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貸款還不上股東承擔嗎
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公司股東承擔有限責任,如果股東已經按股東協議全部出資全部出資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經營虧損資不抵債股東也沒有清償的義務。如果股東濫用股東權利或出資不實,就要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 股東擔保需要還全部貸款嗎
如果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人應承擔債務的償還,個人股東不需要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但如果該公司為合夥性質,則個人股東也需要承擔債務。
首先要區分擔保人是連帶保證人還是一般保證人,如果是連帶保證人,那債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償還貸款。如果是一般保證人,在保證期限內,在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償還貸款的情況下,擔保人需要承擔償還責任。
3. 公司以法人名義貸款,股東有責任嗎
以公司名義貸款,公司是需要償還貸款的。 其他股東如果參與了,並使用該資金,那麼就要負責。 因為以公司名義貸款,又使用了該資金,那就是抽逃注冊資本的行為。 這個是很嚴重的抽逃行為,嚴格來說涉嫌刑事犯罪。
4. 公司法定代表人貸款,如果他還不出,監事或者股東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嗎
一、法定代表人以個人名義貸款,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償還;二、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義貸款,一般由公司償還,監事一般不承擔還款責任。股東在出資范圍內承擔責任,只要股東出資完畢,或補足出資,亦不承擔責任。當然,如果監事、股東為擔保人,則要承擔還款責任
5. 股東能向公司借款嗎股東需要償還公司債務嗎
法律分析:股東如果股東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下,是可以借款的。股東可以向公司借款。
公司股東通常情況下不用承擔債務責任,特殊情況下要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第二十條 第三款 對該制度作出了規定:公司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6. 換股東後原股東還需要對貸款負責嗎
換股東後原股東不需要對貸款負責。股東更換之前也不用對公司貸款負責。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變更登記是為了對抗善意的第三人,股權質押登記則是生效要件。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