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借款後沒有約定還款時間法院怎樣判決
借款後沒有約定還款時間法院將按有約定依約定,無約定可隨時要求還款的原則進行判決。相關的法律條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二十一條:
公民之間的借貸,雙方對返還期限有約定的,一般應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出借人隨時可以請求返還,借方應當根據出借人的請求及時返還;暫時無力返還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分期返還。
(1)與銀行貸款未約定還款期限嗎擴展閱讀:
未約定償還期限但經出借人催告後仍不償還的可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相關法條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二十三條:
公民之間的無息借款,有約定償還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償還,或者未約定償還期限但經出借人催告後,借款人仍不償還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應當予以准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二十四條:
借款雙方因利率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② 借款沒有約定時間和利息的法院怎麼辦
1、出具的借條未約定還款期限,借款人可隨時向對方張要求還款,訴訟時效應從借款人向對方主張要求還款之日起算。
2、如果借據未約定利息,那隻能按0利息算。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合同法》
第十二條 【合同內容】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2)與銀行貸款未約定還款期限嗎擴展閱讀
案例:
男子通過小額放貸公司借款1.5萬元,還款時卻否認有利息,無奈之下,小額放貸公司將其訴至法院。
漢台男子張某向法院訴稱,2016年10月29日,居住在西安的男子李某急需用錢向自己借款,約定借款利率為月息3%,自己通過銀行向李某匯款1.5萬元。
其後,雖經多次催收,但李某未歸還借款本息。張某訴請:判令李某連帶償還借款本金1.5萬元,並支付2017年10月28日前的利息3600元,2017年10月29日至償還清結止的利息按每天12.40元計算。
而借款人李某辯稱,他收到張某借款1.5萬元屬實,但未約定利息,應為無息借款,他願意歸還借款。
審理中,原告張某陳述當時李某人在西安,通過電話聯系借款,並口頭約定利息,當時無法簽訂書面合同。自己系小貸公司人員,不可能無息借款。但被告李某堅決否認約定利息,雙方對此均未提供證據證明。
漢台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李某借原告張某現金1.5萬元事實清楚,被告李某應承擔償還原告借款的責任。該筆借款是否約定利息是本案的焦點。
從本案來看,原、被告之間既非親屬關系,也非朋友關系,系通過小貸公司建立的民間借貸關系,被告辯稱借款未約定利息與通常的交易習慣不符,但原告又無證據證明,導致原、被告產生爭議雙方均有不當,為此,為體現公平原則,酌情按年利率6%計算。
漢台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作出判決,限被告李某在本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歸還原告張某借款1.5萬元及利息(利息從2016年10月29日始按年利率6%計算至履行清結止);駁回原告張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③ 貸款合同沒有約定還款日期應該怎麼寫
借款合同沒有約定還款日期,貸款人應當及時的於借款人簽訂補充協議或者達成還款計劃書,在補充協議或者在還款計劃書中寫明具體的還款時間。如果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或者還款計劃書,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的期限內返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④ 借款期限約定不明怎麼辦,如何確定借款
以下是借款期限約定不明的幾項疑問解答:
1、未約定借款期限,還款的日期是否可以無限拖延?
《合同法》206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即是說,如果還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雖有約定但依法無法明確的,雖借款人可以根據自己意願隨時返還,但不等於借款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隨意拖延履行還款義務,而是應在出借人確定的合理期限內還款。
2、未約定借款期限,訴訟時效該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
《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該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在借款合同(借條)中未約定還款期限的,根據合同法第206條的規定,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償還,在作出催告之前,出借人根本無法知道借款人是否會在其確定的合理期限內還款,也就不可能知道其權利會否遭到侵害。因此,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合同,訴訟時效應從出借人確定的合理還款期限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
當然,需要注意的是,《民法通則》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根據該規定,若存在出借人在確定的合理期限屆滿後,又向借款人主張還款的,或者借款人同意還款等情形的,從出借人主張還款或者借款人同意還款時開始從新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
3、未約定借款期限,保證人的保證期間如何確定?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25條、26條規定,保證期限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因借款保證合同中沒約定還款期限,致使主債務的履行期間難以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3條規定,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因此,未約定還款期限的,保證期間應當從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作為債權人,要想追究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若約定了保證期間的,應在必須在該寬限期屆滿之後約定的保證期限內起訴,若未約定保證期間,則應在6個月內提起訴訟,否則保證人將免除保證責任。
4、未約定借款期限,可否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至於利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款,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的規定,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當然為不定期借款,若雙方未約定利息或者約定為 「無息借款」,則出借人不能就還款期限到來之前的部分主張利息,但有權要求借款人償付催告後產生的利息,利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算。
⑤ 向銀行貸款一般需要多久期限還款
銀行貸款一般無抵押貸款最長為3年,抵押貸款最長為30年。
按揭貸款相關注意事項
1、貸款金額根據借款人的品行、職業、教育程度、還款能力、所購住房變現能力等情況確定。貸款期限一般在三十年以內,且貸款到期日原則上不能超過借款人65歲的年齡
2、貸款利率執行人民銀行的規定。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期限為1年以內的,執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期限為1年以上的,則於次年初執行新的利率
