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貸款機構 > 貸款公司的法律法規試題

貸款公司的法律法規試題

發布時間:2022-07-11 16:21:46

㈠ 銀行從業中級難度順序

銀行從業中級難度順序如下:

1、銀行管理

選擇銀行管理的人是比較多的,因為銀行管理與法律法規科目考點有重合,單選加判斷題總分值高,且沒有計算,相對而言是中級銀行從業考試科目中稍微簡單一些的科目,難度一顆星。

2、個人理財

個人理財有大量計算題,初級個人理財的計算題比較簡單,中級個人理財的計算題比較復雜,如果本身不擅長計算題,在做題時往往需要花費大量時間,這樣也會增加取證的難度,難度四顆星。

3、公司貸款

公司信貸這門比較看重實操中的制度和要求,和個人理財相同,同樣有不少計算題,綜合題比較多。做題的時候也會花費大量時間,對於不擅長計算的同學,會增加不小的考試難度,難度三顆星。

4、個人貸款

內容上來講比公司信貸少,但是正因為內容少試題也相對偏一些,更注重規章制度之類的,比如某些個人貸款的貸款條件什麼的,如果擅長背誦的話,建議考這個,難度兩顆星。

5、風險管理

報考《風險管理》這個科目,意向崗位是客戶經理,因為屬於管理層,所以需求量也是有一定的限制,也相對較嚴格,難度相比於其他四個科目來說,也會高不少,難度四顆星。

銀行業中級職業資格考試科目

《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銀行業專業實務》。其中,《銀行業專業實務》下設《個人理財》、《公司信貸》、《個人貸款》、《風險管理》、《銀行管理》5個專業類別(可任意選考)。

注意事項:

(一)初級和中級職業資格考試場次時間重合,報考城市一致,請同時報考初級和中級職業資格考試科目的考生,注意閱讀有關提示,謹慎選擇,避免因考試時間重復而無法正常參考。

(二)報名人員均須確認並承諾本人完全符合報名條件,填報的所有信息均真實、准確、完整、有效。所填信息若與事實不符,一經查實,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有權取消其當次考試資格和所有成績。

㈡ 銀行從業從業資格考試有題庫的嗎

有題APP有銀行從業資格考試的相關練習題,可以作為考前刷題的手機軟體。利用碎片時間刷題。

有題APP是哪家公司研發的?

1、有題APP是中公金融人研發的。

2、中公金融人依託多年銀行考試輔導資源,將多年研發積累的題庫重新整合,推出「有題」題庫APP。「有題」APP是一款專為參加銀行招聘考試的學生,而開發的智能移動應用。

有題APP簡介:

有題APP由中公金融人主辦,能隨時手機練習各種銀行考試題目,了解銀行考試最新大綱,支持錯題自動記錄和整理。

軟體含有海量銀行、銀行從業考試真題及全真模考試題,暢游在題海中,還可實時獲取全國各地銀行招聘信息。

有題APP優勢:

1、智能題庫、自動錯題統計,並將所有銀行招聘信息和實習生招聘信息匯總,按照地域實時精準推送,解決傳統做題方式的低效率和獲取信息不對等的兩大痛點

2、10000+專屬超大試題庫,不用注冊也能免費刷題。

3、根據報使用者選定的目標定製專屬試題,全科覆蓋。職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金融財會綜合、英語、計算機等試題。

