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師好,我想問下關於貸款的減值損失的知識,還有存放同業是什麼
貸款減值的處理是: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貸款損失准備
同時:
借:貸款——已減值
貸:貸款——本金
應收利息
發生減值後,收到的利息沖減「貸款-已減值」因為之前減值的時候,已經把所有的本金和利息都轉入貸款——已減值了,利息部分是以前沒有收到的,因為確認了減值,那麼一般來說也認為以後也收不到利息了,所以以後如果收到,收到的正是那時候轉入的一部分,因此應該沖減已減值,表示企業的減值逐漸消失了。這是基於謹慎性的要求而這樣處理的,以後收到利息的時候應該沖減貸款——已減值。
利息收入沖減貸款損失准備是因為:貸款發生減值之後,當貸款的利息確認時,並不是因為原來利息未收到就不確認,銀行仍應該按期確認利息收入,確認利息收入會使貸款的攤余成本(賬面價值)趨增,賬面價值增加了,則貸款損失准備就應該相應地轉回一部分,即借記貸款損失准備。將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進行表外登記。當貸款損失准備沖減完畢後再確認應收利息。
存放同業是核算企業(銀行)存放於境內、境外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款項。
㈡ 貸款-已減值的轉入
1.由於是權責發生制,所以要記利息收入,這里應該理解為收到利息先保本,沖減貸款-已減值
2.是本金+利息調整,而利息調整=應收未收的利息-實際收到的利息
3.這個應收利息的出現,就是為了算攤余成本。
㈢ 貸款發生減值後確認的利息收入沖減貸款損失准備這里不理解,可以舉一個貸款減值的完整例子的做法嗎
下面的例題對貸款的核算比較完整,您看一下:
【例題·計算分析題】20×6年1月1日,EFG銀行向某客戶發放一筆貸款100 000 000元,期限2年,合同利率10%,按季計、結息。假定該貸款發放無交易費用,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相同,每半年對貸款進行減值測試一次。其他資料如下:
(1)20×6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分別確認貸款利息2 500 000元。
(2)20×6年12月31日,綜合分析與該貸款有關的因素發現該貸款存在減值跡象採用單項計提減值准備的方式確認減值損失10 000 000元。
(3)20×7年3月31日,從客戶收到利息1 000 000元,且預期20×7年度第二季度末和第三季度末很可能收不到利息。
(4)20×7年4月1日,經協商,EFG銀行從客戶取得一項房地產(固定資產)充作抵債資產,該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85 000 000元,自此EFG銀行與客戶的債權債務關系了結;相關手續辦理過程中發生稅費200 000元。
EFG銀行擬將其處置,不轉作自用固定資產;在實際處置前暫時對外出租。
(5)20×7年6月30日,從租戶處收到上述房地產的租金800 000元。當日,該房地產的可變現凈值為84 000 000元。
(6)20×7年12月31日,從租戶處收到上述房地產租金1 600 000元。EFG銀行當年為該房地產發生維修費用200 000元,並不打算再出租。
(7)20×7年12月31日,該房地產的可變現凈值為83 000 000元。
(8)20×8年1月1日,EFG銀行將該房地產處置,取得價款83 000 000元,發生相關稅費1 500 000元。
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EFG銀行的賬務處理如下:
[答疑編號m020506:針對該題提問]
『正確答案』
(1)發放貸款:
借:貸款——本金100 000 000
貸:吸收存款100 000 000
(2)20×6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分別確認貸款利息:
借:應收利息2 500 000
貸:利息收入2 500 000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或吸收存款)2 500 000
貸:應收利息2 500 000
(3)20×6年12月31日,確認減值損失10 000 000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 10 000 000
貸:貸款損失准備 10 000 000
借:貸款——已減值100 000 000
貸:貸款——本金100 000 000
此時,貸款的攤余成本=100 000 000-10 000 000=90 000 000(元)
(4)20×7年3月31日,確認從客戶收到利息1 000 000元: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或吸收存款)1 000 000
貸:貸款——已減值1 000 000
按實際利率法以攤余成本為基礎應確認的利息收入=90 000 000×10%/4=2 250 000(元)
借:貸款損失准備2 250 000
