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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新還舊企業貸款調查報告

發布時間:2022-04-30 07:55:09

企業貸款調查報告怎麼寫啊

(一).企業基本情況
(1)企業概況
(2)企業財務狀況
二.負債總額
(1)流動負債
(2)長期負債
三.所有者權益
(1)實收資本
(2)資本公積
(3)盈餘公積
(4)未分配利潤
四.銷售收入
五.利潤總額
六.償債能力指標
(1)資產負債率
(2)流動比率
(3)速動比率
(4)利息保障倍數
七.營運能力指標
(1)總資產周轉率
(2)流動自唱周轉率
(3)存貨周轉率
(4)應收轉賬周轉率
八.盈利能力指標
九.現金凈流量
(二)申請貸款情況
(三)綜合效益
(四)考察意見

② 跪求企業貸款貸後檢查(監察)報告範文

貸後檢查報告 關於對××有限責任公司預警後貸後檢查報告 時間:2005年7月8日20:58××醫療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在我行貸款余額為300萬元,共1筆,全部為中期流動資金貸款。因企業經營治理不善,經營收入少,我行貸款已存有風險,我行於本年10月13日對該貸款提出了風險預警信號。 根據貸款通則和貸後風險治理的有關規定,我部於2003年11月30日對該公司的貸後相關情況進行了檢查,具體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醫療設備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0年3月,該公司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60萬元人民幣,出資方共2人,其中法人代表付某某,出資40萬元,占注冊資本67%,周某出資20萬元,占注冊資本33%,二人為夫妻關系。 該公司經營范圍以對人體疾病進行共振成像檢查、經營醫療器材為主。 該公司於2000年8月在我行貸款300萬元,用於購買共振儀。 二、經營及財務情況 該公司與某某市醫院合作經營,經營場所在某某市醫院一樓,為患者進行共振成像檢查,由於受收費價格、與市醫院CT競爭等因素的影響,做成像檢查的患者並不多,企業經營效益不好,本年度1至9月份僅實現收入20萬元。 截止本年9月末,企業帳面總資產為533萬元,其中流動資產13萬元,固定資產520萬元,負債總額321萬元,其中流動負債21萬元,長期負債300萬元(我行借款300萬元),資產負債率60%,流動比率62%,所有者權益212萬元。 因該公司在9月份以後已基本停止經營,故採用9月末財務數據。 三、貸款情況 該企業信用等級為A級,最高授信額為300萬元,截止目前企業在我行貸款余額為300萬元,由於企業經營不好,無能力償還我行貸款,已於本年8月20日展期,貸款用機器設備共振儀做抵押,抵押物價值522萬元,抵押率為54%。 四、存在問題(風險預警原因) (一)企業投入經營已3年有餘,設備一直未足值折舊(按正常設備折舊方法,八年折舊,折舊應200萬元,實際折舊90萬元),造成企業潛虧嚴重 (二)企業抵押物為專用設備,專業性較強,更新換代較快,變現能力差。 (三)企業一直收入少,本金未還且付息困難,已經欠息二期。 (四)投資人與經營者分離,經營治理中經常出現扯皮現象,對貸款還本付息產生不利影響。 綜上,我行於本年10月13日對該企業貸款300萬元提出了風險預警信號,並制定了相關風險預警處置措施。 五、處置方案 經與企業的法人代表及財務主管進行溝通,結合相關政策及法律宣傳,運用我行的整體攻關,與企業達成共識,針對我行提出的處置抵押物償還貸款本息等相關問題,企業同意盡快償還所欠利息,並同意處置貸款抵押物償還我行貸款,預計2004年1月份可操作完畢。 客戶一部 客戶部經理: 客戶經理(組) 補充: 還有這個,你自己看。 http://www.rxyj.org/html/2010/0220/57020.php

③ 銀行對企業貸款前的調查報告

貸前調查是銀行發放貸款前對客戶各項指標及發展前景、償債能力、信譽狀況的基本前期調查,調查主要問的有3個方面,1、財務狀況:如:企業報表反映的各項數據,現金比率、流動比、速凍比等,非財務狀況:企業行業的前景、目前經驗方向、銷售網路、銷售情況、存活以及對該企業發展前景的預測。3、企業信譽狀況:了解企業有無不良記錄、認真查看客戶的章程及驗資報告,了解出資情況,一便更好的了解股東會成員及董事會成員信用狀況。先想到這么多!如需詳細請補充。

④ 借新還舊的原因,為什麼要對關停客戶,可疑、損失類貸款辦理借新還舊!信貸策略和管理要求是什麼

內容提要:借新還舊作為商業銀行常用的控制不良貸款余額、重新落實擔保手續的方式,已取得合法地位,但在落實擔保時具有較大風險,辦理此類業務時應防範保證欺詐、惡意抵押、抵押在後、優先權等擔保風險。
關鍵詞:借新還舊 效力 風險防範

