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解決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問題
針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科技含量高、輕資產、抵質押物缺乏等特點,江蘇農行專門研發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貸款、科研地產質押貸款、個人股東擔保貸款等產品系列,真正解決了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融資難題。 一、科技支行專屬產品的特色 一是降低了信貸准入門檻。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資產、銷售、利潤等財務指標不作剛性要求。二是突出了無形資產價值。農行創新並推廣了無形資產質押貸款,包括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等產品。三是創新了信用貸款方式。推出了包括股東信用保證貸款、訂單融資、信用貸款等信貸產品。四是簡化了業務流程。針對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短、小、頻、急」的融資特點,在資料齊全的基礎上,農行科技支行專門信貸產品運作一般在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 二、主要產品介紹 (一)知識產權質押貸款。 1、適用對象:具有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管理規范,產品技術在行業中具有較高的市場競爭力。2、辦理條件:知識產權經第三方評估具有相應價值,可質押;發明專利現有有效期不得少於8年,實用新型現有有效期不得少於4年。3、貸款額度:可發放不超出評估價值30%的貸款額度,最高1000萬元。 (二)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貸款。 1、適用對象:股權結構明晰、管理規范的科技型中小企業。2、辦理條件:部分或全部股權可質押,經第三方評估具有相應價值。3、貸款額度:可發放不超出質押部分評估價值50%的貸款額度,最高1000萬元。 (三)股東信用保證貸款。 1、適用對象:股權結構明晰、管理規范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股東和管理層信用良好,具有良好的從業或創業背景。2、辦理條件:股東在創辦企業過程中以現金出資。3、貸款額度:可發放不超出股東實際出資額2倍的貸款額度,最高1000萬元。
『貳』 科技型企業融資模式創新模式有哪些
一、金融制度創新
1、加大直接融資力度
發展資本市場是基礎設施投融資創新的基本保障。要逐步解決資本市場結構不合理的問題。要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大資本市場改革和創新的力度,要更大范圍鼓勵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和市政公用企業發行債券融資;要加快市政債券的發行試點;要鼓勵地方優質公用事業上市企業在國內外資本市場融資,通過融資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進行再投資建設;要鼓勵保險資金、社保基金等長期資金投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2、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團
對於城市基建設施而言,所需資金額度較大,而不少地方的中小城市商業銀行,往往無法滿足。這是與它們的資本實力、科技水平、機構布局以及資本充足率、單一客戶貸款比例等監管指標有關。如果一個城市基礎設施項目佔用了中小銀行的大部分貸款資金,將不僅影響銀行的風險管控,也會影響到銀行的盈利水平。與全國性商業銀行相比,城市商業銀行自身的生存壓力較大,競爭弱勢明顯,缺乏進一步發展壯大的後勁和空間,無法為該地區的城市建設融資工作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
因此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團,可以發揮其在撬動社會資金中的杠桿作用。相關省份省財政要加大投入力度,以省級大型企業集團為基礎,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團,通過介入和做大地方性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公司、擔保公司等,發揮其在城市建設中的強大投融資功能。適當時機,可以通過商業銀行改制重組上市,保險資金進入基礎設施投資領域等,發揮這些機構在資本市場的強大融資功能,推動和支持城市基礎設施的融資和建設。
3、加快金融產品創新
政府應當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金融服務機構結合地區實際,進行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的創新,同樣對於規制可以採取「摸著石頭過河」的策略,通過放鬆規制來激勵創新並在創新中改善和強化規制。建立良好的友好型、優勢型的市場化籌融資環境,不斷創新融資手段。為使城市建設能夠融到足夠的建設資金,融到低成本的建設資金,應積極推進信託、資產證券化、產業基金等金融工具,搭建城市建設市場化籌融資平台。
二、信用制度創新
1、加強政府的示範與推動
在信用主體結構中,政府信用是最大的信用,市場信用、企業信用、個人信用及整個社會信用都是基於政府信用來推動和發展的。因此,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必須首先以樹立政府信用為重點,充分發揮政府信用社會信用建設中的無可替代的示範激勵作用。為此,政府職能的基本定位要迅速「權力政府」轉變為「責任政府」,以規范、高效的行政服務創建政府信用;要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解決好依法行政,誠信行政的問題;要將信用環境的建設列入地政府政績考核目標,促使地方政府大力推動和建設金融基礎設施,發展和維護全社會的信用平台。
2、加強信用制度建設
在美國,已經生效的金融市場信用管理法律有公平信用報告法、公平債務實施法、平等信用機會法等十多項。這些法案構成了美國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正常運轉的法律環境。目前,我國尚未出台一部針對地方政府信用的專項法律來規范地方政府的行為(如《政府信用法》、《公平信用報告法》等),以突出政府必須守信利民的執政觀念,並有效遏制和懲戒政府信用缺失行為。我國作為一個信用建設的後發國家,在這方面的立法才剛剛起步,漏洞明顯,法律的嚴密性欠缺。地方政府可以從我國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出發,對信用機構的設置,信用管理體制的模式,信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政府、商業銀行以及其他主體在信用體系設中的地位、權利與義務以及失信行為的法律責任等做出明確的規定細則和補充,從而為有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礎。