貸:利息收入2 250 000
此時貸款的攤余成本=90 000 000-1 000 000+2 250 000=91 250 000(元)
(5)20×7年4月1日,收到抵債資產:
借:抵債資產85 000 000
營業外支出 6 450 000
貸款損失准備 7 750 000
貸:貸款——已減值99 000 000
應交稅費 200 000
(6)20×7年6月30日,從租戶處收到上述房地產的租金800 000元: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800 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800 000
確認抵債資產跌價准備=85 000 000-84 000 000=1 000 000(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1 000 000
貸:抵債資產跌價准備1 000 000
(7)20×7年12月31日,確認抵債資產租金等: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1 600 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1 600 000
確認發生的維修費用200 000元:
借:其他業務成本200 000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200 000
確認抵債資產跌價准備=84 000 000-83 000 000=1 000 000(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1 000 000
貸:抵債資產跌價准備1 000 000
(8)20×8年1月1日,確認抵債資產處理: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83 000 000
抵債資產跌價准備 2 000 000
營業外支出 1 500 000
貸:抵債資產85 000 000
應交稅費 1 500 000
㈣ 貸款-已減值
資產負債表日,確定貸款發生減值,借資產減值損失,貸貸款損失准備,同時,借貸款-已減值,貸貸款。確定利息收入,借貸款損失准備,貸利息收入。沖減的是貸款損失准備。。。
㈤ 貸款減值:把貸款-本金轉入到貸款-已減值,為了區分不良貸款,可是為什麼把應計利息也轉到貸款-已減值里呢
這個是金融貸款的特殊會計處理,貌似只需要記住即可
㈥ 貸款本金減值後確認利息收入,為什麼是記貸:貸款——已減值,貸款——已減值不是資產類賬戶嗎
資產類帳戶是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參見基礎會計)
銀行是按月或按季度計提利息的,所以應收利息帳戶也是資產類的,每月(季)末,銀行編制分錄,確認利潤:
借:應收利息--XXX戶
貸:主營業務收入--利息收入
當扣收利息時是應收款的減少,所以是貸記.
㈦ 貸款發生減值其後續發生的利息收入應貸方計入什麼科目核算
有關財務款項借貸發生的費用都計入財務費用科目。
發生的利息:
借 銀行存款
貸 財務費用 -利息收入
㈧ 關於利息收入沖減貸款損失准備的問題~
這個問題要結合三個會計分錄來理解,下面數字為隨便假設便於理解
一、確認減值損失時;將本金全部轉入 貸款——已減值 科目
①
借:資產減值損失 10
貸:貸款損失准備 10
②
借:貸款——已減值 100
貸:貸款——本金 100
二、重新按攤余成本計算本應收到的利息收入
③
借:貸款損失准備 2
貸:利息收入 2
三、收到抵債資產時,結轉「貸款損失准備」和「貸款——已減值」;並確認營業外支出
④
借:抵債資產 85
營業外支出 8
貸款損失准備 8
貸:貸款——已減值 100
應交稅費 1
此時可以看到之前已經計入減值損失的那部分損失通過結轉」貸款損失准備「在收到抵債資產確認營業外支出的時候剔除,避免重復記損失。
會計分錄③的出現使分錄④中的貸款損失准備減少了,那麼相應差額計入營業外支出的部分就增加,等於是將原本在③中的損失的利息收入在此時計入了營業外支出。
此時這筆貸款的損失構成就有三個部分,」資產減值准備「中的減值損失;」營業外支出「中的利息收入損失;」營業外支出「中的抵債資產不足的損失。
希望能幫到大家
㈨ 應收未收利息怎麼就轉入了貸款-已減值科目了貸款已減值不是只是貸款的面值以及之後的減值嗎
金融企業的處理思路與一般企業的處理存在本質性的差異。銀行等金融企業的風險管理是相當嚴格的,對於發生減值的貸款要特別關注,所以專門設置了「貸款-已減值」科目來核算已減值的貸款。在貸款發生減值後,是要將貸款-本金和應收未收利息轉入貸款-已減值中,且不再確認應收利息,所以在實際收到利息時要直接沖減貸款-已減值,即貸記貸款-已減值。當計提利息時,因為不再確認應收利息,所以此時是要增加貸款的攤余成本也就是減少其減值,所以是要借記貸款損失准備,貸記利息收入。
㈩ 請問貸款減值後計提利息收入為什麼沖貸款損失准備
因為准則規定,貸款損失後不允許再確認應收利息,但是企業依舊應當確認利息收入,所以而確認的利息收入通過沖減貸款損失准備增加貸款的攤余成本,從而影響貸款的賬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