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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企業解決應急貸款

發布時間:2022-04-20 23:11:46

㈠ 天津市出台21項措施:為企業解困 促經濟發展

鳳凰網房產訊今天(2月7日)凌晨,天津政務網發布《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進一步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此次出台的措施在持續為企業減稅降費的基礎上再次升級加力,共包括6方面21條,充分體現突出為企業解困、注重政策實操性、發揮市場化作用三個特點。以下是通知全文:

天津市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阻擊戰進一步促進經濟社會

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渡過難關,統籌推動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促進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在應對疫情期間,實施如下措施。

一、加強疫情防控補短板

1.強化防控項目資金保障。加大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和市、區兩級財政資金支持力度,調整支出結構,優先保障發熱門診、定點收治醫院、各級疾控機構等戰時應急項目,以及急需防護用品生產、物資儲備、冷鏈物流等基本保障項目。用好國家疫情防控應急貸款,專項用於應對疫情直接相關的醫療物資、生活物資、重點設施建設等。健全醫療防護應急物資儲備機制,進一步明確儲備物資品種,加快儲備庫建設,建立生產供應企業清單,確保戰時醫療防護應急物資的生產、收儲、調運等全鏈條高效運行。(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市衛生健康委)

2.完善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全面落實「網上辦、不見面」。對列入疫情防控相關應急項目清單的項目,納入綠色通道,特事特辦、馬上就辦、信用承諾,24小時內辦結,優先配置用地用水用電等資源型指標;因前後置手續交叉不能按時辦結的,先開工開建,相關手續後補。對因疫情影響,已供應項目用地的土地出讓金繳納和開工、竣工期限,可自動延期,不再辦理續期手續。(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辦、市委網信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委)

3.扶持「菜籃子」保供基地。採取後補助方式,實施特殊時期「菜籃子」蔬菜保供基地生產扶持項目,對列入的生產經營主體種植指定品種的,每畝補貼800元,對蔬菜集約化育苗計劃補貼種苗1億株,其中生菜每株苗補貼0.04元,油麥菜、快菜每株苗補貼0.02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財政局,涉農區人民政府)

二、優化企業服務穩預期

4.推動企業復工復產。支持醫用防護服、口罩等疫情防控急需醫用物資生產和原輔料企業復工生產、擴大產能,幫助企業解決恢復生產過程中的原材料、人員、用電、運輸等要素保障問題,加速相關資質認定和手續辦理,推動企業開滿打足、釋放產能。對於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認定的重要醫用物資生產企業擴大再生產,金融機構予以信貸安排,市財政全額貼息。對於企業購買升級設備,可給予技改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市場監管委,各區人民政府)

5.對於生產醫用防護服、N95口罩等急需醫用防護物資的企業,疫情結束後富餘的產量,符合標準的全部由政府收儲,並在疫情結束後有序納入儲備體系,繼續收儲。(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委)

6.支持批發零售平台建設。對於市商務局認定的網路批發零售自營或第三方平台、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網路綜合型平台的建設提升改造項目,給予一定比例補助。統籌大型批發市場、大型連鎖超市等重點流通企業,強化貨源組織和政府儲備。(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7.給予中小企業房租優惠。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及公建配套菜市場,免收3個月房租、3個月房租減半。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為租戶減免租金,由雙方協商解決。(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

8.加強城市運行保障。在落實防控措施前提下,確保水電氣暖等要素供應企業正常生產。對保障城鄉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確保能源資源不間斷供給;對於新增需求,開辟綠色通道、特事特辦。(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市電力公司)

三、實施援企穩崗保用工

9.保障重點企業用工需求。建立重點企業用工輸送獎勵機制。對本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重點缺工企業一次性輸送30人以上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根據輸送人數和穩定就業時間,按照每人最高600元標准給予獎勵;對職業院校一次性輸送畢業生或實習學生30人以上且就業或實習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人最高1000元標准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10.鼓勵企業穩定職工隊伍。階段性降低本市失業保險繳費費率,單位費率及職工個人費率均為0.5%,執行至2021年7月31日。對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予以返還。(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11.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在津創業的各類人員,可申請最高3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最長3年,並給予全額貼息。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0%(100人以上企業達到10%),可申請最高300萬元貸款,貸款期限可達2年,按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

四、支持科研創新助攻關

12.引導企業技術攻關。啟動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急防治」科技重大專項,支持開展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的抗病毒葯物、疫苗、檢測試劑、醫療和診斷技術研發和臨床研究,推動有關產品和技術盡快進入臨床應用及取得產品證書。(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委、市葯監局)

13.給予企業研發貼息支持。對受委託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葯物研發、疫苗研究、防護用品研發設計或供應鏈支持、提供醫學診療方案等服務外包機構和企業,給予貼息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

