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小企業貸款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銀行對中小企業信用貸款需的條件:
1)企業至少成立三年;
2)近半年開票額不少於150萬;
3)有固定經營的場所;財務狀況良好;
4)銀行要求的其他相關條件。貸款期限及額度中小企業信用貸款額度一般為10-100萬;貸款期限一般為1-3年。
貸款申請資料:
1)企業基本情況: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公司簡介或組織文件等;
2)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公司主要人員及擁有15%以上股份的股東的身份證或護照等;
3)廠房、辦公室、倉庫等經營場地的房地產權證或租賃合同;
4)企業近兩年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和近六個月的銀行對賬單、財務證明(如企業增值稅專業發票匯總表等)等;
5)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證(卡);
6)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貳』 重慶市微型企業創業貸款政策
重慶市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及擔保管理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滿足微型企業的融資需求,大力促進重慶市微型企業發展,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微型企業的若干意見》(渝府發〔2010〕66號)(以下簡稱《意見》)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微型企業,是指雇員(含投資者)在20人以下,投資者投資金額10萬元及以下的重慶市轄區內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九類人群,即大中專(含中專、職高、大專、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職業教育畢業證書的職教生)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農轉非」人員、三峽庫區移民、殘疾人、城鄉退役士兵、文化創意人員、信息技術人員等。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是指承貸金融機構根據重慶市微型企業有關政策向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以下統稱借款人)發放的貸款,主要指由指定專業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的貸款,也包括微型企業直接提供抵、質押或保證擔保的貸款。 第五條 微型企業創業貸款擔保是指微型企業作為擔保申請人,擔保公司依據本辦法規定受理其申請,並經審批同意後為其在銀行流動資金或固定資產貸款提供保證擔保。 第六條 市級財政在工業和信息化、商業、外貿、中小企業、農業、科技、旅遊等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部分微型企業創業融資專項資金,用於貸款貼息和風險損失補償。第二章 創業扶持貸款基本規定 第七條 借款人申請辦理貸款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由具有重慶市戶籍且屬於國家政策聚集幫扶的「九類人群」遵照相關規定創辦,如與他人創辦合夥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在合夥企業或公司中的份額或投資比例不低於50%; (二)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並取得標注「微型企業」的營業執照; (三)注冊地及經營在重慶市范圍內; (四)具備創業能力,即應當具備年齡、行為能力條件,並經創業培訓,具備一定的經營管理能力; (五)企業及其投資者信用記錄良好,無惡意逃廢銀行債務、信用卡惡意透支記錄,無涉黑、涉賭、涉毒的不良記錄; (六)持有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證、卡; (七)有經營場地和一定的自有資本金; (八)承貸金融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按《意見》規定對科技類、文化創意、軟體開發及服務型微型企業給予重點扶持,並不得向國家禁止的行業或項目發放微型企業貸款。 第九條 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微型企業可在農行市分行、重慶農商行、重慶銀行、重慶三峽銀行確定一家開戶銀行,辦理相關貸款業務。 第十條 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額度不超過投資者投資金額(含財政補助資金)的50%。 第十一條 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主要用於借款人生產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或固定資產貸款。 第十二條 對申請貸款的微型企業可不進行信用等級評定。 第十三條 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期限為1—2年,以貸款上賬日計算,借款人應按時還款。借款人貸款期滿後還需貸款的,可直接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商業性貸款,不再享受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優惠政策。 第十四條 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利率可參照重慶市小額擔保貸款利率執行,即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 第十五條 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可採用按期結息到期還本法和分期還款法,貸款逾期應按承貸金融機構規定計交罰息,罰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擔。第十六條 借款人申請微型企業貸款可選擇由承貸金融機構認可的專業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或直接提供抵、質押及保證擔保。專業擔保公司需符合承貸金融機構的准入條件,並簽訂擔保合作協議,對擔保總額度、合作期限、雙方責任等進行約定,借款人直接提供抵、質押及保證擔保應符合承貸金融機構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貸款發放前,借款人自有資金須先於貸款資金同比例到位。 第十八條 對逾期無法收回的微型企業貸款本息,經工商、財政、承貸金融機構等部門共同認定後,由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區縣(自治縣)財政專項資金各承擔1/3,餘下1/3由承貸銀行及擔保機構協商承擔。第三章 創業扶持貸款辦理程序第十九條 借款人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微型企業貸款之前,應按照《重慶市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管理辦法(試行)》完成工商登記注冊。第二十條 借款人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後,到承貸金融機構、擔保公司提出貸款申請,承貸金融機構、擔保公司可向工商部門申請查詢借款人申辦企業及經營活動的有關資料。擔保公司對微型企業擔保申請原則上應簡化審查流程,經內部審核後在5—7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擔保,承貸金融機構經擔保公司審核同意擔保後簽訂借款合同並發放貸款。 第二十一條 承貸金融機構應簡化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發放流程,對審批同意的貸款,在完善擔保手續和簽訂借款、擔保合同之後,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需求放款。