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銀行「夯基固本」什麼內容
摘要 夯基固本,打通農村金融服務「最後一公里」
㈡ 銀監會涉農貸款兩個不低於的文件是什麼
銀監會涉貸款兩個不低於的文件為《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自身的市場定位和發展戰略,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切實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資源投入和考核力度,力爭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即: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
各銀監局應對轄內小微企業貸款增長情況(含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和總行營業部)實行按月監測、按季考核,並針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細化考核要求,確保全轄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
(2)中國銀行涉農貸款盡職免責擴展閱讀:
《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五條 繼續強化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正向激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必須在全年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且當年全行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於上年水平的前提下;
下一年度才能享受《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關於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等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
各銀監局要在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風險資產權重、存貸比考核等方面進一步落實差異化監管政策和正向激勵措施
㈢ 中國銀行益農貸個人涉農貸款貸款發放
(一)對於向農戶發放的用於農業生產的經營性貸款(用於種植業、畜牧養殖業、林業、涉農產業鏈相關行業的貸款),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應符合《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二)用於農用機械貸款的貸款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的方式,將借款資金劃入農用機械經銷商或廠商在我行的賬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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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中國銀行益農貸個人涉農貸款還款方式
1、用於種植業、畜牧養殖業、林業、涉農產業鏈相關行業的貸款應採用按月等額本金、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對於單筆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貸款,考慮借款人所從事農業生產的現金流特點、資金周轉期等,可以考慮接受按月(季)付息、每半年、一年及到期一次還本的還款方式;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含三年)的,還款周期不得超過半年,不支持一次性還本付息的還款方式;貸款期限在三年以上的,必須採用按月還本付息的還款方式。
2、用於農用機械貸款的貸款可根據借款人所從事農業生產的現金流特點,除按月等額本金、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外,對於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還可以採用按月(季)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的還款方式,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含三年)的,還款周期不得超過半年,不支持一次性還本付息的還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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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中行益農貸個人涉農貸款的辦理材料有哪些
中行益農貸個人涉農貸款申請材料:
一級分行根據「中國銀行•益農貸」各子產品屬性和風險控制要求在轄內統一規范客戶申請資料,並注意以下幾點:
1、借款人是個體工商戶的,需提供個體戶營業執照正本;借款人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夥企業的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的,需提供營業執照正本、組織機構代碼副本、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等文件,必要時需出示全體股東針對此筆貸款的決議或聲明文件。
2、借款人須提供貸款用途證明文件(如銷售記錄、購銷或訂貨合同)。
3、借款人所經營業務獲得國家相關職能部門認證的,需提供認證證書,如借款人所從事行業有年審或年檢制度,需提供年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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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誰有《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建立<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建立《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為全面、完整、系統地反映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發放情況,為國家制定政策、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信息支持,人民銀行和銀監會決定建立《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以下簡稱《制度》,詳見附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制度》自2007年9月開始實施。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總行於2007年9月25日之前向人民銀行總行第一次報送涉農貸款專項統計數據,數據時間屬性為2007年6月30日。自2007年第三季度開始,於每季後25日內報送相應數據。
二、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總行向人民銀行總行報送全科目人民幣、外匯季報的時間自2007年第三季度開始由原定的每季後18日內調整為每季後25日內報送。
三、涉農貸款專項統計指標為新增的全科目季報指標。自第一次報送起,各行即應將原有的全科目人民幣、外匯季報數據與新增的涉農貸款專項統計數據生成同一數據文件後報送人民銀行總行。
四、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及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要對《制度》實施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加強數據質量監控和統計分析工作。對《制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應對措施、質量監控辦法等情況,要及時與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溝通,有關材料以傳真方式報送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