14.縮短政策兌現周期。引導鼓勵銀行、擔保機構等在展期續貸、貸款擔保、「雛鷹貸」「瞪羚貸」等科技金融產品開發、綠色服務通道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型企業融資支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對科技型企業開展線上融資對接。加快發放首次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資金,即時兌現科技扶持政策,確保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及時享受有效期內稅收減免。(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五、進一步加大減稅降費力度

15.加大稅收優惠力度。對因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中小企業,可依法申請延期三個月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可延期三個月。對受疫情影響企業停產或遭受重大損失,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臨時減免。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單位向抗擊疫情進行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按相關政策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個人通過符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單位向抗擊疫情進行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按相關政策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納稅人無償捐贈防疫物資並簽訂捐贈合同的,不繳納印花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16.特許放寬社保政策。適當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市參保單位,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業務的,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補辦,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不影響購房、小客車搖號、子女入學、積分落戶等與社保繳費相關的個人權益。(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17.持續推動港口物流降本增效。深化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實施出口貨物「抵港直裝」。支持企業應用「碼頭集港」作業模式,在港口結關前24小時內「抵港直裝」,進一步壓縮邊界合規時間。(責任單位:天津海關、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天津港集團)

六、強化金融支持

18.強化信貸支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遇到暫時困難的企業,各銀行機構應採取展期、無還本續貸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建立、啟動快速審批通道,簡化業務流程,應貸盡貸快貸,不抽貸、斷貸、壓貸。用足用好國家開發銀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銀行首批60億元緊急融資,推動天津市屬主要法人銀行以低於同期市場利率水平發放專項項目貸款。(責任單位: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9.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保障城鄉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給予優惠利率支持。對享受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政策支持的企業,由市、區兩級財政按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利率給予50%的貼息。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時,取消反擔保要求,擔保費減半;政府性再擔保機構再擔保費減半,鼓勵其他類型擔保機構參照執行。(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市金融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20.加強保險服務。對受疫情影響遭受損失的企業,保險機構要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和理賠綠色通道,優先辦理、線上理賠,適當擴展責任范圍,簡化索賠受理要求,採取預付賠款等方式,確保應賠盡賠。推動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天津分公司為企業進口防疫物資及設備業務,提供免費海外供應商名錄報告和資信調查、特別優惠費率等專項服務,在信用限額審批上給予支持,開設專項定損核賠綠色通道,適當放寬理賠受理要求。(責任單位:天津銀保監局、市金融局)

21.支持開展融資租賃業務。融資租賃公司開展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物資生產設備、醫療設備、檢驗檢疫設備等租賃業務,鼓勵對租金和利息予以緩收或減收,鼓勵對受疫情影響嚴重、遇到暫時困難的企業給予應收租金展期和新增融資投放,積極提供差異化優惠租賃服務。(責任單位:市金融局、天津銀保監局)

國家出台相關政策措施,遵照執行。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結束後再順延3個月。本措施中有明確期限規定的和國家及本市出台相關文件另有明確期限規定的從其規定。

㈡ 什麼是應急轉貸

就是你需要貸款,但只用幾天周轉一下就可以還了。一般利息會比較高

㈢ 應急貸款的申請條件,怎麼申請應急貸款

1.借款人在向銀行申請新的貸款、續貸、增加貸款的過程中,需要先償還之前的貸款,才能獲得新的貸款。
2.以借款人之後獲得的貸款作為還款來源及保證。
3.為保證資金回籠安全,借款的前提為借款人的銀行貸款申請已獲批准;或者,由我司提供貸款、貸款的全程服務。
申請個人應急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1.年齡滿20周歲無不良信用記錄
2.在深圳工作單位工作,較近3個月工資,平均工資超過2000元.
3.近半年沒有向銀行提交申請資
4.在銀行還款沒有逾期記錄

㈣ 南京出台支持企業穩定發展「十項舉措」

為深入貫徹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按照「兩在兩同」建新功行動要求,南京市政府在廣泛調研基礎上,研究出台《關於應對疫情影響支持企業穩定發展的若干舉措》,助力市場主體恢復元氣、增強活力。

本次的「十項舉措」

在制定上,突出精準聚焦,注重回應企業「解難」「減負」「幫扶」三大類訴求。

在內容上,突出分類施策,真金白銀推出「免、減、補、緩」措施。

在落實上,突出操作便捷,部分政策實現「免申即享」「網申捷享」「代辦直達」。

「十項舉措」具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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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企業轉貸基金費用。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免收轉貸基金費用、暫予減免因疫情造成的逾期罰息,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新型研發機構、海外人才創業企業和知識產權質押企業四類企業可享受零成本轉貸的年度累計額度提高至不超過6000萬元。

減輕困難企業稅收負擔。

對受疫情影響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等行業納稅人以及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徵收第三季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減免企業房屋租金。