3、加快建立信用公共資料庫
信用資料庫是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必的基礎設施。要運用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把分散在政府各部門、銀行、工商機構的個人的、企業的信用信息收集起來,成為一個信用信息公共資料庫,此基礎之前,逐漸把信息庫組的信息擴大到公檢法機關,實現政府、金融機構、業、個人等信用信息在一定范圍內的共享共用,使失信者無處可藏可騙,守信者處處可得到授信。地方政府應加快做到完全開放徵信公共服務平台各類信用信息,平台資料庫埠與國家徵信服務平台正式對接,與國內其他各地區信用信息資料庫互連互通,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守信得益、失信難行的良好環境。
4、要加強信用中介機構建設
信用中介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信用中介包括信用調查公司、信用徵集公司、信用評價公司、信用擔保公司、信用保險公司等,其立業的根本都是獨立、公正、客觀、平等地以客觀身份為社會各界提供信用產品或服務。既要通過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扶持信用中介的建立和發展,又要切實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管理,強化職業道德規范,對不講信用,出具虛假評估、審計、驗資等報告,擾亂市場秩序的,要依據有關規定予以清理;對觸犯法律的,要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叄』 如何創新融資手段
對創業者來說,能否快速、高效地籌集資金,是創業企業站穩腳跟的關鍵,更是實現二次創業的動力。據了解,目前國內創業者的融資渠道較為單一,主要依靠銀行等金融機構。而實際上,風險投資、民間資本、創業融資、融資租賃等都是不錯的創業融資渠道。
1.風險投資
在英語中,風險投資的簡稱是VC,與維生素C的簡稱Vc如出一轍,而從作用上來看,兩者也有相同之處,都能提供必需的「營養」。廣義的風險投資泛指一切具有高風險、高潛在收益的投資;狹義的風險投資是指以高新技術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型產品的投資。根據美國全美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風險投資是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具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中的一種權益資本。
案例學習
重慶江北通用機械廠從1995年開始研製生產大型氟里昂機組新產品,其具有兼容功能,並可以用其他冷凍液進行替代。由於銀行對新產品一般不予貸款。重慶風險投資公司提供了100萬元貸款。兩年後,江北通用機械廠新產品銷售額達7000萬元。
2.天使投資
天使投資是自由投資者或非正式風險投資機構,對處於構思狀態的原創項目或小型初創企業進行的一次性的前期投資。天使投資雖是風險投資的一種,但兩者有著較大差別:天使投資是一種非組織化的創業投資形式,其資金來源大多是民間資本,而非專業的風險投資商;天使投資的門檻較低,有時即便是一個創業構思,只要有發展潛力,就能獲得資金,而風險投資一般對這些尚未誕生或嗷嗷待哺的「嬰兒」興趣不大。
在風險投資領域,「天使」這個詞指的是企業家的第一批投資人,這些投資人在公司產品和業務成型之前就把資金投入進來。天使投資人通常是創業企業家的朋友、親戚或商業夥伴,由於他們對該企業家的能力和創意深信不疑,因而願意在業務遠未開展之前就向該企業家投入大筆資金,一筆典型的天使投資往往只是區區幾十萬美元,是風險資本家隨後可能投入資金的零頭。
對剛剛起步的創業者來說,既吃不了銀行貸款的「大米飯」,又沾不了風險投資「維生素」的光,在這種情況下,只能靠天使投資的「嬰兒奶粉」來吸收營養並茁壯成長。
案例學習
牛根生在伊利期間因為訂制包裝製品時與謝秋旭成為好友,當牛自立門戶之時,謝作為一個印刷商人,慷慨地掏出現金注入到初創期的蒙牛,並將其中的大部分的股權以「謝氏信託」的方式「無償」贈與蒙牛的管理層、雇員及其他受益人,而不參與蒙牛的任何管理和發展安排。最終謝秋旭也收獲不菲,380萬元的投入如今已變成10億元。
3.創新基金
近年來,我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勢頭迅猛,已經成為國家經濟發展新的重要增長點。政府也越來越關注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同樣,這些處於創業初期的企業在融資方面所面臨的迫切要求和融資困難的矛盾,也成為政府致力解決的重要問題。
有鑒於此,結合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特點和資本市場的現狀,科技部、財政部聯合建立並啟動了政府支持為主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困境。創新基金已經越來越多地成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可口的「營養餐」。
案例學習
蘭州大成自動化工程有限公司自運行一年來,主要進行產品開發,幾乎沒有收入,雖然技術的開發有了很大的進展,但資金的短缺越來越突出。當時正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啟動,企業得知後非常振奮,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鐵路車站全電子智能化控制系列模塊的研究開發與轉化」項目申報創新基金。為此,他們進一步加快了研發的速度,於1999年12月通過了鐵道部的技術審查,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正因為企業有良好的技術基礎,於2000年得到了創新基金100萬元的資助,它不僅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而且起到了引導資金的作用。同年,該項目又得到了甘肅省科技廳50萬元的重大成果轉化基金,教育部「高等學校骨幹教師資助計劃」12萬元的基礎研究經費。2001年,針對青藏鐵路建設的技術需求,該項目被列入甘肅省重點攻關計劃,支持科技三項費用30萬元
『肆』 初創企業如何融資才會更順利
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浪潮下,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了創業的隊伍中,創投行業一路高歌猛進,投資人尋找好項目,創業者尋找靠譜投資人,但是,在初創企業當中,依然面臨著融資困難的問題,但是融資不順利並不一定決定著創業的成敗。有投資人私下透露,如果收到100位創業者的BP,TA可能會挑選10位面談,然後再從中挑選1位進行投資。這就意味著,只有約1%的創業者才會獲得投資,所以創業者也需要面對現實,或許做好產品和市場應該排在融資的前邊。做好產品和市場之後,創業者還需要做哪些准備才能爭取在眾多創業者當中脫穎而出受到投資人的青睞呢?
