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設銀行留學貸款
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不超過55周歲;
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詳細的住址;
提供境外擬就讀學校出具的正式入學通知書或接收函,或者其他有效的入學證明;學習期間所需學雜費的證明材料;已辦妥擬留學人員留學學校所在國入境簽證的護照;
無不良信用和違法亂紀行為,身體健康,具備誠實守信的品德;
如果是出國留學人員的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或配偶借款,須有固定的住所、正當的職業、穩定可靠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備按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留學貸款的限額及期限
銀行為了確保資產的安全,對留學貸款的額度作了具體的規定:原則上不超過出國留學者在校就讀期間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用總額的80%;國外留學學校錄取通知書或其他有效入學證明上載明的報名費、一年內的學費、生活費及其他必需費用的等值人民幣總和,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
留學貸款的期限根據留學期限、借款人收入狀況和保證人及擔保物的擔保能力而確定,一般為1至6年,浦東開發銀行最長不超過6年,中國銀行最長不超過10年。
留學貸款擔保抵押的種類
目前,銀行認可的貸款擔保抵押僅限於房產抵押、質押和信用擔保三種,同時對這三種抵押貸款的最高額也作了具體規定。
房產抵押:貸款最高額不超過經貸款人認可的抵押物價值的60%;
質押:以國債、銀行存單作抵押的,貸款最高額不超過質押物價值的80%;以企業債券作質押的,貸款額根據債券發行人的資信而定,最高額不超過質押物票面價值的60%;
信用擔保:以第三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若保證人為銀行認可的法人,可全額發放;若是銀行認可的自然人,貸款最高額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
留學貸款需提供的材料
借款者可到提供這種服務的銀行的指定分支機構領取留學貸款申請審批表,並按申請表要求如實填寫,經簽字蓋章後交給貸款人。
借款人需要提交下列資料:
有效居民身份證、護照或通行證、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
如果是由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貸款,須提供借款人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或有權機構出具的有效居留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上述資料不足以證明擬留學人員與借款人的關系時,還應出具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貸款人認可的借款人與出國者的關系證明和經濟收入證明;
擬留學學校出具的入學錄取通知書、接收證明信及其他有效入學證明資料及有關必需費用證明,同時提供本人學歷證明資料;包括已辦妥擬留學學校所在國入境簽證手續的中國護照;
以財產抵押或質押的,應提供抵押物權屬證明或質押物正本單據和有權處分人(包括財產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必要時銀行還會要求貸款者同時提供抵(質)押物估價值價評估報告和保險部門的保險文件,質押物權利證明文件;保證人同意擔保的書面文件,及有關資信證明材料;
若擔保人為法人,應出具保證人同意擔保的書面文件(擔保人為法人的分支機構的,應同時出具法人授權擔保文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審計的上年度和近期財務報表及有關資信證明材料;
若擔保人為自然人,應提供保證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收入或財產證明及其他資信證明。
辦理留學貸款的程序
銀行貸款人在收到借款人的申請材料後,在7個工作日內就會作出答復。如果不同意貸款,貸款人會向借款人說明理由,並退還借款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同意貸款的,貸款人將同意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和償還計劃通知借款人,與借款人和擔保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並辦理有關貸款手續。
借款人為出國留學人員本人的,借款合同簽訂時應有其國內代理人在場並同時在借款合同上簽章。
若以法人保證方式貸款的,作為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經有效授權的代理人必須到場,並在保證合同上簽字簽章。
若以自然人保證方式貸款的,保證人必須到場,並在保證合同上簽字蓋章。
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必須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借款人與其國內代理人之間的《委託代理協議書》應與上述合同同時簽署並公證。
抵押物、質物的評估、保險、登記及公證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留學貸款的發放及歸還
留學貸款由貸款人直接劃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銀行活期儲蓄賬戶,或者銀行的卡上(中銀為長城卡、浦發銀行為東方卡)。借款人應按貸款合同的約定於貸款到期前將應歸還的貸款本息存入活期儲蓄賬戶或卡上,貸款人於貸款到期日主動從借款人的活期儲蓄賬戶或卡中扣收。
若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存入應歸還的貸款本息,則自貸款到期日的次日起計收逾期罰息。
貸款連續逾期三個月或在整個貸款期限內累計逾期10個月以上時,實行抵押擔保方式的,貸款人將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清償貸款本息。協議不成的,貸款人將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直接按合同約定申請強制執行;實行質押擔保方式的,貸款人將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或依法申請強制拍賣、變賣質物,以所得的價款清償貸款本息;實行保證方式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留學貸款的利率及計息方法
留學貸款的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實行合同利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次年的3月15日起,按相應的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實行分段計息。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應一次性還清貸款本息,實行利隨本清;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以每半年為一期,按期等額償還貸款本息。
同時規定:每期還本付息日為每年的3月15日和9月15日;
每筆貸款最後到期日為還本付息日(即:3月15日或9月15日),但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年(中銀為10年);