銀行業各級機構按照《制度》要求向人民銀行報送數據。人民銀行總行及分支機構採集和匯總涉農貸款數據後,與銀監會及其分支機構進行數據信息共享。
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各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租賃公司。
2007年7月25日
附: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
一、制度說明
(一)為全面、完整、系統地反映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發放情況,為國家制定政策及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信息支持,依照《金融統計管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令[2002]第9號發布)的規定,特製定本統計制度。
(二)涉農貸款專項統計涉及三類統計報表:採集類報表、輔助類報表和匯總類報表。採集類報表由本制度規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填報,輔助類報表由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填報,匯總類報表由人民銀行總行根據採集類報表和輔助類報表匯總生成。
採集類報表包括農、林、牧、漁業貸款情況統計表,農戶貸款情況統計表,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情況統計表,城市企業及各類組織涉農貸款情況統計表等四張報表。分別反映各類涉農貸款的規模、產業類型、期限、信用形式、風險狀況等。
輔助類報表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信息統計表,由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填報。人民銀行總行可根據該表提供的信息從徵信系統中查詢各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數據,並以此生成涉農貸款匯總情況表的相關數據。
匯總類報表為涉農貸款匯總情況表。該表在採集類報表、輔助類報表的基礎上匯總生成,主要反映涉農貸款的各層次構成情況以及農村中小企業貸款、農業綜合開發貸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扶貧貼息貸款等情況。
(三)採集類報表報送要求。
1.填報機構和報送渠道: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將本行全國和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涉農貸款數據填報人民銀行總行,其分支機構將轄內涉農貸款數據報送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
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匯總轄內城市信用社、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填報的涉農貸款數據後報送人民銀行總行。
2.頻度:季報。
3.報送時間:每季後25日內。
4.報送方式:填報機構按照金融統計監測管理信息系統內設的指標編碼和規則生成數據文件(詳見本制度四、指標編碼及指標校驗關系)後,通過modem或者人民銀行內聯網郵箱報送。
5.報送數據屬性:填報機構每季末的涉農貸款余額。
6.幣種:分人民幣、外匯兩類。報表中人民幣欄(A、B、C欄)填報人民幣涉農貸款余額;表中外幣欄(D、E、F欄)填報外匯涉農貸款余額,幣種屬性為美元合計。
(四)輔助類報表報送要求。
1.填報機構和報送渠道: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根據本《制度》所述的各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判定標准(見下文)確定相應的龍頭企業范圍,並收集相關信息後,填寫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信息統計表後報送人民銀行總行。
2.頻度:季報。
3.報送時間:每季後25日內。
4.報送方式:以人民銀行總行下發的excel模版填寫報表後,通過人民銀行內聯網將報表傳送至"統計數據/統計司/總行/PBC@pbc"。
5.報表文件命名規則:報表文件名應為"L+101+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區代碼+數據日期(8位).xls"。以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為例,其報送的2007年第二季度山東省各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信息統計表文件名應為:"L10116000020070630"。
(五)相關概念。
1.貸款:指報告機構發放的各類貸款(含直貼現、買斷式轉貼現和金融租賃)。
2.短期貸款:指報告機構所發放的各類貸款中合同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3.中長期貸款:指報告機構所發放的各類貸款中合同期限大於1年的貸款。
4.正常類、關注類、次級類、可疑類、損失類貸款:指根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銀發[2001]416號文印發)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推進和完善貸款風險分類工作的通知》(銀監發[2003]22號)的相關要求進行的各項貸款分類。
5.農業:本制度中除農、林、牧、漁業貸款項下包含的農業貸款專指對農作物種植業的貸款之外,其他部分所說的農業均是涵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等產業的大農業。
(六)本制度由人民銀行負責解釋。
㈦ 中行益農貸個人涉農貸款還款方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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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中國銀行益農貸個人涉農貸款的辦理條件是什麼
中國銀行益農貸個人涉農貸款借款人准入應符合以下標准:
1、借款人應有一定的從業經驗,原則上從業年限不少於二年;
2、有固定農業經營項目且已形成一定經營規模,積累了一定管理經驗和技術水平,擁有較為穩定的供銷渠道;
3、從事農產品收購、加工的借款人原則上應依法注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成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制企業(必須為完全由自然人出資組成),企業應依法核准登記;
4、根據當地市場和客觀情況,借款人無須登記注冊實體的,應持有相關承包協議、或委託收購合同、代理協議、銷售協議、合作協議等資料;
5、在中行開立了結算賬戶或存款賬戶;
6、已有一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7、貸款資金使用符合《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行相關管理規定;
8、原則上支持農戶在本省內的涉農產業經營,暫不支持在外省的經營活動;
9、其他中行規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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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中國銀行益農貸個人涉農貸款辦理條件
益農貸准入應符合以下標准:
1、借款人應有一定的從業經驗,原則上從業年限不少於二年;
2、有固定農業經營項目且已形成一定經營規模;
3、從事農產品收購、加工的借款人原則上應依法注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成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制企業;
4、已有一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5、貸款資金使用符合《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我行相關管理規定;
6、原則上支持農戶在本省內的涉農產業經營,暫不支持在外省的經營活動等。
如需進一步了解,請您詳詢中行貸款經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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