對承租本市國有全資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辦全資企業的經營性房產用於生產經營,且因疫情影響出現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房屋租金減免。其中,疫情期間位於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范圍內的,減半收取7月份房租,免收8月份房租。市內其他區域范圍內的,減半收取7月份、8月份租金。鼓勵非國有房屋企業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內最終承租人減免租金、延期緩繳。

降低社保費率。

繼續落實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對參保單位的工傷保險費率下調20%,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從9.8%下調為8.8%,執行期限為202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給予企業穩崗培訓補貼。

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按規定開展穩崗項目制培訓的,給予企業100—500元/人的培訓補貼。

發放物資供應企業補助。

疫情期間對保障、配送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控管理區域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保供企業,按其提供的保供產品規模和售價分檔給予補貼。

增加信貸投放額度。

新增20億元再貸款額度,專項用於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受疫情影響的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貸款投放。

給予流動資金貸款貼息。

對受疫情影響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等行業小微企業,在202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之間向銀行申請並取得的新增流動資金貸款,按年化利率1%給予3個月貸款貼息。

延期繳納稅款。

對因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

延期繳納社保費。

對因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准予申請緩繳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

此外,「加快消費市場復甦」舉措相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擇機公布具體方案。對受疫情影響產生的輕微失信行為和法律糾紛,相關部門將及時指導失信主體開展信用修復,組織律師服務團隊幫助研判風險、制定解決方案。

在市級層面的「十項舉措」之外,有關部門和板塊已經並將陸續發布配套措施,多措並舉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相關細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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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企業轉貸基金費用」

實施細則

一、轉貸基金費用減免對象

1. 對我市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辦理轉貸基金業務,單筆1000萬元(含)以下且單戶累計不超過3000萬元的,免收轉貸基金費用,因疫情造成的逾期罰息暫予減免;

2. 對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新型研發機構、海外人才創業企業和知識產權質押企業四類企業可享受零成本轉貸的年度累計額度提高至不超過6000萬元。

二、辦理時限

1. 原則上企業須在貸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提出轉貸申請;

2. 申請後一個工作日內南京聯交所工作人員與企業聯系;

3. 企業提供資料齊全的情況下,南京聯交所在六個工作日內下款至銀行指定賬戶歸還企業貸款。

三、操作流程

1. 通過互聯網登錄「南京金服」,網址為http://www.njjf.cn;

2. 在網頁上找到「民營轉貸」字樣並點擊,跳轉後點擊「立即申請」,注冊時請填寫企業信息及授權委託書,上傳授權書完成注冊;

3. 注冊後可登錄申請轉貸基金,按照提示填寫並上傳必填項材料;

4. 提交申請轉貸需求;

5. 聯系合作銀行出具續貸承諾書;

6. 聯系南京聯交所簽署借款協議,同時提交銀行續貸承諾書及相關資料;

7. 南京聯交所審核通過放款;

8. 銀行發放新貸款歸還基金。

四、提交材料清單

1. 銀行端提供材料

不同銀行及不同擔保方式所需提供的銀行資料不完全一樣。具體資料以銀行批復為准,基礎資料為:兩份填寫完整的轉貸基金申請表;銀行批復或授信意見;根據銀行批復與授信提供的相關擔保材料作為附件;擔保方式為抵押的,需要抵押合同關鍵頁照片及他項權證,放款當天提供抵押物當天狀態截圖;擔保方式為保證的,需要保證合同關鍵頁照片;擔保方式為擔保公司擔保的,需要擔保公司提供會議紀要、反擔保清單、反擔保措施證明、擔保公司承諾函及評審會決議等相關證明照片。

2. 企業端提供材料

填寫完整的民營企業轉貸基金申請表兩份(提供銀行出具的續貸承諾書,加蓋企業和銀行公章);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借款協議並加蓋企業公章、法人章;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加蓋公章(當年最新一期,超過500萬的項目需要同時提供上一年同期數據);提供南京市社會法人信用信息查詢報告授權書,並加蓋公章;開票信息,用於開發票及退利息;超過500萬需要提供電子稅務系統稅務評級截圖及全部社會融資明細(銀行、金額、到期日)最新納稅等截圖。

「減輕困難企業稅收負擔」

實施細則

一、享受主體

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等行業納稅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二、政策內容

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等行業納稅人以及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徵收第三季度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三、辦理方式

納稅人採取「申報即享受」的方式辦理相關免稅手續。稅務機關在後續核查中發現不符合減免稅規定的,將依法予以處理。

「減免企業房屋租金」

實施細則

一、減免主體

將所屬房產出租用於經營的市屬國有全資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辦全資企業。鼓勵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國有股東與其他股東協商,積極推動房租減免政策落實。