貸款發放日如不是上述還本付息日,則借款人應在貸款發放日後的第一個還本付息日只付息不還本,按貸款實際佔用天數償付貸款利息,自第一個還本付息日之後,按上述公式計算每期應還本息額。
❷ 申請留學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個人留學貸款申請條件:
首先搞清楚什麼是留學貸款:出國留學貸款只適用於商業性貸款。留學貸款是指機構向出國留學人員或其直系親屬或其配偶發放的,用於支付其在境外讀書所需學雜費和生活費的外匯消費貸款。
一、出國留學貸款申請條件
貸款者的貸款用途都是用於留學者的學雜費和生活費
貸款者的年齡要在貸款到期日時不超過55周歲。
二、出國留學貸款申請資料
1.您的有效身份證明,出示本人的護照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存檔;
2.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所讀學校開出的學生學習期內所需學雜費總額的證明資料;如按學年度發放的貸款,您應於每個學年結束前出示下一年度學雜費證明。
3.以財產作抵押或質押的,應提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包括財產共有人)簽署的同意抵押、質押的承諾或聲明。對抵押物須提交由有關部門出具的價值評估報告和保險部門的保險文件,對質押物須提供權利證明文件。
留學經費不夠,或者光有資產、固定存款不夠,都需要貸款。接受中國留學生貸款證明的國家主要為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紐西蘭指定了中信實業銀行,澳大利亞移民局認可的金融機構有6家: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信實業銀行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1、留學貸款與獲得簽證無關
貸款本身不會影響簽證結果,因為能夠貸款就已證明申請人擁有一定資產,具備一定的出國條件,簽證官重點考核的是擔保人的還款能力。所以真實性、合理性、可行性強的還款能力和計劃證明材料是決定貸款申請簽證成敗的關鍵。
2、留學貸款需要的條件
借款人需提供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接收函》,提供就讀學校開出的學習期內所需學雜費生活費的證明材料,還要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資產抵、質押或具有代償能力並承擔連帶責任的第三方借款人,並且借款人已擁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費用。
3、貸款的額度和年限
留學貸款的額度不超過國外留學學校錄取通知書或其它有效入學證明上載明的報名費、一年內學費、生活費及其它必需費用的等值人民幣總和,最高不超過50萬人民幣,期限一般為1~6年,最長期限不超過6年。
4、留學貸款的幾種擔保抵押方式
(1)房產抵押:貸款最高額不超過經貸款人認可的抵押物價值的60%;
(2)質押:貸款最高額不超過質押物價值的80%。
(3)信用擔保:以第三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若保證人為銀行認可的法人,可全額發放;若是銀行認可的自然人,貸款最高額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
❸ 中國建設銀行大學生信用貸款怎麼辦理
中國建設銀行有大學生貸款業務,所以大學生是可以在建設銀行貸款的,而建設銀行面向大學生的貸款就是大學生助學貸款。向建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須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學生在接到錄取通知書後,可向學校咨詢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具體事宜。到校報到後,可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辦理。
申請時須提供的材料有: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只要你滿足辦理的條件,就可以在建設銀行辦理貸款,關於貸款你需要注意的是,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2009年新簽的貸款合同,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學生根據個人畢業後的收入情況,在畢業後的1年~兩年內選擇開始償還本金的時間,6年內還清本息。
❹ 怎麼辦理留學助學貸款,條件是什麼
貸款人所要具備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詳細的住址;
3.有正當職業和穩定可靠的收入來源,信用良好,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就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接收涵》;有就讀學校開出的證明材料;
5.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資產抵、質押或具有代償能力並承擔連帶責任的第三方保證人;
6.借款人已擁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費用。
提供留學貸款的銀行有很多家,比如: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行、中信實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交通銀行等。帶齊材料,去銀行櫃台辦理即可。
❺ 如何獲得出國留學的助學貸款
可以的。
解讀國家助學貸款
什麼是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中央和省級政府共同推動的一種信用助學貸款,由國家指定的商業銀行負責發放,對象是在校的全日制高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目的是用於幫助他們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和日常生活費。
國家助學貸款的主要優惠政策,一是無需擔保,二是由中央或省級財政貼息一半。從長遠看,國家助學貸款可能成為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主要手段。
1、助學貸款幫助對象
國家助學貸款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高等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
凡是學生家庭的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平均生活線的都算困難學生。全國的標准不一樣,有些地方是150元以下的算困難學生,有些地方可能比較高一些。
2、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應符合的條件
在中國境內就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學生(含高職生)、研究生和第二學位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具備下列條件的貧困家庭學生,即可申請貸款: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出具書面同意書);
(3)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4)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因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基本生活費);
