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新會計准則中利息收入怎麼規定的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確認的利息收入,包括發放的各類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貼現和轉貼現融出資金、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墊款等)、與其他金融機構(中央銀行、同業等)之間發生資金往來業務、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實現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業務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等科目,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貸款——利息調整」等科目。
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
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利息 負數或紅數
貸:本年利潤
貸:財務費用---利息 負數或紅數
2. 新會計准則下委託貸款如何會計處理
(1)委託銀行發放貸款時。
借:委託貸款-本金。
貸:銀行存款。
(2)計提利息時。
借:委託貸款-利息。
貸:投資收益-委託貸款利息收入。
(3)收到銀行轉來的貸款利息(已扣過相關稅金)。
借:銀行存款。
貸:委託貸款-利息。
(4)期滿收回本金及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貸:委託貸款--本金。
投資收益-委託貸款利息收入。
(2)貸款利息收入會計准則擴展閱讀
《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規定,企業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可將「1303 貸款」科目改為「1303 委託貸款」科目 。這說明,企業的委託貸款應設置科目單獨進行核算,而非轉入「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
委託貸款所產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能計入投資收益,一般情況下應計入其他業務收入,這是因為委託貸款在新會計准則下不再被定義為一項「投資」,因此其利息收入也不能列報為「投資收益」。
從另一方面講,委託貸款的利息收入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中對於「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的定義和確認條件。
因此屬於《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的規范范圍,鑒於委託貸款對於多數一般非金融企業而言並非主營業務。
因此委託貸款的利息收入在利潤表上應作為「其他業務收入」列報;相應地,按稅法規定計繳的營業稅及附加在利潤表上列報於「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中。
3. 簡述貸款業務的會計處理原則
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按規定發放的各種客戶貸款,包括質押貸款、抵押貸款、保證貸款、信用貸款等。 企業(銀行)按規定發放的具有貸款性質的銀團貸款、貿易融資、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以及墊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銀團貸款」、「貿易融資」、「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墊款」等科目。 企業(保險)的保戶質押貸款,可將本科目改為「1303 保戶質押貸款」科目。 本科目可按貸款類別、客戶,分別「本金」、「利息調整」、「已減值」等進行明細核算。 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發放的貸款,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借記本科目(本金),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有差額的,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2)資產負債表日,確定貸款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同時,應將本科目(本金、利息調整)余額轉入本科目(已減值),借記本科目(已減值),貸記本科目(本金、利息調整)。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借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同時,將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進行表外登記。 收回減值貸款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相關貸款損失准備余額,借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按相關貸款余額,貸記本科目(已減值),按其差額,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按規定發放尚未收回貸款的攤余成本。
4. 不是從金融機構取得的借款利息,能否沖減財務費用,還是應該進收入
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單獨列務其他業務收入來列報,盡管和沖減財務費用表面上看對利潤的影響是一致的,但其實質上還是有區別的,特別是在年終匯算清繳時,這種收入可以作為招待費的計算基礎。
5. 新會計准則中委託貸款利息收入的如何帳務處理
1、新會計准則中委託貸款利息收入可以計入財務費用-利息收入科目;
2、具體會計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3、財務費用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籌資費用。包括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益(有的企業如商品流通企業、保險企業進行單獨核算,不包括在財務費用)、金融機構手續費,企業發生的現金折扣或收到的現金折扣等。但在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應計入開辦費;為購建或生產滿足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發生的應予以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在「在建工程」、「製造費用」等賬戶核算。
6. 簡述貸款利息的計算方法及相關會計分錄
一、銀行貸款利息計算方法
1、短期貸款利息的計算短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貸款合同簽定日的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貸款合同期內,遇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
短期貸款按季結息的,每季度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按月結息的,每月的20日為結息日。具體結息方式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對貸款期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貸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後改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最後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
