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廣東惠州:開發商拒絕公積金貸款或被「鎖盤」
惠州出台《關於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實施細則》
開發商拒絕公積金貸款或被「鎖盤」
惠州房地產市場調控體系進一步完善,開發商拒絕公積金貸款且不整改將被暫停網簽。
「全款往前走,公積金請往後站……」隨著惠州房地產市場的高速發展,開發商「挑客」「拒貸」等行為引發不少糾紛。市民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被拒一度成為政府網路問政平台的高頻詞。
盡管惠州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等多部門聯合查處後相關違規行為有所緩解,但部分項目仍通過減緩項目公積金備案、縮減折扣幅度以及銷售人員私下告知客戶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等方式「拒貸」。
如何根治企業「拒貸」行為,切實保障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日前,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印發了《關於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針對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和銀行機構聯合施策查處,責令限制、阻撓、拒絕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和銀行整改,拒不整改開發企業將被暫停網簽,並暫停企業預售資金使用。
「《實施細則》的出台為企業相關行為以及部門施策提供了標准和規范,能夠有力地引導企業經營。」有行業人士認為,公積金貸款政策的有效落實,除了監管層面的加強,還有賴於市場的理性回歸。隨著市場供需環境的轉變,購房業主選擇增多,公積金貸款作為購房支付的有效形式也將逐步受到市場重視。
市場現象
公積金貸款購房難,「拒貸」現象頻現
「全款的向前走,按揭的等一等,公積金的請往後站……」隨著惠州房地產市場的高速發展,開發商「挑客」「拒貸」行為不斷出現,相關投訴頻繁出現在各大網路平台。
記者注意到,盡管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及市住建、房管等部門聯合發布相關文件施策干預,但部分項目仍通過減緩項目公積金備案、縮減折扣幅度以及銷售人員私下告知客戶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等方式「拒貸」。
翻看今年以來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路問政平台就發現,關於樓盤「拒貸」的網帖並不鮮見。署名為「杜先生」的市民5月初發帖:「樓盤一直拖著不讓公積金貸款」。帖文介紹,杜先生在大亞灣美都依山海灣購買了一套房,樓盤一直以未收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復為由拒絕辦理公積金貸款。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則回復稱,美都依山海灣樓盤已於2019年4月17日辦理備案手續,可辦理公積金貸款。「這實際上也是美都依山海灣樓盤消極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小伎倆。」某熟知公積金業務辦理的知情人士說。
「《實施細則》的發布就是希望把各項內容明確下來,盡管很多措施已經在做,但是更加清晰地梳理出施策內容和懲處措施,將更好地引導、規范市場行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不單是企業層面,《實施細則》還細化到銷售人員和中介機構的行為,切實保障好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
政策規范
開發商須簽書面承諾允許公積金貸款
記者注意到,針對開發企業的「拒貸」行為,《實施細則》提出企業在提交辦理預售許可資料時,須一同提交不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並要求在樓盤銷售現場明顯位置進行公示,納入樓盤銷售現場公示信息內容之一。
同時,結合房地產預售相關規定內容(即開發商需在領取預售許可證後10天內開盤推售,不得捂盤惜售),該實施細則提出企業領取預售許可之後7天內必須到住房公積金主管部門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樓盤備案,這也避免了部分企業以房源未備案作為拒絕公積金貸款的借口。
對於其他阻撓公積金貸款行為,《實施細則》則提出企業應認真履行承諾。不得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購房人簽署自願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的書面文件。
「在行業專項整治過程中,為規避加價銷售、拒絕公積金貸款等行為所面臨的行政查處風險,部分企業和購房者之間還存在簽訂相應承諾書的情況,這也導致查處成為難題。」行業相關知情人士介紹。
《實施細則》還對懲處手段進行了明確,而這是以往住房公積金執法過程中最缺乏的。繳存職工可通過12345市民熱線、12329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等渠道,投訴舉報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銷售中介機構、受委託銀行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責令限制、阻撓、拒絕職工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和銀行整改,違規情節嚴重、拒不整改的則進行曝光,同時納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系統,暫停網簽,暫停預售資金的使用。
此外,該實施細則還將「拒貸」行為明確納入進全市的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專項整治范疇。聯合各主管部門開展動態整治巡查,嚴厲打擊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違規行為。
業界展望
公積金貸款支付優勢將不斷凸顯
《實施細則》的出台能否切實改變市場出現的「拒貸」行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直言,《實施細則》對企業經營行為有了明確的監管措施,對企業違規行為也有了相應的監管手段。但具體到公積金貸款的有效落地,無疑還需要企業更有社會擔當,規范自身的經營行為。
「不同於預售信息公開等只是房源銷售中的一個公示環節,住房公積金貸款作為購房支付的一種方式,是貫穿於整個房源交易過程的,周期也比較長。」上述行業人士坦言,公積金貸款的落地過程會涉及到與樓盤銷售、按揭專員、銀行等多方溝通,任何一個環節放慢或消極辦理都將影響到貸款的實現。