4、定期開放全真模擬卷,全真模擬銀行、農信社、銀行從業考試內容。試題均由中公教育師資精選,試題貼切考情。

5、每日更新考試試題,試題貼切考情。每天10道題輕松備考。平均學科學習進度,科學做題,找到考試技巧

6、根據做題記錄為使用者制定科學的學習計劃,累計排名、答題數排名、平均正確率等功能幫助使用者找到自身定位。

備註:目前有題APP可通過各大手機應用商城免費下載,ios系統可通過中公金融人網下載。

㈢ 公司法試題答案

一、
1、(法人資格否定原則)
2、修改公司章程、改變公司形式
3、優先股、普通股
4、離職後6個月內
5、同股同權
6、3000萬
7、非生產性支出
二、
1、(D)
2、D
3、A
4、B
5、C
6、D
7、C
8、B
9、D
10、C
三、
公司清算組的組成合法。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上例中,公司股東會選任趙、吳、李、陳、張五人組成清算組符合法律規定。
合同應該履行。公司法規定,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解的業務。上例中,繼續存在,行駛清算工作,清算期間乙公司應該履行合同。
30萬元債務應該承擔。公司法規定,清算期間債權一律提前清算。乙公司在法定期間內申報了債權股30萬債務應當承擔。

括弧的為不確定的答案。因為我們學的是公司法,主要針對的是具體的公司法,關於公司法的歷史,各國的情況,都沒有涉及,所以答案打括弧的題不會做,呵呵。

㈣ 小額貸款公司招聘考試考哪些專業知識,復習應該看哪些書

具體的復習資料和復習答案沒有,但是任何時候復習還是要有一套自己的復習方法的,以下一些復習方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回歸課本為主, 找准備考方向

學生根據自己的丟分情況,找到適合自己的備考方向。 基礎差的學生,最好層層追溯到自己學不好的根源。 無論哪個學科, 基本上都是按照教材層層關聯的, 希望基礎不好的同學以課本為主,配套練習課本後的練習題,以中等題、簡單題為輔、 逐漸吃透課本,也漸漸提高信心。只要把基礎抓好, 那麼考試時除了一些較難的題目, 基本上都可以憑借能力拿下,分數的高低僅剩下發揮的問題。
二、循序漸進,切忌急躁
在復習的時候, 由於是以自己為主導, 有時候復習的版塊和教學進度不同,當考試時會發現沒有復習到的部分丟分嚴重。導致成績不高。 但是已經復習過的版塊,卻大多能夠拿下。這就是進步,不要因為用一時的分數高低做為衡量標准,復習要循序漸進,不要急躁。復習就像修一 條坑坑窪窪的路, 每個坎坷都是障礙,我們只有認真的從起點開始,按照順序慢慢推平。哪怕前面依舊溝整,但是當你回頭的時候,展現在你眼前的是一條康莊大道。基本上, 如果純做題的話, 1 -2個月時間就能把各科的試題從第一章節到最後一個章節摸得差不多。
三、合理利用作業試題、 試卷
簡單題、中等題一方面可以印證、檢驗自己的基礎知識體系, 又一方面可以提升我們復習的信心。在選擇作業上,簡單題、中等題尤其是概念理解應用題一 定要自己動手做,還要進行總結。 難題可以參考答案, 但要認真思考其中的步驟推導思想和轉化思想,這些都是考試所考察的。語文要充分利用試卷,其中的成語、病句要注重收集,文言文虛實詞記得要摘錄。英語單詞注意把正確選項帶人念熟。 同時思考閱讀、完型題是如何找到有效的原文信息,他們有何特點和提示點? 要這么去利用每一次作業和試卷,那麼成績將會短期內提高。
四、建立信心, 不計一時得失
有些學生自認為自己是差生, 無可救葯了。但是事實上往往不是這樣。有些學生認為自己天生比別人笨, 不如別人聰明。也許在某一方面上確實是有自身的缺陷,但是卻忽略了自己的優勢所在。為了自己心中那份或許並不是十分確定的夢想,一定要打起精神。前面也說過,考試不要記一時得失,而是要不斷的總結歸納。中等生,只要你不放棄,找到自己的缺陷,嚴格給自己定下復習要求並認真執行,就能達到。

