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內保外貸是什麼意思
1、 內保外貸是指境內銀行為境內企業在境外注冊的附屬企業或參股投資企業提供擔保,由境外銀行給境外投資企業發放相應貸款。擔保形式為:在額度內,由境內的銀行開出保函或備用信用證為境內企業的境外公司提供融資擔保,無須逐筆審批,和以往的融資型擔保相比,大大縮短了業務流程。
2、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拓展資料
1、一是"內保",二是"外貸"。"內保"就是境內企業向境內分行申請開立擔保函,由境內分行出具融資性擔保函給離岸中心;"外貸"即由離岸中心憑收到的擔保函向境外企業發放貸款。
2、假設國內的公司,A公司在海外一個子公司是B公司,因為自身經營,比如參與國際間的貿易競爭需要貿易融資額度或者企業周轉需要流動資金貸款,急需要銀行的授信支持,但是因為B公司在海外成立時間較短,或者海外銀行對B公司有"規模"的要求,在短時間內得到海外授信的難度比較大。而A公司跟某銀行境內分行合作情況良好,且有授信的支持。在這樣背景下,通過某銀行的"內保外貸"業務就可以解決。由境內企業向某銀行境內分行申請開立融資性擔保函,然後由某境內分行出具該擔保函給離岸中心,由離岸中心提供授信給海外公司,解決了客戶的需求。
3、內保外貸業務中的境外借款主體-境外企業必須要有中資法人背景,舉一個例子,假設我個人在國內有一個公司,同時我在香港也注冊了一個公司,如果說香港公司是以我個人直接投資的,算不算中資法人背景?不算。但是如果說香港公司是由國內公司直接投資成立的,這樣就具備了中資法人背景。如果說我在新加坡注冊成立一家公司,新加坡公司又在香港投資成立香港公司,那這樣香港公司是不是具有中資法人背景?答案是沒有。就是說借款的主體的股東方至少有一方是中國企業,這樣的政策是為了鼓勵國內企業走出海外,而對於自然人走出海外,政策尚未明朗,關於"內保外貸"業務,需要特別提醒大家注意的這一點
Ⅱ 國內公司向國外公司借錢,有什麼限制,怎麼樣換成人民幣
摘要 境外貸款是一些有條件的企業利用國外資源的重要形式。利用境外貸款,不僅可以拓展企業融資的渠道,使企業有更多的機會貨比三家、幣比三種,降低經營成本,而且可以通過與國外銀行的合作,藉助其嚴格的管理系統提高本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Ⅲ 國內企業如何境外貸款
除了前面一個大哥的專業回答,現在還有一個綠色的通道可以實現企業通過新加坡境內的中資銀行的分支機構貸款低利率的人民幣。這就是2014年7月,人民銀行跨境辦通過的《中新天津生態城跨境人民幣創新業務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新加坡人民幣貸款利息為2-3%,計算手續費和銀行成本,生態城內企業通過跨境貸款利息為4%上下,巨大的貸款利差是跨境人民幣貸款的活力。
目前已有中農工建交招等多家銀行與生態城管委會對接並簽署貸款框架,2014年下半年總額20億元人民幣,先到先得。國家給天津生態城的特殊政策可以說是,金融改革超「自貿區」的政策突破,對企業對區域都是巨大利好。
歡迎意向來中新天津生態城投資的企業和有資源可整合轉化的金融服務機構前洽談,管委會政府歡迎合作及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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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目前BVI公司上了新的境外業務,能在境外銀行申請貸款嗎
不能。
商業銀行到境外借敢是銀行利用外資的重要途徑,但如果對其不加有效的管理,則可能引起債務危機,影響我國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信譽,因此,商業銀行到境外借款也應該納入金融管理部門的管理范疇。目前,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行使著管理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到境外借款的管理職權。
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了《境內機構借用國際商業貸款管理辦法》,對銀行到境外借款作了明確規定:
(1) 中國人民銀行是國際商業貸款的審批機關,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具體負責對國際商業貸款的審批、監督和管理。
(2) 境內機構到境外借用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須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全國性金融機構對外借款,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區域性及省、自治區、直轄市金融機構對外借款,由所在地外匯管理局審核,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但全國性商業銀行的分行或區域性商業銀行的分行須經其總行授權,方可按此程序報批。未經批准,對外簽訂的貸款協議不能生效,外匯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外債登記;銀行不得為其開立外匯帳戶;借款本息不得匯出。