二、減免對象

依法合規承租減免主體房產,直接自用於生產經營、出現困難且在市內注冊(登記)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賃合同中明確由承租方負責轉租、分租的適用房租減免政策,具體由房產租賃雙方協商解決,確保減免房租政策惠及符合條件的最終承租戶。其中:「困難」指服從全市疫情防控安排,減免期內停業或未正常生產經營;「小微企業」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聯合出台的《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

三、減免期間

疫情期間位於市內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范圍內的,租金減半收取期間為2021年7月,租金免收期間為2021年8月;位於市內其他區域范圍內的,租金減半收取期間為2021年7月、8月。租賃合同在2021年8月底前到期的,減免期間截止日期為租賃合同到期日。

四、減免方式

房產租賃雙方共同協商並以書面協議補充約定,對已收取租金的可一次退還或在減免期間逐月退還,對尚未收取租金的可適當延後收取並減免相應租金。

五、減免流程

市主管部門、市屬集團負責組織本部門、本集團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落實減免政策,明確責任部門,指導督促出租企業快速受理減免申請,及時履行內部決策程序,確保減免政策落實到位。操作流程包括:(1)承租方據實提出房租減免申請及相關證明文件;(2)出租企業初審;(3)市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辦企業、市屬國有企業分別報市主管部門、市屬集團復核並集體決策;(4)對符合減免條件的承租戶,由出租企業與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執行房租減免政策;(5)市主管部門、市屬集團做好台賬管理,防範合同和經營風險。

六、考核激勵

鼓勵市主管部門、市屬集團努力承擔社會責任,促進我市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穩定發展。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在考核相關單位當年經營績效指標完成情況時,對按照上述政策減免租金的,將根據實際減免金額視同實現利潤。

區屬(含園區)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可參照執行。

「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

實施細則

一、關於失業保險繳費費率

(一)享受主體

參加我市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參保人員。

(二)政策內容

根據省人社廳《關於2021年社會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8號),繼續階段性執行1%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至2022年4月30日。

二、關於工傷保險繳費費率

(一)調整范圍

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

(二)實施方式和期限

我市一至八類行業所屬企業的工傷保險費率分別在0.2%、0.4%、0.7%、0.9%、1.1%、1.3%、1.6%、1.9%的基準費率基礎上下調20%。自2021年8月1日起實施,實施期限暫定為3個月。

(三)工作措施

1. 妥善處理8月份繳費。對 2021年8月已完成工傷保險費徵收的用人單位,重新核定其應繳額,准確確定減少部分的金額。對減少部分的金額,加強與參保單位溝通解釋,可以辦理退費,也可從以後參保企業應繳費款中抵扣。

2. 優化經辦服務。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持續完善和優化經辦管理服務,做好權益記錄,確保降低費率不影響參保人員待遇支付,確保工傷職工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三、關於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繳費費率

(一)減征范圍

參加我市職工醫保的各類用人單位。

(二)實施方式和期限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由9.8%(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率0.8%)下調至8.8%。自2021年8月1日起實施,實施期限暫定為3個月。

(三)工作措施

1. 減征政策執行月份連續連貫。政策執行期為費款所屬期,用人單位補繳此次階段性減征政策實施前的欠費,以及預繳此次階段性減征政策終止後的費款,均不屬於此次減征政策范圍。

2. 妥善處理8月份繳費。2021年8月應減收的部分,在9月份應繳費款中抵扣。

3. 優化經辦服務。各級醫保經辦機構要持續完善和優化經辦管理服務,做好個人權益記錄,確保減征不影響參保人員待遇支付;參保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個人繳費的義務,按要求如實進行醫療保險費申報,確保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支持企業開展穩崗培訓」

實施細則

一、培訓組織與實施

企業開展「穩崗項目制培訓」要結合疫情防控需要和工作實際確定培訓內容,可採用網路課程、師帶徒、崗位實操等形式靈活組織,並將疫情防護、安全生產等知識納入培訓課程。企業可自主確定考核方式,採用崗位任務考核、綜合評定等形式評價參培學員培訓效果(成績),並做好相應記錄。培訓完成後,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申領培訓補貼。企業要科學安排培訓,強化培訓管理,明確培訓目標,確保培訓質效。補貼申領採取告知承諾制,企業要如實填報相關信息,確保真實施訓,有效實現援企穩崗目標。對虛假培訓等套取、騙取資金的行為,一經查實,所核發款項予以追回,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補貼對象及標准

1. 補貼對象: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停工停業或半停工半停業的企業,以及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經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遊、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企業,按規定組織職工開展不少於24課時的「穩崗項目制培訓」並申報補貼。所指企業不含人力資源企業和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人員在用工企業參加「穩崗項目制培訓」的由用工企業申領補貼。

