、有梯度地出台,有內在的邏輯。疫情暴發初期,人民銀行於1月31日設立了第一批3000億元專項再貸款,支持銀行向醫療和生活物資重點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財政給予50%貼息後,企業實際融資成本很低。3000億元專項再貸款使用實行名單制管理,已基本用完,定向支持了7600多家直接參與防疫的重點企業,有力支持了醫療和生活物資保供任務。
在疫情蔓延勢頭得到初步控制、進入有序復工復產階段,人民銀行於2月26日增加第二批5000億元再貸款再貼現額度,商業銀行以不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當時為4.05%)+50個基點發放貸款,實際執行的平均利率約為4.4%。5000億元再貸款再貼現已基本用完,支持了近60萬家企業復工復產。
在疫情防控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果、生產生活秩序加快恢復階段,人民銀行於4月20日增加第三批1萬億元普惠性再貸款再貼現額度,支持銀行加大對涉農、小微和民營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平均融資成本控制在5.5%以內,預計支持超過200萬家企業等市場主體。
貨幣政策實施的另一個突出特點是,注重增強直達性、精準性。按照今年《政府工作報告》要求,人民銀行於6月1日發布了兩項直達實體經濟的貨幣政策工具,通過適當提供央行資金支持,推動銀行積極辦理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截至8月末,銀行已累計對157萬家市場主體的貸款本金和81萬家市場主體的貸款利息實施了延期,共涉及3.7萬億元到期貸款本息;3月至8月,銀行累計發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超過3000萬筆,共計1.89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多6300億元。
同時,人民銀行扎實做好金融支持精準脫貧工作,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截至6月末,全國貧困人口及已脫貧人口貸款余額近7500億元,惠及人數超過2000萬。
總的看,穩健的貨幣政策取得積極成效,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有力支持了經濟穩步恢復。9月末,廣義貨幣供應量(M2)與社會融資規模同比增速分別為10.9%與13.5%,前9個月人民幣貸款新增16萬億元,都明顯高於上年同期。普惠小微企業、民營企業、製造業等貸款利率均降至歷史新低。信貸結構明顯優化,支持小微經營主體3100多萬戶。二季度以來,中國經濟逐月復甦,9月CPI同比漲幅為1.7%。金融管理部門通過深化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促進降低貸款利率、實施兩項直達貨幣政策工具、減少收費等方式,推動金融部門向實體經濟讓利。據估算,截至9月末,已實現讓利超過1.1萬億元。預計隨著各項政策措施效果進一步體現,全年可實現讓利1.5萬億元目標。
從金融市場看,面對疫情沖擊,中國金融體系保持了穩健運行。股票市場波動幅度較小。前9個月債券發行42萬億元,同比增長25%。外匯市場運行穩定,人民幣對美元匯率有所升值。
二、堅持穩健的貨幣政策,堅持和完善應對疫情中一些行之有效的結構性金融政策,助力完成全年發展目標任務
中國前三季度GDP增長0.7%,預計全年正增長。全球經濟從最低點有所恢復,但疫情發展仍高度不確定,IMF預測今年全球經濟增速為-4.4%,恢復至疫情前水平仍需時日。
新冠疫情是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應對沖擊,金融部門推出了一些特殊政策措施。隨著疫情對我國經濟沖擊高峰過去,經濟活動逐步恢復正常,有的政策已經順利完成階段性任務,但支持小微民營企業、支持穩就業、支持綠色發展的政策措施將繼續堅持,並進一步完善,促進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發展新格局。
一是貨幣政策更好適應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需要。貨幣政策應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更加註重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量和效益,提高金融機構長期支持實體經濟的積極性,為涉農、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等提供持續支持。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在9月22日聯合國大會上指出,「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採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金融政策要圍繞這一重大戰略部署,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完善政策框架,與財政、產業、就業、科技等政策密切配合,促進經濟綠色復甦和發展。
二是穩健的貨幣政策更加靈活適度、精準導向。貨幣政策要把握好穩增長和防風險的平衡,既不讓市場缺錢,也不讓市場的錢溢出來,保持貨幣供應與反映潛在產出的名義國內生產總值增速基本匹配。盡可能長時間實施正常貨幣政策,保持正常的、向上傾斜的收益率曲線,為經濟主體提供正向激勵,總體上有利於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有利於人民幣資產的全球競爭力,幫助我們利用好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在今年抗疫的特殊時期,宏觀杠桿率有所上升,明年GDP增速回升後,宏觀杠桿率將會更穩一些。貨幣政策需把好貨幣供應總閘門,適當平滑宏觀杠桿率波動,使之在長期維持在一個合理的軌道上。
近年來,人民銀行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支持北京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設,在北京市率先啟動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本外幣賬戶一體化改革試點,有力助推了北京「四個中心」功能建設。今年,人民銀行對北京四次調增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三次增加再貼現額度,全力保障首都防疫和經濟恢復增長需要。
E. 央行:穩健貨幣政策要充足精準靠前發力
中國人民銀行11日發布的2021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指出,下一階段,穩健的貨幣政策要注重充足發力、精準發力、靠前發力,既不搞「大水漫灌」,又滿足實體經濟合理有效融資需求。2022年我國宏觀杠桿率將繼續保持基本穩定,PPI同比漲幅將延續回落態勢。
不搞「大水漫灌」
談及下一階段主要政策思路,報告指出,穩健的貨幣政策要靈活適度,加大跨周期調節力度,發揮好貨幣政策工具的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注重充足發力、精準發力、靠前發力,既不搞「大水漫灌」,又滿足實體經濟合理有效融資需求,著力加大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金融支持,實現總量穩、結構優的較好組合。一要保持貨幣信貸總量穩定增長,二要保持信貸結構穩步優化,三要促進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四要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穩定。