㈤ 歷年合同法司法考試題目

合同法歷年試題精解

一、選擇題

(一)合同法的概述
★★1(02.卷三。單。14)某縣政府為鼓勵縣屬酒廠多創稅利,縣長與酒廠廠長簽訂合同約定,酒廠如果完成年度稅收100萬元的指標,第二年廠長和全廠職工都可以加兩級工資。該合同屬於什麼性質的行為?( )
A.雙方民事法律行為 B.無效民事行為
C.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 D.不屬於民事法律行為
「參考答案」D
「考查知識點」民事合同的概念。
「解題思路和依據」合同法所規范的合同是債權合同,債權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種。民事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交易關系、財產流轉關系。因此,可以排除選項A、B、C.
「應注意的問題」合同的主體的一方是縣政府。如果縣政府與酒廠是交易關系(比如買酒),則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合同、債權合同。

★★2.(00.卷三。單。17)下列協議中哪項協議適用合同法?( )
A.甲與乙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
B.乙與丙簽訂的監護責任協議
C.丙與本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聯產承包協議
D.丁與戊企業簽訂的企業承包協議
「參考答案」此題為單選,但答案應當為選項A、C、D
「考查知識點」合同法的適用。
「解題思路和依據」《合同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該條排除了身份合同,因此,B選項所說的監護協議,不能適用合同法的規定。遺贈扶養協議是債權合同,不必然涉及人的身份關系,雙方都有給付,是有償合同,當然可以適用合同法。聯產承包協議和企業承包協議都有債權性質,其適用也沒有被合同法排除。
「應注意的問題」有的學者把遺贈扶養協議排除於債權合同之外,對考生影響極大。

★★3.(02.卷三。多。35)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的有哪些?( )
A.保管合同 B.委託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參考答案」ABC
「考查知識點」合同的分類。
「解題思路和依據」依據《合同法》第366條、第406條和第211條的規定,保管合同、委託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互易的本質,是兩個買賣的結合,因此,它必然是有償合同。
「應注意的問題」有償、無償依照當事人的約定,這是合同自由的反映,但互易由於它的本質,無法約定為無償的合同。

★★4.(98.卷三。多。47)下列哪些合同既屬於雙務合同,又屬於有償合同?( )
A.買賣合同 B.借貸合同
C.租賃合同 D.付有保管費的保管合同
「參考答案」ACD
「考查知識點」合同的分類。
「解題思路和依據」(1)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有償合同是有對價的合同,因此,所有有償合同都是雙務合同。典型的雙務合同,就是有對價的合同。因此,選擇A.(2)借貸合同有有償(有息)和無償(無息)兩種,因此,可以排除B.(3)租賃合同都是有對價的,因此,都是有償的。因此,選擇C項。(4)保管費包括保管成本和利潤,因此,選擇D項。
「應注意的問題」有保管費的合同依據《合同法》第366條為有償合同。

(二)合同的相對性
★★(02.卷三。單。1)甲公司要運送一批貨物給收貨人乙公司,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電話聯系並委託某汽車運輸公司運輸。汽車運輸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機劉某駕駛。在運輸過程中,因劉某的過失發生交通事故,致貨物受損。乙公司因未能及時收到貨物而發生損失。問:乙公司應向誰要求承擔損失?( )
A.甲公司 B.丙 C.劉某 D.汽車運輸公司
「參考答案」A
「考查知識點」合同的相對性及違約責任。
「解題思路和依據」(1)甲公司與乙公司有合同關系(是何合同題意不明),汽車運輸公司受託運輸,運輸未完成的後果應當由甲公司對乙公司承擔,而不應由汽車運輸公司向乙公司承擔,這是由合同的相對性決定的。因此,可以排除D項。(2)丙是職務行為,丙個人並不向乙公司承擔責任。因此,可以排除B項。(3)司機劉某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發生過失,其並不直接向乙公司承擔責任。因此,排除C項。
「應注意的問題」(1)題干中指出:「乙公司未能及時收到貨物而發生損失。問:乙公司應向誰要求承擔損失?」由此可見,此題不是直接考貨物毀損風險的負擔。(2)要重點考查甲、乙之間的關系。

