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朋友想借用我自己公司名義貸款,抵押他自己的房產獲得貸款,請問對我有什麼風險有什麼辦法免責
如果他自己有房產的話完全可以用自己的名義貸款,可能沒有用公司名義貸的多。如果用你公司的名義貸款,如果發生欠息或者本金還不上都是你公司承擔主要責任,並且會影響公司的徵信,以後公司在辦理很多業務都會有影響,或者猶豫徵信有問題而直接辦不了。貸款人就是主要責任人,很難免責的。
B. 我是公司的法人,用公司的名義貸款有東西抵押,如果公司沒有能力還款,對我個人有什麼影響會不會凍結
有 影響,但是影響的程度有限度。
1、貸款的主體是公司,所有首先償還債務的對象是公司,如果公司沒有償還能力,那麼做為股東要按股份承擔相應責任。
2、要看公司的類型,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那麼要承擔的責任要看公司的注冊資金多少。例如:公司注冊資金100萬,公司貸款200萬沒有能力償還,那做為所有股東就應該承擔100萬的責任。另外100萬不需要法人或股東來承擔。
3、做為股東或法人有責任償還而拒不履行的話,是可能會強制執行或凍結的。
C. 以公司名義抵押個人房產貸款
法律分析:以公司名義貸款,以個人房產抵押貸款,這兩都的利率相對來說並不會相差很大。都可論為是消費抵押貸款如果是以公司名義貸款,去進行新的投資,生產或開發,也許銀行給你的利率會低一點。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購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連帶責任的貸款。通過個人房產抵押貸款,其實貸款利率都差不多,主要是看要貸款多少錢,一般是能過個人房產抵押貸款能貸到多一點,也可以去銀行實際對比試一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D. 以公司名義貸款,以個人房產抵押貸款哪個利率低
以公司名義貸款,以個人房產抵押貸款,這兩都的利率相對來說並不會相差很大。都可論為是消費抵押貸款如果是以公司名義貸款,去進行新的投資,生產或開發,也許銀行給你的利率會低一點。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購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連帶責任的貸款。通過個人房產抵押貸款,其實貸款利率都差不多,主要是看要貸款多少錢,一般是能過個人房產抵押貸款能貸到多一點,也可以去銀行實際對比試一試。
(4)個人貸款能用公司財產抵押擴展閱讀:
銀行貸款利率更低,根據國家規定,商業銀行貸款利率的只能在人民銀行規定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30%-50%,舉個例子:現在人民銀行貸款一年基準利率為6%,商業銀行上浮50%,才到達9%。
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通過專業的房地產擔保公司來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已經成為居民個人不動產理財的一個重要手段,通過抵押貸款的方式貸出資金以滿足臨時的消費需求甚或企業經營需求,以期盤活居民手中持有的不動產,而且在各種融資渠道中,房地產抵押貸款依舊是成本最低的方式之一。
E. 法人個人房產抵押以公司名義貸款自用
您好,這個情況屬於個人從公司借款,需要經過股東會決議通過。貸款無法償還的情況下,公司應當承擔責任,擔保人房產承擔擔保責任。股東以出資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F. 能否用自己開設的公司資產,做銀行抵押來貸款
通常銀行只接受固定資產和不動產作抵押,當然需要財產權利屬你,否則無法批復銀行貸款額度。當然,尋找擔保也可以。
或者如果你的貸款額度不大,可以通過中小企業擔保中心等方式貸款,畢竟作抵押貸款,會把你的貸款額度和你的財產比例壓的很低。
一些外資銀行可以做免抵押小額貸款,如渣打、匯豐等行,但超不過100萬,而且年息很高,在18%-20%,也可以考慮一下。
G. 個人以公司財產做抵押貸款自己使用
不合法,除非公司股東會同意.
H. 個人與公司之間可以辦理抵押貸款嗎
個人和個人之間可以辦理抵押。抵押的概念是為了擔保債務順利履行,債務人在不轉移財產的情況下,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如果債務人沒有按時履行債務,債權人就有該財產的優先受償權。這里的債權人和債務人都可以是自然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