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貸款是4月1日到期,為什麼銀行叫我3月31號還
銀行貸款的還款時間是從銀行放款後的次月開始還。
由借款資金成功放款日(如1月10號)開始計算,每個自然月後的日期為到期還款日。如果借款資金放款成功日為29日、30日或31日,則會出現部分月份無特定日期的特殊情況(如,2月無30日、31日,4月無31日等)。
這種情況下,還款日會自動往前推算。比如,某客戶的成功放款日為1月31日,則其還款日依次應該為2月28日(如有29日,則為29日),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等。
㈡ 銀行貸款還款日當天幾點之前還款不算逾期
還款日當天24點前還款算不算逾期,主要是看貸款機構的還款截止時間。比如A貸款機構規定,還款日24點前還款都屬於正常還款,那麼24點前還款就不算逾期。B貸款機構規定,還款日21點前還款屬於正常還款,用戶超過21點還款,但在24點前仍舊屬於逾期還款。
拓展資料:
逾期還款是指超過銀行規定的最後還款期限,未及時足額將所消費款項存入指定賬戶的情形。逾期會產生利息和影響徵信,嚴重的會被法院起訴、坐牢 。
信用卡存在帳單日和還款日(亦稱作最後還款日)兩個概念。帳單日是對一個帳單周期內的交易進行結算的日子,還款日是一個歸還期限。因為無法還原您和客服聯絡的情況,不排除您誤解了客服人員的解釋或者客服人員表述不清楚甚至不正確的情況。
還款日的主要作用是銀行用來判定持卡人是否有惡意透支傾向,以及判斷持卡人的經濟狀況。所以在最後還款日後還款必然造成逾期記錄,這個記錄可否從央行更改,需要您進一步與發卡行協商。
一般來說,各家銀行對逾期還款都會收取一定的利息,各家銀行都不一樣,一般是萬分之五的利息。不過,利息起算日是要從產生消費的日期計算,而不是最後還款日以後的日期計算。
建議如果還不上所有額度,可以先還最小還款額,不會影響信用額度,同時也會有一個緩沖期,便於銀行及時了解您賬戶的資金流動情況,不會將賬戶凍結!
貸記卡(信用卡)持卡人選擇最低還款額方式或超過發卡銀行批準的信用額度用卡時,不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應當支付未償還部分自銀行記賬日起,按規定利率計算的透支利息。
㈢ 3月31日銀行到期貸款是銀行3月31日扣款么
31號是最後還款日,銀行一般會在31號下午或者晚上扣款,最遲不超過1號。
一般是約定的還款日扣款,當天夜裡12點之前,只要有錢就都能扣成功信用卡對非現金交易,從銀行記賬日起至到期還款日之間的日期為免息還款期。免息還款期根據各行規定有所不同,最短為賬單日到最後還款日,最長為賬單日次日到下月最後還款日。自動扣款的具體時間應咨詢辦理貸款的銀行。在辦理貸款的時候銀行會叫你辦理一張銀行卡,你每個月按時把錢存進去,那樣銀行就會自動扣除了。銀行會與申請人約定貸款還款日,一定要在還款日之前把錢存進去,不然的話會導致逾期的,逾期了就辦理不了貸款了。
㈣ 貸款結息日和還款日的區別
所謂結息是指利息的實際給付。商業銀行對一筆存款或貸款,並不是每天支付或收取利息,而是集中在特定的日期,才實際收取利息。
城鄉居民活期儲蓄存款按季結息,每季末月20日為結息日,結息後的利息並入本金起息,元以下尾數不計息。
未到結息日清戶時,按清戶日掛牌公告的利率計算到清戶前一日止。
還款日,比如說你7月3號辦理的房貸,到下個月8月3日就是還款日,說白了就該還錢了的日期。
拓展資料:
貸款(電子借條信用貸款 )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錢。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
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1、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
2、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
例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高於短期貸款,效益性就好,但貸款期限長了就會風險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動性也變弱。因此,"三性"之間要和諧,貸款才能不出問題。
還款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即貸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採用按月等額還款的一種方式。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多數銀行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都採用了這種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相同;
2、等額本金還款:即借款人將貸款額平均分攤到整個還款期內每期(月)歸還,同時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還款日間的貸款利息的一種還款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逐月減少;
3、按月付息到期還本:即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貸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貸款適用〕,貸款按日計息,利息按月歸還;
4、提前償還部分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一般金額為1萬或1萬的整數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出具新的還款計劃書,其中還款金額與還款年限是發生變化的,但還款方式是不變的,且新的還款年限不得超過原貸款年限。
5、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金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終止借款人的貸款,並辦理相應的解除手續。
6、隨借隨還:借款後利息是按天計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隨時都可以一次性結清款項無須違約金。
㈤ 房貸幾號還款日
每個銀行的房貸還款日都是不一樣的,另外每個業主的還款日也根據他們的購房日期緊密相連。比如建行的還款日在每個月的15號左右,而郵政銀行的還款日在每個月的20號左右,而招商銀行的還款日在每個月的上旬,也就是15號之前。