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認為,下一步穩增長仍然需要政策繼續發力擴內需、穩外需。貨幣政策要用好美聯儲政策實質性收縮前的窗口期,針對總需求不足問題,用好總量和結構政策,加強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協調與配合,盡快扭轉市場預期,提振信心,確保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
報告再次強調,觀察流動性松緊程度最直觀、最准確、最及時的指標是市場利率,判斷貨幣政策姿態也應重點關注公開市場操作利率、中期借貸便利(MLF)利率等政策利率,以及市場利率在一段時間內的總體運行情況,而不宜過度關注流動性數量以及公開市場操作規模等數量指標。
報告認為,保持貨幣供應量和社會融資規模增速同名義經濟增速基本匹配,這一「匹配」機制本身就內嵌有保持宏觀杠桿率基本穩定之義。隨著經濟進一步恢復發展、內生增長動力不斷增強,預計2022年我國宏觀杠桿率將繼續保持基本穩定。
通脹壓力總體可控
報告判斷,我國通脹壓力總體可控。2021年我國CPI全年均值為0.9%。未來CPI運行中樞可能較上年溫和抬升,繼續在合理區間運行。與此同時,PPI同比漲幅在階段性沖高後回落。未來全球經濟供需缺口有望趨於彌合,加之高基數效應逐步顯現,預計2022年我國PPI同比漲幅將延續回落態勢。總的看,我國經濟供求基本平衡,人民銀行實施正常貨幣政策有利於物價走勢中長期保持穩定。
報告披露,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銀行通過實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工具分別向相關金融機構發放首批資金855億元、27億元,合計882億元。未來人民銀行將實施好以上兩個工具,支持金融機構向碳減排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領域提供信貸支持,在確保能源供應安全的同時支持經濟向綠色低碳轉型,助力科學有序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報告還透露,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完善氣候風險敏感性壓力測試方法,拓展測試覆蓋行業范圍,並探索開展氣候風險宏觀情景壓力測試。
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
報告指出,要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堅持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賃金融支持力度,維護住房消費者合法權益,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
談及防風險,報告透露,2021年第三季度人民銀行評級結果顯示,在全國4400餘家參評機構中,4002家機構評級處於安全邊界內,資產約占銀行業總資產的98.65%。特別是24家大型銀行經營穩健、資產質量良好,資產佔比約70%,構成了我國金融體系穩健的「中流砥柱」。
「在世紀疫情沖擊下,百年變局加速演進,外部環境更趨復雜嚴峻和不確定,我國經濟發展面臨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風險防範的形勢依然復雜嚴峻。」報告稱。
報告強調,下一步要把穩增長、防風險放在突出位置,穩字當頭、穩中求進,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方針,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堅持在線修復為主和改革化險,堅持壓實各方責任。增強前瞻性、預判性和系統性,積極應對新形勢、新挑戰,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堅決維護經濟社會大局穩定。
F. 央行增加1000億元專項再貸款額度,這些額度是用來做什麼的
央行增加1000億元專項再貸款額度,這些額度主要是用來防止貸款人逾期,其次是刺激經濟市場的消費,另外是加快建設一些經濟項目,還有就是有助於經濟的復甦,需要從以下四方面來闡述分析這些額度是用來做什麼的。
一、用來防止貸款人逾期
首先是用來防止貸款人逾期的,這是非常關鍵的一點,因為對於很多的人而言都是有貸款還款的壓力的,如果沒有事換上對應的利息和本金是會造成徵信記錄逾期的,所以為了防止部分的優質客戶無法及時還清貸款的同時,就開放了再貸款的額度。
貸款人貸款的注意事項:
應該及時還清對應的欠款,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還款意味著自身是一個守信用而人群,如果沒有及時還款將會導致對應一系列的問題的發生。
G. 專項再貸款是什麼意思
專項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為實現貨幣政策目標而對金融機構發放的專項貸款。
一,其中,再貸款有兩種含義,狹義的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的總稱;廣義的再貸款是指再融資的概念,包含票據再貼現。為發揮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的作用,中國人民銀行設立專項貸款,支持金融機構向疫情防控重點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資金發放採用「先貸後借」報銷制,金融機構按照分險自擔原則對名單內企業自主決策發放優惠貸款,按日報告貸款進度,定向向人民銀行申領專項再貸款資金。
二,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三,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例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高於短期貸款,效益性就好,但貸款期限長了就會風險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動性也變弱。因此,「三性」之間要和諧,貸款才能不出問題
四,貸款風險的產生,往往在貸款審查階段就開始了,綜合司法實踐中發生的糾紛,可以看出,在貸款審查階段出現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環節。審查內容遺漏銀行審貸人員掛一漏萬,造成信貸風險。貸款審查是一項細致的工作,要求調查人員就貸款主體的資格、資質、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的考察和調查。
五,在實踐中,有些商業銀行沒有盡職調查,而有關審貸人員,往往只重視文件的識別,而缺乏盡職的調查,這樣,很難識別貸款中的欺詐,很容易造成信貸風險,許多錯誤的判斷是因為銀行沒有對有關內容聽取專家意見,或由專業人員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導致的。審貸過程中,不僅僅要查明事實,更應當就有關事實進行法律、財務等方面進行專業的判斷。而在實踐中,大多數的審貸過程並非十分嚴謹和到位。
