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日建交後,日本國歷年來對中國的無償援助和無息貸款
1979年12月5日,大平正芳首相訪華,承諾向我提供第一批政府貸款。從這年起,日本政府開始向中國提供日元貸款。
日本向我國提供的政府貸款約占我同國外官方資金合作的40%以上,居首位。自1979年起日本共向我提供四批日元貸款,合計25809億日元。第一批日元貸款(1979-1983年)3309億日元;第二批日元貸款(1984-1990年)4700億日元;
第三批日元貸款(1990-1995年)8100億日元;第四批日元貸款分為批(1996-1998年)5800億日元、(1999- 2000年)3900億日元。
此外,1979年至1995年日本向我國提供三批能源貸款,合計17000億日元。第一批能源貸款4200億日元;第二批能源貸款5800億日元;第三批能源貸款7000億日元。
自1979年至2000年3月,日本政府對我國提供無償援助共計1153.56億日元。2002年3月,日本政府決定大幅削減對華日元貸款,2001年度的對華日元貸款數量削減為1,600億日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5%。
2006年日本向中國提供623億日元貸款.2007年為463億日元.許多年份的資料都查不到了,只查到至2004年,日本一共向中國提供了大約35000億日圓的貸款.再加上2006 2007的和無法查到的2005年的(參考2006 2007也可以知道2005大約700-800)。
37000億日圓.摺合人民幣3000億。但是匯率我是按今天的算的,1979年跟現在的匯率肯定不一樣,這筆貸款放到今天,應該值7000-10000億人民幣。
(1)新中國無息貸款擴展閱讀:
中日兩國盡管社會制度不同,應該而且可以建立和平友好關系。兩國邦交正常化,發展兩國的睦鄰友好關系,是符合兩國人民利益的,也是對緩和亞洲緊張局勢和維護世界和平的貢獻。
(一)自本聲明公布之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之間迄今為止的不正常狀態宣告結束。
(二)日本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決定自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起建立外交關系。兩國政府決定,按照國際法和國際慣例,在各自的首都為對方大使館的建立和履行職務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並盡快互換大使。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各項原則的基礎上,建立兩國間持久的和平友好關系。
根據上述原則和聯合國憲章的原則,兩國政府確認,在相互關系中,用和平手段解決一切爭端,而不訴諸武力和武力威脅。
(七)中日邦交正常化,不是針對第三國的。兩國任何一方都不應在亞洲和太平洋地區謀求霸權,每一方都反對任何其他國家或國家集團建立這種霸權的努力。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為了鞏固和發展兩國間的和平友好關系,同意進行以締結和平友好條約為目的的談判。
(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為進一步發展兩國間的關系和擴大人員往來,根據需要並考慮到已有的民間協定,同意進行以締結貿易、航海、航空、漁業等協定為目的的談判。
2. 在中國,對待殘疾人有哪些比較有利的措施(無息貸款,生活補助)
《殘疾人就業條例》規定國家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並按照規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國家對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 [1] 。
經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認定,在法定勞動年齡之內,具備一定勞動技能,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殘疾人(包括智力、精神殘疾人直系親屬),在貸款擔保機構承諾擔保的前提下,可以向金融機構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並且享受一定的國家政策支持。
