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公貸款非要我去簽字,以後我需要負責任嗎
1、根據現有最高法對於婚姻法24條的最新解釋: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請注意貸款額度和用途就沒有問題,因為正常貸款無論誰貸的都是雙方共同債務。但明顯超額的,且到時候你無法證明是你老公使用了貸款的話,可能會成為你個人債務。當然前提還是你們可能要離婚,婚姻存續沒問題的話不用擔心這個
3、無論如何,因為是你簽字貸款,這貸款不會成為你老公的個人貸款。因為即使能證明你老公使用了貸款,這債務也是屬於基於你們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貸款,若是不能證明,那顯然是以你個人名義的貸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需要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
4、再次強調,除非需償還債務時已經或者准備離婚,或者另一方失蹤,否則這條款沒有意義
『貳』 我老公想去銀行申請貸款,拿了我的身份證和結婚證去的,請問這需要我簽字嗎這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如果不需要你作為共同借款人或是要你提供擔保,是不需要你簽字的。
比如如果只是向銀行說明你們的夫妻關系,就不需要你簽字。
是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取決於:1、這筆錢是否你夫妻是共同借款人,或2、這筆錢是否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經濟來源的經營活動或償還共同債務。
『叄』 老公貸款,讓我去銀行簽字,怎麼拒絕
直接拒絕,離婚好了,走法律程序,別怕威
『肆』 被丈夫騙去銀行貸款簽字用於借新還舊妻子要還嗎
這取決於妻子是否知道丈夫何時騙取了貸款。
知道了就退貨。因為這種貸款詐騙屬於夫妻共同行為,當然是要還的。如果你不知道,你可能不需要還錢。作為成年人,您應該知道您有責任簽署。合同條款寫得很清楚。當然,您應該負責簽署合同。除非有幾種情況,比如空白紙簽名,或者強迫無意識簽名,你可以提供相關證據。如果這些都沒有,你可以嘗試與對方溝通,讓他回復你。真的是騙你簽的。您可以保留證據。
拓展資料:
債務人未經擔保人同意而轉移債務的,擔保人是否還要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法》第二十三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第二十四條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債權債務人之間未經擔保人同意而轉移債務的,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一般情況下,第三人提供擔保財產一般是基於其與債務人之間的特殊信任關系或者對債務的資產、信譽有所了解。所以,在擔保中,一旦未經擔保人同意,債務人擅自轉移債務的,將給擔保人帶來較大風險,因為提供擔保財產的第三人以對新債務人可能一無所知。設立擔保物權雖然主要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但是也要照顧到擔保人的利益,特別是當擔保人是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時,如何平衡擔保人、擔保物權人和債務人三者的利益就很重要。《物權法》第175條對債權人的權利行使進行了限制,明確規定,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這種限制不但是對擔保人的保護,同時也是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本規定較好地平衡了擔保人、債務人和債權人的利益。正確理解物權法的這一規定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一) 該規定只適用於第三人提供擔保財產的情況。如果擔保財產是債務人自己提供的,除非債權人明確放棄擔保物權或者債務的受讓人明確表示願意代為提供新的擔保,否則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轉移債務的行為並不意味著債務人擔保責任的免除。
(二) 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債務必須要經提供擔保財產的第三人的書面同意,如果不是書面形式,視為不存在擔保人的同意。根據《合同法》第11條的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電文(包括電傳、電報、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三) 物權法規定的債務轉移不但包括債務人將債務全部轉移給他人,也包括將部分債務轉移給他人。債權人許可債務人部分轉移的,原債務並不退出債務關系,只是其所應承擔的債務額發生減少,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共同向債權人承擔債務。部分轉移債務的也必須經擔保人同意,否則擔保人對轉移出去的部分債務不承擔擔保責任。
(四) 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移債務的,可以免除擔保人的全部擔保責任。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移部分債務的,可以免除擔保人部分的擔保責任,擔保人不得要求免除全部擔保責任。
『伍』 老公去銀行貸款老婆要簽字嗎
法律分析:需要,如果是婚姻內,貸款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要雙方簽字。即使是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向他人借款,處理的基本原則都是將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陸』 妻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丈夫騙他在銀行貸款簽了字這樣還付法律責任嗎
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男方銀行貸款,女方是否需要共同承擔債務需要根據借款的用途而界定。如果貸款用於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男女雙方均有償還的義務。如果能證明這個貸款卻為丈夫一人債務的,女方可以拒絕承擔,但是不具有對外效力。
法律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或者夫妻雙方共同簽名以及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的債務。
首先,女方作為成年人,銀行貸款合同簽字的時候是需要本人確認合同內容的。由於經過本人確認簽字,那說明應該盡到合理注意的義務,不能以此為由,對抗債務人;其次,女方如果留有足夠的證據,該筆借款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那麼可以產生內部對抗的效力,即可以向男方追償;最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如果由夫妻共同簽名,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的,即使離婚,也是雙方平分債務。
另外,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柒』 老公貸款叫我幫他簽字,現在我後悔了,如果錢沒下來,我可以單方面的去銀行說清這件事情嗎
說不清的,你可以要求你老公立即還貸。
你這是被老公賣了還幫他數錢的節奏啊!
『捌』 婚後老公去貸款做生意,他說要我一起簽字才能在銀行貸款,不然不給貸款,是這樣嗎我以後需要負什麼責任
不一定都需要夫妻集體簽字的,但是你們都簽字了就是夫妻共同債務了
『玖』 老公在銀行貸款要我簽字時發現擔保人是他小三。我是該簽還是不簽
即是老公的貸款,就不關乎樓主的利益。如果還牽扯進來小三。如果你不情願,不簽也行。
『拾』 老公是婚前欠的銀行貸款'為什麼婚後還要我去簽字
一般情況下是老公婚前貸款,婚後妻子無需簽字。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所欠的銀行貸款,原則上屬於一方的個人債務,而且簽字的行為一般是在貸款的時候進行,之後不存在補簽的情形。如果婚後丈夫續貸或者重新貸款,就意味著後面的貸款視為夫妻共同貸款,是需要共同承擔的。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