(三)合同的訂立
★★★1.(00.卷三。單。16)甲商場向乙企業發出采購100台電冰箱的要約,乙於5月1日寄出承諾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場,時逢其總經理外出,5月9日,總經理知悉了該信內容,遂於5月10日電傳告知乙收到承諾。該承諾何時生效?( )
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
「參考答案」B
「考查知識點」承諾生效的一般規則。
「解題思路和依據」《合同法》第26條第1款規定:「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以信件的方式承諾,該信件到達時為成立的時間。因此,B項正確。
「應注意的問題」送達是指受送達人處於可接收的狀態,不等於受送達人已經看到了承諾通知。送達到相對人及其受託人的營業所、住所或者其信箱,都是送達的完成,或者是送達的終點。

★★5.(00.卷三。多。61)甲公司主張乙公司違約,乙公司則主張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發出的要約已經撤銷。在甲公司可以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認定為乙公司撤銷要約不能成立的根據?( )
A.乙公司在要約中確定了承諾期限
B.盡管乙公司在要約中未定承諾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約後即為履行合同作了准備工作
C.乙公司在要約中明確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復
D.甲公司發出承諾以後才收到乙公司撤銷要約的通知
「參考答案」ABCD
「考查知識點」要約的撤銷。
「解題思路和依據」《合同法》第19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並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准備工作。」《合同法》第18條規定:「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根據以上兩條的規定,A、B、C、D項都是正確答案。但很多人對B、C項產生疑問。疑問之一:在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情況下,不可撤銷的要約要同時具備主客觀兩個要件,而B項只有「已為履行合同作了准備工作」一個客觀要件(原題是排除B項的)。這是立法技術出了問題,有了客觀要件,受要約人就可以說自己是「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自己是依信賴行事」。所以,關鍵是客觀要件。疑問之二:對「乙公司在要約中明確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復」是不是明示要約不可撤銷?從合同法維護交易安全的指導思想出發,應當解釋為明示要約不可撤銷(125條真意解釋)。
「應注意的問題」此題的爭議點在B項。很多人對B項產生錯誤認識,認為條件不夠,欠缺主觀要件。筆者認為,如果甲公司認為要約是可以撤銷的,就不會為履行合同作準備工作。履行准備工作,就是基於信賴行事的。產生爭議的原因,是立法技術出了問題。

(四)合同的效力
★★★1.(02.卷三。單。13)張某是某企業的銷售人員,隨身攜帶蓋有該企業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便於對外簽約。後張某因收取回扣被企業除名,但空白合同書未被該企業收回。張某以此合同書與他人簽訂購銷協議,該購銷協議的性質應定?( )
A.不成立 B.無效 C.可撤銷 D.成立並生效
「參考答案」D
「考查知識點」表見代理。
「解題思路和依據」使用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與相對人簽訂合同,使相對人有理由認為對方有代理權。《合同法》第49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應注意的問題」使用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效力,曾被司法解釋所肯定,所以,考生應當了解司法解釋的規定。利用司法解釋的觀點出題,已經是一個規律。

★★★2.(00.卷三。單。14)甲是乙企業的銷售人員,隨身攜帶蓋有乙企業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便於隨時對外簽約。後甲因收取回扣被乙企業除名,但空白合同書未收回。甲以此合同書與丙簽訂購銷協議,該購銷協議的效力應如何認定?( )
A.不成立 B.無效 C.效力待定 D.有效
「參考答案」D
「考查知識點」表見代理。
「解題思路和依據」《合同法》第49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從已知的條件來看,已經構成表見代理。此題的缺陷在於沒有揭示相對人是否為善意的相對人。
「應注意的問題」狹義無權代理是可追認的合同(所謂效力未定);表見代理並非有權代理,而是無權代理,如果無其他違法事由,則合同有效。作這樣的規定是為了保護相對人的利益,保護交易安全。