殘疾人從事除國家限制行業外的個體經營、合夥經營或者組織多人共同就業,可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並由同級財政部門按照規定在貸款期限內給予貼息補助。殘疾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創辦個體、私營企業的,可按規定一次性全額領取應享受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在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後,可從就業專項資金中一次性給予每人規定數額的創業補貼。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殘疾人創業成功後,其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仍達不到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保留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規定》還規定,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其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並為殘疾職工提供適當的工種、崗位。用人單位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按年度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3. 82年真有無息貸款嗎
這是真的,82年真的有無息貸款,只不過就當時那個體制用得人非常少,膽大的人經歷那一次機遇也就成了新中國第一批資本家了。
無息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其中利率在約定條件下或由銀行免費,或由政府或相對應的機構買單。「零利率」,通過互相的信任銀行和個人或組織達成的一種借款合同。
4. 新中國成立後,向非洲、亞洲、東歐、拉美和南太平洋地區的160多個國家提供了援助。不屬於我國對外援助是
中共1949年奪取政權後,於1950年便開始對外國的援助。中國通過無償援助、無息貸款和優惠貸款等三種方式向非洲、亞洲、東歐、拉美和南太平洋地區的160多個國家提供了援助。
選A
5. 新中國成立後至1970年與我國建立外交關系的資本主義國家
列寧
我國對外開放的歷史與成就
2001年06月27日 中國宏觀經濟信息網
建國以來,中國各方面突飛猛進地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驚人成就。這一方面主要歸功於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廣大人民群眾獨立自主。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另一方面也依賴於世界經濟、科技等領域的發展和我國採取的一系列對外開放的政策,在世界經濟技術日益一體化的進程中,堅定不移地實行對外開放,是加強我國現代化進程的一條重要的強國之路,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
一、1949-1978年對外經貿往來取得的成就
在新中國成立之初,以毛澤東為首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就代表中國人民表達了願意同世界各國開展貿易往來和經濟技術合作的願望。但是,由於帝國主義列強對我國採取了封鎖政策以及我國自己政策上的失誤和其他歷史條件的限制,1978年以前我國的對外經濟貿易往來的規模和力度都無法與今天相比。
(一)對外貿易的發展
新中國的對外貿易,是在解放區已經開展的對外貿易的基礎上,經過摧毀帝國主義在華特權和沒收官僚資本、對民族資本外貿行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而逐步建立起來的。
20世紀50年代,由於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對我國採取敵視、封鎖的政策,我國對外貿易的主要國際市場是蘇聯和東歐社會主義國家。當時,我國根據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的需要,本著"積極協作,平等互利,實事求是"的方針,積極開展對蘇聯、東歐國家和其他友好國家的貿易和經濟合作,不斷突破西方國家的封鎖、禁運,對醫治我國戰爭創傷、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起到了積極作用。例如:1950年2月,中蘇雙方在莫斯科簽訂了關於蘇聯政府向中國政府提供3億美元貸款的協定。此後,1951-1955年,中蘇兩國又簽訂了10筆貸款協議,總金額達12.74億新盧布(摺合人民幣53.68億元)。為了吸收外國的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中國還與蘇聯、波蘭共同投資創辦了5個合資企業,這是新中國成立後建立的第一批中外合資企業。當時我國通過貿易和使用蘇聯政府貸款,從蘇聯和東歐國家引進156項建設項目的成套設備和技術,建設了一批鋼鐵、電力、煤炭、石油、機械、化工、建材等骨幹企業,為我國的工業化打下了初步基礎。那時,我國同社會主義國家的貿易額佔全國對外貿易總額的比重,1951年為52.9%,1952年到50年代末都在70%以上,其中對蘇聯的貿易額約佔全國對外貿易總額的50%。