畢竟能讓投資人追著跑的明星項目只是少數,如果你沒有那麼幸運,不妨就腳踏實地一步一步的征服投資人吧。
『伍』 保監會34創新體制
銀行支持科技創新有哪些「攔路虎」
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加快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是當前經濟社會面臨的第一要務。在此過程中,金融的功用尤為重要。作為經濟活動的血脈,金融對推動科技創新、引導社會資源有效配置有導向、支撐與促進作用。如何從體制機制上消除金融服務「攔路虎」,促進我國經濟由要素驅動、投資驅動向創新驅動轉化,金融業有許多工作要做。
——亞夫
■我國高科技型企業普遍面臨「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相關金融約束已成為創新型經濟發展的「攔路虎」。在當前以間接融資為主的金融格局下,充分挖掘和發揮銀行體系的作用,推動相關機制體制改革,是我國科技金融發展需跨越的重要關坎。
■現階段我國科技銀行是以科技支行為主導,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額貸款公司並存的模式。但無論是由商業銀行設立的科技支行還是由民間資本發起的科技小額貸款公司距離科技銀行的「理想模式」均存在較大差距,均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科技銀行。
■我國商業銀行信貸品種相對於企業科技創新,可提供的融資手段少,並且在信貸品種、融資方式、結算服務等方面創新動力不足、方法不多。尤其對於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可供選擇的信貸品種、融資手段少,信貸產品缺乏針對性。現有貸款審批流程難以滿足中小企業貸款「軟、小、頻、急」的特點。
□李若愚
加快推進銀行體系科技金融服務創新
2006年2月份國務院發布《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開啟了我國科技金融的快速發展期,科技金融服務創新明顯加快。就銀行體系來看,主要有以下方面:
1.科技支行加快建立
2007年,全國工商聯向「兩會」提交設立科技銀行的提案,並建議在有條件的國家級高新技術園區進行試點。科技銀行是指專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銀行機構,其業務主要為高科技企業技術引進、技術研發、新產品試驗推廣等與科技創新有關的業務提供產品服務。美國的「矽谷銀行」是科技銀行成功的典型模式。我國科技銀行的成立在參考美國「矽谷銀行」模式基礎上,結合了我國金融發展與金融體制的客觀實際,採取了成立「科技支行」的方式。
2008年,在科技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共同推動下,省市地方科技部門積極與地方銀監會和金融機構合作,推動國內商業銀行設立為科技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科技支行。自2009年1月成都設立全國首批兩家科技支行以來,科技支行在全國范圍內「遍地開花」,主流商業銀行均已設立了科技支行。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共成立科技支行60多家,江蘇省是全國設立科技支行最多的省份。2011年11月,中美合資浦發矽谷銀行成立,這是我國第一家擁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科技銀行。
為更好地向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科技支行通常享受「一行兩制」的特殊政策。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特點,科技支行進行了多種金融創新。主要有:建立專門的銀行貸款評審指標體系;引入科技專家進入銀行貸款評審委員會;開辦以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為主的多種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了大量「弱擔保、弱抵押」信貸產品;與風投機構、擔保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合作,創新經營模式;探索建立單獨的貸款風險容忍度和風險補償機制。
2.科技小額貸款公司快速發展
自2008年銀監會、人民銀行啟動建立小額貸款公司工作以來,全國部分地區相繼開啟科技小額貸款工作。2009年全國首家專門服務於科技型企業的小額貸款公司——天津科技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成立。2010年江蘇開展科技類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天津科技小額貸款公司只是以科技型中小企業為目標客戶的小額貸款公司,不管是制度創新還是商業模式創新都十分有限。而江蘇試點的科技小額貸款公司採取了「投貸結合」的新模式,突破了傳統。
試點的科技小額貸款公司可以以不得高於公司資本凈額30%的資金從事創業投資業務。自試點以來,截至2013年,江蘇省共成立了50多家科技小貸公司,主要分布在國家級和省級的高新園區、省級以上的經濟開發區、國家級大學科技園等。此外,北京、浙江、廣東、河北等地區也積極開展科技小貸公司試點,或推動當地小貸公司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貸款。
3.開展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的試點工作
2011年11月,科技部聯合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發布《關於確定首批開展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地區的通知》,確定北京中關村示範區、天津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杭溫湖甬」地區、安徽省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實驗區、武漢市、長沙高新區、廣東省「廣佛莞」地區、重慶市、成都高新區、綿陽市、關中-天水經濟區(陝西)、大連市、青島市、深圳市等16個地區為首批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地區。
試點地區開展了各種特色鮮明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例如江蘇省設立科技信貸增長風險補償獎勵專項基金、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成都高新區探索出由政府引導、民間基金積極參與,以及以企業股權融資、債權融資等為主體的新型融資模式,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等地積極探索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武漢市打造「科技創業投資+銀行專項貸款」服務模式,上海市創新銀保合作產品,推出「科技型中小企業履約保證保險貸款」等等。科技部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16個試點地區共出台342項科技金融政策,上海、浙江等11個地區設立的科技金融專項資金總金額達32億元,建立了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資體系。
2014年1月,科技部聯合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知識產權局聯合發布《關於大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紮實做好科技金融服務的意見》,提出加快推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工作,適時啟動第二批試點工作,將更多地區納入試點范圍。