一、借新還舊概述

借新還舊作為商業銀行在貸款的發放和收回過程中經常採用的操作方式,是指貸款到期(含展期後到期)後不能按時收回,又重新發放貸款用於歸還部分或全部原貸款的行為。借新還舊有利於商業銀行盤活、收貸任務的完成,克服了訴訟時效的法律限制,進一步明確了債權債務關系,並有可能要求借款人完善或加強擔保,弱化即期貸款風險。但借新還舊在一定程度上對社會信用產生負面影響,企業「有借有還」的信用觀念進一步弱化;在某種程度上掩蓋了信貸資產質量的真實狀況,推遲了信貸風險的暴露時間,沉澱並累積了信貸風險;在辦理新貸款的手續上,隱含著相當的法律風險。
面對這樣的風險,我們所要做的就是如何從法律上去認識和解決借新還舊中會出現的風險,及時的去防範和化解。

二、借新還舊的認定及其效力分析

借新還舊在性質上屬於民事行為,因而認定商業銀行與借款人是否是搞借新還舊,不僅要查明客觀上借款人有將新貸償還舊貸的行為,而且還應當查明商業銀行與借款人之間主觀上有借新還舊的共同意思表示或意思聯絡。兩者缺一不可。從司法實踐中看,借款人以新貸償還舊貸的行為較明顯,查證起來比較簡單,一般爭議很小。但要證明商業銀行與借款人之間有借新還舊的共同的意思表示,並不容易。因為,意思表示在雙方沒有以明示的方式表現出來的情況下,很難證明。如果商業銀行與借款人在貸款合同上寫明借新還舊的,共同的意思表示昭然若揭,查證認定起來當然不成問題。但這種在合同中寫明借新還舊的情況雖然有,卻極少,因此,在沒有證據證明共同的意思表示的情況下,允許使用推定的方法。根據人民法院從司法實踐中總結的經驗,可以根據以下具體情況推定商業銀行與借款人之間有借新還舊的共同的意思表示:一、款項根本沒有貸出,只是更換貸款憑證的;二、借款人短時間內歸還貸款的(如上午貸出款項,下午即歸還);三、新貸款恰好是舊貸款本息相加之和,借款人又在較短的時間內歸還舊貸款的。
商業銀行與借款人之間借新還舊的共同意思表示是借新還舊成立的要件,因此要避免簡單將以下兩種情況作為借新還舊處理:一是借款人單方面決定將借款償還舊貸的;二是商業銀行單方面決定扣收借款人的借款還貸的。如果無法查明商業銀行與借款人之間借新還舊的共同意思表示,又不能進行推定的,不能作借新還舊處理。
借新還舊的效力問題是商業銀行和借款人普遍關心的問題,因為它不僅影響到借新還舊主合同的效力,還影響到對借新還舊的擔保合同的效力。我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對借新還舊行為沒有禁止、限制,目前也沒有事實證明借新還舊有社會危害性,如果借新還舊確屬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話,應當認定為有效。
1999年1月召開的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庭庭務會認定借新還舊行為有效,中國人民銀行2000年9月25日公布並施行的《不良貸款認定暫行辦法》第九條對借新還舊的合法性予以承認,最高人民法院於2000年12月8日公布並於2000年12月1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九條確定了借新還舊的合法性。
綜上,借新還舊從不合法到合法,經歷了漫長的歷程。至今,借新還舊已不存在法律障礙,依法完善借新還舊中設立擔保的手續,把好借新還舊中貸款對象的准入關口,面對保證人變更的情況以及抵押的再設定,認真區分不同情況,積極採取避險措施,做好貸款的保障工作,以確保銀行的資產安全。