20世紀50年代期間,我國還為逐步發展同亞非民族獨立國家的貿易關系、發展祖國內地同港澳地區的貿易和開拓對西方國家的民間及政府貿易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增進了同亞非國家的友誼,促進了亞非國家民族經濟的發展,保障了對港澳地區的供應,擴大了對港澳出口及經港澳轉口貿易,開辟了反封鎖、打破禁運的新戰線;我國繼1950年同瑞典、丹麥、瑞士、芬蘭建立外交和貿易關系後,又利用各種機會和途徑,爭取和團結其他西方國家工商界及開明人士,以民促官,推動我國同日本、西歐等西方國家和地區的民間貿易以至官方貿易。
1960年,隨著中蘇關系的變化,我國對外貿易的主要對象開始轉向資本主義國家和地區。經過努力,我國同日本和西歐的貿易取得了突破性進展。中日貿易由20世紀50年代的民間貿易轉入20世紀60年代的友好貿易和備忘錄貿易;1963年我國同日本簽訂了第一個採用延期付款方式進口維尼綸成套設備合同,打開了西方國家從技術上封鎖中國的缺口。1964年,中法建交,兩國政府間貿易迅速發展,帶動西歐掀起了發展對華貿易的熱潮。到1965年,我國對西方國家的貿易額佔全國對外貿易總額的比重由1957年的17.9%上升到52.8%。20世紀60年代,中國利用西方國家銀行的賣方信貸,以延期付款方式從法國、英國、聯邦德國、瑞典、瑞士、荷蘭、比利時、奧地利和日本等國引進了65項先進技術設備,主要用於冶金、石油、化工、機械、電子、輕紡等工業企業的技術改造,總金額(包括利息)為2.8億美元。
雖然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我國的對外貿易遭到了嚴重的干擾和破壞,對外貿易自1967年起連續3年出現停滯和下降,但在周總理等老一輩革命家的關心和直接領導下,經過艱苦努力,我國的對外貿易從1970年開始逐步好轉。20世紀70年代前期,國際環境發生了有利於我國的變化。1971年聯合國恢復我國的合法席位。1972年美國總統尼克松訪華,中美發表《聯合公報》,並在正式建交前恢復了貿易關系。之後,我國的對外關系取得了重大的進展,西方國家紛紛同我國建立外交關系或使外交關系升格。中日邦交實現了正常化,中國同歐共體建立正式關系,使我國對外貿易的國際環境明顯改善,對外貿易額迅速增長。我們確定了"保持和擴大港澳、日本、新馬市場,千方百計打開西歐、北美、大洋洲和其他市場"的方針,到1973年冬,我對資本主義國家的貿易已佔我進出口貿易的75%。1973年1月,毛主席、周總理批准了國家計劃委員會《關於增加設備進口、擴大經濟交流的請示報告》,決定從國外引進43億美元成套設備和單機。至1979年底,實際對外簽約成交39.6億美元,引進了包括13套化肥、4套化纖、3套石油化工、3個火電站、43套綜合採煤機組等大型成套設備,除單機付現匯外,大部分是利用西方國家銀行的賣方信貸,採用延期付款方式采購。
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我國對外貿易在幾經曲折中向前發展。1950年,我國對外貿易總額為11.35億美元,其中出口5.52億美元,進口5.83億美元;到1978年,我國對外貿易總額發展到206.38億美元,其中出口97.45億美元,進口108.93億美元。我國對外貿易的經營和管理也由建國初期的國家統制對外貿易政策到1957年後適應國民經濟轉入計劃經濟,形成了國營外貿公司集中統一經營,國家對外貿公司實行指令性計劃管理和統收統支、統負盈虧、管理和經營一體化的高度集中的對外貿易體制。對外貿易被看作社會主義擴大再生產的補充手段,局限於互通有無、調劑餘缺。
(二)對外援助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政府一直把對外提供經濟技術援助作為履行國際主義義務的重要內容。我國的對外援助是與我國的對外關系的發展和國內經濟狀況密切相關的。大體說來,1978年以前我國的對外援助可分為3個階段:1950-1963年為初始階段;1964-1970年為發展階段;1971-1978年為急劇增長階段。援助的內容是向受援國提供貸款或無償援助。那時我國提供的貸款一般都是無息貸款。對外援助的方式包括成套項目援助、技術援助、物資援助及現匯援助等。
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底,我國共向66個國家提供了援助,幫助其中38個國家建成了880個成套項目。我國的對外援助創立了國際關系中真誠合作的典範,博得了受援國政府和人民的廣泛贊揚和高度評價。此間,我國援建的坦贊鐵路被譽為"解放之路"、"南南合作之路",在非洲乃至全世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增進了我國與第三世界國家的了解和信任;我國援外專家和醫療隊以良好的精神風貌和突出的工作成績成為聯系中國人民和第三世界國家人民友誼的紐帶,得到了第三世界國家人民的高度贊揚。
二、1978年後全方位開放的偉大成就
1978年以來,我國實行的對外開放政策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初步形成了"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沿海經濟開放區--內地"這樣一個有層次、有重點,由沿海向內地、自東向西、由南向北逐步推進的全方位開放格局,有力地推進了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發展。對外開放的政策和實踐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拓展,外向型經濟的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斷增強,促進了我國經濟日益融入世界經濟體系、加入到經濟全球化的時代潮流之中。回顧對外開放的歷史,我們可以明顯地感覺到,外向型經濟的發展改變了人們的思維方式,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增強了我國在國際事務中的地位和作用,成就是十分巨大的。
