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結婚後買的房子,首付和月供都是男方出的,請問離婚後,房子歸哪個怎麼分
結婚後買的房子,首付和月供都是男方出的 ,如今的法律對此已做了較大的改動 ,也就是房證是誰的名字 ,房屋就是誰的 ,但是 ,這里還有一個問題 ,就是女方投資問題 ,倘若排除女方投資與還貸 ,那麼 :每月的還款也是男方一個人承擔嗎 ?為何 ?除非男方經濟較富裕 ,否則 ,你又為何不作為 ?如此 ,離婚後 ,該房屋的所有人無可非議的就是男方的了 ,其也不存在所謂的共同財產問題糾紛了 。
⑵ 婚後買房首付房貸,都是男方,離婚後房子怎麼辦
婚前男方首付買的房子,該房子均屬你們的共同財產。離婚時,該房產要分割,在權益上可以分為三段:一是婚前一方的首付款及婚前一方還的款;二是婚後兩人共同還款部分(各50%);三是未還款部分的剩餘本金,不屬於共同債務,(屬要房子一方的債務,)。前兩項要分割,第三項不需要分割(誰要誰繼續還)。第一項要拿出時間是婚前的、首付時的收據或發票之類的證明及每月還款後的銀行回單,即可認定為與對方無關;第二項可按月供、還款月數計算得出。對於房子升值部分,如果要計算的話,可將前三項內容按金額確定一個比例,增值部分按比例分配;
⑶ 婚前房子首付是男方付的,按揭也是男方付的,還貸款卡也是男方付的,離婚怎麼分
我認為如果婚前房子首付是男方付的,貸款也是男方付的,那麼離婚以後,房產應該歸男方,跟女方沒有任何關系。
⑷ 婚後男方付了首付每月還貸款,買房子寫的女方名字,但是每個月的貸款是男方還的,假如離婚了怎麼辦
這個房子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因為是婚後購買的,而且寫的是女方的名字,故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至於男方付首付、還房貸,這些都不影響房屋的夫妻共同財產屬性。
⑸ 首付是男方出的,共同還貸款,離婚後女方
首付如果是男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子一般歸男方,婚後還貸以及對應的增值部分給女方一半的補償。
⑹ 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買房貸款,貸款是以男方名義貸款.合同寫男方和男方父親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
產權人各佔一部分
老婆只能分,老公婚後還款以及升值的部分。
因為,這套房子是孩子和父母共同共有的
⑺ 以夫妻名義貸款買的房子,首付和貸款都是男方負責的,離婚後房子歸誰呢
以夫妻名義貸款買的房子,自然是夫妻共同擁有所有權。只是首付和貸款都是用男方的個人財產負責的,在離婚分割時,女方要給予男方相應補償,方能取得房屋一半的所有權。
說到底就是男女都擁有物權,但是男女之間還存在債權的關系。
⑻ 如果在婚前是男方付的首付,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婚後雙方還貸款。假設離婚了,房子是誰的
你好,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夫妻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如果離婚,可以先對房屋進行評估,確定房屋的價值後,按照比例扣除男方首付款以及未還完的房貸,剩餘的就是你們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如果男方要房屋,給對方夫妻還貸按比例換算後的一半錢就可以了。如果女方要房,除了給男方一半按比例確定後的還貸額,還需要向男方支付按比例確定後的首付款,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⑼ 男方付首付共同還貸款離婚怎麼分配
首先看雙方是否達成協議,如果有協議,雙方離婚時按照協議分割。如果沒有簽訂協議,則要看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婚前部分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婚後還貸的部分以及對應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同時會根據照顧女方、無過錯一方以及帶孩子一方的利益,予以多分。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婚前部分法院通常會認定為是共同財產,房產整體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同時會根據照顧女方、無過錯一方以及及帶孩子一方的利益。
另外,雙方可以協商房子的所有權歸一方所有,給予另一方折價款,協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給登記的一方,未還貸部分可以是登記一方還,也可以是夫妻共同還。另外,如果雙方都不要房子,房子可以拍賣或者依法分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