3、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按季付息,到期結清本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5)與銀行貸款未約定還款期限嗎擴展閱讀:
銀行貸款為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
而且,在不同的國家和一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按各種標准劃分出的貸款類型也是有差異的。如美國的工商貸款主要有普通貸款限額、營運資本貸款、備用貸款承諾、項目貸款等幾種類型,而英國的工商業貸款多採用票據貼現、信貸賬戶和透支賬戶等形式。
⑥ 借條上沒寫約定利息和還款日期,法院會會支持判利息嗎
借條上沒寫約定利息和還款日期,法院會不會支持判利息。1、借條上沒有寫利息,就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但可以要求借款人給付逾期付款的利息。2、雙方沒有約定利息,但約定還款日期的,如果期滿後,借款人沒有及時償還,債權人起訴時,就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期滿後的利息。
【法律分析】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一、非自然人之間(法人與法人之、單位間之間)的借貸合同關系,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二、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願支付,或者超過約定的利率自願支付利息或違約金,且沒有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人民法院不予干預(但借款人要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第二十八條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參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准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並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⑦ 借款合同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如何處理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7)與銀行貸款未約定還款期限嗎擴展閱讀:
借款人不按時還款怎麼辦:
還款期限屆滿之後,借款人仍然未向貸款人歸還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合法債權。如果不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又不及時採取其他措施向借款人主張權利,那麼在訴訟時效經過之後,貸款人的權利將變成道德上的自然權利,不能得到法律強制力的保護。
怎麼計算提前還款利息:
借款合同通常是有償合同,因此借款合同中往往涉及利息條款。借款人按照還款期限歸還本金的,應當同時按照約定向貸款人支付利息。那麼,在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時,利息該如何計算呢?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條規定:「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是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關於此種情況下計算利息的利率標准,《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我們認為,如果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的約定處理;如果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應當按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事實上,現實生活中借款人提前還貸的情況並不多見。但是,《民法典》的規定是有遠見的,例如: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隨著按揭貸款的推廣和普及,由於這類借款合同的還款期限普遍比較長,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借款人隨著自身經濟實力的增強而要求提前還款的現象可能會比較多。《民法典》的這一規定就為將來可能會不斷出現這類糾紛提供了解決途徑。
還款期限決定著借款人應何時歸還借款本金,出借人應特別關注還款期限的約定,上文我們為大家介紹了借款沒約定還款期限要怎麼辦,出借人可以對號入座,看自己屬於哪種情形,採用相應的方式處理。借款人不按時還款的,出借人要及時追討。如果借款已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咨詢一下律師,看該如何處理。
⑧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擔保人擔保時間
借款合同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1、第三十二條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2、第三十三條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拓展資料:
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徵
1.貸款方必須是國家批準的專門金融機構,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和專業銀行。專業銀行是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等。全國的信貸業務只能由國家金融機構辦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與借款方發生借貸關系。
2.借款方一般是指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學校、研究單位等實行財政預算撥款的單位則無權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在特殊情況下,城鄉個體工商業戶、實行生產責任制的農民也可以成為借款合同的主體,同銀行、信用社簽訂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須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要求。信貸計劃是簽訂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條件。借款方必須根據國家批准和信貸計劃向貸款方申請貸款;貸款方必須在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信貸政策的條件下,由貸款方與借款方簽訂借款合同。超計劃貸款必須嚴格控制。
4.借款合同的標的為人民幣和外幣。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標的。外幣主要是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其他需要使用外匯貸款的單位借貸使用的。在外幣的借款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借什麼貨幣還什麼貨幣(包括計收利息)
5.訂立借款合同必須提供保證或擔保。借款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必須有足夠的物資作保證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擔保,否則,銀行有權拒絕提供貸款。這種保證或擔保是使貸款能夠得到按期償還的一種保證措施。
6.借款合同的貸款利率由國家統一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借款方在歸還貸款時,一般要償還貸款利息,而利率必須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計付,當事人雙方無權商定,對國家規定的利率,任何人無權變更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