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人死了欠的信用卡跟貸款需要父母還嗎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只是本人所欠下的債務,那麼父母是不作為共同債務人的,所以父母也是沒有義務償還債務的。除非父母作為債務擔保人或在貸款時明確作為共同債務人,這種情況下父母是需要繼續償還的。
法律依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 第五十一條 發卡銀行的權利:(一)發卡銀行有權審查申請人的資信狀況、索取申請人的個人資料,並有權決定是否向申請人發卡及確定信用卡持卡人的透支額度。(二)發卡銀行對持卡人透支有追償權。對持卡人不在規定期限內歸還透支款項的,發卡銀行有權申請法律保護並依法追究持卡人或有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三)發卡銀行對不遵守其章程規定的持卡人,有權取消其持卡人資格,並可授權有關單位收回其銀行卡。(四)發卡銀行對儲值卡和IC卡內的電子錢包可不予掛失。
『貳』 貸款人去世欠款人子女需要還嗎
法律分析:貸款人去世,子女無繼承遺產的不需要償還欠款。借款人死亡後,如屬夫妻共同債務,則其配偶有義務償還;未發生繼承的,則在借款人的遺產中償還;如已發生繼承的,則其子女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償還,若放棄繼承則無需承擔。子女個人無義務償還,但自願償還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叄』 銀行貸款人死了,家人還要還了嗎
您好,遇到這種情況,分為以下幾種解決:
1.如果貸款人有配偶,而且當初借款獲得的利益是滿足夫妻雙方共同的需求,則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人是夫妻雙方。
如果夫妻一方的債務是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產生的,那麼另一方就要承擔起償還責任。
但是,夫妻之間有一方可以出示證據證明另一方的債務是個人行為,那麼可以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2.子女償還。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則父母欠下的債用家庭共同財產歸還。
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則在遺產繼承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
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沒有繼承財產,則子女沒有還款義務。
3.繼承人的償還責任。繼承人可以是配偶,子女,也可以是兄弟姐妹,父母,或其他人。如果繼承人繼承了債務人的相關遺產,就應該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一定的責任。
以上結論可供參考,歡迎追問。
『肆』 人死了貸款不還會連累家人嗎
人死了貸款不還一般不會連累家人。如果父母沒有給子女的貸款做擔保或者子女也沒給父母擔保貸款的話,子女欠下的銀行貸款,父母沒有義務償還,父母的貸款子女也沒有義務償還。如果做了擔保就需要償還,就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對於配偶而言,一方死了之後,銀行有權利向其配偶追索貸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於遺產分割前死亡,並沒有放棄繼承的,該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轉給其繼承人,但是遺囑另有安排的除外。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伍』 銀行貸款本人死了 家人需要償還么
1、由自然人擔保的貸款:在貸款人申請貸款,其親屬或其他的第三方機構簽訂了連帶還款責任合同,銀行會讓擔保人履行相關的擔保義務,要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償還所剩下的欠款;
2、 在無任何第三方擔保的情況:貸款人選擇房屋抵押貸款方式,在逾期時間達到半年後,銀行會向法院提起房屋拍賣訴訟,拍賣所得款優先用於還貸。如果貸款人親屬在其死後代為還款,在貸款全部還清後,其家屬可辦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記。
拓展資料:
一、 配偶償還責任
對於配偶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是否應該承擔債務責任,這就還得從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說起。夫 妻共同債務是指,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或者為了獲取共同的利益所產生的,也就是說,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借錢,並不是說是為了滿足個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雙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人是夫妻雙方。 如果夫妻一方的債務是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產生的,那另一方就要承擔起償還責任。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有相關證據證明另一方的債務是個人行為,並不是為了家庭共同生活,也不是為了共同的利益,那就可以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但現實中在採集這方面的證據有一定的難度,因此這條法律規定也是常常被人所詬病。
二、 子女償還責任
中國有句古話說"負債子還,天經地義",那是不是說父母死亡了,所遺留的債務必須有子女來償還呢?這個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分。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則父母欠下的債用家庭共同財產歸還;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則在遺產繼承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沒有繼承財產,則子女沒有還款義務。
三、 繼承人的償還責任