三、借新還舊中的擔保風險及其防範

(一)、保證擔保下借新還舊的風險及其防範
《擔保法》的司法解釋三十九條中規定「主合同當事人雙方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除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外,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新貸與舊貸系同一保證人的,不適用前款的規定」。因此對借新還舊的保證責任可以區別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在舊貸與新貸均有保證人,且保證人為同一人的情況下,由於借款人用新貸款償還了舊貸款,從而免除了保證人對舊貸的保證責任,保證人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就只是針對新貸款的,較之債務人按照實際貸款用途使用新貸款產生對保證人的風險和責任要小。比如,債務人按照實際貸款用途使用新貸款,而不是借新還舊,如資金不能收回,則舊債未了又出新債,保證人要承擔對舊貸和新貸兩筆貸款的保證責任。由此,改變貸款用途借新還舊的,即使保證人不知道貸款用途是借新還舊,由於新貸款合同沒有加重保證人的負擔,不構成對保證人的利益的損害,保證合同合法有效。因而,保證人無論是否知曉債權人與債務人借新還舊,均應承擔對後一份貸款的保證責任。從公平的角度看,對保證人也不會有什麼不公平的結果。
2、在舊貸沒有擔保或舊貸與新貸的保證人不是同一人的情況下,新貸的保證人如果不知道主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借新還舊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的借新還舊,不僅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串通實際變更主合同的貸款用途、未徵得保證人的同意,而且保證人承擔保證的可能是一筆呆帳。原本就不能收回的貸款,還讓保證人保證,明顯對保證人不公,讓保證人在這種情況下還要承擔保證責任,有違民法上的公平原則。
3、新貸的保證人知道該筆貸款的用途是用於償還舊貸款的,如貸款合同中貸款用途一欄明確寫明是「借新還舊」,或者有證據證明保證人提供保證時已經知曉該筆貸款的真實用途。由於不存在對保證人的欺詐,保證合同合法有效,保證人應該承擔保證責任。
在訴訟或仲裁中,保證人主張不知道主合同雙方借新還舊的,應當舉證。保證人的舉證就是舉主合同這個書證,因為主合同沒有寫明借新還舊,因而應認定為保證人不知借新還舊。如果商業銀行或借款人主張保證人知道借新還舊的情況並提供保證的,應當由商業銀行或借款人舉證,如不能舉證應認定保證人不知主合同借新還舊的事實。
4、商業銀行不直接貸款給原借款人,而是通過貸款給第三人,第三人又將款項周轉給原借款人用以清償貸款。這種情況不能因為款項周轉給原借款人用以清償貸款,就推斷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因為該司法解釋第三十九條規定適用的是新舊貸款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同一的情況;貸款人監督借款人貸款使用是權利而不是義務或職責,不能讓貸款人為貸款資金流向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當然,如果確有證據證明商業銀行、新借款人、原借款人串通起來,欺騙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比如存在貸款資金始終在商業銀行控制下,新借款人沒有真實地得到資金等情況。
在借新還舊的保證擔保中,保證人是否知道貸款用途是借新還舊是關鍵,如果在借款合同的貸款用途中已註明了借新還舊,保證人已簽字的應承擔保證責任。相反如果只是口頭告知而在借款合同中沒有註明款項的真實用途,而寫作其他,例如流轉資金等,則新的保證人將可能不承擔擔保責任。商業銀行在借新還舊時,應該堅持誠實信用的原則,應該告知保證人真實情況,在主合同的貸款用途條款中註明是借新還舊或者流動資金貸款,不應該虛構貸款用途,防止欺詐的嫌疑。
(二)、抵押擔保下借新還舊的風險及其防範
借款合同當事人協議借新還舊,因為合同的標的作為債的要素已經發生變化,構成債的更改,發生舊債的消滅和新債關系產生的效果。即原有的貸款債權消滅,抵押權也同時消滅。所以應防範下列風險:
1、不簽抵押合同風險 借新還舊時仍然把原來的抵押合同作為借新還舊貸款合同的抵押合同,而不重新簽訂抵押合同,更不重新辦理登記的做法導致新貸無第二還款來源,成為信用貸款。因此,辦理借新還舊手續必須重新辦理抵押手續。
2、惡意抵押風險 借新還舊時變更抵押物或是以前沒有抵押而在借新還舊時新設立了抵押。為了保全資產各行在辦理借新還舊時,對以前沒有抵押的或擔保物不足的,重新設立了抵押。按照《擔保法》司法解釋第69條規定:「債務人有多個普通債權的,在清償債務時,債務人與其中一個債權人惡意串通,將其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抵押給該債權人,因此喪失了履行其他債務的能力,損害了其他債權人的權益,受損害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抵押行為。」在此規定中,由於對「惡意串通」沒有作進一步的解釋、「部分財產」到底占抵押人全部財產的多大比重也沒有具體的標准,這就在客觀上給法院處理糾紛留下很大的空間,法官具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法官的認識了。
鑒於這一實際情況,要防止構成「惡意抵押」。對新貸款將舊貸款的第三人保證更換為借款人自身財產設定抵押的,務必注意借款企業其他債務的到期情況和擔保方式,避免構成《擔保法司法解釋》第69條所規定的「惡意抵押」,被其他債權人申請撤消而變成「信用貸款」。
為了防範借新還舊中補辦抵押手續而出現的風險,銀行在辦理借新還舊抵押貸款時應從謹慎原則出發,並在操作中注意如下問題。(1)、認真分析抵押人資產負債表,對企業的資產、負債結構狀況仔細研究,合理確定抵押物數額。一般而言,擬向借款人提供的貸款占借款人資產之比例是多少,則可以要求借款人按此比例提供相應的財產作抵押。(2)、對抵押人到期債務進行審查。在抵押人有多個普通債權人且這些債務不到期的情況下,抵押人將大部分資產抵押給一個債權人並不違法,但在多個債權人存在且有到期債務的情況下,抵押行為就受到一定限制。因此,抵押人在設定抵押時銀行應要求客戶出具「到期債務清單」,一方面,在確定抵押財產時作為參考,即從抵押人的總資產中減去到期債務,其餘份額的財產就可以設定抵押;另一方面,留作證據,以備今後發生糾紛時用以抗辯。(3)、在抵押人設定抵押物時,應要求客戶提供明確具體的抵押物品,在合同中盡可能地將抵押物的名稱、規格、處所、質量、購置時間、價格等相關內容具體化,禁止使用如「全部財產」、「一座樓」之類的模糊性詞語。(4)、當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時,應在合同上註明此貸款的用途為「借新還舊」字樣,使第三人知道借款的真實用途,防止第三人以「借貸雙方惡意串通欺騙第三人」為由提出抗辯。(5)、合理確定抵押貸款額度,一般按抵押物價值的85%確定貸款本金,避免因抵押率(貸款與抵押物價值之比)過低而給其他權人留下抗辯把柄。(6)、當發生抵押糾紛案件訴至法院後,銀行應沉著應訴,要求被告或第三人承擔「惡意串通」的舉證責任、以抵押時抵押人的資產負債狀況對其提出「將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抵押給銀行,造成喪失了履行其他債務的能力,損害了其他債權人的權益」進行積極地抗辯。對於享有撤銷權的權利人並沒有提起訴訟而被法院直接認定抵押無效的更應據理力爭。
3、抵押在後風險 曾經有一企業先後與甲、乙兩家銀行發生信貸,均以同一財產抵押,甲銀行在辦理借新還舊時,因原借款抵押而向登記機關要求撤銷登記,登記機關撤銷後告訴甲行,由於該企業的此項財產已抵押給乙銀行,不能重復抵押而不予以登記。雖然登記機關不予以登記的做法不合法,但甲銀行的做法是不可取的,首先,甲銀行在企業沒有擔保的情況下要求撤銷抵押,使貸款成為信用貸款。其次,按照《擔保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照以下規定清償:(一)抵押合同以登記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二)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的,該抵押物已登記的,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清償;未登記的,按照合同生效時間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抵押物已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八條規定:「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順序在後的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先到期的,抵押權人只能就抵押物價值超出順序在先的抵押擔保債權的部分受償。」,甲銀行借新還舊,將本在先的抵押權變更為在後的抵押權,從而使乙銀行的債權優先受償,企業一旦沒有第一還款來源,甲銀行只能待順序在先的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後才能獲得清償。因此,借新還舊一定要查清抵押物的抵押情況,在沒有另外落實新貸擔保的情況下,一定不能放棄舊貸的擔保。
4、優先權風險 優先權風險是因為我國法律規定了一些權利優先於抵押權而使抵押權人面臨的風險。《稅收徵收管理法》確立了稅權優先的原則,即「納稅人欠繳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稅收應當先於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執行」,如果辦理借新還舊時,借款人欠繳稅款,則稅權要優先於重新辦理的抵押權。貸款行在辦理有關手續前應該了解借款人的納稅情況,如果存在欠稅情況,應當認真考慮是否借新還舊,不能辦理借新還舊的,可給予借款人一定的還款寬限期或者尋求直接處置抵押物。《合同法》也確立了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原則,即「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如果借新還舊系用建設工程抵押的,應查明該建設工程是否拖欠建設工程價款以及與該建設工程相關的配套費用,如存在拖欠情況,計算抵押率時應予以考慮。
總之,如不能另行落實抵押手續的,就不應該辦理借新還舊。只要債權未獲完全清償,抵押權人就可以就抵押物的交換價值優先獲得清償。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借新還舊前後相比較,借款人的信用規模沒有變化,其本身的信用風險沒有變化,但在第二還款來源方面隱藏著新的風險。因此商業銀行如不得已實施借新還舊應當謹慎操作,絕不能勉強行事