銀行體系支持科技創新面臨哪些問題
1.銀行體系支持科技創新存在「先天不足」
理論與經驗均表明,資本市場對於技術創新的金融支持效率遠高於信貸市場,這也是美國得以成為全球技術創新中心和工業革命領袖的重要原因。但長期以來,銀行體系一直是我國金融體系的核心和主體,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資本市場與信貸市場「相比肩」仍需假以時日。在我國現有金融體系下,銀行信貸仍是社會融資的主體。
存量來看,截至2014年末,對實體經濟發放的本外幣貸款占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的69%;流量來看,2014年銀行本外幣貸款佔新增社會融資規模比重達61.6%。在現有金融體系下,廣大科技型企業的外部融資很大程度上還是需要通過商業銀行信貸的形式予以解決。
但商業銀行穩健經營的原則與科技創新所存在的高風險特徵間存在天然的矛盾,成為銀行體系支持科技創新的制度性障礙。傳統銀行的經營模式為吸收儲戶存款與發放貸款。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是追求無風險、低收益的存款人的儲蓄資金,因此在把這些無風險的儲蓄資金,運用到具有鮮明「四高」特徵(即高技術含量、高投入、高成長和高風險)的技術創新領域時,銀行會非常謹慎。
實際上,各國監管機構對銀行資產的安全性、流動性都提出了較為嚴格的監管要求。銀行對所面臨的風險具有比其他金融機構更低的社會容忍度,必須具備更審慎的經營策略,強調穩健經營,受到更為嚴格的監管約束,一般不願意向高風險項目或高風險企業發放貸款。
對於我國商業銀行而言,在嚴格的分業經營要求下,長期的經營慣性及制度缺陷使銀行支持科技創新的動力更為不足。一是按照「分業經營」原則,商業銀行除了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從事一些中間業務外,不得進入投資銀行業務經營領域。商業銀行也因而無法承擔科技投資的高風險,不具備相關專業人才。二是現有商業銀行一直局限於成熟的傳統產業運作,局限於傳統產業領域客戶的營銷維護,對科技型企業和新興產業的運行特點和規律往往缺乏了解。三是現有商業銀行的貸款發放通常需要通過有形物質的抵押和企業擔保來實現。但廣大科技型企業的特徵不符合銀行對信貸服務對象的要求,例如,知識產權等「軟資產」多、固定資產等傳統實物抵押品少;中小企業多、大企業少,專業性強,不確定因素多等。銀行傳統的「貸大、貸集中」的客戶授信主導發展模式並不適應科技型企業「小、散、專」的特點。
2.科技型中小企業成為銀行體系的服務「盲點」
在我國現行銀行體系中,提供科技貸款的金融機構有三類:科技銀行以及正規銀行體系中的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目前國內科技銀行的實現形式為科技支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資銀行(浦發矽谷銀行)及科技小額貸款公司。
從現實情況看,科技貸款仍存在較大缺口,尤其是中小高科技企業貸款需求難以得到滿足。中小型商業銀行由於自身專業性不夠、風險控制能力不足等原因,在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貸款方面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和作用。政策性銀行由於金融資源和現有功能定位的限制以及經營上存在的固有缺陷,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科技貸款支持也相當有限。大型商業銀行雖擁有大量過剩的金融資源,但由於其規模上的不適應和風險控制要求,其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科技貸款供給也極其有限。作為服務於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專營機構,科技銀行由於規模小、實力弱,難以彌補科技貸款的缺口。
3.政策性銀行對創新支持力度不足
我國現有的三家政策性銀行: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國家開發銀行業務各有側重,或多或少都提供一些支持科技創新的金融服務,但都沒有專門服務於科技創新的市場定位,政策性銀行在支持科技創新領域長期缺位。從職責和定位看,這三家銀行服務科技創新屬於順帶開展的「副業」,其業務中心、工作重心並不在此。
從實際業務開展情況看,對科技創新支持力度最大的國家開發銀行截至2011年末科技貸款余額1416億元,僅占其全部貸款余額的2.6%,科技貸款中,科技中小企業貸款僅佔比11.7%。截至2011年底,中國進出口銀行科技貸款余額為714.24億元,佔全部貸款余額比重僅為5.2%,科技貸款中,中小型科技企業貸款佔比僅為6.9%。
4.缺乏真正意義上的科技銀行
現階段我國科技銀行是以科技支行為主導,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額貸款公司並存的模式。但無論是由商業銀行設立的科技支行還是由民間資本發起的科技小額貸款公司距離科技銀行的「理想模式」均存在較大差距,均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科技銀行。
我國科技支行發展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科技支行沒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無法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缺乏經營的自主性和靈活性。二是科技支行進行金融交易的信用基礎完全源於母行,雖然有「一行兩制」的政策,但科技支行在開展業務時仍然受到總行風險偏好程度、風險承受意願和業績考核制度等方面的限制。三是科技支行的風險控制機制與傳統銀行的風險控制機制並無太大差異,過度依賴有形抵押物和質押物的現象普遍存在,而無形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往往流於形式。四是科技支行提供的科技金融產品比較單一,科技貸款仍是最主要的經營模式,而且沒能更好地迎合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的特點。五是當前科技支行存在行政色彩濃厚、政府幹預過重等制約科技銀行發展的異化問題。六是科技支行的員工是從現有員工中進行抽調,往往對高技術產業和企業的發展趨勢和商業模式缺乏了解,缺乏高素質的專業人才。
作為唯一一家獨立法人的科技銀行、第一家真正意義上的科技銀行,浦發矽谷銀行規模小,注冊資本僅10億人民幣,且業務受限,目前只能開展針對企業的在岸美元業務。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用於提供科技金融服務的資金來源於自有資本和同業拆借,放貸能力不強。
另外,受制於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金融體制,我國目前發起的科技銀行基本是債權型的經營模式,由於商業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科技支行無法實現矽谷銀行的「債權+股權」的盈利模式。而且我國目前風險投資市場剛剛起步,科技銀行同風險投資缺乏聯系。
5.商業銀行產品和服務單一缺乏對創新支持的針對性
我國商業銀行信貸品種相對於企業科技創新,可提供的融資手段少,並且在信貸品種、融資方式、結算服務等方面創新動力不足、方法不多。尤其是對於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可供選擇的信貸品種、融資手段少,信貸產品缺乏針對性。現有貸款審批流程難以滿足中小企業貸款「軟、小、頻、急」的特點。
當下,國內各家主流商業銀行針對科技企業「輕資產、高成長」的特點,設計了應收賬款質押、股權質押、知識產權質押、訂單質押、出口退稅質押、存貨抵押、發票融資、應收租金保理、合同能源管理等一系列「弱擔保」措施或金融產品。然而,由於銀行內部激勵和考核機制不到位,客戶經理營銷積極性不高,決策層也不願承擔更大風險。科技企業實際准入門檻並未降低,「強擔保」仍然是各家銀行對該類客戶的主流擔保方式。多數商業銀行還是採用傳統的抵押、擔保方式,開展專利權憑證質押、知識產權質押等創新型業務的銀行並不多。