H.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2016修訂)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建立防範和處置證券公司風險的長效機制,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證券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有序、健康發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指按照本辦法籌集形成的、在防範和處置證券公司風險中用於保護證券投資者利益的資金。
設立國有獨資的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基金公司),負責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第三條基金主要用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債權人予以償付。第四條證券交易活動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和投資者投資決策自主、投資風險自擔的原則。
投資者在證券投資活動中因證券市場波動或投資產品價值本身發生變化所導致的損失,由投資者自行負擔。第五條基金按照取之於市場、用之於市場的原則籌集。基金的籌集方式、標准,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商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決定。第六條基金公司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獨立運作,基金公司董事會對基金的合規使用及安全負責。第二章基金公司職責和組織機構第七條基金公司的職責為:
(一)籌集、管理和運作基金;
(二)監測證券公司風險,參與證券公司風險處置工作;
(三)證券公司被撤銷、被關閉、破產或被證監會實施行政接管、託管經營等強制性監管措施時,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債權人予以償付;
(四)組織、參與被撤銷、關閉或破產證券公司的清算工作;
(五)管理和處分受償資產,維護基金權益;
(六)發現證券公司經營管理中出現可能危及投資者利益和證券市場安全的重大風險時,向證監會提出監管、處置建議;對證券公司運營中存在的風險隱患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糾正機制;
(七)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職責。第八條基金公司應當與證監會建立證券公司信息共享機制,證監會定期向基金公司通報關於證券公司財務、業務等的經營管理信息。
證監會認定存在風險隱患的證券公司,應按照規定直接向基金公司報送財務、業務等經營管理信息和資料。第九條基金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4人為執行董事,其他為非執行董事。董事長人選由證監會商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確定後,報國務院備案。第十條董事會為基金公司的決策機構,負責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決定內部管理機構設置,聘任或者解聘高級管理人員,對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等重大事項做出決定,並行使基金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第十一條基金公司董事會按季召開例會。董事長或1/3以上的董事聯名提議時,可以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董事會會議由全體董事2/3以上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決議,由全體董事1/2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第十二條基金公司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幹人。總經理負責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執行董事會決議。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證監會提名,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第十三條基金公司章程由證監會商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制定。第三章基金籌集第十四條基金的來源:
(一)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在風險基金分別達到規定的上限後,交易經手費的20%納入基金;
(二)所有在中國境內注冊的證券公司,按其營業收入的0.5-5%繳納基金;
經營管理或運作水平較差、風險較高的證券公司,應當按較高比例繳納基金。各證券公司的具體繳納比例由基金公司根據證券公司風險狀況確定後,報證監會批准,並按年進行調整。證券公司繳納的基金在其營業成本中列支;
(三)發行股票、可轉債等證券時,申購凍結資金的利息收入;
(四)依法向有關責任方追償所得和從證券公司破產清算中受償收入;
(五)國內外機構、組織及個人的捐贈;
(六)其他合法收入。第十五條基金公司設立時,財政部專戶儲存的歷年認購新股凍結資金利差余額,一次性劃入,作為基金公司的注冊資本;中國人民銀行安排發放專項再貸款,墊付基金的初始資金。專項再貸款余額的上限以國務院批准額度為准。第十六條根據防範和處置證券公司風險的需要,基金公司可以多種形式進行融資。必要時,經國務院批准,基金公司可以通過發行債券等方式獲得特別融資。
基金公司因履行職責需要流動性支持時,證監會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報請國務院批准後,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
I. 央行明確再貸款再貼現支持重點
中國人民銀行17日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就運用再貸款再貼現政策支持復工復產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安排。會議要求,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進一步管好用好再貸款再貼現政策,重點支持現階段亟需解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難點」和「痛點」。
會議明確,支持抗擊疫情沖擊能力較弱的小微企業復工復產,支持生豬等畜禽養殖、水產養殖、磷肥生產等春耕備耕關鍵領域,支持國際供應鏈產品生產等外貿領域,支持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遊娛樂等行業,也要做好金融支持工作。
會議指出,5000億元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出台以來,人民銀行總行和各分支機構採取多種措施,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有效推動了再貸款再貼現政策的落地,積極引導金融機構發放符合要求的優惠利率貸款,引導資金投向復工復產領域。截至15日,金融機構累計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共1114億元,對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