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福建省利用世界銀行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世界銀行貸款工作的管理,發揮世界銀行貸款資金在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中的作用,根據國務院、財政部的有關規定,特製定本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世界銀行貸款,是指世界銀行通過財政部轉貸或直接貸給我省的貸款。第三條我省利用世界銀行貸款的所有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照本辦法執行。第四條省財政廳是我省利用世界銀行貸款的歸口管理部門,作為省人民政府的債權債務代表人和財政部授權的提款人,負責我省世界銀行貸款借、用、還以及專用帳戶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各級財政部門應按期向同級外匯管理部門進行世界銀行貸款登記。第五條世界銀行貸款建設項目所在地的財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利用世界銀行貸款的管理工作。項目單位應設立專管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實施世界銀行貸款具體工作。第六條財政部門管理世界銀行貸款工作的主要職責:
(一)參與對貸款項目的論證、篩選和項目建議書的審批以及向國家申報世界銀行執行貸款項目。
(二)會同計劃部門、有關金融部門、貸款項目主管部門和貸款單位,組織落實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所需的國內配套資金。
(三)確定世界銀行貸款的提款人。
(四)監督世界銀行貸款和配套資金的使用。
(五)辦理項目轉貸協定,落實債權、債務,負責項目回收資金的安排使用,監督檢查貸款的還本、付息、付費。
(六)組織制定和監督執行財務會計的有關規定。
(七)監督貸款項目按照協議的要求和國家有關規定實施,參與貸款項目的招標和評標工作。
(八)負責宣傳世界銀行貸款業務知識;主辦或協助貸款項目主管部門對有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世界銀行在我省進行的經濟考察、部門或地區發展研究等調研工作。第七條世界銀行貸款申報和審批程序按有關規定辦理
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立項等事宜,以計劃部門為主,財政、貸款項目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參加。為做好我省世界銀行貸款的統籌管理工作,向國家申請的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均需會簽省財政廳後上報。第八條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在國家計委審批立項後及財政部送交世界銀行簽訂貸款協議期間,財政部門應協同計劃部門、貸款項目主管部門做好項目的前期准備工作,配合世界銀行做好項目的評估以及提供有關必要資料。貸款項目經世界銀行確定後,方可簽定貸款協議。第九條利用世界銀行貸款經財政部門逐級轉貸到項目單位或個人。貸款的償還應遵循「誰借誰還」和「誰用、誰承擔風險」的原則。經計劃、財政部門審查確認,並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的特殊項目,由同級人民政府償還;其他項目由貸款項目主管部門或貸款單位按照轉貸協議組織償還。償還責任應在項目建議書中確定。第十條償還單位應按期還本、付息、付費。到期不償還的,除應繼續履行償還責任外,還應承擔延期賠償責任。第十一條利用世界銀行貸款所進行的采購,必須採用國際競爭性招標的辦法,堅持國際國內詢價采購,貨比三家的原則。要縮短采購招標工作時間,加速用款速度。第十二條審計部門負責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的審計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貸款協議的要求,對貸款項目進行審計,出具證明。貸款項目竣工後進行評估審計。第十三條本規定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並監督執行。第十四條省財政廳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具體實施辦法。第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貳』 個人如何申請作世界銀行貸款
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的安排一般有三種方式:一是國家計委直接安排的項目;二是國家將世界銀行貸款切塊給有關部委;三是財政部直接向地方轉貸資金。
⑴項目申請。由項目執行機構逐級提出貸款項目建議書,經審批立項後,由對外窗口部門向基金會提交備選項目。
⑵項目確定。由基金會派出項目確定組,經過考察,明確項目的組織和執行機構及受益對象,並提出項目確定的考察報告。
⑶項目准備。詳細了解項目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可行性等,提出項目准備或預評估報告,徵求借款國政府意見。