★★★3.(99.卷三。多。49)甲委託乙采購茶葉,並給乙一份無期限限制的授權委託書。10月,甲通知乙取消委託,並要求乙交回授權委託書,乙因故未交。11月,乙以甲的代理人的名義與丙訂立了一份價值10萬元的茶葉訂購合同,在這一實例中,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
A.如果丙能提供甲的授權委託書,乙的代理行為就有效,甲應履行與丙的合同
B.如果丙不能提供甲的授權委託書,則乙的代理行為屬於無權代理行為,若經甲追認可發生效力
C.如果丙不能提供甲的授權委託書,丙可以催告甲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若甲在此期限內未作表示,視為拒絕追認
D.若丙明知乙的代理權已終止而仍與之訂立該合同,由此給甲造成損失,則只能由丙對甲承擔責任
「參考答案」ABC
「考查知識點」表見代理、無權代理。
「解題思路和依據」(1)A項構成表見代理,因此,命題是正確的。(2)如果丙不能提供甲的授權委託書,則不能構成表見代理,此種情況適用《合同法》第48條第1款的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無權代理經追認可以產生效力,因此,應當選擇B項。(3)《合同法》第48條第2款規定:「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據此,應當選擇C項。(4)D項中,乙有過錯,乙應當承擔責任。請注意D項中的「只能」二字。應當排除D項。
「應注意的問題」提供授權委託書,表明丙是善意的相對人。且授權委託書有證據意義。

★★★11.(02.卷三。單。2)甲將其電腦借給乙使用,乙卻將該電腦賣給丙。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下列關於乙、丙之間買賣電腦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個是正確的?( )
A.無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得變更或撤銷
「參考答案」C
「考查知識點」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
「解題思路和依據」《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應注意的問題」無處分權人訂立的合同是有權利瑕疵的合同,這種權利瑕疵,通過權利人的追認可以消除,因此,有權利瑕疵的合同是可以追認的合同。

★★★13.(02.卷三。多。55)甲因出國留學,將自家一幅名人字畫委託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間,乙一直將該字畫掛在自己家中欣賞,來他家的人也以為這幅字畫是乙的,後來乙因做生意破產急需錢,便將該幅字畫以3萬元價格賣給丙。甲回國後,發現自己的字畫在丙家中,詢問情況後,向法院起訴。下列有關該糾紛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 )
A.乙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B.乙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屬於效力未定的合同
C.甲對該幅字畫享有所有權
D.丙對該幅字畫享有所有權
「參考答案」BD
「考查知識點」效力未定和善意取得。
「解題思路和依據」(1)不具有《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無效事由,因此,A項應當排除。(2)該合同有權利瑕疵(出賣人無所有權、處分權),有權利瑕疵的合同經追認可以生效,可追認的合同就是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選項B是正確的。法律根據是《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3)丙善意取得所有權,因此,排除C項,選D項。
「應注意的問題」(1)有權利瑕疵的合同不一定都是無效合同。(2)當前通行的理論認為,合同效力未定與買受人善意取得可以並存。這種理論具有先天的、邏輯上的缺陷,但是考生目前不得不依照該理論應試。

★★★14.(00.卷三。多。54)甲因出國留學,將自家一幅名人字畫委託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間,乙一直將該字畫掛在自己家中欣賞,來他家的人也以為這幅字畫是乙的,後來乙因做生意急需錢,便將該幅字畫以3萬元價格賣給不知情的丙。甲回國後,發現自己的字畫在丙家中。下列有關該事件的判斷中哪些是正確的?( )
A.乙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B.乙與丙之間的買賣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C.應保護甲對該幅字畫享有的所有權
D.應保護丙對該幅字畫享有的所有權
「參考答案」本題與2002年試卷三的多選第55題相同。