盡管《實施細則》有效將各類行為納入監管范疇,但在整治過程中仍將面臨難題。記者梳理既有的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注意到,在2018年下半年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專項整治過程中,雖然金山湖某樓盤被市民投訴拒絕公積金貸款,但在查處過程中,開發商卻在現場張貼出支持公積金貸款承諾書,且銷售人員均不承認有拒絕公積金貸款的言行,調查取證樓盤的違規行為並不容易。
對此,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認為,開發企業應該更有社會擔當。「作為社會住房保障的重要內容,公積金制度理應得到市場的認可和支持。」他介紹,作為聯合督查企業「拒貸」行為部門,查處並非目的,更多是希望企業能夠規范自身行為,誠信經營,保障住房公積金職工權益的有效落實。
該負責人同時也指出,住房公積金貸款除了作為住房保障的手段,同時也是一種重要的購房支付手段。對於企業而言則是一種良好的金融貸款補充,能夠有效拓寬支付方式,吸引繳存職工的關注。
「隨著金融市場的持續收緊,公積金作為市民購房的一種支付方式正在不斷受到關注。」惠州樓市專家、世聯行粵東公司副總經理胡光宇指出,前期市場出現的「拒貸」不只是公積金貸款,不少商貸也同樣被拒絕,市場過熱發展、購房者集聚使得企業出現「挑客」現象,但隨著今年以來市場不斷回落,類似現象開始減少,企業「拒貸」行為也隨之減少。
胡光宇介紹,結合市場的變化進程,隨著市場交易不斷理性回歸,市場供需趨於平穩,公積金貸款作為購房支付優勢也將越來越受到市場的重視。
2. 合肥:取消房企住房公積金貸款期房階段性履約保證金
中國網地產訊 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開發企業履約保證金的通知》,新受理簽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揭合作樓盤不再採取向開發企業設立的三方共管賬戶繳存履約金方式擔保履行期間保證責任。
原文如下:
關於取消開發企業履約保證金的通知
各貸款承辦機構、開發企業: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簡化貸款流程,現就有關取消開發企業住房公積金貸款期房階段性履約金(以下稱履約金)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20日起,新受理簽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揭合作樓盤不再採取向開發企業設立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企業、承辦銀行三方共同監管賬戶(以下稱三方共管賬戶)繳存履約金方式擔保履行期間保證責任。
二、2021年10月20日前已繳存至三方共管賬戶的履約金不再納入三方共同監管范圍。
三、開發企業不因履約金取消而拒絕履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依法應當履行的責任。應繼續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相關規定,積極配合購房人申辦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違規拒貸;在房屋竣工交付後,嚴格按相關規定及《住房公積金委託擔保貸款按揭項目合作協議》約定,及時為借款人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嚴格按《住房公積金委託擔保貸款按揭項目合作協議》約定,在規定時限內辦妥抵押權登記手續,並及時交付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其指定的貸款承辦機構。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20日起執行,凡以前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3. 為什麼房地產商不讓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辦理時間長,開發商資金回籠比較慢
若公積金貸款被拒,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如果開發商拒辦公積金貸款,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將責令整改,拒不整改將對其記入信用檔案進行扣分,並公示曝光。
若購房者遇到樓盤拒貸,可直接撥打12329公積金熱線進行投訴,公積金中心還將與其他主管部門展開聯合執法。
4. 為什麼有好多房地產公司不接受公積金貸款 –
公積金貸款屬於政策性貸款,在操作中公積金管理中心對風險控制非常嚴格,流程上包括房屋抵押、公示等一系列規范程序,辦理時間相對較長。
對開發商們來說,時間就是金錢,在沒有法律法規約束的情況下,沒有誰願意付出更高的成本。房地產開發和交易需要大量資金,很多銀行同意放貸的重要條件,就是讓開發商幫銀行爭取房貸客戶,售樓人員也有「任務指標」。因為「壓力」和「動力」的存在,開發商、房產中介和售樓人員都積極向購房者推銷商業貸款。於是,一些開發商和房產中介針對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採取不同的優惠方式,促使購房者放棄公積金貸款。
5. 開發商不讓用公積金貸款合法嗎
有的樓盤不允許公積金貸款一般是和公積金管理中心未簽訂協議或者是其他的原因,所以是合法的。
6. 房地產不讓用公積金貸款怎麼處理
是不是證件不齊全呢?如果證件齊全,有單位收入證明,應該沒問題的。有的房地產商因為公積金貸款放款時間較長,不願意等,就告訴你不能公積金貸,你再多問問。也可能你所在地被限制公積金貸款了,考慮商貸也可以的,可能首付比公積金多點,也能按揭。
7. 為什麼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支持公積金貸款業務
1、貸款方式買房,對於開發商來說,都是通過銀行來收回尾款。並無數額上的損失。
2、公積金貸款因為中間需要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批准,然後才能通過銀行給開發商付款。這個過程,遠遠要比銀行商業貸款直接放款,收回資金的過程和手續繁多漫長。
3、部分開發商因為資金或者迴流資金速度的需要,會有這種額外的限制。這並不違法,就如平時買東西,有的商家只支持現金付款而不支持刷卡付款一樣的合法行為。
8. 為什麼有些房地產不接受公積金貸款
最近,由舟山市恆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位於定海東山隧道附近的「恆大名築城」樓盤開盤。但是,當一些市民興沖沖地去付款買房時卻遇上了一件麻煩事,該公司不支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面對如此苛刻條件,這些購房者束手無策。他們向本報詢問:有關部門是否出台過限制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相關政策?