『叄』 世行貸款項目是什麼
世行貸款項目就是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專指用世界銀行所提供的貸款安排的各類項目的總稱。
這類項目的貸款擔保者一般是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機構。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的承辦單位及國家,必須提供貸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和有關經濟情報。在我國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涉及生產、流通、服務以及科研、教育、衛生等各個領域。
世界銀行對項目的選定主要採取幾種方式:
①與借款國開展各個方面的經濟調研工作;
②制定貸款原則,明確貸款方向;
③與借款國商討貸款計劃;④派出項目鑒定團。
(3)中國申請世界銀行貸款擴展閱讀:
世界銀行的貸款程序:
1、項目的選定。作為項目周期的第一階段,項目的選定至關重要,能否從借款國眾多的項目中選出可行的項目,直接關繫到世界銀行貸款業務的成敗,因此,世界銀行對項目的選定工作歷來非常重視。
2、項目的准備。在世界銀行與借款國進行項目鑒定,並共同選定貸款項目之後,項目進入准備階段。
3、項目的評估。項目准備完成之後,即進入評估階段。項目評估基本上是由世界銀行自己來完成的。世界銀行評估的內容主要有五個方而,即技術、經濟、財務、機構、社會和環境。
4、項目的談判。項目談判一般先由世界銀行和借款國雙方商定談判時間,然後由世界銀行邀請借款國派出代表團到華盛頓進行談判。雙方一般就貸款協議和項目協定兩個法律文件的條款進行確認,並就有關技術問題展開討論。
5、項目的執行。談判結束後,借款國和項目受益人要對談判達成的貸款協定和項目協定進行正式確認。
6、項目的後評價。在一個項目貸款的賬戶關閉後的一定時間內,世界銀行要對該項目進行總結,即項目的後評價。
『肆』 財政部關於世界銀行貸款的教育、衛生項目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世界銀行(以下簡稱世行)貸款教育、衛生項目(以下簡稱世行項目)的財務管理,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由財政部負責辦理世行貸款提款手續的所有世行項目。第三條世行項目財務管理的任務是:根據國家的方針和政策,各世行項目的《開發信貸協定》、《貸款協定》和《項目協定》以及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世行的評估報告,編制項目的財務計劃;加強財務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世行貸款和國內配套資金;降低成本費用,充分發揮投資效益;及時還本付息付費;實行財務監督,維護財經紀律;進行財務分析,參與決策,提高管理水平。第四條本辦法所稱財政部門是指與執行世行項目有關的財政廳、局。各財政部門應配備專人負責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編制本級的還本付息付費計劃;參與審核項目采購計劃;審批項目中的出國考察、培訓計劃;辦理向上級財政部門申請使用世行貸款手續。第五條本辦法所稱世行項目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是指負責組織、指導、監督、檢查項目執行的單位。辦公室應根據財務管理的需要,設置財務管理機構,配備財會人員。
辦公室負責處理項目會計事項;編制本級財務收支計劃和決算;編制采購計劃、出國考察和培訓計劃;向同級財政部門和上級辦公室報告項目執行情況,如實提供財務資料;檢查下級辦公室的各項費用開支;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使用世行貸款申請。
各級財政部門、辦公室領導應支持財會人員按照會計法規行使職權,並保證財會人員的相對穩定和合法權益。財會人員要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廉潔奉公,不謀私利。第六條世行項目資金、財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攤派、抽調和私分。對影響項目執行的行為,財政部門和辦公室有權抵制、拒絕和向有關領導部門反映。第七條項目執行期間,辦公室應單獨設置、妥善保管項目的會計檔案。項目完成後,辦公室應將其保管的會計檔案移交給辦公室的主管部門。會計檔案的移交和管理應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1984年6月1日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第二章貸款管理第八條世行項目的債權債務由項目的轉貸協議確定。第九條世行貸款應按《開發信貸協定》、《貸款協定》以及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世行評估報告的規定,支付項目中合格的外匯費用和一定比例的國內費用。其他與項目有關的費用均由國內配套資金支付。第十條世行項目中世行從信貸或貸款帳戶支付給供貨商或承包商的貸款自其支出日起計算利息或手續費;由財政部從專用帳戶付給供貨商或承包商的貸款自其支出日起算利息或手續費。承諾自《開發信貸協定》、《貸款協定》簽字後60天起開始計算。