(五) 合同的履行
★★1.(00.卷三。單。19)甲企業因基建需要竹簽,與乙廠簽訂了一供貨合同,合同約定,乙供應甲竹簽100捆,每根竹簽單價1元,未約定總價。乙如約按慣例供應竹簽100捆,每捆100根,甲企業以自己認為每捆竹簽為10根,現每捆竹簽為100根為由,主張變更合同,遭乙企業反對,雙方發生糾紛。對此糾紛應如何處理?( )
A.按重大誤解處理
B.按合同解釋處理
C.或按無效合同處理,或按合同解釋處理
D.按無效合同處理
「參考答案」B
「考查知識點」合同的補充性解釋規則。
「解題思路和依據」(1)當事人發生糾紛是因為數量約定不明確。《合同法》第61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題干中已經揭示出有交易慣例的存在,因此,依據《合同法》第61條,應當依照慣例解釋。(2)重大誤解的規則與合同解釋規則相沖突時,優先適用解釋規則,因此,A項可以排除。(3)按無效處理與解釋,依照法理是可以並存的,即可以將合同解釋為無效,如果有無效事由的話(本題沒有無效事由)。但有一點要注意,按無效處理與按合同解釋處理不是選擇關系。因為可以將C項排除。因沒有《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無效事由,D項應當排除。
「應注意的問題」合同無效與合同解釋並不屬「或」的關系。當合同可以有有效與無效兩種解釋時,應當將合同解釋為有效。這體現了盡量保護交易關系的合同法思想。

★★4.(99.卷三。單。8)甲、乙雙方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另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這在我國合同法理論上稱作什麼權利?( )
A.先履行抗辯權 B.先訴抗辯權
C.同時履行抗辯權 D.不安抗辯權
「參考答案」C
「考查知識點」同時履行抗辯權。
「解題思路和依據」題干就是《合同法》第66條的規定。
「應注意的問題」對於履行抗辯權的認定,一定要注意履行的順序。

★★5.(02.卷三。多。36)李女與林男離婚後,雙方所生的孩子判給了李。李將孩子由姓林改為姓李,林一氣之下停止支付原定每半年給的3000元撫養費。李代理孩子訴請法院打贏官司時才發現林男早有準備,已將名下的房屋過戶送給了他弟弟,現既無職業又無收入,無財產可供執行。問:林將房屋贈與其弟的行為是否有效?( )
A.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B.是無效的民事行為
C.是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D.經李代理孩子行使撤銷權後,林的贈與行為才無效
「參考答案」ACD
「考查知識點」行使保全撤銷權時,被撤銷法律關系的效力。
「解題思路和依據」(1)不屬無效事由,因此,排除B項。肯定A項。(2)此贈與有害於債權人的債權。因此,依據《合同法》第74條的規定,債權人可以行使保全撤銷權,撤銷贈與合同。因此,選擇C項。(3)經行使撤銷權,贈與合同由有效轉化為自始無效,撤銷權的行使,是贈與合同無效的前提條件。在撤銷權行使之前,贈與合同是有效的。在邏輯上不能排除D項。
「應注意的問題」(1)要注意區分保全撤銷權和合同撤銷權。行使保全撤銷權時債的效力擴張至第三人。(2)請注意,C項所說的「是可撤銷的民事行為」,是指林與其弟之間的贈與合同。債權人可以通過行使保全撤銷權予以撤銷,因此,贈與合同是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對於可撤銷的合同行使權利,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合同撤銷權,由合同當事人行使(《合同法》第54條);另一種是保全撤銷權,由合同之外的人行使(《合同法》第74條、第75條)。