房產商不支持公積金,住房貸款怎麼辦?
昨天下午,定海的劉先生匆匆來到本報,反應恆大房地產公司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一事。劉先生告訴記者:從1月9日到現在,他已經多次去過市城建委、市房管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部門,但一直沒有得到明確的答復。
購房者:咋好拒絕公積金貸款
劉先生所訂購的「恆大名築城」樓盤於今年1月初開盤。他購買的那套房屋總價53.6萬余元,已付清首期30%的房款。但當他向房產公司提出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對方卻一口拒絕。
關於不支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原因,對方語焉不詳,只是向劉先生說明: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復雜,資金到賬慢。「您可以改為辦理商業性按揭貸款。如果您實在不願意接受這一條款,那就只有解除合同了。」售房處的工作人員這樣告訴劉先生。
「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按揭貸款的利率相差太大,把這樣一筆額外費用強加於我們頭上,我們不能接受。」劉先生說。
記者隨後查到,目前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貸款期限5年以內(含5年),年利率為4.77%,貸款期限5年以上,年利率為5.22%。而商業性按揭貸款的利率為5年期(含5年)年利率7.74%,五年以上年利率為7.83%,兩者年利率相差2%以上。
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福利,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推行已有多年。劉先生告訴記者,他每月繳納的公積金近千元,其中自己繳納的部分每月也有300餘元。繳這筆錢,就是為了在購房時使用並能貸到公積金貸款。現在房地產商不支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那麼,他每月繳納這筆費用又有什麼意義呢?房產商咋好拒絕公積金貸款。
房產商:公積金貸款到賬慢
記者隨後聯系了舟山市恆大房地產有限公司定海銷售部。該部應經理說:「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程序很麻煩,而且資金需要七八個月才能到賬,現在我們公司在樓盤結頂後急於回攏資金,所以暫時不支持住房公積金貸款。」
「不過雖然不支持,我們也不反對。在房屋結頂之後,購房者可以先用其他方法把所有房款繳清,隨後自行去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我們會提供所需證明。」應經理說,「但是如果在房屋結頂後,購房者無法繳清所有房款,那麼只能取消購房合同了……」
應經理還告訴記者:「這樣做的,並不只有我們一家房地產公司,其他公司近期也出台了類似條款。」
在舟山華榮置業有限公司銷售部,記者證實了應經理的話。該銷售部負責人鹿經理說:「我們新開盤的『金色溪谷』樓盤不支持住房公積金貸款。」
對此情況,市城建委有關科室負責人稱:「目前,我市政府部門尚未對這一情況有相關意見和措施。」
記者在國家建設部網站上看到,2007年12月28日,國家建設部部長汪光燾在全國建設工作會議上的報告指出:國家將加大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房地產企業捂盤惜售、哄抬價格、虛假廣告、合同欺詐、惡意炒作、拒絕接受公積金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
9. 房地產商不允許用公積金貸款,合法么
這個是合法的
因為房地產開發商,所商議的貸款機構,是需要放款方和開發商雙方簽訂協議的。你在開發商處購買房產,然後去放款方借款,這個款是需要開發商給你做擔保的。
而對於開發商和放款方任意一方在其合同無法達到統一的情況下,開發商可以不申請公積金部門作為放款方。
所以對於這個問題,你的起訴是無效的,沒有勝算。
如果需要用公積金貸款,這個只能去能辦理公積金的房開公司購買房產。
不過對於目前市場來說,各大放款機構都沒有什麼資金投放市場了,政府嚴格控制了。或許這個樓盤不能用公積金也可能是因為公積金沒有款額了,像我所在的樓盤,公積金辦理的客戶都需要等到明年放款了。
若公積金貸款被拒,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如果開發商拒辦公積金貸款,市房地產主管部門將責令整改,拒不整改將對其記入信用檔案進行扣分,並公示曝光。
若購房者遇到樓盤拒貸,可直接撥打12329公積金熱線進行投訴,公積金中心還將與其他主管部門展開聯合執法。
拓展資料: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