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假資料貸款還款算詐騙嗎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是不構成的如果可以把貸款按時歸還,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也沒有給銀行造成損失,那麼是不構成犯罪的,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的貸款無力償還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涉嫌騙取貸款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B. 偽造假證件貸款,歸還了哈會承擔法律責任嗎
偽造證件貸款屬於非法所得和詐騙行為,即使歸還了還會承擔責任,只要銀行或者貸款公司不追究就可以免除法律責任。偽造證件貸款屬於非法所得和詐騙行為,即使歸還了還會承擔責任,只要銀行或者貸款公司不追究就可以免除法律責任。
C. 銀行貸款提供虛假資料後果
會構成騙取貸款罪。
1法律條文
騙取貸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設罪名。刑法第175條規定的多種犯罪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罪名分析
本罪主觀方面是故意,犯罪主體是自然人和單位,客體是破壞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客觀方面是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
拓展資料:
一、立法背景
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不應當把從銀行獲取貸款後還不上的,都作為貸款詐騙罪處理。考慮到實踐中以欺騙手段獲取銀行和金融機構的貸款,客觀上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刑法修正案(六)》將其入罪。認定騙取貸款罪的關鍵有兩點,一是對欺騙手段的認定,二是對「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認定。司法機關在辦理此類案件時,應注意收集證據,在主觀方面證明被告人具有騙取銀行貸款的犯罪故意。同時,要注意查找充分證據,證明犯罪的實際後果非常嚴重,符合騙取貸款罪「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要求。
二、本罪與貸款詐騙罪、高利轉貸罪等相似罪名的區分:
騙取貸款罪與貸款詐騙罪在客觀方面都表現為使用欺騙手段騙取貸款,區別點在於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對行為人主觀上沒有非法佔有目的,或者證明其非法佔有目的證據不足的,只能認定為騙取貸款罪。
D. 用假資料貸款後,按時還款,會受處罰嗎
一般假資料是以收入證明為多,象這種只要按時還錢基本銀行也不會查.還有就是一般你一直在按時還款銀行也不會來查你什麼的,不過能用真的最好,到時查出來總是個麻煩.
E. 買房貸款用假的工作證明,但是按時還款,銀行會不會查出來
其實對於這一點,再進行貸款的時候,銀行就已經告知你了,是不能夠使用假的工作證明的,同時也不能夠提供假的流水,但是一些銷售顧問為了能夠更好的提高自己的服務品質,說白了就是讓人家能夠放下顧慮,買他的房,就會通過各種各樣的辦法來為顧客製造一些假的工作證明和假的流水賬單,從而能夠在銀行里邊兒申請貸款。那麼今天我們就來探討一下按時還款,銀行會不會查你的工作證明?
第三,如何看待這樣的一個方法?
一般情況下,其實大多數人都不會想過通過這樣的方法去騙銀行的貸款,只有一些中介機構會想出這樣的辦法,他們主要的目的就是能夠讓消費者在他們這里買東西,至於貸款如何還跟他們就沒有任何的關系,所以這也就導致了在市場上出現了很多的違約行為,所以銀行也正在逐漸的加強對這方面的監管。
F. 買房貸款用假的工作證明,但是按時還款,銀行會不會查
用假的工作證明去貸款買房,明文規定肯定是不行的,這涉及到了法律層面的詐騙貸款,而且用假的工作證明,那你提供的一切相應的資料,比如工資流水、社保繳納單位等,都是偽造的,至於問題,銀行會不會查,我覺得可以從以下方面來說清楚。
綜上所述,關鍵問題在於,你個人能不能按照銀行的規定按時還款。
G. 偽造證件貸款但還款正常屬於騙貸嗎
偽造證件貸款,即使正常還款依然屬於騙貸行為,是詐騙犯罪。
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刑法修正案(六)新增加此條}
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關鍵在於主觀上以占為己有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