⑤ 貸款調查報告怎麼寫

按公司針對借款人要求實際情況實地調查,實事求整理上報。

⑥ 如何撰寫企業貸款貸前調查報告

貸前調查是貸款發放的第一道關口,也是信貸管理的一個重要程序和環節,貸前調查的質量優劣直接關繫到貸款決策的正確與否。如何有效開展自然人客戶貸前調查,規范撰寫貸前調查報告? 按省聯社信貸管理規章制度,農村信用社自然人貸款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有:1、借款人基本情況及主體資格;2、借款人申請貸款情況;3、借款人生產經營項目市場分析;4、擔保情況分析;5、本筆信貸業務的綜合效益分析;6、信貸風險評價及風險度測算;7、貸款調查意見及簽名。圍繞貸款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針對實際,現歸納整理了一些自然人貸前調查的主要內容及撰寫重點,以期拋磚引玉。一、基本情況
(一)客戶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家庭人口、主要家庭成員、家庭資產負責情況、信用等級等。(二)生產經營情況:生產經營項目及規模、年產值、上年家庭純收入、主導產品的產銷情況、發展前景、目前生產經營狀況等。二、借款情況申請貸款的原因、用途、利率定價、用款計劃,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農村信用社信貸政策,市場前景如何?預計效益如何?自有資金多少,尚缺資金多少,多長時間能收回成本,什麼時間能還清貸款等。以前貸款還本付息及存量貸款情況(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和農信社信貸系統查詢)。三、還款能力分析 這是貸款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一是分析申請貸款的客戶是否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無擠占挪用信貸資金、無惡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銀行、其它單位和個人借款或貨款的歷史、恪守信用等情況。二是借款申請人從事的經營活動是否合規合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社會發展規劃要求和信貸支持方向。三是生產技術水平、產品銷售情況、產品價格變化(與生產成本比)、主要銷售單位、貨款結算方式、貨款回籠情況等。四是還款方式及還款來源分析。四、借款擔保方式 屬於抵押擔保的貸款,寫清抵押物的名稱、所在具體地點、權屬情況、租賃情況、數量和質量狀況、評估價值、抵押率、價值是否穩定、變現能力等;屬於保證擔保方式的貸款,寫清保證擔保人基本情況(同借款人基本情況)、分析評估擔保資格、保證人的代償能力、擔保人的資金來源等。五、本次信貸業務的綜合效益分析通過分析,測算本筆貸款給企業、社會及信用社帶來的經濟效益。分析客戶結算往來情況和合作潛力。六、信貸風險評價及風險度測算通過借款人的基本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和效益情況的分析,結合抵押擔保情況對貸款風險進行評價,按照農戶資信等級測算該筆貸款風險度。七、提出調查結論 調查人要在進行貸款綜合效益分析基礎上,總體評價客戶的「經濟實力、生產經營、信用、風險狀況」,結合借款用途、還款來源和計劃情況明確以下事項:1、貸與不貸;2、貸款方式;3、貸款金額;4、貸款期限; 5、貸款利率;6、還款方式等。八、調查人聲明並簽名調查人聲明對上述調查情況和結論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⑦ 問個業務。企業貸款借新還舊的業務