(5)由所在學校審查同意。
貧困生如何申請助學貸款
整個申請操作流程分為六部分,下面以一位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為例詳細介紹:
第一步:學生提出申請。
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並准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並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機構」)。所要提交材料包括:(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4)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關於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5)銀行或學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和資料。
第二步: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
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並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學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其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初審工作將在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此項工作完成後,學校機構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並對有問題的申請進行糾正。初審工作無誤後,學校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在審查合格的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將審查結果通知學生,並編制《國家助學借款學生審核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與申請資料一並送交中國銀行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銀行」)。
第三步: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後,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如有差錯或遺漏,會要求學校進行更正或補充。經辦銀行的復審工作在收到學校提交的真實完整的申請材料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在全部審查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經辦銀行將統一編制審查合格的借款學生名冊隨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據送交學校。
第四步: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准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統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據後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簽署工作,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送達學校機構。學校機構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據後,5日內發還給借款學生本人保管。
第五步:貸款的發放。
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第二年及以後學年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在每學年開學後20個工作日內劃入學校指定賬戶。經辦銀行為每名借款學生辦理一張借記卡或活期存摺,將借款學生名單及借記卡號明細提交學校以便學校按月將生活費劃入該賬戶。
第六步:貸款的償還。
借款學生在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後,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款。每年畢業離校60日前,學校會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經辦銀行會派人上門服務,為借款學生講解還款有關事宜,並解答借款學生的咨詢。
借款學生畢業後,應按月償還貸款本息,但可自主選擇畢業後24個月內的任何一個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金,也可提前償還貸款本金。
借款學生應在借款合同中授權經辦銀行於約定還款日自動從其在該行開立的個人賬戶中扣收應償還本息,直至全部貸款本息償清為止。
記者:如果借款學生在學校期間發生休學、退學、轉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中(終)止學業的事件,相關的貸款業務將如何處理?
中行:如果借款學生在學校期間發生休學、退學、轉學、出國、被開除學籍等中(終)止學業的事件,學校在為借款學生辦理相關手續之前會及時通知銀行並要求學生到銀行辦理還清貸款手續。經辦銀行在得到學校通知後將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採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等措施,為學生辦理相關手續。
此外,借款學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學位的,可以申請辦理貸款展期。借款學生要在畢業前30日向原所在學校提出展期申請,並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相關證明。原所在學校審核通過後,由經辦銀行為其辦理展期手續。
借款學生畢業後1年內,可以向經辦銀行提出一次調整還款計劃的申請,包括調整還款方式,經辦銀行將予受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合理調整。
借款學生畢業後出國留學的,要主動通知原經辦銀行並一次性還清借款。
經辦銀行將建立借款學生還貸監測系統,對連續拖欠貸款超過一年且不與經辦銀行主動聯系的借款學生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畢業學校、違約行為等加以公布。
助學貸款最新變化
變化一:學生在校期間免交貸款利息
原規定:1999年5月30日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下發的《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規定,學生所借貸款利息的50%由財政貼息,其餘50%由學生個人自己負擔。
新規定:實行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全部自付的辦法,借款學生畢業後開始計付利息。
變化二:還貸年限延長到六年
原規定:學生所貸款本息必須在畢業後4年內還清。
新規定:實行借款學生畢業後視就業情況,在1至2年後開始還貸、6年內還清的做法。新政策規定,借款學生辦理畢業或終止學業手續時,應當與經辦銀行確認還款計劃,還款期限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若借款學生繼續攻讀學位,借款學生要及時向經辦銀行提供繼續攻讀學位的書面證明,財政部門繼續按在校學生實施貼息。