繼承人可以是配偶,子女,也可以是兄弟姐妹,父母或其他人。如果繼承人繼承了債務人的相關遺產,就應該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一定的債務責任。 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與清償債務】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受限制。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從這個法律條例來看,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責任是根據其繼承的遺產價值來定的,繼承人在遺產價值范圍內承擔償還責任,超過遺產價值范圍的可以自由償還,也可以拒絕償還。
『陸』 借款人死亡後,貸款必須由家屬償還嗎
如果貸款人的貸款用途是用於家庭生活的,則屬於家庭共同債務,全體家庭成員都有償還的義務。家庭成員否定的,需承擔舉證責任。
如果貸款僅用於其去世貸款人的個人目的,與家庭無關的,則有如下的處理原則:
一、貸款人去世。
1、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沒有義務償還;
2、不放棄繼承的,以繼承的遺產為限償還,超過遺產的部分不必償還。
二、擔保人的責任,與貸款人去世與否無關。
擔保分二種:無限連帶擔保,按份額擔保。如果沒有明確,就是無限連帶擔保。
1、債權人可以向貸款人或擔保人中的任何一個人提出償還的要求。擔保人有義務償還;
2、擔保人償還後,可以向貸款人追償,貸款人死亡的,以其遺產為限。不夠部分,由擔保人自己承擔;超過部分,應當歸繼承人所有。
3、按份擔保,擔保人只要承擔其擔保的部分即可,償還後仍然享有向全體繼承人追償的權利(以遺產為限)
三、其他無繼承權的家屬,沒有償還的義務。
『柒』 借款人去世了家人要償還債務嗎
借款人去世了家人是否要償還債務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首先,要區分死者所負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個人債務是債務人以個人名義所負的與家庭共同生活無關的債務。共同債務是債務人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及為家庭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共同債務又分為夫妻共同債務與家庭共同債務。個人債務由債務人本人償還,債務人死亡的,用債務人的遺產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家庭共同債務應當由家庭成員共同償還。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除非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債務為個人債務,或者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個人所有,債權人也知道該約定,該債務才能作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一種連帶債務,所謂連帶債務,是指承擔共同債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
其次,要區分死者的近親屬是否繼承了死者的遺產。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因此,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債務以繼承人繼承了被繼承人的遺產為前提:如果繼承人沒有繼承遺產,其對被繼承人生前所負債務沒有清償義務;如果繼承人繼承了遺產,則應當清償被繼承人生前所負債務,但其對債務的清償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對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捌』 銀行貸款貸款人死亡其子女有沒有義務償還
法律分析:要看財產是否有繼承,一般有繼承父母財產的話同時繼承了債務。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則父母欠下的債用家庭共同財產歸還;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則在遺產繼承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沒有繼承財產,則子女沒有還款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
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
『玖』 欠銀行錢人死了家人需償還嗎
法律分析: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某一方從銀行借的錢,用於夫妻雙方共同使用,那這算是夫妻雙方共同債務,借款人去世後,作為配偶,是有義務繼續還錢的。但如果借的這些錢沒有用於夫妻雙方共同使用,活著的一方能夠證明這筆借款自己不知情,且借款也完全用於與自己無關的地方,那這筆借款將不作為夫妻共同債務,相應的也就不需要承擔繼續還款的義務,比如夫妻一方私自跑去銀行貸款,然後用於賭博。除了夫妻關系外,子女是不作為共同債務人的,所以子女也是沒有義務償還債務的。除非子女作為債務擔保人或在貸款時明確作為共同債務人,這種情況下子女是需要繼續償還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拾』 貸款人死亡子女需要償還嗎
法律分析:如果貸款人的貸款用途是用於家庭生活的,則屬於家庭共同債務,全體家庭成員都有償還的義務。家庭成員否定的,需承擔舉證責任。
如果貸款僅用於其去世貸款人的個人目的,與家庭無關的,則有如下的處理原則:
一、貸款人去世。
1、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沒有義務償還;
2、不放棄繼承的,以繼承的遺產為限償還,超過遺產的部分不必償還。 二、擔保人的責任,與貸款人去世與否無關。
擔保分二種:無限連帶擔保,按份額擔保。如果沒有明確,就是無限連帶擔保。
1、債權人可以向貸款人或擔保人中的任何一個人提出償還的要求。擔保人有義務償還;
2、擔保人償還後,可以向貸款人追償,貸款人死亡的,以其遺產為限。不夠部分,由擔保人自己承擔;超過部分,應當歸繼承人所有。
3、按份擔保,擔保人只要承擔其擔保的部分即可,償還後仍然享有向全體繼承人追償的權利(以遺產為限)
三、其他無繼承權的家屬,沒有償還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受限制。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