在我國銀行信貸業務發展的過程中,借新還舊貸款長期以來一直被視為違規業務,直至中國人民銀行2000年公布並施行的《不良貸款認定暫行辦法》規定了借新還舊貸款可以認定為正常類貸款的四個條件,才開始對借新還舊的合規性予以承認,但長期以來監管部門對辦理借新還舊貸款的條件一直未予明確。

一、借新還舊貸款對商業銀行信貸管理的影響

借新還舊貸款是雙刃劍,如果在操作中做到嚴格准人、規范運作、劃明責任、強化管理,則短期內對商業銀行會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一是商業銀行至少可以在形式上落實資產保全措施;二是可以繼續維系信貸關系,可以獲得一定的利息收人;份是有利於改善因貸款期限與企業生產周期不匹配而人為造成的企業流動資金緊張。但部分借新還舊貸款在執行中操作變形、行為扭曲,成為商業銀行掩蓋不良貸款的重要通道,這部分借新還舊貸款在實際中會給商業銀行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並極易引發道德風險。

(一)借新還舊使貸款的風險狀況和內在損失程度不能如實、按期反映,延緩了信貸風險的暴露,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銀行資產質量和經營信息失真,加大了不良貸款的監管難度。一是影響了貸款風險分類的真實性;二是導致銀行計提撥備不準確,實際撥備頂蓋率不足;三是使應計人表外的應收利息轉人表內,虛增了銀行的當期收人,影響了經營成果真實性

(二)不利於商業銀行建立完善的風險防範機制。一是不利於信貸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弱化了貸款責任追究機制。二是不利於商業銀行建立良好的信貸文化。

(三)造成信貸資產流動性下降。借新還舊已成為部分行處理到期貸款的一種習慣方式,造成部分行貸款實際收回率不高,信貸資產依靠借新還舊維持運行,這部分貸款雖然是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但實際己被客戶長期佔用,使銀行資產被『。固化」,造成貸款實際流動性不高,難以做到真正按照商業化、市場化的原則合理配置信貸資源,影響了銀行對新業務、新客戶的拓展,導致機會成本的增加,不利於銀行真正提高盈利能力和綜合競爭力

(四)可能造成銀行喪失清收貸款的最佳時機。由於銀行發放的貸款大多數為擔保貸款,在借款人因第一還款來源出現問題時,銀行可通過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或處置抵押物收回貸款。而借新還舊延長了原貸款的期限,使借款人、保證人經營情況或抵押物的價值的不確定性加大.當借新還舊難以為繼時,不良貸款就會立刻暴露,但此時可能導致銀行已喪失貸款的最佳清收時機

(五)對借款人不守信用的行為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不利於社會信用環境的建設。貸款到期不按時歸還而實施借新還舊,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借款人對商業銀行債務負責的主觀意識,造成企業信用觀念淡化,擠占挪用信貸資金嚴重,不但對銀行信貸資產形成潛在風險,而且對社會整體信用環境的建設極為不利

二、借新還舊貸款產生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規范的借新還舊准入規定和操作依據。監管部門沒有對商業銀行辦理借新還舊貸款做出明確的限定條款和操作規范,只是在(不良貸款認定暫行辦法》中規定了借新還舊貸款可以認定為正常類貸款的四個條件。在基層銀行操作中,普遍將這四個條件作為辦理借新還舊的條件,實際上存在很多弊端:一是四個條件之一「重新辦理了貸款手續」其實形同虛設;二是對辦理借新還舊的次數和管理沒有約束;三是對可能發生的道德風險和資產質量信息失真沒有任何限制

(二)績效考核機制存在缺陷。近年來,各級行普遍將貸款質量作為經營成果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但在考核指標設計上,過分強調不良貸款數量上的「雙降」,而對貸款風險分類的真實性考核力度不夠,使被考核者為完成考核任務,千方百計地通過借新還舊貸款維系風險貸款表面上的正常,掩蓋資產真實質量。部分基層行分支機構在操作過程中規定「不良貸款在誰的手中發生,則追究誰的責任,直到貸款收回」,這種不考慮不良貸款形成的真實原因和過程的機械考核制度,很大程度上挫傷了信貸人員的積極性,也誘發了信貸人員利用借新還舊貸款隱瞞不良貸款的動機