6.科技創新的信用增進機制薄弱
對於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和收益的不對稱問題,可通過抵押和擔保等信用增進方式來解決。目前銀行對科技企業發放貸款時,抵押物仍以土地、廠房為主,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庫存商品抵押貸款等抵質押方式由於抵押物的流動性限制,其發放規模有限。據報道,在我國擁有的163萬項專利中,近十年來只有682項獲得了銀行質押融資,不到總數的0.05%,融資總額不到50億元人民幣。
從國際經驗看,信用擔保機制通常由政府設立而不採用商業性擔保機制。因為政府信用遠高於商業性擔保公司,以政府為主設立的信用擔保機制不僅可以與銀行共擔風險,還可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但我國以商業性擔保為主流,截至2013年末,我國融資性擔保法人機構中國有控股佔比23.5%,民營及外資控股分別佔比23.5%和76.5%。商業性擔保公司要求的3%至5%的擔保費率大大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為規避風險,商業性擔保公司通常還會提出反擔保要求,並要求貸款客戶繳納保證金和風險准備金,更加重了企業負擔。
從體制機制著手推動銀行體系服務科技創新
1.引導商業銀行推進科技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加大科技貸款投放力度
在當前信貸規模總體偏緊、銀行風險防控和責任壓力較大的監管環境下,可借鑒國家對於「三農」和小微企業信貸支持的政策,對科技貸款投放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例如,給予貼息、要求「兩個不低於」,實行差別存款准備金率、放寬撥備政策、優先實現科技信貸證券化等。
鼓勵商業銀行豐富科技信貸產品體系、創新科技金融服務模式。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創業投資、證券、保險、信託等機構合作,創新交叉性金融產品。全面推動符合科技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創新,逐步擴大倉單、訂單、應收賬款、產業鏈融資以及股權質押貸款的規模。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還款方式創新,開發和完善適合科技企業融資需求特點的授信模式。積極向科技企業提供開戶、結算、融資、理財、咨詢、現金管理、國際業務等一站式、系統化的金融服務。
放開銀行與風險投資機構合作模式上的限制。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與風險投資機構的合作模式還停留在較為粗糙的業務合作關繫上,即銀行與創投公司或私募機構的合作模式是「財務咨詢+多方位的融資服務」,這種合作模式中銀行所扮演的角色是財務顧問、項目推薦的代理人和資產的託管人等。如果放開我國商業銀行與風險投資機構在合作模式上的限制,允許銀行向風險投資機構進行投資或貸款,有利於二者實現有機融合。
發展支持科技活動的大型金融控股公司,例如,由商業銀行參股設立參與投資銀行業務、風險投資業務的子公司,在規避「分業經營」原則的情況下,以多種創造性方式為處於起步階段的新興產業提供資金,發揮綜合性金融服務平台的作用。可以適當放鬆銀行設立或參股服務於新興產業的新金融組織,如對商業銀行設立專門投資於戰略新興產業投資基金或風險投資基金、金融租賃公司,如符合現有準入標准,可加快審批進度,實現優先准入,甚至可在現有準入標准基礎上適當放寬條件。
2.探索建立專業政策性銀行的可行性與發展模式
由於科學技術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性,需要有肩負歷史責任,不求短期回報,甘願承擔風險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的金融機構出現,這正是政策性金融的題中之意。韓國在60年的時間內迅速發展成為世界前十的產業大國,這與政策性金融扶持到位密切相關。可借鑒韓國的經驗,對分散於多個部門的財政性投入資金進行統籌集成,探索設立專門支持創新的政策性銀行。該政策性銀行直接貸款給科技型中小企業,也可為其提供信用擔保和貼息,也可為創業風險投資提供貸款,以產生示範效應,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3.創建專業化的科技銀行專門支持科技創新型企業融資
建立科技銀行,既可以為完全商業化、產業化的科技資源提供有針對性、有效率的金融服務,又可以最大限度地調動社會資源投入到科技創新領域,還可以為政府財政投入以及完全市場化的民間資本投入找到銜接平台。從長遠看,我國未來建立獨立性科技銀行的目標模式是美國矽谷銀行模式。為此,應當認真借鑒和學習美國矽谷銀行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經驗,在此基礎上,結合我國基本國情,培育和建立市場化、專業化、本地化、互動性、獨立性的科技銀行,在積累經驗的基礎上,隨著國家政策的調整和經營環境的改善,逐步創建專業化的科技銀行。
專業化的科技銀行應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銀行。在實際操作中,有三種設立途徑。
一是由商業銀行牽頭發起,其他投資者參與的方式新發組建股份制科技銀行。相關立法部門、銀行監管部門應及時制定專門的《科技銀行法》、《科技銀行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來規范科技銀行的運營。國家應出台政策,對設立科技銀行在注冊資本、資金來源、業務范圍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扶持,尤其是允許科技銀行從事股權投資等創新性金融業務。為使科技銀行的投資主體多元化,要鼓勵社會資本參股科技銀行,如引進國外戰略投資者、鼓勵國內民間資本參與科技銀行的創建等,以完善科技銀行的組織構架。
二是商業銀行科技支行轉型為獨立的科技銀行。隨著現有的科技支行科技貸款業務的不斷擴大,風險控制能力提高,並逐漸開發出了較為成熟的盈利模式,科技支行可從原商業銀行中分離出來,設立科技銀行,即由科技支行轉化為獨立的科技銀行。可考慮將全國范圍內的具有科技銀行屬性的中小商業銀行或科技支行合並重組。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有必要盡快出台相關政策,在牌照申請、機構設置、資本要求等方面給予扶持。
三是鼓勵民間資本設立專業化科技銀行。目前國家已逐步放開民營資本參與設立商業銀行的限制,未來應積極推動更多的社會資本設立專業化程度高的中小型科技銀行,通過制度改革釋放社會資本在科技信貸管理、資產風險控制等方面的創新活力。
4.積極發展為科技創新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組織
金融租賃公司、科技小額貸款公司是主要的服務科技創新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應鼓勵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通過開展資產證券化、發行債券等方式融資。提高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的區域適應性,逐步推進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工作,將該模式向經濟金融發達區域進行推廣。加強科技小額貸款公司創業投資機構的合作交流,增加其抵禦風險的能力。合理提高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的杠桿率,增加資金供應能力。政府應出台關於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的優惠政策,設立風險准備金,促進其可持續發展。
5.以政府為主體,完善科技創新型企業的貸款風險分擔機制與信用擔保機制