第一,對外貿易發展迅速。
在1978年,我國進出口貿易總值僅有206.4億美元,1986年達738.5億美元,1997年則達到3250.6億美元,19年增長了15倍多。其中,1992年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目標以來的6年是我國對外貿易發展最快的時期。1992-1997年間,我國對外貿易總值達14938億美元,比從新中國成立到1991年的總和還要多,年均增速為15.7%,這個速度不僅高於同期我國國民經濟的增長速度,而且比世界貿易的年均增長速度高出近8個百分點,對外貿易對國民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顯著增強,我國在世界貿易中的地位也大大提高,位次排列由1978年的第32位躍升為1992年的第11位,並在保持5年後,1997年又躍升至第10位。截至1998年底,我國外匯儲備從1979年的8.4億美元增加到1400多億美元,在世界居第2位。
出日商品結構明顯優化。1997年,工業製成品出口占出口總額的比重由1978年的45.2%上升到1997年的86.9%,在出口總額1826.97億美元中工業製成品為1587.67億美元,實現了由主要出口初級產品向主要出口製成品的歷史性轉變。技術含量和附加值較高的機電產品出口迅速增長,1997年當年機電產品出口額達到593.2億美元,占當年出口總額的比重達32.5%,連續3年超過紡織品,成為我國最大的出口商品類別。
貿易夥伴遍及世界各地,對外貿易走向全球。目前,我國的貿易夥伴由1978年的幾十個發展到227個國家和地區,與傳統市場的經濟貿易關系穩步推進,與新開拓市場的經濟貿易關系不斷增強。
第二,利用外資迅速發展。
從1979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1980年批准3家外商投資企業以來,我國利用外資經過1979-1986年的起步階段、1987-1991年的持續發展階段和1992年以來的高速發展階段。
在起步階段,我國吸收的外商投資主要來自港澳地區,以勞動密集型的加工項目和賓館、服務設施等第三產業項目居多,並主要集中在廣東、福建和其他沿海省市。
在持續發展階段,我國吸收外商投資的結構有較大改變,生產性項目及產品出口企業大幅增加,賓館、旅遊服務項目的比重大大降低,外商投資的區域和行業有所擴大,我國台灣廠商的投資開始進入祖國內地並迅速增加。
在高速發展階段,隨著我國全方位對外開放格局的初步形成,我國的投資環境得到更大改善,吸收外資在廣度和深度上都有了新的大發展。外商投資的規模和領域進一步擴大,外資的來源國家和地區持續增加,越來越多的西方國家大跨國公司進入我國。資金、技術密集的大型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增加較多,平均單項外商投資規模不斷提高。在沿海地區外商投資迅速增長的同時,中西部地區吸收外資有了較快發展。此外,我國利用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的貸款以及國際證券投資等也獲得很大發展。
截至1997年底,我國累計批准外商投資企業30.48萬家,合同外資金額達5211.64億美元。目前,外商投資企業已開業23.57萬家,總投資達7534.7億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資金額為3029.87億美元。我國利用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證券投資等其他形式的外資也達到一定規模,累計達1400多億美元。1993-1997年,我國連續5年成為利用外資最多的發展中國家,在全球僅次於美國,列第2位。
第三,對外援助在調整與改革中不斷發展。
1979-1990年,我國對援外方式進行了一些探索性的改革與調整:通過統籌安排,擴大了援助面,使受援國由1978年底的66個增加到1990年的93個;將我國援助同聯合國多邊援助、受援國自籌部分資金、國際金融組織或第三國援助等相結合,在投入較少援款的情況下推動互利經貿業務,促進援外與互利合作相結合;因地制宜地對不同項目採取技術合作、管理合作、代替經營、租賃經營、合資經營等方式,改善和提高援助效益。
1991-1994年,圍繞著主要幫助受援國發展當地有需要又有資源的中小型項目,並與發展多雙邊互利合作的經貿關系相結合,促進受援國和我國共同發展:調整援外結構,成套項目佔60%,重點建設生產性項目,適當援建人員培訓和社會公益性項目,也援建受援國有特殊需要、規模適當的個別社會公共建築;大力推動我國企業與受援國企業合資、合作經營生產性援助項目;設立多種形式援助專項資金;增加形式多樣、靈活、及時的小額贈送;將一部分援外資金與聯合國發展機構的資金相結合,開展發展中國家間的技術合作;進一步調整、改革援外項目的管理體制。