(三)尚未形成科學的信貸文化。一是思想認識上的誤區。一方面商業銀行對個別競爭性客戶貸款實施了主動借新還舊,認為優良客戶貸款風險低、收益高,擔心一旦不能滿足客戶提出的借新還舊貸款要求,造成優良客戶流失,主動降低了對優良客戶的信貸管理要求,對到期貸款實施了借新還舊。另一方面表現為部分行風險意識不強,對貸款借新還舊風險認識不足,特別是經濟欠發達地區,由於受地域經濟的限制,客戶資源相對x乏,無新的信貸投放對象,為維持現有信貸規模,對本應退出的客戶貸款實施了借新還舊。二是經營管理粗放。主要表現為貸款期限設定不合理,還貸時間與企業回籠資金時間錯配;貸後管理工作不到位,放鬆了對到期貸款的及時催收;對客戶現金賬戶監管不力,還貸資金流失等原因造成銀行對到期貸款被動借新還舊。

(四)企業間接融資為主的資金籌集方式與生產經營資金周期之間的不匹配,客觀上導致部分大額到期貸款實施借新還舊。目前,法人客戶貸款一般是一次發放、一次性收回,信貸資金投人到企業生產經營中往往轉化為原材料、產成品、應收賬款、貨幣資金等資產一定比例的組合,循環周轉。同時企業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一般盡量壓低閑置貨幣資金佔用,大額貸款到期後,一般難以利用企業正常的經營貨幣收人對全部貸款實現貨幣收回,銀行有時不得不通過借新還舊方式維持客戶存量貸款周轉。

三、政策建議

(一)監管部門應明確界定辦理借新還舊的條件。促使其在合理范圍內發揮作用。由於銀監會對於辦理借新還舊的條件沒有予以明確,各國有商業銀行自行設定了一些情況予以辦理,標准不一,把握不一,容易造成風險。因此,監管部門應盡快出台辦理借新還舊的限定條款,明確規定可以辦理借新還舊貸款的原因、次數、期限等內容。

(二)監管部門應合理確定貸款期限,盡量避免借新還舊貸款的發生。應在修改咬貸款通則》和有關貸款期限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時,明確銀行應該按照企業對信貸資金的使用期限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在此基礎上科學協商具體的還本付息方式,從制度上避免和減少借新還舊情況的發生。

(三)結合貸款五級分類的核心定義,進一步規范借新還舊貸款的分類認定工作。應明確規定凡辦理借新還舊的貸款,其分類級別最高不超過關注類。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借新還舊貸款,分類級別應為次級及以下類。具體條件為:(1)企業不能按時足額支付利息;(2)借新還舊貸款辦理次數超過2次(含2次);(3)企業在重組、合並、分立過程中,銀行不能完全落實債權,或存在法律風險隱患的;(4)經營狀況下滑或抵押物貶值,貸款擔保風險系數低於原貸款擔保風險系數的。

(四)盡快確立以風險為本的信貸管理體系,切實提高銀行信貸管理水平。貸款需要辦理借新還舊,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商業銀行在具體信貸業務工作中對貸款『·三查制度」的落實不到位,對企業經營周期、經營狀況、行業特徵了解不夠,因此必須要求商業銀行盡快完善信貸管理體系,有效防範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

(五)建立以效益為中心兼顧近期與長遠利益的考核評價體系。盡快建立起包括內部運營指標、客戶指標和員工發展指標等在內的完整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科學體現和引導未來績效。改變目前存在的重經營業績,輕業務管理的傾向,在經營績效考評辦法中,增加內控管理、規范經營、資產質量真實性等指標的權重,避免因資產質量指標要求過高,脫離實際,結果造成銀行基層壓力過大,在業務擴展中動作變形、行為扭曲。

