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單位客戶開定期存款以後想用這筆定期存款質押貸款。這時候需要拿證實書到銀行開立存單嗎還是不需要開立
客戶要將開戶證實書提交到銀行,銀行根據客戶提交的換開申請書將開戶證實書換開成定期存單後才能質押,然後將開戶證實書和定期存單聯一並入庫。再發放貸款。
Ⅱ 存單可以質押貸款嗎
存單質押貸款轉讓是可以的。但是轉讓的必須是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存單質押貸款,並且一般需要經質權人的同意或者及時告知質權人。存單的質權是自交付權利憑證給質權人時設立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第四百四十一條
以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百四十二條
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先於主債權到期的,質權人可以兌現或者提貨,並與出質人協議將兌現的價款或者提取的貨物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Ⅲ 人民銀行存單質押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活動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單位定期存單是指借款人為辦理質押貸款而委託貸款人依據開戶證實書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存款行)申請開具的人民幣定期存款權利憑證。
單位定期存單只能為質押貸款的目的而開立和使用。
單位在金融機構辦理定期存款時,金融機構為其開具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不得作為質押的權利憑證。
第四條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二章單位定期存單的開立與確認
第五條借款人辦理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除按其他有關規定提交文件、資料外,還應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開戶證實書,包括借款人所有的或第三人所有而向借款人提供的開戶證實書;
(二)存款人委託貸款人向存款行申請開具單位定期存單的委託書。
(三)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預留印鑒或密碼。
開戶證實書為第三人向借款人提供的,應同時提交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為質押貸款目的而使用其開戶證實書的協議書。
第六條貸款人經審查同意借款人的貸款申請的,應將開戶證實書和開具單位定期存單的委託書一並提交給存款行,向存款行申請開具單位定期存單和確認書。
貸款人經審查不同意借款人的貸款申請的,應將開戶證實書和委託書及時退還給借款人。
第七條存款行收到貸款人提交的有關材料後,應認真審查開戶證實書是否真實,存款人與本行是否存在真實的存款關系,以及開具單位定期存單的申請書上的預留印鑒或提供的密碼是否和存款人在存款時預留的印鑒或密碼一致。必要時,存款行可以向存款人核實有關情況。
第八條存款行經過審查認為開戶證實書證明的存款屬實的,應保留開戶證實書及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使用其開戶證實書的協議書,並在收到貸款人的有關材料後3個工作日內開具單位定期存單。
存款行不得開具沒有存款關系的虛假單位定期存單或與真實存款情況不一致的單位定期存單。
第九條存款行在開具單位定期存單的同時,應對單位定期存單進行確認,確認後認為存單的內容真實的,應出具單位定期存單確認書。確認書應由存款行的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與單位定期存單一並遞交給貸款人。
第十條存款行對單位定期存單進行確認的內容包括:
(一)單位定期存單所載開立機構、戶名、賬號、存款數額、存單號碼、期限、利率等是否真實准確;
(二)借款人提供的預留印鑒或密碼是否一致;
(三)需要確認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存款行經過審查,發現開戶證實書所載事項與賬戶記載不符的,不得開具單位定期存單,並及時告知貸款人,認為有犯罪嫌疑的,應及時向司法機關報案。
第十二條經確認後的單位定期存單用於貸款質押時,其質押的貸款數額不得超過確認數額的90%。
第十三條貸款人不得接受未經確認的單位定期存單作為貸款的擔保。
第十四條貸款人對質押的單位定期存單及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預留印鑒和密碼等應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其丟失、毀損或泄密的,由貸款人承擔責任。
第三章質押合同
第十五條辦理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貸款人和出質人應當訂立書面質押合同。在借款合同中訂立質押條款的,質押條款應符合本章的規定。
第十六條質押合同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出質人、借款人和質權人名稱、住址或營業場所;
(二)被擔保的貸款的種類、數額、期限、利率、貸款用途以及貸款合同號;
(三)單位定期存單號碼及所載存款的種類、戶名、賬戶、開立機構、數額、期限、利率;
(四)質押擔保的范圍;
(五)存款行是否對單位定期存單進行了確認;
(六)單位定期存單的保管責任;
(七)質權的實現方式;
(八)違約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質押合同應當由出質人和貸款人簽章。簽章為其法定代表人、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或主要負責人的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Ⅳ 企業存單質押貸款
企業存款質押貸款目的主要有以下幾種: 1、銀行有要求,對申請貸款的客戶要求有一定的存款; 2、存單期限長,但臨時周轉用款,如果提前支取可能有較大損失; 3、是因為項目貸款有財政貼息類的補貼,沒有貸款得不到相應的補貼
Ⅳ 企業的存單質押貸款,存單原件要交給貸款銀行嗎
企業的存單質押貸款,存單原件要交給貸款銀行。
存單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和利息、罰息、損害賠償金、違約金和實現質權的費用。存單質押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存單本金的90%(外幣存款按當日公布的外匯(鈔)買入價折成人民幣計算)。各行也可以根據存單質押擔保的范圍合理確定貸款金額,但存單金額應能覆蓋貸款本息。
Ⅵ 什麼是以公司名義存款質押貸款
以公司的名義存款質押貸款的意思是企業臨時周轉需要用款或者根據銀行要求貸款人需要有一定存款等原因以公司的存款出質向銀行進行貸款的行為,辦理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需要提交開戶證實書等資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