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果公司貸款欠款無力償還有什麼後果
企業無法償還貸款的後果:貸款人可以要求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可以採用訴訟等合法的方式向其催收;如果企業資不抵債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貸款人還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企業破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⑵ 公司欠銀行貸款無力償還的後果是什麼
法律分析:公司到期無法償還銀行貸款的,銀行可向人民法院就該公司提出破產申請,就破產財產來償還所欠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十條 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
⑶ 我因做生意失敗現在欠銀行45萬、網貸20萬萬,合計60萬.現在無力償還,現在最壞的後果是什麼
剛開始會催款,如果你還是還不上,就會抵押你的財產,比如房產,或者車子之類的,銀行會強制拍賣,直到你還清為止。
拓展資料:
一、個人無力償還債務怎麼處理?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而《民法通則》對此也僅作了上述原則性規定。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間的借款要慎重。借錢給人,必須了解對方的資信情況,就是親朋好友之間的互通有無、如果數額較大的話,除立借據外,也要盡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擔保或以一定財產作抵押,這樣就可減少風險。
二、債務人長期不還債怎麼辦?
(一)注意催討
有句俗話叫「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還仍然存在著不講信用的人,他們有的到期不還,有的借整還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項已經超過雙方約定期限,但借款仍未歸還的,出借人就要考慮催討,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內返還借款。
(二)及時起訴
借貸雙方權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應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超過二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
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於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從上面律師的回答中我們可以得知,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借錢之後就是要還給債權人的。如果對方確實是沒有償債能力,則可以通過法院判決,債務人分期償還借款。
⑷ 我欠了信貸公司60萬貸款還不起怎麼辦
建議聯系銀行進行協商,尋求還貸方式,延期或者已資抵賬。
或者聯系貸款機構申請抵押貸款,先還信用貸款,再分期償還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