1995年以來,為使有限的援外資金發揮更大的效益,我國對外援助主要採用以下方式:一是積極推行政府貼息優惠貸款,國家用援外經費貼息,以擴大對外援助的規模,提高援外資金的使用效益,推動雙方企業的投資合作,帶動我國設備、材料和技術出口;二是積極推動援外項目合資合作,以利於政府援外資金與企業資金相結合,擴大資金來源和項目規模,鞏固項目成果,提高援助效益。到1997年底,我國對外援助的國家累計達114個,援助成套項目1531個。
第四,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快速發展。
我國的對外經濟合作事業開始於20世紀70年代末,是改革開放帶來的新生事物,經過不斷努力,迅速發展成我國對外經濟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外經濟合作大體經歷了1976-1980年的起步階段、1981-1986年的逐步發展階段和1987年以來的穩步發展階段。
在起步階段,我國共批准了29家企業從事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業務,我國的對外承包勞務隊伍第一次走向國際舞台,主要市場集中在西亞、北非。經過創業之初的艱難開拓,我國的對外經濟合作取得了初步發展,在此期間,共與16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171項承包工程和44項勞務合作的合同,合同金額為2.38億美元,完成營業額1.7億美元。
在逐步發展階段,我國的對外經濟合作業務在國際承包勞務市場萎縮、條件苛刻的困難條件下,經過奮力開拓,取得了持續發展。在此期間,我國的對外經濟合作隊伍不斷壯大,初步形成了一支活躍在國際承包勞務市場上的骨幹隊伍;業務量不斷增加,6年間共簽訂承包勞務合同3744份(其中承包合同2020份),合同金額為62.96億美元,完成營業額32.31億美元,在國際承包勞務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市場逐步擴大。
在穩步發展階段,我國對外經濟合作迎來了健康、穩定、快速發展的新時期。經營對外經濟合作業務的企業由流通領域的窗口型公司為主逐步轉向生產領域的實體公司為主,企業的經營水平不斷提高,在外承攬的業務規模不斷擴大、檔次不斷提高,市場多元化戰略初見成效,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到1997年,我國與181個國家和地區新簽對外承包勞務合同28442份(其中承包合同2085份、勞務合作合同25743份),金額已達113.6億美元,完成營業額83.8億美元。
改革開放之初,僅有幾家企業從事對外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業務,到1997年已發展成為一支由近700家企業組成的門類比較齊全、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隊伍,業務范圍向技術性較強的領域不斷擴展,項目越做越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提高。在1997年美國《工程新聞雜志》(ENR)評選出來的世界最大的225家國際承包商中,有27家中國企業,其業務范圍遍及世界五大洲的180多個國家和地區。截至1997年底,我國累計簽訂對外經濟合作合同額716.93億美元,完成營業額482.37億美元,外派勞務超過154萬人次。
第五,多雙邊經貿合作成就矚目。
我國主張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通過和平協商解決經濟貿易爭端,使得我國與世界貿易組織的談判取得較大進展。我國積極參與亞太經濟組織會議和亞歐會議,推進亞太地區貿易與投資自由化和亞太、亞歐經濟技術合作。國家和政府的領導人多次出席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和亞歐會議並發表講話,體現了我國堅持改革開放、重視同各國和地區發展經濟貿易關系的基本立場,得到了亞太、亞歐地區及至全世界的病房關注和贊賞;我國與美國、日本、歐盟等主要經濟貿易夥伴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雙邊關系也不斷加強,贏得了發展國民經濟、加快現代化進程的良好國際環境。(《社會主義建設的理論與實踐》)
6. 建國以來國家給我們普通老百姓了四次機會,前三次機會分別是什麼最好詳略得當! 謝謝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7. 日本為什麼要給中國無息貸款的援助
為什麼要給,因為日本看到中國的市場了,改革開放,市場開放了,貸款援助中國就是為了更好,更快的佔領中國的市場,因為日本給中國的無息貸款是有附加條件了,中國使用貸款只能購買日本的技術,產品,機械,這樣以來日本企業可以在中國市場穩健立足,也解決當時日本國內企業的產能,讓企業盈利,開發新的技術,新的產品。就好比現在我國大事在非洲,南美低息放貸,基建支援,就是學習日本以前的模式,對頭的國家就算知道這是的補育中國的企業,但有無法拒絕誘惑。
8. 1983年的無期無息貸款是真的嗎
這是真的,82年真的有無息貸款,只不過就當時那個體制用得人非常少,膽大的人經歷那一次機遇也就成了新中國第一批資本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