變化三:招標選擇貸款經辦銀行
原規定: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銀行指定為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
新規定:實行由政府按隸屬關系委託全國和各省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參與競標的銀行必須是經銀監會批准、有條件經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銀行。
變化四:曝光違約借款學生名單
新規定: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要以已建立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個人信息查詢系統為依託,進一步完善對借款學生的信息管理,對借款學生的基本信息、貸款和還款情況等及時進行記錄,加強對借款學生的貸後跟蹤管理,接受經辦銀行對借款學生有關信息的查詢;並將經辦銀行提供的違約借款學生名單在新聞媒體及全國高等學校畢業生學歷查詢系統網站公布。
以前下發的助學貸款政策和補充條款中沒有相關規定。
變化五:建立貸款風險補償資金
新規定:新下發的文件提出,為鼓勵銀行積極開展國家助學貸款業務,按照「風險分擔」原則,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按隸屬關系,由財政和普通高校按貸款當年發生額的一定比例建立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給予經辦銀行適當補償,具體比例在招投標時確定。專項資金由財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擔50%;每所普通高校承擔的部分與該校畢業學生的還款情況掛鉤。
❻ 出國留學可以申請貸款嗎
出國留學可以是貸款,但需要符合貸款條件。
1.18歲時,你可以親自申請。在18歲以下,您需要向受教育者的親屬和監護人申請貸款。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中國國籍。
3.有留學學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其他有效錄取證明。
4.信用良好,無違法行為。
5.可提供銀行批準的物業抵押。
拓展資料:一.留學貸款是指銀行向留學生或其直系親屬或配偶發放的用於支付留學所需學費、雜費和生活費的外匯消費貸款。留學貸款金額不得超過留學學校錄取通知書或其他有效錄取證明規定的一年內注冊費、學費、生活費及其他必要費用等值人民幣的總和,最高不得超過50萬元。留學貸款可以選擇無擔保抵押貸款、無擔保個人消費貸款。提供申請材料很簡單。您只需要身份證、收入證明、工作證明和貸款用途證明即可申請辦理。
貸款擔保有三種方式,即抵押、質押和擔保。
1.以房屋或其他房地產抵押方式申請貸款的,抵押率為評估價值的60%,但不得超過學費和雜費總額的80%;
2.本行存單或憑證式國債質押貸款的質押率為90%,本行存單或其他銀行質押的憑證式國債或其他質押物的質押率取決於質押物的價值,但不超過學費和雜費總額的80%;
3.如果以第三方擔保的形式申請貸款,貸款金額不得超過學費和雜費總額的70%。銀行或保險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的,可以提高到80%。
二。貸款程序
申請教育助學貸款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書面貸款申請,填寫相關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文件和證明材料:
1.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原件、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以及受教育者的有效身份證明。在境外學校學習的,應當出示受教育者的護照或者通行證原件,並提供復印件存檔;
2.原則上,借款人與受教育者之間應有監護關系證明和經國家公證部門公證的受教育者出生證明;
3.貸款人確認的借款人有固定職業和穩定經濟收入的證明;
4.學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以及學校出具的學生在學習期間所需的學雜費總額的證明材料;
5.如果財產被抵押或質押,應提供抵押物和質押物清單,以及有權處分的人(包括財產共有人)簽署的同意抵押和質押的承諾或聲明。抵押物應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價值評估報告和保險部門的保險文件,並提供抵押物的權力證明。由第三方提供擔保的,應當出具擔保人同意擔保的書面文件和有關資信證明材料;
6.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個人儲蓄存摺或信用卡原件和復印件。
❼ 如何辦理中國建設銀行國家助學貸款
辦理流程:
①申請。由借款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寫《中國建設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學校對借款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初審,並出具意見。貸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請。
②受理及審批。貸款行收到學校送達的借款人申請表及有關資料後,應對借款人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並審查學校是否已簽署初審意見、貸款總量是否未超過相應助學貸款管理部門核定給該學校的貸款控制總量。將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的學生名單及金額通知借款人所在學校,由學校通知學生。
③發放。經審批同意貸款的,由學校組織學生簽訂《中國建設銀行國家助學借款合同》,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借款人一次申請、貸款行一次審批、單戶核算、分次發放的方式。其中,學費和住宿費貸款按學年(期)發放,直接劃入借款人所在學校在建設銀行開立的賬戶上;生活費貸款(每年的2月、8月不發放生活費貸款),根據合同約定定期劃入借款人在建設銀行開立的活期儲蓄賬戶。
④貸後管理。借款人因畢業、結業、肄業、退學、轉學、出國、被取消學籍等原因離校,應在離校前與貸款行簽訂《國家助學借款還款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簽署後,學校方可為借款人辦理離校手續。貸款行須取得借款人離校後的聯系方式。借款人畢業、結業、肄業的,貸款行應取得其工作單位的相關信息。
⑤貸款回收。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和《補充協議》的規定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可以與貸款行約定還款賬戶定期扣款或到貸款行營業網點償還貸款。對於提前償還貸款的,借款人應符合建設銀行規定的條件並按照建設銀行的規定的有關手續辦理。
❽ 襄陽哪些銀行可以留學貸款
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信實業銀行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目前接受中國留學生貸款證明的國家主要為澳大利亞、紐西蘭和英國。紐西蘭指定了中信實業銀行,澳大利亞移民局認可的金融機構有6家: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信實業銀行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英國認可留學貸款的銀行有招商銀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