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人死後公積金可以全部提取嗎
法律分析:人死後公積金是可以全部提取的。根據公積金管理條例: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但是如果老人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先要用於償還剩餘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B. 人去世了,住房公積金怎麼領取
人去世後領取公積金需要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裁定書的原件及復印件,攜帶相關材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並銷戶。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C. 人死亡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法律分析】
去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並由派出所開具老人的死亡證明。 老人的公積金繼承權公證一定要徵得所有繼承人的同意,如有一方對繼承的公積金款項有異議,就只能去法院打官司解決。或者向公證處申請辦理親屬關系公證,證明其合法繼承人身份。 如果老人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的,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應首選用於償還剩餘貸款。 償還後仍有餘額的,合法繼承人憑繼承公證書辦理提取手續。向公證處申請辦理親屬關系公證,證明其合法繼承人身份。 如果老人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的,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應首選用於償還剩餘貸款。 償還後仍有餘額的,合法繼承人憑繼承公證書辦理提取手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D. 人去世了住房公積金怎麼辦
人去世後領取公積金需要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裁定書的原件及復印件,攜帶相關材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並銷戶。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 人去世後,原先的公積金貸款是否可以繼續
這個公積金貸款手續已經辦理完畢,只要保證指定的還款銀行卡內有充足的余額扣就行,現在是沒有任何影響的,關鍵問題是以後清賬的時候也要他自己辦理手續才行,所以你現在需要去公積金中心和貸款銀行咨詢辦理下繼承過戶和轉接手續。
F. 用住房公積金貸的款但是人死後可以用他住房公積金的余額償還剩餘的債務嗎
1,可以的公積金賬戶所有人去世了,這人的公積金賬戶應該銷戶的,銷戶時就可以把所有餘額都取出由繼承人領取。
2,繼承人領取後想干什麼都可以的,但公積金貸款還照樣要還款的。
G. 住房公積金人去世後家屬能提出來嗎
法律分析:住房公積金人去世後家屬能提出來,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職工死亡後或被宣告死亡後,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憑戶口簿、合法繼承身份的證明、身份證、遺贈書或者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等證明材料,前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H. 公積金貸款人死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貸款人發生意外死亡,無繼承人承擔其債務的,公積金中心首先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清償。公積金中心首先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用於償還貸款,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償還其貸款;有繼承人但確實無償還能力的,先由公積金中心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用於償還貸款,其餘由擔保人承擔其部分擔保責任,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積金貸款風險保證金償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I. 人死了住房公積金能取出來嗎
法律分析:企業職工死亡後,職工的繼承人、受饋贈人是可以將逝者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的,需要提供繼承或遺贈公證書等有效的司法證明原件,如果沒有繼承人,也沒有受饋贈的人,那麼,被宣告死亡或死亡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將會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