完善科技創新型企業的貸款風險分擔機制方面:一是鼓勵地方各級政府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通過科技貸款貼息,完善信貸風險分擔機制;二是建立針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性保險機構。政策性保險機構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財政撥款,吸引其他資金的參股,保險的對象是技術創新的中小企業。
構建國家層面的信用擔保框架,引導省市政府盡快建立政府主導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制。政府可成立專門的擔保公司或出資設立擔保基金來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服務。通過將有限的財政資金集中起來,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的信用擔保機制,使信用擔保回歸政策性使命。我國現有的高新技術擔保體系實際上主要以地方出資為主,存在擔保層級低、覆蓋面窄、擔保資金總量不足的問題,與市場體制對高新技術擔保的要求還有一定距離。完善我國科技創新擔保體系,還需要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資的擔保機制。
(作者單位:國家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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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如何 推動 科技型中小企業 發展
一、允許和鼓勵在津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科技人員(包括擔任行政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離崗創業,3年內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職稱,檔案工資正常晉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基礎上,可採取兼職兼薪方式創業或服務企業創新。
二、允許和鼓勵在津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將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職務發明成果所得收益,按60%至95%的比例劃歸參與研發的科技人員(包括擔任行政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及其團隊所有。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的科技成果用於轉讓或技術入股時,一次性處置評估價值800萬元以下的,原則上由本單位自主決定並報市財政局備案;一次性處置評估價值800萬元以上(含800萬元)的,經市級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財政局審批。
三、支持科技金融對接平台開展有效融資服務活動,對幫助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成效顯著的科技金融對接平台,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財政資金支持。繼續加大商業貸款貼息貼保力度,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投資初創期和成長期科技型中小企業1年以上的風險投資機構,給予不超過投資額3%、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財政資金獎勵。鼓勵擔保機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年度擔保額增量部分給予0.4%的財政資金補貼。設立信用貸款風險補償資金,對商業銀行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信用貸款發生損失的,按信用貸款額度的3%至5%給予風險補償。對發展潛力大、創新水平高、市場前景好的科技小巨人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獲得不少於500萬元政府性周轉資金支持。對在國內三板市場掛牌上市及在天津股權交易所掛牌交易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初始融資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專項補貼。
四、在校大學生(研究生)休學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可向學校申請保留學籍2年,凡入駐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的企業,2年內免交房屋租金。進入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創業的在校大學生(研究生),可根據創業績效給予一定的學分獎勵。自主創業的大學生(研究生)可享受本市公共租賃住房政策。
五、外省市高新技術企業,整體或部分遷入我市,給予1年認定過渡期,過渡期後1年內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市和區縣財政按其過渡期內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給予全額獎勵。新引進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符合科技小巨人企業條件的可獲得最高500萬元的政府性周轉資金支持。
六、對經認定的市級企業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及外資研發機構,給予100至300萬元的財政資金獎勵。對新引進的國家級科研院所、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企業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大型企業研發機構等,一次性給予300至500萬元的財政資金支持。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兼並、收購國內外科技研發機構,經核定後給予200萬元的財政資金獎勵。
七、對新注冊的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自認定之日起,3年內新增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地方留成部分按照50%的比例給予財政資金獎勵,專項用於企業研發投入。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當年研發投入超過上年部分,視同完成利潤額,列入企業年度考核指標。對遴選出的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每家給予100萬元資金獎勵,專項用於企業研發投入,並可以股權形式獎勵企業研發團隊和人員。
八、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開發新產品,經市相關部門認定後,根據其新增所得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給予50%以上、最高50萬元的財政補貼。對首購首用科技型中小企業新產品的單位,給予不低於購買成本20%、最高100萬元的風險資助。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新產品政府采購供應商庫,通過預留政府采購市場份額等措施,支持企業發展。