⑧ 如何撰寫貸款調查報告

�芯糠治鍪槍丶��芙岜ǜ媸牆峁��1、調查:它是人們認識世界的一種途徑,是正確認識事物和解決問題的一種科學方法。也是我們做好各項工作的基本手段,也是寫好調查報告的基礎。貸款調查的方法。2、研究:研究以調查為基礎,在調查中研究,沒有調查的研究是空洞的研究,只有調查研究分析,就達到我們解決問題分析問題的目的。3、報告:它是調查研究結果的具體體現和集中反映。經過周密調查,獲取了大量的有關材料,再對這些材料進行認真分析與綜合,弄清被調查對象的事物全貌和內在聯系,形成正確的觀點,這就可以決定調查報告的主題,著手撰寫調查報告。4、調查報告必須堅持客觀公正,事實求是的原則,所反映問題必須是事情發展過程的真實反映,對人物的介紹都必須根據調查的結果、真實、客觀、准確的反映,寫作調查報告必須用充分的事實為依據,用典型的事例,准確的數據來反映調查事物的真實面目。闡明調查所得出的正確結論。怎樣撰寫貸款調查報告:貸款調查報告:是信貸人員對貸款對象、借款項目進行綜合調查分析後,形成的書面文字材料。是貸款審批機關審查、決策、審批貸款的重要依據,由於信用社涉及的貸款對象戶多、面廣、金額大小不一、用途廣泛,無法形成規范的文本格式。在實際工作中,信貸員雖注重了貸前調查,但在撰寫貸款調查報告時卻忽略了一些十分重要的基本內容,使一些本應在報告中載時的情況沒有反映出來,給貸款審查、決策帶來了許多困難。現將撰寫貸款調查報告的基本要求、基本格式、基本內容講解如下:撰寫貸款調查報告的基本要求:1、必須堅持「事實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真實准確地反映借款人和貸款項目的基本情況、資產負債、財務收益、貸款物質保證、還款來源等方面數據要真實可靠,既不能誇大其辭,又不要片面抵毀,夾雜個人感情和觀念,報告中反映的情況必須有據可查,真實可信。2、貸款的發放和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人民銀行頒布的行政規章和當地政府部門的產業政策,必須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因此貸款調查報告應圍繞這些規定和原則,闡明貸款項目的可行性,為貸與不貸,貸多貸少的結論提供可靠的理論依據。3、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信貸人員必須明確表態,貸與不貸、貸多貸少,貸款期限、利率、貸款方式等內容撰寫貸款調查報告應注意的事項:1、評價用詞要恰當,不能冠以「最佳」、「十分可觀」、「非常好」等誇張性詞彙。2、數據要准確,同時忌諱用模稜兩可之語。特別要求:1、申請人為集團性公司的,在貸前調查中既要分析母公司(合並報表口徑)的整體經營和財務情況,也要分析母公司本部自身經營和財務情況,重點調查分析母公司本部與下屬公司在人事、財務、銷售等方面有無控制關系、有無經營性現金流入、具體融資用途、有無過度舉債等。2、向相關聯的多個企業之一發放貸款時,應按照省聯社對關聯企業貸款管理相關規定,統一評估與申請人相關聯的所有企業的資產負債、財務狀況、對外擔保以及關聯企業之間的互保情況,集中控制風險。3、對於低風險業務,側重於申請人合法性、融資用途及貿易背景、質押物權屬、出質人擔保意願等方面進行貸前調查,經營及財務狀況的調查與分析可適當簡化。4、對於首次申請人,必須按照本規范的要求進行全面、細致、深入的調查、分析並撰寫調查報告。對於非首次申請人,側重於申請人近期經營及財務變動情況和融資用途的調查與分析一般農戶貸款調查報告應具備的內容:1、標題2、借款人的基本情況。主要闡明借款人的姓名、年齡、性別、文化程度、住址、家庭主要成員、住房情況、每一位成年家庭成員從事的職業,家庭經濟收入情況,擁有的有效資產,經營項目、負債情況。3、申請借款的用途金額以及本次信貸業務的綜合效益分析。主要是貸款用途真實性調查,包括申請貸款的原因、種類、金額、期限、還貸方式和用款計劃,簡單分析借款人申請借款項目的資金籌集情況和經濟效益。4、 原有貸款償還情況,主要反映和借款人發生業務往來的信用程度,有無不良信用記錄。5、擔保、抵押情況:主要反映本筆貸款的擔保抵押情況。屬擔保貸款的,必須在調查報告中全面反映擔保人的基本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所從事的產業、經濟收入、信用程度、是否具備擔保資格。屬抵押貸款的,必須闡明抵押物的品名、保存地方、產權是否明晰、數量、質量、評估價值、變現能力等內容。6、借款人的收入來源和還款計劃。主要闡明借款的經濟收入來源,年收入多少,還款能力預測,能否按期歸還貸款本息。7、調查人意見:是調查報告的結果。要明確表明貸與不貸,貸多貸少,期限利率、貸款擔保抵押情況、還本付息方式等內容。8、貸款審批小組(或審貸款委員會)意見。企業貸款調查報告應具備的基本內容1、標題、開頭(又稱導語)。簡要闡明借款(人)單位因何原因申請貸款,申請貸款的金額,期限、借款單位計劃提供的貸款擔保抵押情況。放款單位考察貸款的情況。2、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創辦時間、企業性質、所處地理位置、法人代表、注冊資金、經營范圍、企業內部組織結構及人員結構,投資規模、經濟效益。3、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資產結構:按照企業提供的最新資產負債表資產類逐項進行說明。其先後順序為資產總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一些金額較大的項目要分類明細說明。同時要注意前後數據要銜接一致。分項合計要等於總數。負債構成:按照企業提供的最新資產負債表負債類項目逐項進行說明。其現後順序是負債總額、流動負債、長期負債。對一些金額較大的項目要分類明細說明。在說明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項目時,要對企業的銀行貸款作詳細說明。所有者權益:按企業提供的最新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類項目逐項進行說明。其現後順序是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在說明實收資本項目時,對企業的股權結構進行詳細說明。4、企業經營情況:依據企業提供的損益表詳細分析上年度企業經營情況,分析企業的盈利能力,按照企業提供的損益表逐項進行說明。同時,對企業本年度前期經營情況進行分析。預測企業全年的經營情況,收入情況和盈利情況。5、項目投資情況:根據企業提交的項目可行性評估報告,闡述項目投資規模,要分詳明細逐項進行說明,資金籌集情況,自有資金額度、申請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和還款計劃。6、貸款擔保抵押方式。闡明本次申請貸款的擔保抵押方式。擔保單位的資產負債情況、從事的經營項目、經營效益,擔保單位的信用狀況,是否具備擔保資格。若貸款方式為抵押,應闡明抵押物的品名、數量、評估價值和變現能力。7、項目效益預測及貸款歸還情況。詳細分析貸款扶持項目的風險狀況和經濟效益。要重點從國家產業政策、市場前景、產品科技含量、產品附加值、環境保護等方面進行分析。得出企業年銷售量和盈利水平,進一步推算出企業每年可歸還貸款額度,分析企業幾年可收回投資,還清貸款。在分析貸款項目效益時,可參照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進行分析8、調查人意見。根據以上分析情況,綜合評價借款單位的經濟實力、信用狀況、經營狀況、貸款項目的效益預測情況、貸款擔保抵押狀況以及貸款風險狀況。最終闡明調查人的觀點,明確表明貸與不貸,貸多貸少,期限、利率、貸款擔保抵押情況、還本付息方式等內容。青島貸款青島無抵押貸款青島開發區無抵押貸款