2. 補貼標准:補貼標准綜合學員滿意度、穩崗率等因素確定,學員滿意度=培訓合格且滿意人數/培訓合格人數,穩崗率=培訓合格且申領培訓補貼時在崗人數/培訓合格人數。

(1)培訓學員滿意度(四捨五入取整,下同)≥80%、穩崗率≥95%的,按培訓合格人數給予企業500元/人的培訓補貼;培訓學員滿意度≥80%、80%≤穩崗率<95%的,按培訓合格人數給予企業300元/人的培訓補貼。

(2)其餘按培訓合格人數給予企業100元/人的培訓補貼。

3. 補貼享受次數:同一職工在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同一職業(工種)培訓補貼,每人每年享受不超過3次政府培訓補貼,補貼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

三、申報流程

「穩崗項目制培訓」實行在線申報受理,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以下簡稱網辦平台)進行申報,具體流程如下:

1. 系統登錄。企業登錄網辦平台,依次選擇「南京—單位辦事—就業創業—就業培訓備案和補貼—項目制培訓」;2. 項目申報。選擇「項目制培訓申報」模塊,填報項目基本信息,上傳企業營業執照、受疫情影響承諾書(網辦平台提供下載模板,簽字蓋章後上傳),待區人社部門審核;3. 開班申請。項目審核通過後(企業可通過「項目制立項查詢(南京)」模塊查詢審核狀態),選擇「項目制培訓開班申請(南京)」模塊,根據項目立項期數和人數,可分班級填報培訓課程信息;4. 考核反饋。每一期培訓班考核結束後,組織學員登錄江蘇智慧人社APP,依次選擇「我的—我的培訓—培訓評價」進行滿意度評價,並通過網辦平台選擇「項目制培訓考核信息反饋(南京)」模塊,反饋培訓學員考核成績,提交培訓過程性資料;5. 項目驗收。所有培訓班級考核反饋完成後,選擇「項目制培訓驗收申報(南京)」模塊提交項目驗收申請,待區人社部門對培訓項目進行驗收;6. 補貼撥付。項目驗收通過後,由市人社部門復核匯總並報市財政審定公示後,按標准將培訓補貼撥付至企業銀行基本賬戶。

四、有關要求

1. 按照「誰組織、誰負責」原則,施訓企業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做好培訓過程中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等應急預案,落實落細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確保培訓過程安全平穩,切實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 各區人社部門應加強政策宣傳,主動作為,對轄區內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進行摸排統計,重點為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的企業提供精準服務。

3.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穩崗項目制培訓」補貼結算。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的遵照其規定執行。本細則由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支持物資供應企業」

實施細則

對在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疫情期間保障、配送我市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群眾生活必需品的「菜籃子」商品保供企業、超市類保供企業、餐飲保供企業給予補貼。

一、申報條件

在南京區域內注冊1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守法經營,信用良好,無嚴重失信違法行為;疫情期間,提供的保供商品價格在合理范圍內;具有健全的財務與管理體系;資產和經營狀況總體良好。

二、申報要求及補貼標准

(一)「菜籃子」商品保供企業

1.申報主體:響應政府號召,對我市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統一組織貨源、實行集中配送「菜籃子」商品(肉蛋奶、蔬菜、水產品等),並與當地區政府、區相關部門或街道簽訂保供配送協議的農批市場、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農貿市場、電商平台等。

2.補貼標准:(1)對總配送量在10噸(含)至50噸(不含)之間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2萬元補貼;(2)對總配送量在50噸(含)至200噸(不含)之間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萬元補貼;(3)對總配送量在200噸(含)至600噸(不含)之間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20萬元補貼;(4)對總配送量超過600噸(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40萬元補貼。

3.申報材料:(1)2021年南京市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企業信息表;(2)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4)配送協議或合同復印件;(5)配送次數、配送量及品種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超市類保供企業

1.申報主體:響應政府號召,對我市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集中供應配送生活必需品(食品、日用品等),並與當地政府、區相關部門或街道簽訂保供配送協議或能提供相關證明的超市類企業。

2.補貼標准:(1)對總供應量在30萬(含)至100萬元(不含)之間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萬元獎補;(2)對總供應量在100萬(含)至500萬元(不含)之間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補;(3)對總供應量超過500萬元(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0萬元獎補。

3.申報材料:(1)2021年南京市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企業信息表;(2)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4)供應協議或合同復印件;(5)供應明細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三)餐飲類保供企業

1.申報主體:響應政府號召,對我市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集中配送餐飲保供產品(快餐盒飯),並與當地區政府、區相關部門或街道簽訂保供配送協議,實際提供餐飲保供產品(快餐盒飯)總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餐飲企業。

2.補貼標准:(1)對總配送量在20萬元(含)至40萬元(不含)之間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2萬元補貼;(2)對總配送量在40萬元(含)至100萬元(不含)之間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萬元補貼;(3)對總配送量在100萬元(含)至500萬元(不含)之間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萬元補貼;(4)對總配送量超過500萬元(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0萬元補貼。