九、科技型中小企業購買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或開展產學研合作項目,給予其技術交易額或合同額10%、最高50萬元的財政補貼;對引進國外科技成果的,最高給予100萬元的財政補貼。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務機構選派科技特派員,為企業提供技術改造、技術開發、成果轉化等服務,績效優秀的,給予獎勵。
十、鼓勵各類創新創業載體提升服務能力,對考核績效優秀的國家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100萬元的財政資金獎勵,或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財政資金貼息支持,放大資金使用效果。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國家和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各類創新平台向企業開放科技資源,提供延伸服務,根據服務企業的數量和質量,給予不超過服務費用50%、最高50萬元的財政補貼。
『柒』 如何加強財政支持推進企業科技創新
堅持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支撐,走新型經濟增長道路是中國在新世紀新階段提出的新戰略方針,財政政策與經濟發展方式兩者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經濟方式和結構是財政政策決策和執行的基礎,同時,財政政策作為市場經濟下政府經濟行為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政府配置資源和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在促進經濟穩定增長和優化結構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財政支持經濟發展要按照建設節約型社會和公共財政要求,通過綜合運用財政政策、資金、管理和服務等手段,加大扶持力度,積極推動科技進步和創新,形成合理的產業地區分工和生產力布局,努力壯大財政實力。本文提出如下的對策建議。
確保科技投入的增幅明顯高於其他
確保財政科技投入的增幅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幅,形成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投入體系,使全社會研究開發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逐年提高,確保財政科技投入的穩定增長。各級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為預算保障的重點,年初預算編制和預算執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體現法定增長的要求。具體來說,可以考慮加大對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性技術科技攻關、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和科學普及的支持力度,逐漸使基礎研究經費佔R&D(研究與發展)經費由現在的5%左右提高到10%~15%。也可以考慮提升企業自主研發科技投入的所得稅扣除比例等措施。
調整財政對科技創新的直接投入領域
在相同的科技資源條件下,政府所採取不同的資源利用政策,就會形成不同的資源利用效率。從美、英等國的實踐來看,他們把鼓勵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重點都放在了研究與開發階段,在實踐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從促進科技創新角度出發,大幅度增加對科研機構基礎研究和產業應用研究的投入,對區域科技發展的潛力和後勁將大有幫助。同時,世貿組織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也允許政府在研究開發方面予以補貼。因此,財政資金的支出政策對自主創新的支持,可以定位在基礎研究和產業研究的R&D階段,以自主知識產權為支持點,採取撥款和貸款貼息為主、稅收減免為輔相結合的支持政策體系。
從公共財政理論來看,財政資金的直接投入領域要根據技術應用的三個階段實施調整。首先,對在南平市從事基礎性和社會公益性研究的獨立研發機構,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其次,對於關鍵性領域的科技攻關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的同時,要逐步減少財政直接投入的比例;再次,對於生產性和競爭性的商業化科技開發項目,在規定期限內逐步減少財政的資金供給,期滿後不再投入資金,由企業或科研單位自行面向市場籌集資金。
優化財政資金的投入結構
財政對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的投入,總量要適度,結構也要優化配置,使有限的投入得到更有效的利用。根據國情選擇重點,實施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戰略,也是各國政府的共識。因此,在資金分配結構上,可以重點突破,以點帶面的原則,選擇優勢產業重點扶持。在資金分配的時間結構上,要堅持一段時間的政策連續性。這樣才能以有限的科技資源投入,取得盡可能大的創新成果。
拓寬財政對科技創新的間接投入范圍。根據公共支出的更廣泛覆蓋原則,要繼續強化財政支持公共平台建設戰略。首先要加大對科技載體的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鼓勵集群創新和技術共享,使社會技術創新活動普遍受益。其次,以資金、政策和制度來培育專業性的技術創新平台,發揮好科研應用中心和擁有知識產權的獨立研發機構在技術創新中作用。再次,財政可以扶持成立區域金融合作協會和各類科技產業或企業協會,以便相互合作交流。
加強財政科技支出的管理機制建設
體制、機制的建設和完善,是促進企業保持創新活力的土壤,也是營造良好的創業發展環境的必需。為了切實保障資金使用效果,當下要務就是通過積極推進財政資金支出管理制度的建設和規范,使公共支出的職能得以貫徹到實處。同時,還要確保體制能行之有效,避免流於形式。
(1)要建立對南平市產業規劃和產業布局的動態分析和指導機制。科技資金對哪些產業進行投入、扶持、引導,事關南平市對發展機遇的把握和區域競爭優勢提升的問題。科技發展資金本身也有這個職能,用於對南平市產業發展形勢進行跟蹤調研,加強對未來產業布局規劃的借鑒作用,加強對政策資源運用和研發資助計劃的指導作用,以更好地節約資源和掌控時機。
(2)探索建立促使科技資金產業投向決策程序科學化的管理機制。可以嘗試建立重點技術產業化的項目咨詢評審會制度。通過項目咨詢審議會,對科技資金的產業投向和技術項目投向進行論證評估,提出調整建議,以推進決策程序科學化。同時,還可以設計企業研發投入資助的申請操作規程,以公開、規范、透明為原則,體現社會公平性。同時,財政部門還要與科技部門每年組織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對上年度獲得研發投入資助的企業進行績效評估。對評價未取得明顯進度的企業,停止企業繼續申請資助的資格。
(3)規范科技發展資金的使用機制。要逐步改革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以建立公開透明和競爭的經費管理機制、強化科技資金的監督機制、實施促進資金良性循環使用的激勵機制。首先,要明確財政部門與科技部門各自的職責與分工。改變原先財政部門對各職能部門預算經費的管理習慣。其次,規定資助條件標准、申請審批程序、使用管理辦法。最後,規定資金監督檢查辦法,以保證資金使用效果及下年度預算安排的合理性,充分體現預算激勵機制。
(4)建立科技資金使用效果的評效機制和預算反饋機制,切實提高科技經費的使用效益。隨著科技投入的增加,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與加大財政投入同樣重要。
(5)完善科技企業孵化器的補貼管理機制。完善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管理,其關鍵在於對進入孵化器的企業建立嚴格的畢業與淘汰機制。其次,科技部門應對科技企業孵化器實行動態管理,對科技企業孵化器進行年審考核。年審通過的孵化器可以享受財政部門給予的扶持補貼、稅收抵扣。
