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後買房男方父母出首付,房產證寫女方一人名字,貸款共同還,離婚時怎麼分
如果沒有書面約定,那就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都是平均分割。
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就相當於是他們贈與小夫妻倆的。
㈡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如果房產證上寫著男方名字,這也應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法律是講證據的,如果有父母承擔全部還款,可協商對女方少分。協商不成,持有關證據起訴解決。
㈢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女方有份額嗎
現在的人結婚與離婚都不再單純,很多時候都夾雜了利益的關系,其中最為看重的是房子、車子和錢。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女方沒有份額。
一、房子屬於男方所有現在的婚姻法規定,即使在婚後,但是房子是一方的父母買的或者供養,都只能屬於一方。在結婚後,對於房子的所有款項都是男方父母在還貸,女方沒有出錢,這不存在女方會擁有這套房子。離婚後要分割的是屬於雙方共同有的,而不是拿父母的房子來分割。
如果自己足夠的有實力,就不會因為房子問題爭得你死我活。我認為女人應該努力上進,讓自己有足夠的經濟實力,不依靠任何一個人,這樣才能活得更加的精彩。想要什麼東西自己去爭取,這樣得來的才更加的踏實。
㈣ 男方父母付了房子的首付,離婚後該怎麼分配婚姻法中是怎麼說的
如果在結婚之前,男方父母付了房子的首付,但是後來貸款是夫妻兩人一起還的房貸。一起裝修的話,那麼房子應該是屬於兩人平分,是屬於兩人共同財產。我們國家的婚姻法已經明確的規定了,如果說房屋登記在男方的名下,那麼是夫妻雙人一起共同還房貸。而且裝修也是雙人一起裝修的話,那麼在離婚的時候,房子一般會判給登記方,所有由登記方繼續的支付房子,剩餘的貸款。
要求寫自己的名字但是如果如剛才小編所說的這樣,那麼在結婚之前,男方父母就已經把這些東西全部都計較清楚了。所以說女方也不要太傻,直接選擇同意。要麼自己完全不管房子,要麼管就要保留證據。
㈤ 婚後由男方父母出資付首付,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房產證只寫了女方名字,離婚時房產要如何分割呢
根據你的描述,婚後由男方父母出資付首付,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房產證只寫了女方名字,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呢?作為旁觀者來看,首先說婚後購買的房子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為婚後雙方共同承擔還貸,那麼首付是由男方父母出資付款,是屬於贈予,但是贈予肯定是有條件的,因此上可以分開來分割,首付部分是由男方父母出資,如果男方父母要求退還,可以將首付部分 分割給男方父母,剩餘部分是夫妻共同承擔還貸,可以平均分割,這樣房產就分割完畢了。假如說貸款還未還清,則債務也同時分割分別承擔還貸。假如說有一方要房,一方要錢,可以由要房方支付另一方資金。自己斟酌吧年輕人。
只是個人觀點僅供參考罷了。
㈥ 婚後買房,父母付的首付,有房貸,離婚時房產如何分配
婚後買房,離婚時房產夫妻平均分配。父母付的首付,如果沒有夫妻立下借條,就屬於贈予,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㈦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後夫妻雙方還貸款,如果離婚,該如何處理
這位朋友,如你所說的,以後一旦有了變故,按照證據來判斷幾方的出資,然後按比例分割房產。因此,誰出資的就要留好票據。轉賬的反而比較放心,就怕是當面給的現金,證據不好保留。談話是敘述的錄音錄像,也算證據。
㈧ 男方父母出的首付離婚怎麼分
【法律分析】
1、首先,如果該房屋為婚後由雙方共同購買,共同還貸,該房產屬於婚後財產,應均等分割。其次,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2、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3、婚後男方父母出錢付首付,房產證寫男方名字,夫妻共同還按揭貸款的情況,離婚時屬於共同財產,應當進行分割。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專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5、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㈨ 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房產證登記在男方名下,男方還貸款,離婚後,房貸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房貸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首先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房產登記男方名下,沒有特別約定,房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其次,房產貸款屬於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綜合建議:債權人若主張夫妻共同償還貸款的,則離婚後需要共同償還,若僅主張男方一方償還的,則無需償還,也可以在離婚時與男方達成離婚協議,說明離婚後房貸由誰償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婚姻編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編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
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
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
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㈩ 婚後夫妻貸款買房,男方父母出資付的首付,錢打在女方卡里交首付款,男方還月供女方未參與離婚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