3.申報材料:(1)2021年南京市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企業信息表;(2)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4)配送協議或合同復印件;(5)配送次數、配送量等相關證明材料。

「增加信貸投放額度」

實施細則

一、享受主體

受疫情影響的部分符合政策要求的民營和小微企業

二、政策內容

(一)再貸款: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營業管理部向上級行申請政策支持,在南京地區增加20億再貸款額度,專項用於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受疫情影響的部分民營和小微企業的貸款投放。

(二)兩項直達實體經濟貨幣政策工具: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營業管理部根據3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切實加大兩項直達實體經濟貨幣政策工具的實施力度,及時運用激勵手段引導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普惠小微企業辦理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加大信用貸款發放力度,助力企業渡過難關。

三、辦理方式

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相應業務種類的申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營業管理部審核相關資料,按政策要求提供資金支持。

「給予流動資金貸款貼息」

實施細則

一、貼息對象及標准

在我市注冊並生產經營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遊等行業中的小微企業(單位),市列名的品牌食品生產企業和高風險地區停工停產的規上工業企業,在2021年8月1日—10月31日之間向銀行申請並取得的新增流動資金貸款,按年化利率1%給予3個月貸款貼息。貸款不滿3個月的,按實際貸款天數計算貼息。旅行社企業貸款貼息仍按照《關於印發<2021年支持旅行社行業轉型發展實施細則>的通知》(寧文旅辦〔2021〕12號)執行。

二、申請條件

上述企業須符合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分類及劃分標准。上述行業中的個體工商戶和以小微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名義為本企業申請流動資金貸款,參照執行。企業資產總額和從業人員指標以貸款審批時的實際狀態確定;營業收入指標以貸款發放前12個自然月的累計數確定,不滿12個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年營業收入=企業實際存續期間營業收入/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三、辦理流程

1. 貼息申報主體:上述企業作為貸款貼息的申報主體,由銀行代為統一申報辦理。銀行應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統一負責提供企業新增貸款貼息資料(表格附後),由市財政局負責審核。

2. 兌現方式和兌現時間:企業當月新增貸款貼息相關資料由銀行於次月上旬報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對銀行提供的企業新增貸款貼息資料進行審核後,將3個月貸款貼息資金一次性撥付至銀行,由銀行撥付至相關企業賬戶。對企業隨借隨還的貸款業務,於政策到期後統一清算兌現貼息。

四、其他內容

1. 相關銀行應嚴格按照本細則規定,如實報送企業貸款資料,及時將貼息資金撥付到相關企業。相關企業應如實申報貸款,不得將流動資金貸款挪作他用。

2. 為確保貼息資金的合規合法規范使用,市財政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政策兌現工作實施監管,嚴格審核。對弄虛作假的銀行和企業,一經查實,將追回騙取的專項資金,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其失信行為在「信用南京」網站公示。

3. 本細則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相關銀行收到本細則後請及時與市財政局聯系。

「延期繳納稅款、社保費」

實施細則

一、延期繳納稅款

(一)享受主體: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

(二)政策內容: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稅務機關依法及時核准其延期繳納稅款申請,積極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壓力。

(三)辦理方式: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在規定的繳款期限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省稅務局核准後,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納稅人申請路徑:

(1)電子稅務局網上申請(含提交電子影印資料申請),【我要辦稅】—【稅務行政許可】—【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的核准】。

(2)郵寄申請,將申請需報送資料郵寄至主管稅務機關指定地址。

(3)直接上門申請。

二、延期繳納社保費

(一)緩繳對象: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

(二)緩繳險種:參保單位可申請緩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三項社會保險費。

(三)緩繳條件:「生產經營嚴重困難」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 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按月履行申報繳費義務;沒有列入嚴重失信單位范圍;2. 本年度7月份(含)以來累計銷售收入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0%及以上;3. 申請日貨幣資金結余與當月需交社保費金額之比小於1倍。

(四)申請時間: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每月15日前向稅務部門提交緩繳申請。申請緩繳時間截止到2021年12月。

(五)緩繳流程:

1. 申請緩繳的參保單位登錄稅務部門的電子稅務局,在線填寫提交《南京市受新冠疫情影響單位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參保單位應當如實填寫並對所填寫的信息真實性負責,遵守承諾事項,相關資料自行留存備查。

2. 參保單位向稅務部門提交緩繳申請後,市稅務部門會同市人社、財政部門共同作出是否同意緩繳的答復。

「加強信用和法律服務」

實施細則

一、信用豁免及修復

各部門在執行日常的執法過程中,在有失信行為確認的步驟時,對照南京市社會信用懲戒豁免行為清單(共263條),在清單內的失信行為直接進行豁免。滿足信用修復條件的,在「信用中國」網站上提出申請即可。