(3) 借用短期國際商業貸款,則由全國性金融機構提出余額控制額申請,由國家外匯管理局核定下達。銀行分行可以向其總行申請額度,對外借用短期國際商業貸款,由其總行校報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由分行所在地外匯管理分局負責監督管理。區域性銀行可以向所在地一級外匯管理分局申請短期額度;省一級外匯管理分局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核定的短期額度內進行審批。
拓展資料:
一、 境外企業貸款流程有哪些呢:
境外貸款是一些有條件的企業利用國外資源的重要形式。
利用境外貸款,不僅可以拓展企業融資的渠道,使企業有更多的機會貨比三家、幣比三種,降低經營成本,而且可以通過與國外銀行的合作,藉助其嚴格的管理系統提高本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
由於境外貸款環節與境內貸款有一些不同,需要明確企業境外貸款的審批程序。 境外貸款的貸款協議中,有許多涉及股權變動、企業經營及重大的法律責任的約定,常常需要企業業務經營部門、法律部門的共同審核,而非企業財務部門單獨作出決定。
Ⅳ 國內企業能否直接向境外機構借款
不可以,但是企業在銀行評價級別很高的話可以通過境內銀行進行海外銀行貸款業務,利率很低,但是達到這種級別的企業極少。
Ⅵ 央行:防止境內資金以境外貸款名義繞道回到境內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貸款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於2021年9月18日至10月3日通過中國人民銀行網站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徵求期間,共收到33家機構及個人的意見建議188條,經充分研究論證,絕大多數意見已經採納吸收。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建議進一步明確境外貸款余額及上限的計算幣種及折算匯率
採納情況:予以採納。明確境外貸款余額及上限的計算均以人民幣為單位,外幣境外貸款余額以提款日的匯率水平折算。
二、建議明確境內外銀行合作開展境外外幣貸款業務的管理要求
採納情況:予以採納。明確境內外銀行合作開展境外貸款的,不論幣種均需建立信貸責任、管理和風險分擔機制。
三、建議調整境外貸款使用范圍
採納情況:部分採納。境外貸款原則上應用於境外企業經營范圍內的相關支出,不得用於證券投資和償還內保外貸項下境外債務,不得用於虛構貿易背景交易或其他形式的投機套利性交易,不得通過向境內融出資金、股權投資等方式將資金調回境內使用。主要考慮:境外貸款應用於支持境外企業真實合理的經營需求,防止境內資金以境外貸款名義繞道回到境內,規避其他監管要求。
四、建議進一步明確涉及跨境擔保的報送要求
採納情況:予以採納。涉及跨境擔保業務時,銀行應按照《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規定》辦理,《通知》不再提出額外要求。
五、建議進一步明確境內銀行境外貸款業務數據報送要求
採納情況:予以採納。境內銀行除需按要求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境外本外幣貸款、跨境收支、賬戶等信息外,還需於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將上月末本銀行境外貸款余額變動等統計信息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後續將進一步明確數據報送內容和路徑。
六、建議進一步明確通過分賬核算單元及離岸賬戶辦理境外貸款業務的管理要求
採納情況:予以採納。一是明確分賬核算單元發放的外幣貸款與人民幣貸款管理邏輯保持一致,使用總行下撥人民幣資金發放的貸款須納入境外貸款余額管理。二是明確通過離岸賬戶發放的境外貸款遵循外來外用原則,按離岸銀行業務相關規定辦理,不納入境外貸款余額管理。
七、建議調整部分參數設置
採納情況:予以採納。一是考慮到口行一級資本及境外貸款業務開展的特殊情況,將口行境外貸款杠桿率由目前的1.5提升至3,以覆蓋其存量業務及未來增長潛力;二是針對一級資本規模較小銀行的境外貸款業務開展情況,進一步完善公式設置,對境外貸款余額上限在20億元以下的銀行,統一給予20億元的余額上限。
此外,還有部分涉及《通知》落地細節的意見和建議,我們將在後續工作中進一步落實。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做好《通知》發布實施工作,督促相關主體嚴格落實《通知》要求,切實發揮跨境業務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作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22年1月29日
Ⅶ 中國境內的銀行可否直接境外放款
明顯是絕對不行的,這樣還不亂套了。
Ⅷ 一個位於外國的企業可以申請中國銀行貸款嗎
你好朋友,這個應該是不能的,因為銀行沒有對境外企業提供貸款的許可權,只限於本國內企業,謝謝。
Ⅸ 境內企業辦理境外借款業務以下哪種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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