原則上貸款審批期限應在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根據實際用款需求使用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共同做好貸後管理及追償工作。 第四章 創業扶持貸款貼息程序第二十三條 微型企業申請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基準利率產生的利息部分由微型企業自行承擔,利率上浮部分享受財政貼息。貼息資金由市 級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融資專項資金承擔。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約定期限內按期償還本息,最後一次結清本息後,委託承貸金融機構憑結息清單或憑證到當地財政部門申請貼息。經財政部門審核並劃撥貼息資金後,承貸金融機構將貼息資金一次性劃入借款人在承貸金融機構開設的賬戶內。 第二十五條 貼息資金由各區縣(自治縣)財政於每年3月底前對上年度的微型企業貸款貼息憑證和確認清單進行復審匯總後報市財政,由市財政審核後據實劃撥。此款只能用於微型企業貸款的貼息,不得挪作他用。第五章 創業扶持貸款擔保管理 第二十六條 專業擔保公司採取下列方式為貸款人提供擔保:(一)三峽擔保公司成立專門部門負責微型企業貸款擔保,並單獨制定該部門的績效考核制度。 (二)三峽擔保公司在有分支機構的區縣(自治縣),對符合擔保條件的微型企業經分支機構審核後提供直接擔保。在其他區縣(自治縣),由經三峽擔保公司審核授信的專業擔保公司為微型企業提供擔保,由三峽擔保公司為其提供再擔保。 第二十七條 擔保額度。單戶微型企業貸款擔保最高不得超過5萬元。 第二十八條 年擔保費率。參與微型企業貸款擔保的擔保公司按現行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最低標准且不高於擔保額的2%收取擔保費。 第二十九條 擔保期限。擔保公司為微型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期限為1—2年。第六章 創業扶持貸款監督管理第三十條 工商、財政、金融行業管理部門等相關單位及承貸金融機構在職責范圍內對借款人及貸款資金進行監督與管理。工商部門負責微型企業的申請、培訓、注冊及評審推薦;財政部門負責微型企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融資專項基金的安排,牽頭做好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風險損失的處理;金融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監督信貸資金的落實;承貸金融機構建立微型企業貸款獨立的操作流程、核算機制和微型企業貸款發放的綠色通道,提高辦理小額擔保貸款的工作積極性。工商、財政、金融等部門和單位應加強協作、各司其職,充分發揮微型企業創業扶持政策的引導和監督作用。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重慶市微型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解釋並組織實施,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第七章 附 則 《重慶市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及擔保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叄』 國家對小企業的貸款政策是什麼條件
申請中小企業信貸業務的申請人要符合如下條件:
1.符合國家的產業、行業政策,不屬於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業;
2.企業在各家商業銀行信譽狀況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且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持人民銀行核發並正常年檢的貸款卡;
4.有必要的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據和經營場所,合法經營,產品有市場、有效益;
5.履行合同、償還債務的能力,還款意願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為正常類或非財務因素影響的關注類;
6.企業經營者或實際控制人從業經歷在3年以上,素質良好、無不良個人信用記錄;
7.企業經營情況穩定,成立年限原則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個及以上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且連續2年銷售收入增長、毛利潤為正值;
8.符合建立與小企業業務相關的行業信貸政策;
9.能遵守國家金融法規政策及銀行有關規定;
10.在申請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肆』 中小企業貸款政策
中小企業貸款政策:
1、符合國家的產業、行業政策,不屬於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業;
2、企業在各家商業銀行信譽狀況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且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持有人民銀行核發並正常年檢的貸款卡;
4、有必要的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據和經營場所,合法經營,產品有市場、有效益;
5、具備履行合同、償還債務的能力,還款意願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為正常類或非財務因素影響的關注類
6、企業經營者或實際控制人從業經歷在3年以上,素質良好、無不良個人信用記錄;
7、企業經營情況穩定,成立年限原則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個及以上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且連續2年銷售收入增長、毛利潤為正值;
8、符合建立與小企業業務相關的行業信貸政策;
9、能遵守國家金融法規政策及銀行有關規定;
10、在申請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
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伍』 商業銀行針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企業成立至少三年;近半年開票額150萬;有固定經營的場所;企業財務狀況良好。(這里說的企業信用貸款中的企業,一般是指中小企業)。記得要申請貸款時,先去人民銀行當地分行申領貸款卡。(如果達不到要求)如果有房產或廠房的話,可以利用廠房或房產作為抵押擔保來獲得貸款,並附上詳細的個人收入證明和近期的財務報表,相信獲得貸款的成數會有提高。
貸款的步驟/流程/手續是你提交個人貸款需求和大概資料給銀行或者貸款產品代理機構,然後銀行對貸款申請者的貸款申請進行初步審核,安排專人聯系貸款申請者,聯系後如果通過初審,然後再指導貸款申請者提供所需材料,然後再審核,最終達成貸款放款。
『陸』 中小企業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中小企業銀行貸款的申請條件:
1.符合國家的產業、行業政策,不屬於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業;
2.企業在各家商業銀行信譽狀況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且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持有人民銀行核發並正常年檢的貸款卡;
4.有必要的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據和經營場所,合法經營,產品有市場、有效益;
5.具備履行合同、償還債務的能力,還款意願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為正常類或非財務因素影響的關注類;
