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積金貸款首付要付多少
一、現在首付的情況可以分為:
1、在首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新房並且面積不超過90平米的繳納首付可以最低為20%。
2、在二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房產的最低首付為60%。
3、三套房的情況,需要貸款的銀行根據房價的情況可以不予與貸款。
4、其他的情況最低首付為30%。
二、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三、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屬性,屬於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㈡ 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
關於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如果所購房屋的建築面積在九十平方米(含)以下的話,那首付比例不低於百分之二十即可;而如果所購房屋建築面積在九十平方米以上,那首付比例不能低於百分之三十(具體還得看合同協議中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且大家需要注意,如果購買的並非是首套房,而是二套房的話,那根據國務院的規定,首付比例最低要達到百分之四十才行。且不同地區、不同銀行,根據當地購房政策、市場情況等因素估計還會在該基礎上進行一定的上浮,可能需要支付五六成的首付,甚至有的高達七成左右。
而如果規定的首付比例不高,客戶又有充足的資金,其實還可以多付一些錢,若是增加了首付款,就可以降低貸款金額。如此一來,對房貸審批還能提供一定幫助,會更容易通過審批一些。
拓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額度是指個人在使用公積金貸款時所能申請的最大貸款金額。只有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建立住房公積金制6個月以上並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為購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才可享受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首付成數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明確:自2015年9月1日起執行。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可在國家統一政策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自主決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貸款利率
利率水平
公積金貸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並發布 。自2015年8月26日起,中國人民銀行下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相應調整。調整後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年利率是,五年期(含五年期)以下為2.75%,五年期以上為3.25%。
與商貸對比
同樣貸款金額和還款年限,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相比能節省數萬元利息。以一套40萬的房屋為例,貸款28萬。若商業貸款年限為25年,則月均還款1721元,25年付款總額516300元,支付利息總額高達236300元。而同樣是年限25年的公積金貸款,月均還款1548元,25年總還款464400元,支付利息總額184400元,比起商業貸款而言,每月能少支付173元月供,25年共節省利息支出近51900元。
同樣貸款金額,同樣還款數額,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比,不僅還款時間短,還款利息更少了許多。同樣的,28萬元貸款,若同樣以1721元/月的金額還款,商業貸款還款300個月,歷時25年,支付總額達516300元,支付利息236300元。而公積金貸款在還款到第251個月,即在第21年時,全部本金及利息就已經還清,支付總額430715元,支付利息僅150715元,比商業貸款節省利息支出85585元。
㈢ 公積金貸款二套房首付幾成
法律分析:公積金新調整政策明確「首套商品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30%,第二套商品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40%。」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