(5)銀行貸款到期和應還款日擴展閱讀:
貸款,意思是銀行、信用合作社等機構借錢給用錢的單位或個人,一般規定利息、償還日期。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房貸,又叫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是一種消費貸款 ,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貸款條件是城鎮居民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有還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購房所需資金30%的購房首付款,有銀行認可的貸款擔保等。
個人住房貸款限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於購買豪華住房。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
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身份證件;借款人家庭穩定的經濟收入的證明;符合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准文件;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㈥ 貸款到期日應該怎麼計算
(1)計息天數:按月還款按30天計算,按季還款按90天計算,按年還款按360天計算;
(2)還款日期:還款日為貸款日期的對應日,即採取「對日還款」方式,無對應日的取月末最後一日為還款日;
(3)到期日:除利隨本清方式外其餘還款方式都必須是整期對應日的前一日。
㈦ 貸款還款日期規定
有個每月還款日期,以前都是固定在每個月的21日扣款,但是因為隨著貸戶增多,每月21日的工作量太大,所以改為貸款的對應日扣款,如你的貸款是6月12日放出的,也就是你說的錢到你的帳戶,那麼到7月12日開始扣你的本金和利息.我這里指的是按揭貸款
如果是一次性貸款,每月21日支付利息,到期再歸還酬金
日期的計算以錢到你帳上開始計算
㈧ 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到期了具體是當天的什麼時候扣款
一般是約定的還款日扣款,當天夜裡12點之前,只要有錢就都能扣成功
信用卡對非現金交易,從銀行記賬日起至到期還款日之間的日期為免息還款期。免息還款期根據各行規定有所不同,最短為賬單日到最後還款日,最長為賬單日次日到下月最後還款日。如賬單日為1日,最後還款日為20日,則最短為20日,最長為50日。在此期間,您只要全額還清當期對賬單上的本期應還金額,便不用支付任何非現金交易由銀行代墊給商店資金的利息(預借現金則不享受免息)。
信用社經營的主要業務是農村信貸,其業務手續和技術操作與國家專業銀行基本一致,因此,國家專業銀行關於農村信貸管理方面的制度、辦法在信用社同樣適用,也同樣具有約束力。但是,由於信用社的性質、地位、作用等與國家專業銀行不同,因而在貸款的具體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點:
(一)貸款對象的廣泛性信用社的貸款對象涉及農村各種所有制、各個領域,它包括:
1.從事農、林、牧、副、漁等各業的承包戶、專業戶和農村合作經營單位。
2.經有關部門批准實行獨立核算的鄉(鎮)辦、村辦、組辦、戶辦和各種形式的聯辦企業或新的經濟聯合體。
3.有經營收入和還款有保證的農村文教衛生、科研等事業單位。
4.繹有關部門批准從事手工業、商業,運輸、建築、服務業等農村個體經濟戶和經濟聯合體。除此以外,資金實力雄厚的信用社還可以對國家專業銀行的信貸范圍內的企業,事業單位與之交叉發放貸款。當然,由於信用社的性質決定其貸款支持的重點是農業生產,其它只能在滿足農業生產資金有餘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貸款經營的靈活性信用社貸款經營的靈活性,是指信用社在黨和國家政策、法令和計劃指導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則獨立自主地經營信貸業務,充分發揮民間借貸作用,誘導農村資金合理流動。
1.貸款范圍和用途上的靈活性。
信用社發放貸款的用途和范圍是在保證農業生產所需資金的前提下,依據國家產業政策,根據自己的資金力量確定「資金使用序例」,即:先種養業,其他農業,後鄉鎮企業、個體工商業、社員生活和其他工商業。在自身資金實力可能的情況下,只要國家政策、法令允許生產和經營的項目,確能實現預期經濟效益歸還貸款者,信用社均可以發放貸款支持。
2.自有資金比例和貸款期限,可以適當靈活。
信用社發放貸款,在符合國家政策、法令和貸款原則、確保經濟效益和按期收回的條件下,對於使用貸款客戶的自有資金比例可以適當放寬。對流動資金貸款,按企業定額流動資產計算,自有流動比例只要不低於30%;固定資金貸款,按項目投資總額計算,自有資金比例不低於50%即可。對農業發展項目,上述兩項比例還可以適當降低。在貸款期限上,可長可短,流動資金貸款以最長不超過兩年為限,固定資金貸款以最長不超過8年為限。
3.在貸款手續上適當靈活。具體內容見「信用社貸款發放與收回」。
4.貸款利率確定靈活。
信用社貸款利率實行浮動,即在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浮動幅度內,由信用社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根據貸款對象、貸款種類、經濟效益大小、期限的長短、信用的好壞確定是否浮動和浮動多少。現行政策規定,信用社各項貸款上浮的幅度不超過銀行同檔次基準利率的60%。
(三)貸款投向的區域性由於信用社是由一定區域內的農民群眾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願入股建立起來的合作金融組織,因而就決定了服務范圍必須保證本區域內農民生產、生活方面的資金需要,支持本區域內經濟的發展。此外,由於信貸經營是貨幣運動的一種特殊形式,是信用社按一定利率、歸還期限等條件,將貨幣資金提供給客戶的一種借貸活動,是社會資金再分配的過程,因此,它必須受到本區域內的經濟條件、資金實力、經營管理水平、乃至文化素質等因素的制約,從而使信用社貸款資金運動帶有明顯的區域性特點。
信用社在資金有餘的情況下,可以以各種形式對本區域外,甚至包括城市貸款或拆借資金。但它畢竟首先保證本區域內經濟發展的資金需要。當然,隨著商品經濟和橫向聯合經濟的發展,信用社信貸資金實力不斷增強,信用社貸款的區域性將會逐漸淡化甚至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