2、中長期貸款利息的計算
中長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實行一年一定。貸款(包括貸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內應分筆撥付的所有資金)根據貸款合同確定的期限,按貸款合同生效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每滿一年後(分筆撥付的以第一筆貸款的發放日為准),再按當時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下一年度利率。
中長期貸款按季結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為結息日。對貸款期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後改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3、貼現按貼現日確定的貼現利率一次性收取利息
4、貸款展期,期限累計計算,累計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自展期之日起,按展期日掛牌的同檔次利率計息;達不到新的期限檔次時,按展期日的原檔次利率計息。
5、逾期貸款或擠占挪用貸款,從逾期或擠占挪用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罰息,直到清償本息為止,遇罰息利率調整分段計息。對貸款逾期或挪用期間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按季(短期貸款也可按月)計收復利。如同一筆貸款既逾期又擠占挪用,應擇其重,不能並處。
6、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之前歸還借款時,貸款人有權按原貸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二)貸款利息的計算1.定期結息的計息方法定期結息是指銀行在每月或每季度末月20日營業終了時,根據貸款科目余額表計算累計貸款積數(貸款積數計算方法與存款積數計息方法相同),登記貸款計息科目積數表,按規定的利率計算利息。定期結息的計息天數按日歷天數,有一天算一天,全年按365天或366天計算。算頭不算尾,即從貸出的那一天算起,至還款的那一天止。在結息日計算時應包括結息日。
其公式為貸款利息=累計貸款計息積數×日利率
2.利隨本清的計息方法它是指銀行應在借款單位還款時,按放款之日起至還款之日前一天止的貸款天數,計算貸款利息。貸款滿年的按年計算,滿月的按月計算,整年(月)又有零頭數可全部化成天數計算。整年按360天,整月按30天計算,零頭有一天算一天。
其計算公式為:貸款利息=貸款金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三)貸款利息的賬務處理銀行會計部門計算出應計利息後,應編制傳票,全部轉入「應收利息」科目。其會計分錄為:借:應收利息――××單位戶貸:利息收入――××貸款利息收入
然後根據計算的利息按借款人編制填制一式三聯貸款利息通知單。如借款單位存款賬戶有足夠余額來支付貸款利息,則貸款利息通知單一聯作為支款通知,另兩聯分別代替借方和貸方傳票辦理轉賬。銀行會計分錄為:借:活期存款――××單位存款戶貸:應收利息――××單位戶
如借款單位存款賬戶無款支付,在合同期內,銀行會計部門應根據有關規定計收復利,待該借款單位存款賬戶上有足夠余額來支付貸款利息時,銀行一並扣收。會計分錄為:借:活期存款――××單位存款戶貸:應收利息――××單位戶對到期不能歸還的貸款,銀行應按規定加收罰息。
(四)非應計貸款利息的核算非應計貸款是指貸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沒有收回的貸款。應計貸款是指非應計貸款以外的貸款。當貸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時,應轉入「非應計貸款」科目單獨核算。當應計貸款轉入非應計貸款時,應將已入帳的利息收入和應收利息予以沖銷。從應計貸款轉入非應計貸款後,在收到該筆貸款的還款時,應首先沖減本金,本金收回後的部分則確認為當期的利息收入。
將非應計貸款從中長期貸款中分離出來核算,有利於商業銀行會計信息的使用者充分了解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
二、相關分錄:
1、計提時:
借:財務費用--利息
貸:應付利息--xx銀行
2、支付時:
借:應付利息--xx銀行
貨:銀行存款
註:新會計准則中,計提利息已不在預提費用中核算,而是在應付利息中。
7. 計提銀行貸款利息應如何做賬
問:單位計提銀行借款利息應如何做賬?貸方應做「其他應付款」科目還是「應付利息」科目?
答:計提銀行借款利息,應依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及其應用指南規定,確定利息是資本化還是費用化。符合資本化的,借方應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否則,直接借記財務費用科目。
《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
2001
短期借款
三、企業借入的各種短期借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借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計算確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利息」等科目。
2501
長期借款
三、長期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借入長期借款,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本金)。如存在差額,還應借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二)資產負債表日,應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長期借款的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應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
若屬於短期借款,可通過貸記「應付利息」、「銀行存款」科目。若屬於長期借款,貸記「應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科目。
8. 委託貸款的利息收入應如何入賬
委託貸款的利息收入入賬:假設利息是100元,其他數字均為假設。
借:銀行存款100
貸:利息收入100
稅款部分的處理為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
會計分錄是指對某項經濟業務標明其應借應貸賬戶及其金額的記錄,簡稱分錄。 會計分錄是由應借應貸方向、對應賬戶(科目)名稱及應記金額三要素構成。 按照所涉及賬戶的多少,分為簡單會計分錄和復合會計分錄。 簡單會計分錄指只涉及一個賬戶借方和另一個賬戶貸方的會計分錄,即一借一貸的會計分錄; 復合會計分錄指由兩個以上(不含兩個)對應賬戶所組成的會計分錄,即一借多貸、一貸多借或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9. 會計准則中的貸款賬務處理問題
銀行貸給企業,是資產增加,所以要借貸款,這點沒什麼可說的。
而至於為什麼貸記吸收存款,原因如下。
簡單地的說,銀行平時給企業開戶是吸收了企業的存款,是銀行對企業的負債。所以企業賬戶資金增加時要貸記吸收存款科目,表示銀行手中暫存的企業款項增加,即負債增加。
當銀行給企業貸款時,直接將款項劃入企業的存款賬戶中。這樣企業賬戶中的存款就增加了,對於銀行來說,對企事業的負債也增加了,
,所以貸記吸收存款。這樣就表示銀行將貸款劃入了企業的賬戶中。
其次,存放中央很行款項這個科目是銀行之間借貸用的科目,是資產類的科目,當別的銀行向我行拆借,我行提供貸款時,要將我行在央行的存款劃入借款銀行,所以要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說得比較通俗,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