二、法律服務

1. 積極倡導律師行業為小微企業開展公益法律服務。由市律師協會組建助力企業紓困律師志願服務團,為小微企業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化解矛盾糾紛、開展法律服務。

2. 推進「萬所聯萬會」機制建設,積極協調工商聯等部門,推動商會組織與法律服務行業協會對接,群策群力幫助解決企業面臨的法律難題。

3. 進一步加強12348公共法律服務平台服務力量,為小微企業提供線上法律咨詢。

4. 加強與市政務辦工作對接,小微企業可隨時通過撥打12345,反映企業遇到的困難和需要幫助的法律問題。

㈤ 老哥應急貸款靠譜嗎

靠譜。
一、短期應急貸款的優點_
(1)可提前還貸,無違約金。
(2)借款用途不限:可用做企業資金周轉、購房、買車、裝修、旅遊、教育等。
(3)貸款期限長,手續快速、簡便。
(4)還款方式優化:按季度還息,到期還本。
(5)如貸款辦理不成功不收取客戶任何費用。
(6)貸款額度大,下款時間快,流程短。
二、短期應急貸款借款人所需條件_
(1)具備身份證,年齡在22-60歲的自然人。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須擁有本地區的房產。
(4)擁有產權的商品房、公房、別墅、寫字樓等。
(5)手續齊備,能夠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及上市流通。
三、短期應急貸款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_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原件。
(2)個人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
(3)用於經營的,需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應急貸款屬於政府出台的一項服務企業的金融政策,它有4個很明顯的優勢。
1、無需抵質押
眾所周知,企業貸款常常需要抵押物作為支撐,但受大環境影響,應急貸款就降低了這種條件門檻。應急貸款主要幫助有暫時流動性困難,因缺少抵質押物或擔保等原因融資困難的企業,在一定的額度內無需抵質押。
2、貸款利率低
既然是服務企業,在融資成本上當然要優惠。應急貸款的年化利率不會高於試點銀行2020年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業平均利率。
3、貸款發放快
企業缺錢會直接影響整個生產經營,不僅影響員工工資發放,還影響企業的商業信譽,因此,對於符合信貸審批條件的困難企業貸款,應急貸款可以做到從受理申請到貸款投放不超過5個工作日。
4、參與企業多
應急貸款需要進行篩選,目的是為了幫助真正需要融資扶持的企業,雖然如此,參與申報的企業成功獲得推薦資格的幾率很大。
看到這里,可能很多企業主才發現這個利好政策,不過不用擔心,現在申請也完全來得及。首先,你需要填報表格,上報企業信息,然後等待稅務局、人社局等復核和校驗,接著等待中小企業綜合服務平台進行預審篩選,等省銀保監局最終審批過後,即可等待資金到賬。
如今,企業對資金的需求仍然出於高位,但融資競爭愈演愈烈,及時關注相關貸款政策,相信一定會你有所幫助。

㈥ 重磅!應對疫情 南寧市發布措施支持中小企業保經營穩發展

鳳凰網房產訊 為了減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給南寧市中小企業造成的負面影響,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2月5日,南寧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於印發南寧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保經營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16條」措施支持中小企業保經營穩發展。

以下為措施主要內容:

一、助企穩崗,促進企業復工復產

(一)實施企業穩崗政策。對在2020年上半年不裁員或裁員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的參保中小企業,給予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准可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的標准確定。(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二)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經主管部門批准,可緩繳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免收滯納金。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醫保局)
二、降本減負,幫助企業共渡難關
(三)減免中小企業稅費。企業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發生重大損失的,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14號)有關規定申請減免當年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南寧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四)延期繳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期辦理申報的中小企業,可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免徵稅款滯納金;對受疫情影響確有資金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可以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給予延期3個月,期間免徵稅款滯納金。(責任單位:南寧市稅務局)
(五)給予企業經營貢獻獎勵。在2020年一季度小微企業對南寧市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金額,給予全部獎勵。(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六)對企業房租減免或補貼。對承租南寧市(包含縣區、開發區)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給予2020年2—3月份房租免收、4—6月份房租減半。對租用非國有資產經營的標准廠房的中小工業企業,由市工信部門對2020年2—3月份租金全額補助、4—6月份租金減半補助。引導和鼓勵園區、專業市場、綜合體、商務樓宇等市場運營方對中小企業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對於在2—6月期間,租賃企業減免租金共計100萬元以上且減免比例達到應收租金30%以上的,或共減免租金共計50萬以上減免比例達到50%以上的,由屬地縣區、開發區財政給予不超過免收租金總額15%的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上述政策不重復享受。(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工信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七)降低技改項目申報門檻。對申報2020年市級技改資金計劃、且在庫的生產類製造業技改項目,單個項目申報條件由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調整為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八)加大科技支持力度。對獲得國家科技部、自治區科技廳2020年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科技攻關專項等項目支持的企業,給予獲支持項目金額5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發文之日起受理企業科技創新券申報和兌付審批,1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兌付,為中小企業創新創業活動提供最高20萬元的補貼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三、融資支持,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
(九)對企業給予貸款貼息。對於在2020年2月至6月底通過金融機構融資的中小企業,給予企業貸款利息的50%補貼,貸款貼息補貼期限為2020年2—6月份,給予每家企業貸款貼息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給予醫護用品、消殺用品生產企業給予2020年度全額貼息,每家企業貸款貼息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貫徹落實財政部《關於支持金融強化服務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財金〔2020〕3號)精神,加大對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負責工業企業,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企業,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工業、農業以外的其他企業,市財政局)
(十)實施融資及信用擔保代償的補償。對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擔保的融資擔保機構,對在因2020年2月至6月底發生的擔保業務而產生的信用擔保代償損失,按實際擔保代償損失的30%給予補償,每家被擔保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擔保費用給予全部補償。(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
(十一)加強對企業信貸支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中小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保障企業在各銀行機構信貸余額不下降。針對支持疫情防控的防控物資生產企業、醫葯產品、醫療器械製造及采購、信息技術支持、產品配套、交通運輸等企業,提供基準利率的新增信用專項信貸貸款;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鼓勵各銀行機構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企業應對疫情影響。(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保監局)
(十二)發揮各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用。支持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在邕分支機構加大服務對接力度,全力滿足疫情防控融資需求。力爭相關企業納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等相關部門重點企業名單。推動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提供專項應急貸款,降低利率水平,確保貸款利率低於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水平;納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等相關部門重點企業名單的,在此基礎上下浮30%以上。(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保監局)
(十三)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徵集貸款需求,加強融資需求對接,銀行機構精準匹配專項融資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建立、啟動快速審批通道,合理調整、簡化或再造業務流程,切實提高業務辦理效率。對涉及疫情防控的企業信貸申請,金融機構「特事特辦」,簡化流程,開辟綠色審批通道,提升融資效率。鼓勵融資擔保機構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降低准入標准,酌情增加額度、合理延後還款期限。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農業信貸擔保機構應取消反擔保要求。發揮我市應急轉貸業務優勢,對疫情相關企業給予應急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廣西銀保監局、南寧金融集團)
四、精準施策,強化惠企政策執行
(十四)設立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對新落地生產防疫物資的項目,早期介入、貼近服務、隨到隨審、科學審批,開辟一站式、告知承諾審批、全鏈條並行的審批綠色通道,優先配置用地用水用電等資源型指標。對受資質條件限制、有產能可以生產的企業,特事特辦,先生產、再走程序、補手續。(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十五)加快資金兌現進度。要加快企業補助資金的兌現,各責任部門及財政部門要及時撥付資金,盡快發揮財政補助資金效益,切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各預算主管部門要建立資金審核綠色通道,優化流程,對有明確政策標准、落實到具體企業項目、列入年度預算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加快資金審核進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十六)建立企業復工復產幫扶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在疫情期間遇到困難企業的服務和幫扶,通過各類服務平台、微信、熱線等方式,及時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復工復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重大事項,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專題研究。(責任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執行期暫定至2020年6月30日。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需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等四部委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國家、自治區出台相關支持政策的,遵照執行。本政策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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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資料:
網貸,外文名是Internet lending,p2p網貸是網路貸款的簡稱,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和商業網路借貸。P2P網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它是互聯網金融(ITFIN)行業中的子類。
網貸平台數量在2012年在國內迅速增長,迄今比較活躍的有350家左右,而總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
互聯網金融本質仍屬於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風險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的特點。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是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同時,互聯網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興業態,要制定適度寬松的監管政策,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留有餘地和空間。
通過鼓勵創新和加強監管相互支撐,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互聯網金融監管應遵循"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科學合理界定各業態的業務邊界及准入條件,落實監管責任,明確風險底線,保護合法經營,堅決打擊違法和違規行為。
網路借貸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即P2P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個體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在個體網路借貸平台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范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范。
網路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網路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路貸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網路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在傳統P2P模式中,網貸平台僅為借貸雙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價值認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務,不實質參與到借貸利益鏈條之中,借貸雙方直接發生債權債務關系,網貸平台則依靠向借貸雙方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維持運營。
在我國,由於公民信用體系尚未規范,傳統的P2P模式很難保護投資者利益,一旦發生逾期等情況,投資者血本無歸。
因此,P2P網貸在不斷的探索實踐中,建議信用貸款方面引入親朋進行聯保,其他貸款方面則引入抵押或質押進行反擔保。同時,企業貸款項目引進第三方融資擔保公司對項目進行審核和本息擔保,並要求其擔保規模要與擔保方的擔保額度相匹配,擔保方也要加強自身的風控管理。網貸,又稱P2P網路借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縮寫,意即"個人對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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