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正常的企業可以簽無息貸款合同嗎
企業之間如果為生產、經營需要可以簽訂無息借款合同。無息借款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應當依法成立。合同生效後,貸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
法人之間、非法人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百五十四條以及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B. 別人用我公司貸款,簽訂協議可以嗎
摘要 親不可以哦,如果你這樣簽訂後,別人後期貸款還不上,需要你承擔還款責任的,或影響你公司運營。
C. 關聯公司之間如何簽訂借款合同
關聯公司之間進行借款的,應該簽訂協議。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D. 建築公司與信貸公司簽訂貸款協議由信貸公司負責墊付采購建築材料款,這怎麼開
進行工程施工時,發包人可以和承包人協商,由承包人墊付工程施工的相關費用,而墊付工程款的,雙方最好簽訂墊資協議,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當事人就交付工程資金和利息有約定的,承包人可以按約定向發包人主張墊資和利息,如果發包人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
拓展資料:
《民法典》第七百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保證人所享有的追償權,在本質上是一種代位請求權,也就是保證人在清償債務後,代替原債權人的地位,在其與債務人之間形成一種債權債務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約定的利息計算標准高於墊資時的同類貸款利率或者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部分除外。
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
當事人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發包人沒有如約支付工程款的時候,承包方主要需准備和運用以下證據來證明自己的主張:
1、招標公告、投標書、中標通知書組成的招投標文件。
2、施工合同及附件、補充合同如備忘錄、修正條款及合同。
3、工程簽證文件。工程簽證是建設工程合同雙方對合同履行中具體工程量變更、工程施工事務協商確認的文件。
4、工程施工計劃或方案、工程圖紙、技術規范、工程進度計劃及記載工程施工狀況的監理日記等項目現場文件、工程檢查驗收報告和各種技術鑒定報告。
5、雙方的往來信件及會談紀要。後者包括施工過程中,業主、監理工程師和建築承包人定期、不定期的會議記錄或決議。
E. 公司之間可以簽訂借款協議嗎
關聯公司之間借款需要簽協議。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除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以外,當事人訂立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因此,關聯公司之間借款需要簽訂書面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F. 公司向法人借款簽的借款協議要蓋財務章,合同章還是公章
借款協議屬於合同的性質 ,在借款協議上,可以加蓋合同專用單,也可以加蓋單位公章。
財務專用章是處理財務事宜使用的印章,不能在合同上加蓋,即使加蓋也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