★★6.(00.卷三。多。56)甲公司欠乙公司30萬元,一直無力償付,現丙公司欠甲司20萬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棄對丙的債權。對甲公司的這一行為,乙公司可以採取以下哪些措施?( )
A.行使代位權,要求丙償還20萬元
B.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放棄債權的行為
C.乙行使權利的必要費用可向甲方主張
D.乙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甲放棄債權2年內行使權利
「參考答案」BC
「考查知識點」撤銷權的成立和行使。
「解題思路和依據」(1)甲公司減少了自己的責任財產(債權也是甲責任財產的一部分),有害於乙公司的債權。因此,乙公司根據《合同法》第74條的規定可以行使撤銷權。《合同法》第74條第1款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與代位權一樣,只能通過人民法院來行使,不能通過仲裁機關來行使。(2)第2款規定:「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故C項正確。(3)《合同法》第75條規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因此,D項是錯誤的。
「應注意的問題」(1)就本題來看,乙方可以在行使撤銷權之後,再行使代位權,要求丙公司直接向自己清償。但行使代位權的前提,必須先撤銷甲方放棄債權的行為。因此,排除了A項。(2)應注意題干中的「一直無力清償」。如果沒有這個條件,不能成立撤銷權。

★★8.(99.卷三。多。45)債權人以對自己造成損害為由,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債務人的下列哪些行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
A.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
B.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
C.債務人無償將財產贈與他人
D.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但受讓人不知道該情形
「參考答案」BC
「考查知識點」保全撤銷權。
「解題思路和依據」(1)《合同法》第74條第1款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根據以上規定,應當選B、C項。(2)A項有可能成立代位權,與撤銷權無關,應當排除。(3)在不合理的買賣中,撤銷權的行使要求買受人有過錯。D項中的買受人「不知該情形」,因此應當排除。
「應注意的問題」不合理低價的買賣也是交易,因此,要強調買受人的過錯。

(六)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3.(00.卷三。單。18)某區政府工業主管部門作出決定,把所屬的A公司的兩個業務部分立出再設B公司和C公司,並在決定中明確該公司以前所負的債務由新設的B公司承擔。A公司原欠李某貨款5萬元,現李某要求償還,你認為該債務應當如何處理?( )
A.由B公司承擔債務
B.由A、B、C三個公司分別承擔債務
C.由A公司承擔債務
D.由A、B、C三個公司連帶承擔債務
「參考答案」D
「考查知識點」債務的法定承受。
「解題思路和依據」《合同法》第9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後合並的,由合並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後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據此,D項正確。
「應注意的問題」(1)債務人分立後對清償債務的約定,不能對抗債權人;(2)分立,不一定是法人的分立,還可以是非法人組織的分立。

★★4.(99.卷三。單。2)H公司欠銀行貸款200萬元。現該公司將一部分資產分離出去,另成立J公司,對於公司分立後這筆債務的清償責任問題,存在以下意見,其中哪一個是正確的?( )
A.應當由H公司承擔清償責任
B.應當由J公司承擔清償責任
C.應當由H公司和J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D.應當由H公司和J公司按約定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參考答案」C
「考查知識點」債務的法定承受。
「解題思路和依據」(1)A、B項都侵犯了債權人的利益。因此應當排除。(2)H、J公司的約定不能對抗債權人,因此,應當排除D項。(3)根據《合同法》第90條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後分立的,由分立的債務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此選擇C項。
「應注意的問題」債務法定承受的規則,充分考慮了對債權人利益的維護。