6.企業經營者或實際控制人從業經歷在3年以上,素質良好、無不良個人信用記錄;
7.企業經營情況穩定,成立年限原則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個及以上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且連續2年銷售收入增長、毛利潤為正值;
8.符合建立與小企業業務相關的行業信貸政策;
9.能遵守國家金融法規政策及銀行有關規定;
10.在申請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拓展資料:
中小企業貸款是指銀行向小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東(社會自然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補充企業流動性資金周轉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貸款。
小企業主貸款支持的企業必須滿足:注冊資金50萬元以上,經營期限在1年以上;小企業主支持的主要行業:製造業、為大中型。
周轉貸款:
貸款額度:一般不高於500萬
貸款時間:1個月--5年
貸款利息:月利息為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點五不等(1%~2.5%)
貸款范圍:全國各地(1-2天放款)無需抵押,無需擔保
貸款要求:必須是注冊於中國的中小企業,且經營狀況良好,無不良信譽記錄
貸款資料: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法人代表身份證的復印件,銀行流水
貸款流程:來電咨詢---傳真資料---通過審核---簽定合同---成功放款
流動資金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是為滿足您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短期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而發放的貸款。按貸款期限可分為一年期以內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按貸款方式可分為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其中擔保貸款又分保證、抵押和質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為逐筆申請、逐筆審貸的短期周轉貸款,和在銀行規定時間及限額內隨借、隨用、隨還的短期循環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作為一種高效實用的融資手段,具有貸款期限短、手續簡便、周轉性較強、融資成本較低的特點,因此成為深受廣大客戶歡迎的銀行業務
流動資金貸款按期限可分為臨時流動資金貸款、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中期流動資金貸款:
1.臨時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在3個月(含)以內,主要用於企業一次性進貨的臨時性資金需要和彌補其他支付性資金不足。
2.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3個月至1年(不含3個月,含1年),主要用於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周轉資金需要。
3.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主要用於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中經常佔用資金需要。
『柒』 中小企業貸款如何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中小企業信用貸款需的條件
1)企業至少成立三年;
2)近半年開票額不少於150萬;
3)有固定經營的場所;財務狀況良好;
4)銀行要求的其他相關條件。貸款期限及額度中小企業信用貸款額度一般為10-100萬;貸款期限一般為1-3年。
貸款申請資料
1)企業基本情況: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公司簡介或組織文件等;
2)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公司主要人員及擁有15%以上股份的股東的身份證或護照等;
3)廠房、辦公室、倉庫等經營場地的房地產權證或租賃合同;
4)企業近兩年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和近六個月的銀行對賬單、財務證明(如企業增值稅專業發票匯總表等)等;
5)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證(卡);
6)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貸款申請程序
1)中小企業提出貸款申請:申請企業需要提供經年檢通過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貸款卡、近期財務報表等材料;
2)貸款機構資信審查、貸款審核;
3)貸款企業與貸款機構雙方簽訂合同;
4)貸款機構發放貸款。
企業抵押貸款的申請條件
(1)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股東,個體工商戶;
(2)企業有盈利即可操作,不限定盈利大小;
(3)如為小規模納稅人原則上連續經營1年以上。企業抵押貸款的利率 執行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基準貸款利率或適當上浮。
『捌』 國家扶持中小企業貸款政策是指什麼
法律分析:中小企業貸款指銀行向小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東發放的,用於補充企業流動性資金周轉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貸款。小企業主貸款支持的企業必須滿足:注冊資金50萬元以上,經營期限在1年以上;小企業主支持的主要行業:製造業。我國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會遇到許多困難,招工難、倒閉潮、「跑路」風波等等相繼出現。因此,國家為支持這類中小企業出台中小企業扶貸款持政策措施,並開展中小企業服務年活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環境不斷優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十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應當綜合運用貨幣政策工具,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環境。
第十七條 國家推進和支持普惠金融體系建設,推動中小銀行、非存款類放貸機構和互聯網金融有序健康發展,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縣域和鄉鎮等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薄弱地區延伸網點和業務。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應當設立普惠金融機構,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國家推動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地區性中小銀行應當積極為其所在地的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第二十條 中小企業以應收賬款申請擔保融資時,其應收賬款的付款方,應當及時確認債權債務關系,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國家鼓勵中小企業及付款方通過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確認債權債務關系,提高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