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貸上門催債算不算犯法
要說網貸上門催債算不算犯法?
我干擾了你的正常生活,當然屬於犯法的行為了,所以說你的個人生活不能讓他們干擾,干涉別人的私生活,肯定是犯法了!
所以說這是沒有什麼太大問題的,可以報警處理
㈡ 催收公司合法嗎
催款公司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就是合法的。
催債公司是專門為某些機構或個人催討欠債而成立的公司。其中一些公司為了催討的業務,往往會採取一些過激的手段。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被執行人失信信息是社會信用信息重要組成部分。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有利於促進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提高司法公信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為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每家網貸平台有自己的催收人員,當你逾期1天,這些催收人員就會打電話進行催收。
有的公司會過一周之後進行催收,因為有些借款人只當時手頭緊,有了錢也會還的。這樣減少了催收工作的同時,還可以收取一些滯納金。
如果到1周還沒有收回,就有可能轉交給外部催收公司。不過也有些現金貸平台不建自己的團隊,直接委託給外部催收團隊。
(2)手機貸款逾期討債公司犯法嗎擴展閱讀:
催款公司進行債務催收的時候,要遵守法律的規定,不得暴力討債。其中一些公司為了催討的業務,往往會採取一些過激的手段。2012年10月29日,南京多家銀行在述職評議活動中,公開承認與第三方催債公司合作向市民追債,銀行的管理體系、個人誠信問題再一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八十四條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
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第八十五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八十六條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
第九十條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
㈢ 第三方催收公司合法嗎
第三方催收公司現在都是以其他比如金融咨詢公司此類注冊,繞開監管,來經營催收業務,主體是合法的,但是相關催收行為不規范。
就目前來看,國家雖在注冊債務催收機構方面並未明確放開。但結合實踐來看,國內金融機構向外部專業機構發起委託的時間相對較早,任何人和任何機構都可以從事第三方債務催收業務,這導致了整個行業魚龍混雜,債務催收進程中也極易引起惡性事件,最終對整體工作效率產生負面影響,行業因此混亂、市場秩序也因此受到極大影響。國家曾多次出台規范性文件,禁止設立討債公司,雖然討債公司的設立並未獲得允許,但部分企業嘗試以催收客戶服務、商賬管理等作為經營范圍並順利完成注冊工作,進入債務催收行業,其中大多數以金融服務、資產管理等公司匿名進行。如此,法律禁止設立討債公司的規定即被完美規避,國家也難以逐一明確企業實際業務內容。
關於商業銀行「催收外包」的有關法律法規,2009 年的《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信用卡業務的通知》文件中,僅提出銀行委託給第三方債務催收機構時需盡到審慎注意義務以及銀行需承擔被催收人因催收遭受侵權損害時的法律後果,其內容不夠全面具體。即便是商業銀行催收外包這一相對規范的領域,已有法律仍未能夠細致規范催收行為,也需要多個法律法規共同發揮作用。
㈣ 我手機貸款不還,現在被他們通過法律部門來追討,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金額不大,就算對方不用社會上的討債公司的人員來對你造成生活上的困擾,逼迫你還款的話,你以後其他信用都是黑名單,會對你造成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煩。
比如你買房子,買車,貸款之類的都做不了。
信用黑名單,影響的不是一點半點。
㈤ 催收公司犯法嗎
法律分析:討債公司的經營范圍在法律上不被認可:目前注冊的「討債公司」一般以信用徵信公司為名,處理次級債務,屬於法律上的債權轉讓問題,是合法的。一般來說,他們也不叫討債,叫「商賬催收」,受託幫忙討債的人即「商賬催收師」。
如果在討債時,出現了暴力行為即為不合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㈥ 貸款公司上門催收是合法的嗎犯法嗎仆
欠錢不還人家當然可以上門催收。也就是說貸款公司上門催收是合法的,但如果涉及暴力催收就是違法的。如果暴力催收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會觸犯刑律,需要負刑事責任
㈦ 我欠了小貸公司的錢,他們委託第三方追債公司上門要錢可以嗎合法嗎
是違法的。
討債公司承辦委託書賬追債,沒有法律依據,缺乏法律賦予的許可權和行政強制力,有些討債公司藉助威脅恐嚇、哄騙、敲詐等不正當的手段,強行向債務人收取債款,甚至綁架人質,進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違法犯罪活動,以收取高額報酬。
討債公司本身的經營行為不合法,它和債權人之間的契約也得不到法律保護,目前社會上存在的一些討債公司距離違法犯罪只有一步之遙,他們往往具有以非法手段討債、非法獲利豐厚、在一定行業內社會影響力較大等特點。
因此,討債公司的存在,不僅擾亂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正常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會治安,而且助長了地下非法討債活動,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所以,第三方追債公司是違法的。
(7)手機貸款逾期討債公司犯法嗎擴展閱讀:
國家曾三次發文禁止追債公司。1993年國家工商總局就發布《關於停止辦理公、檢、法、司所屬的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登記注冊問題的通知》,以下為通知具體內容:
為制止公、檢、法、司機關設立「討債公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曾於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五日聯合發出通知(以下簡稱兩院二部通知),明確規定:「各級公、檢、法、司機關,一律不準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成立」討債公司「及其他類似的企業。」
但據了解,最近有些地方的公、檢、法、司機關仍在成立「討債公司」。公司人員由各該機關幹部兼職,並動用幹警,催要債款。這種做法,干擾了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損害了執法機關的聲譽。為防止此類事件再度發生,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兩院二部通知精神,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本通知下發後,應立即停止為公、檢、法、司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及類似企業登記注冊。
二、對已經登記注冊的(公、檢、法、司機關開辦或聯辦的「討債公司」及類似企業)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通知其立即停止「討債」業務,並按兩院二部通知精神及企業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撤銷、注銷或變更事宜;不按本通知辦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