★★5.(97.卷三。單。3)甲公司對外負債200萬元,另有50萬元的貨款未予追回(欠款人為丁公司)。1997年3月,甲公司經全體股東同意分立為乙、丙兩個公司,由乙承受甲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並辦理變更登記與公告。同年4月,乙、丙簽訂一項協議,約定原由甲公司對丁公司的50萬元債權由丙享有。同年5月,丙向法院起訴丁要求歸還50萬元貨款。有關該案的正確表述是:( )
A.乙、丙之間的協議有效,丁應向丙償還50萬元貨款
B.乙、丙之間的協議無效,丙無權向丁追索貨款
C.乙、丙之間的協議有效,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故丙無權向丁追索貨款
D.乙、丙之間的協議有效,但丁有權選擇向乙或丙履行義務
「參考答案」A
「考查知識點」債權債務的法定承受。
「解題思路和依據」(1)《公司法》的185條第3款規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按所達成的協議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這里的協議是指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協議。全體股東由乙公司承受全部債務的決議對債權人無效,但由乙承受全部債權的決議和公告有效,因為它不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乙與丙原有連帶債權,雙方約定由丙向丁主張債權,不違反法律,自當有效。(2)丙對丁享有的債權,雙方約定由丙享有,屬於債權的轉讓。按照當時的法律,債權的轉讓須經債務人的同意(《民法通則》第91條)。因此,排除A、C項,肯定B項。(3)D項自相矛盾,因此排除。(4)按排除法,只剩下B項。
「應注意的問題」此題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結果有所不同。(1)由乙公司承擔全部債務的決議無效。(2)由乙公司承受債權的決議及公告有效。(3)乙與丙之間的協議屬於債權的轉讓,是有效的,因此可以選擇A項。金錢債權的轉讓不須債務人的同意,通知債務人即可,丙公司的起訴就起到了通知的作用。

㈥ 銀行從業銀行業法律法規與綜合能力試題一共多少題,分值怎麼計算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銀行業初級資格考試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包括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
單項選擇題,共90題,每題0.5分,共45分。
多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共40分。
判斷題,共15題。每題1分,共15分。滿分100分。
祝您考試通關!

㈦ 問幾道關於擔保法方面的試題 請專業人士回答!

16:C
17:B
18:C
19:A
20:A
21:C、D
22:C

15題答案不確定,我認為是C

㈧ 銀行信貸試題求答案

1、不能,90-25=65萬,6.5*723.4大於2700(600+1500+600),貸款償還壓力超過小王及女友償還能力。
2、購房時一次性支付房價的一部分比例的高低,3成首付。
3、等本借款初期的還款壓力較大,小王目前收入不高,建議等額本息的還款方式。
4、DSR與FDSR區別在於是否考慮利率風險。通脹率較高,利率上升風險較大,FDSR較合理。
5、利率風險較大,但總體任然較安全。文化是重要原因。

㈨ 急急急急 《貸款通則》的考試試題或者題目急急急

對不起。沒有。

㈩ 請高手幫答題 貸款風險五級分類考試題題庫2

1.B 22.B 23.A 24.C 25.B 26.A 27.D 28.C 29.I don't know. 30.D 31.問的有出路 32.A 33.I don't know. 34.A 35.E 36.C 37.B,C
38.C 39.C 40.D 答案僅供參考

閱讀全文

與貸款公司的法律法規試題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車子被貸款公司開走怎麼辦 瀏覽:863
貸款逾期還款利息怎麼計算 瀏覽:874
我的徵信花了網貸還好貸款嗎 瀏覽:545
被騙網路貸款1000元自己花600元 瀏覽:374
中國銀行信用卡貸款利息 瀏覽:128
買房子付了錢對方有貸款不還 瀏覽:410
青島銀行個人住房貸款 瀏覽:809
交了首付後貸款不還開發商還了 瀏覽:421
提前畢業貸款利息怎樣支付 瀏覽:558
豐收互聯貸款合同消失 瀏覽:423
貸款利息是商業銀行流動性來源有 瀏覽:513
專利貸款擔保合同範本 瀏覽:774
優盛網路科技貸款 瀏覽:705
貸款炒股票銀行會同意嗎 瀏覽:553
70萬貸款逾期2月黑名單 瀏覽:654
什麼叫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瀏覽:951
因為父母貸款沒還妻子要和我離婚 瀏覽:811
有沒有交了首付不能貸款的 瀏覽:330
大學生貸款逾期起訴 瀏覽:594
信用卡逾期銀行抵押貸款 瀏覽: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