⑨ 企業貸款跟蹤調查報告怎麼寫

1、將該筆貸款的基本情況描述一下,包括金額,期限,擔保,利率等等
2、企業財務狀況變化
3、企業經營狀況
4、貸款用途是否符合規定,有無挪用
5、有無重大事項
6、是否按時還息
7、結論
上述僅供參考,順序自定
沒有模板還真是麻煩的說。

⑩ 銀行貸款審計報告

貸款審計報告
根據《關於對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質量進行現場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們檢查組於2009年6月11日――-7月6日對所轄的支行機構進行了抽查,現將審計結果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某支行人民幣貸款547億元,不良貸款總額上升明顯,由2005年的525億元上升到2004年的644億元,升幅為23%。
(二)存在的問題
1、貸款制度執行不嚴
(1)貸款三查制度執行不嚴
如某支行對某開發公司2005年發放了500萬元的貸款屬借新還舊,貸款實際上在2004年以前已發放。 1、「借新還舊」很普遍,這主要與考核硬指標有關 2、信貸員的道德風險
3、支行對於「借新還舊」貸款的潛在風險認識不足、貸後管理不到位、考核機制不科學等因素,導致「借新還舊」貸款頻繁出現。
4、使用「借新還舊」貸款方式的政策約束較貸款「展期」寬松,「借新還舊」貸款也就成了信用社轉化不良貸款、保全信貸資產的一個手段,甚至作為鞏固和發展客戶的絕招。 (2)、無效抵押和擔保無效
1、 該支行給10戶企業貸款,金額39000萬元屬於無效抵押貸款,貸給47戶,金額199000萬元的款項為無效擔保貸款 第一,共有財產,單方授權抵押。 第二,抵押物不足,抬價湊數。
第三,跨系統存單,無通融協作規定。 第四,多頭(次)抵押。
第五,憑印、證件支取的存單(折)作抵押物,處理時處於被動 第六,第三者所有的抵押物,無授權證明書。 第七,借款逾期,貸方處理抵押物不及時。 (3)保證貸款風險大
某支行對地產公司發放的1.7億元的保證貸款風險較大,一是借款人目前財務狀況差,
處於虧損,二是發放的貸款為短期貸款,但實際上投入了回收期較長的房地產項目。而且擔保人財務狀況不理想

2、 審貸分離制度未按要求執行。
某分行貸款審查和發放未分設兩個部門。一般來說貸款業務的流程是首先由客戶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資料,然後通過各項審查、提供各種擔保,最後才簽訂貸款協議及借款合同,發放貸款。在這其中審查和發放是相互制約、是抵禦貸款風險重要措施。該支行的行為會導致支行在沒有充分審查時就發放貸款(人員風險)引起貸款貸款的還款風險增加。 3、 長期貸款轉為短期貸款
某支行向某房地產有限公司發放短期貸款4000萬元,期限1年,但實際上,該筆貸款是對一個開發時間長達8-10年的項目發放的首期貸款。

將長期貸款轉為短期貸款,因為長期貸款有於其期限長,風險比短期貸款要大,相應地形成不良貸款的機會也會相應地比短期貸款的大,這就成為了支行用以降低不良貸款的一個手段。

(三)意見及建議
一、要加強信貸規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信貸員崗位責任制度。對信貸員實行嚴格的工作質量考核獎優懲劣。對因主觀、人為違規造成的資金損失,信貸員要按比例賠償
二、加強管理,從切實防範信貸資金風險的角度減少「借新還舊」的貸款增量
三、規范操作,加強內控制度建設。盡快分立貸款相關的審查和發放部門。
四、完善抵押貸款手續制度,確保抵押貸款合法性
五、盡快推行統一授信制度,建立起對風險決策的統一管理,嚴格按照上級行授信管理的有關規定審批發放貸款,堅決杜絕超許可權、以貸收息等違規行為。 XX審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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