世行貸款本金按本辦法的第十三、十四條的規定計算。第十一條世行貸款為優先償還貸款。在每年兩次的還本付息付費時,財政部將按世行通知的匯率和轉貸協議的規定,向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手續費及承諾費。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按財政部世界銀行業務司提供的「還本付息付費通知書」(見附表一),及時將款項交財政部,以便財政部按時向世行還本付息付費。第三章貸款資金的提取及結算管理第十二條世行項目由財政部負責辦理向世行的提款申請手續,管理專用帳戶。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及國家教委、衛生部辦公室向財政部申請提款和結算的程序如下:
1、向財政部申請提款,均應填具:項目用款申請單」(見附表二),並附下列單據各兩份。用款申請單應順序編號,不得重寫或漏號。
(1)申請貸款的支付,應提交合同或訂貨單、發票、裝船證明(如提貨單、承運人的承運證明)、信用證(如果申請特別承諾)。
(2)申請土建費用的支付,應提交合同、經工程師簽字的項目工程結算單。
(3)申請咨詢專家費用的支付,應提交合同、專家發票。
2、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求償付周轉金墊付的費用,除提供上述單據外,還應提交開戶行的銀行對帳單、款已付出的證明。
3、出國考察及培訓費用的支付,應提交出國費用預算表、考察培訓大綱及出國任務批件、政審批件。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出國考察培訓費用回國後在各自省、自治區、直轄市報銷,節餘外匯退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國家教委、衛生部辦公室的出國考察培訓費用回國後在國家教委、衛生部辦公室報銷,節餘外匯留國家教委、衛生部辦公室。所有節餘外匯均應繼續用於該項目。
4、用款申請單,應按幣別或費用類別分別填具。如付款涉及到一個以上的供應商或承包商或咨詢專家,或一個以上的費用類別,或一個以上的收款人時,應填寫一份或更多份的摘要表(見附表三),以列示有關的詳細資料。摘要表應用英文填寫。
5、特殊的提款要求,財政部將視具體情況另行確定。
『伍』 如何獲得世界銀行貸款
世界銀行的介紹下附,若由世界銀行貸款等於是聯合國負責, 而日本政府貸款是由日本所負責的,是完全不同的組織。 ------------------------------ -----------------------------------國際復興開發銀行(the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為世界銀行(the World Bank),它是聯合國屬下的一個專門機構, 負責長期貨款的國際金融機構。World Bank是根據1944年美國布雷頓森林會議上通過的《 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成立的。其宗旨是通過對生產事業的投資, 資助成員國的復興和開發工作; 通過對貸款的保證或參與貸款及其他和人投資的方式促進外國和人投 資,當成員國不能在合理的條件下獲得私人資本時, 則在適當條件下以銀行本身資金或籌集的資金及其它資金給予成員國 直接貸款,來補充私人投資的不足;通過鼓勵國際投資, 開發成員國的生產資源,提供技術咨詢和提高生產能力, 以促進成員國國際貿易的均衡增長及國際收支狀況的改善。 根據世界銀行的宗旨,其主要業務活動是, 對發展中成員國提供長期貸款對成員國政府或經政府擔保的私人企業 提供貸款和技術援助,資助他們興建某些建設周期長,利潤率偏低, 但又為該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所必需的建設項目。
『陸』 中國什麼時候接受了世界銀行的第一筆貸款
中國從1981年起開始向該行借款
『柒』 世界銀行貸款的世界銀行在中國的貸款業務
中國作為世界銀行的創始成員國之一,於1980年5月15日恢復了在世界銀行的合法席位。到2003年上半年,世界銀行已經為中國245個項目提供貸款大約366億美元,中國成為世界銀行最大和信譽最好的客戶。世界銀行作為中國在國際資本市場融資的一個重要來源,在支持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最初世界銀行給中國提供的是混合貸款,但到了20世紀90年代末期,由於中國人均年收入超過800美元,1999年6月30日,世界銀行停止對中國軟貸款,這是國際開發協會借款的截止點。由於中國各地區發展極不平衡,目前,世界銀行通過兩種方式繼續給中國特別貧窮地區貸款。一種是世界銀行與其他能夠提供軟貸款的多邊組織和團體聯合;另一種是安排一些既有社會價值,又能帶來商業利益的項目。未來世界銀行貸款在中國的大部分貸款將用於基礎設施項目,如中國西部的高速公路、水利建設事業等。
『捌』 世界銀行向我國提供貸款是國際收支嗎
是
硬貸款」是以美元計,已經貨出部分收取利息、世界銀行貸款特點:世界銀行貸款具有期限長、利率低、支用方便,決定銀行凈收入的分配或其他重大問題。3.監管程度嚴密。2.貸款必須用於特定工程項目,然而世行對項目監管的嚴密是舉世公認就其宗旨來說、管理和物資的保管等等,世界銀行定期派遣專家到項目現場監管,這些專家不僅包括金融財務專家,也就是說,世界銀行貸款是與工程項目相關連的,貸款工程項目都需設立周轉金帳戶,參加國際復興開發銀行的成員國必須是聯合國成員國:盡管世界銀行貸款項目遍布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世銀貸款允許任選貨幣支用,可在所有成員國和授贈國瑞士進行自由采購。這比使用其他貸款和出口信貸自由靈活得多,進口物品引入技術的選擇餘地也很大。世界銀行對工程項目的承包商和供應商接情況使用不同的貸款貨幣,它包括國際復興與開發銀行(-ment-IBRD)、東京、聯合國總部設有辦事處。
