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急求:營業執照被吊銷後,對股東有什麼影響,尤其是法人股東。
公司法人和股東名譽受損,貸款。出入境,買不了機票。等等影響。
對於法定代表人:吊銷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公司法人。
其他公司變更也變不了,稅務聯網的這公司必須注銷才可以。如果企業不正常注銷的話,第二年不年檢會被視為自動注銷。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可能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冊公司,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7年,而且要被罰款。
拓展資料
當該企業或者商鋪不符合營業條件時,比如衛生條件不達標,不按時交納稅收等,工商部門有權利取消該商鋪的營業執照,即吊銷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是就不能正常營業,如果繼續營業,則是違法行為。
吊銷營業執照屬於工商執法中的一項懲罰條款,只有企業或商鋪觸及到某些不合工商規定時,工商部才會執行吊銷營業執照的。
依照2001年4月19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公司登記機關是否有權對非本機關登記注冊的公司違反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問題的答復》中規定:「對公司違反登記管理規定實施吊銷營業執照行政處罰的,應由原公司登記機關作出」。
這即表明,只有原登記企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才有權對該企業行使吊銷營業執照的權力,除此,任何其它部門皆無權吊銷企業營業執照。
B. 公司吊銷營業執照對股東的影響
法律分析: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並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後,該企業法人才歸於消滅。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可能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冊公司,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7年,而且要被罰款。
法律依據:《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
第十三條 企業應當根據其主營業務,依照國家行業分類標准劃分的類別,在企業名稱中標明所屬行業或者經營特點。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等對企業名稱中的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企業名稱中標明。不得在企業名稱中標示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等禁止經營的行業。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根據其組織結構或者責任形式在名稱中標明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規定的組織形式,不得使用與其組織結構或者責任形式不一致的組織形式。
C. 吊銷營業執照對股東的影響
法律分析:吊銷執照對股東無影響。有影響的是法定代表人。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規定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三年之內不得使用。
《公司法》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第三這兩個法律要求的一個是名稱一個是法定代表人,和股東均無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D. 公司吊銷未注銷對股東的影響
法律分析:公司被吊銷不注銷的公司法人和股東,首先在5年內不能再當股東或者法人注冊新公司。公司如果被稅務吊銷,將來這些股東或者法人到稅務部門登記自己相關名下的公司時,稅務局將不會給進行稅務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一條 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 公司被吊銷後對股東的影響是什麼
法律分析:公司被吊銷後對股東沒有影響,主要影響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將列入黑名單,在以後的經營中受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F. 營業執照吊銷對股東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有影響。公司被吊銷法人三年內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等。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對於不依法正常注銷的,第三年不年檢會被視為自動吊銷。
法律依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主管機關可以根據情況分別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停業整頓、扣繳、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處罰:
(一)登記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者未經核准登記注冊擅自開業的;
(二)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或者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的;
(三)不按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
(四)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或者出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六)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G. 公司被吊銷後對股東的影響是怎樣的
當公司出現違紀的情況之後,相關部門會依法進行公司營業執照吊銷。對於公司的股東來說,公司被吊銷後對股東一般沒有什麼影響,只會對法定代表人有一定影響。
即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利用公司名義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違法行為的,吊銷營業執照。
H. 公司吊銷對股東有什麼影響
公司被吊銷後對股東的影響:股東作為清算義務人,應當在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後的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導致公司財產貶值、流失、毀損或者滅失的,應當在造成損失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