充分發揮財稅政策的導向作用
充分發揮財稅政策的導向作用,分擔風險作用,鼓勵和吸引更多的企業資金進入技術進步和創新領域。具體措施可以考慮如下:
(1)充分利用現行稅制的各種優惠。我國《企業所得稅法》第31條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2)推進增值稅轉型改革,統一各類企業稅收制度,加大對企業研究開發投入的稅收激勵。可以考慮首先對高新技術企業實施增值稅改革的嘗試,通過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政策的轉型降低企業的科技創新成本。
(3)所得稅優惠與流轉稅優惠並重。這是因為,流轉稅和所得稅都可以作為R&D稅收優惠的稅種,都可以起到政府與企業共擔風險的作用。但從我國現行的R&D稅收優惠政策看,優惠大多集中於所得稅,而流轉稅優惠較少,這與我國雙主體的稅制結構不相符合以及R&D活動的特點不相符合。
(4)進一步拓寬企業所得稅的間接優惠方式。第一,寬稅前費用扣除范圍和標准。第二,建立科技研發准備金制度,允許企業在稅前按照銷售收入計提一定比例的諸如技術研發准備金、新產品試制准備金、新產品開發虧損准備金等,增強企業研發合力。第三,還可以試行針對企業創立之初的稅前還貸政策,對高科技企業的擴大生產還可實行再投資稅收抵免政策等。第四,要健全關於鼓勵風險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
(5)科研人員稅收優惠。高技術產業的發展說到底,都是人才的競爭。因此穩定科研隊伍,調動科研開發人員的積極性,應注重個人所得稅的稅收激勵。
支持自主創新金融引導政策的設立
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只有加強金融引導政策與財稅政策的配合,才能形成穩定有效的自主創新支持體系。通過政策合力才能充分發揮激勵、引導、保護和協調的政策功能和杠桿作用,調控全社會資源,改善企業自主創新環境,確保自主創新有效進行。除了政府財政、稅收政策外,還可以通過改善高新技術企業的信貸服務和融資環境,加大對高新技術產業化的金融支持,以及發展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的創業投資和資本市場。
(1)健全風險投資與創業擔保的社會投融資體系。財政可以通過資金補貼、貸款貼息和直接投入進行引導帶動,支持為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創業擔保機構、風險投資機構的發展,逐步形成以社會資本為主體的創業擔保體系與風險投資體系,形成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投入體系。
(2)加大對創投基金設立和投資業務的激勵。一是強化對創投基金投資業務的激勵機制。通過貸款貼息、無償補助、資本注入等方式,鼓勵其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二是鼓勵在南平市設立更多地創投基金。通過科技創業投資引導母基金,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和放大作用,有效提升高技術產業化管理能力,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三是發揮好中新高科技產業投資基金的投資帶動作用,引導社會投資,拓寬融資渠道。
(3)鼓勵銀行加大對技術創新型中小企業和風險創投企業的貸款融資。通過財政支出政策的運用調控,為技術創新型中小企業健全貸款融資平台。一要鼓勵探索各種自主創新的金融支持方式,加大財政對銀行融資機構的激勵力度。二要積極促使政策性銀行以低息貸款、無息貸款、延長信貸周期、優惠貸款、貸款貼息等方式,對企業及科技風險創投公司給予資金支持。
(4)拓寬風險創投資本的退出渠道。應充分利用證券資本市場支持科技進步與發展。資本市場可以為創業風險投資公司的資本退出提供渠道,解決創新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直接融資問題,而且有助於建立以社會資本為主的多元化風險投融資體系。因此,不但要鼓勵高科技企業上市,對科技型創投公司也應鼓勵上市。鼓勵風險創投公司將產業投資證券化,更快地做強做大,以降低對高科技企業投資的整體風險。
作者單位:福建省南平市財政局
『捌』 如何進行企業創業貸款
楊致遠談青年該如何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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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年創業,主要是家人支持,但是他們並不支持我學業中輟。不過在美國的環境,對於創業者會有一種不同的尊敬,所以當社會上有這樣的機會,不妨試試看。
學生求學最重要的還是把學業念完,再去創業。創業失敗的機會大,成功的機會少;如果在教育上有一定的成就,才去創業比較好。但如果找到了自己非常熱愛,確定自己一輩子都不會後悔的事業,決定中輟學業,當然就沒有話講。
選擇網路為事業很多人為了賺錢才進入網路公司,這是一個錯覺,股票上上下下,為股票加入公司,最後會失望。我希望有才華的年輕人,進入網路業是因為看好網路的潛力;進入公司是因為能夠投入才華,並且很快扮演重要角色。對年輕人來說,賺錢不應該是第一。
尋找工作的年輕人,如果是冒險性格,可以找一無所有、剛起步的公司;如果想學經驗,在網路上,最好找已經有點經驗與組織架構的公司。現在在網路上,年輕人都是很熱門的人才,你應該要選擇能夠配合你的需求的公司。我會錄取的員工,必須是有潛力、有領導能力,不但自己能做,也能夠帶領別人去做的年輕人。
網路創業者的特質什麼樣特質的人在創業上會比較順利?創業者要懂得怎樣努力、也要懂得怎樣轉變策略。 我個人覺得,網路在我們的社會、工作、家庭環境上,將來會有更高的地位,雖然現在不景氣,但在網路上花的時間、精力,都是很好的投資。
除了好的點子,你還要有好的人才跟你一起創業,還有,找到足夠的錢來幫助你支撐到獲利為止。學生創業,有經驗的管理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創意、啟發這樣的感受與行為,這一定要保持。但要做成功的企業,當然希望有經驗的管理人員,能夠跟你一起去創造。
要成功不可能只有你自己一個人去做,很重要的是不能走錯路,特別在網路上,走錯一次可能就永遠不能翻身;所以怎樣把你的網路技術與管理的經驗結合,避免走錯路,是青年創業最大的問題。
雅虎的經營之道剛創立雅虎時,不管是找夥伴、策略、找錢、找人,不同階段都有不同的考驗,比較幸運的是,挫折雖然很大,但沒有強烈到讓我想要離開。網路產業在世界上很多地方都還沒有成熟,所以我們能夠有機會把雅虎做得更好。 比起五年前,現在想成功,除了好的故事、人才、想法,你還要有好的經營模式,才能賺錢。
有人說,未來六個月之內,三分之一的網路公司會關門,我認為三分之一聽起來太多了。網路到最後一定會有贏者和輸者,淘汰的過程很自然,這是很健康的影響。
雅虎目前賺錢的領域是網路廣告、電子商務以及服務。但是網路一直在變化,很多新公司、產品、想法一直推行出來,很難說哪個公司會成功或不會成功,大致上,我覺得靠著科技,永遠能夠有好的出路,如何應用不同的科技成為你的專業,不論是在網路上、軟體上或者是在硬體上,都是很重要的。
網路未來的發展會變得更容易使用,比如最近很流行的行動通訊,不只是用在個人電腦上,還包括PDA(個人數位助理器)、冰箱、電視。對我來說,三年以後,能夠把網路變得更普遍化、更容易用是很重要的。
在企業方面,大部分企業都有網路,但還有很大的機會,讓企業去改善行為與操作,比如說,讓企業透過網路,跟職員間有更好的溝通、或者跟通路有更好的溝通。
楊致遠的生活哲學我對成功的定義是:將來怎麼使我的生活是快樂、滿足的生活;不光是事業的成功,而是二、三十年後,能有好的家庭生活。
從小,我的母親對我影響最大。雖然我的教育與做事的方法比較西方化,但是東方的環境對我非常重要。比如競爭在商業上很重要,永遠要搶先,但對我個人來說,等到好時機再去做反而比較重要,這就是東方對我的影響。
參考資料:http://gb.chinabroadcast.cn/1827/2004/11/03/1165@3481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