『玖』 世界銀行的貸款條件有哪些
1
貸款的對象只限於會員國
2申請貸款的會員國要確定不能以任何條件從其他方面獲取貸款,世界銀行才考慮發放貸款或提供貸款保證。
3申請的貸款必須用於一定工程項目,以促進本國的生產發展和經濟增長
4申請的款項必須專款專用、
5貸款期限一般為數年,最長可達三十年
6貸款所使用的貨幣規定。
『拾』 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理順世界銀行貸款(下稱「世行貸款」)項目管理中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建立「借用還」與「責權利」相統一的管理體制,切實加強世行貸款項目的管理,規范項目管理行為,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特製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所有世行貸款項目。第三條本規定所指的世行貸款包括國際復興開發銀行貸款和國際開發協會信貸以及與世行貸款相關的聯合融資貸款。
本規定所指的世行貸款項目系指利用和准備利用世行貸款實施的項目。第四條世行貸款項目管理工作的總原則是「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工合作,各司其職」。
財政部是國務院批準的世行貸款的對外窗口和對內歸口管理部門,統一負責全國世行貸款業務的協調與管理工作;地方財政部門是地方利用世行貸款業務的歸口管理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債權債務代表,全面負責當地利用世行貸款業務的協調與管理工作。第五條世行貸款是我國政府的主權外債,貸款資金的借入與使用以國家和地方各級財政信譽為基礎,貸款項目的管理應以貸款資金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主線,做到債務責任清晰明確,權、責、利相結合,借、用、還相統一。
世行貸款項目管理主要包括項目計劃管理、項目前期准備管理、資金及財務管理、工程管理、招標采購管理、技術援助和培訓管理、債務管理、項目完成與運營管理等。第六條除單獨說明者外,本規定中所指的「項目單位」包括中央項目執行部門(或中央項目辦)、地方項目執行機構(地方項目辦或項目行業主管單位)、財政部直接轉貸的中間金融機構以及其它獨立執行項目的企業或單位;
「地方」系指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政府」、「地方財政部門」和「地方項目單位」(或「地方項目辦」)均指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一級人民政府、財政廳(局)和項目單位(或項目辦)第七條地方或中央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其地區或部門經濟發展的戰略和優先重點,向國家計委與財政部提出本地區或本部門利用世行貸款的計劃與申請,並隨同貸款申請提交項目初始文件,包括簡明項目建議書。第八條國家計委和財政部以各地方和各部門報送的貸款申請和項目初始文件為原始依據,按照國家利用外資的總的方針政策,制訂出全國利用世行貸款的三年滾動計劃,經與世行磋商後報國務院批准。第九條地方或部門在接到國家計委與財政部關於其項目已列入貸款計劃的通知後,方可正式開始進行與利用貸款有關的後續准備工作,並按照國內基本建設或技術改造程序的要求,准備詳細的項目建議書,報國家計委(或國家經貿委)審批,抄送財政部,以便該項目正式立項。第十條地方項目的貸款申請項目與項目初始文件以及詳細的項目建議書,必須經地方計劃與財政部門聯合提出並上報國家計委與財政部;中央主管部門提出的貸款申請和項目初始文件以及詳細的項目建議書,必須根據項目實際需要事先徵求所涉及地方計劃與財政部門的意見。第十一條地方人民政府應成立由政府主管財政工作的領導任組長的綜合性世行貸款工作領導小組(下稱「貸款領導小組」)。
地方財政廳(局)中負責世行貸款業務工作的職能部門應作為世行貸款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貸款辦」,一個機構,兩塊牌子),負責當地所有世行貸款項目的管理、指導、協調及監督,同時負責項目的有關財務管理工作。第十二條對於每個貸款項目,可根據項目性質和需要單獨設立一個項目執行辦公室(下稱「項目辦」),負責具體組織、協調該項目的准備以及以後的項目具體執行工作。項目辦一般應設立在地方項目行業主管部門。綜合性項目的項目辦應設在綜合性管理部門。項目辦在業務上接受貸款辦的監督和指導。第十三條對於中央行業部門項目或需要中央行業部門組織或協調實施的多省聯合項目,中央行業部門應根據項目的實際需要,在本部門內建立或確定一個項目執行辦公室或類似執行機構,統一負責本單位內部的協調管理以及必需的項目的組織,實施及技術協調與指導工作。
中央項目辦在組織或協調實施多省聯合項目時,要加強與地方貸款辦以及地方項目辦的工作協調與溝通;涉及項目准備與執行的重要事項,中央項目辦必須事先徵求地方的意見,未經地方貸款辦同意,中央項目辦不應對外承諾或著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