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扶持中小企業貸款政策是指什麼
法律分析:中小企業貸款指銀行向小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東發放的,用於補充企業流動性資金周轉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貸款。小企業主貸款支持的企業必須滿足:注冊資金50萬元以上,經營期限在1年以上;小企業主支持的主要行業:製造業。我國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會遇到許多困難,招工難、倒閉潮、「跑路」風波等等相繼出現。因此,國家為支持這類中小企業出台中小企業扶貸款持政策措施,並開展中小企業服務年活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環境不斷優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十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應當綜合運用貨幣政策工具,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環境。
第十七條 國家推進和支持普惠金融體系建設,推動中小銀行、非存款類放貸機構和互聯網金融有序健康發展,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縣域和鄉鎮等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薄弱地區延伸網點和業務。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應當設立普惠金融機構,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國家推動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地區性中小銀行應當積極為其所在地的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第二十條 中小企業以應收賬款申請擔保融資時,其應收賬款的付款方,應當及時確認債權債務關系,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國家鼓勵中小企業及付款方通過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確認債權債務關系,提高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
2. 小微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的利息是多少
小微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的利息是多少?我覺得小微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的利息應該也是比較高的吧,具體多少可以到銀行里去打聽一下。
3. 什麼是貸款貼息政策
貼息政策是為支持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項目和產業部門發展,國家財政通過利息補貼的方式,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其發放貸款的一項經濟政策【回答】
例如,國家為了發展交通、能源,國家計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現為中國建設銀行) 曾於1986年規定,銀行對於電力、石油開采、交通、能源、民航等的貸款項目按年利率3.6%計息,超過部分予以財政貼息。貼息的資金從財政投資貸款收回的本金和利息中解決,沖減當年的財政收入。【回答】
4. 濟南小微企業補助政策最新
法律分析:對各類人員首次創辦小微企業,2013年10月1日以後登記注冊領取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並在創辦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滿12個月的創業者(離崗創業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原單位參保的除外),發放1.2萬元一次性創業補貼。上述成功創業者招用失業人員和本市生源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為其在創辦企業連續繳納4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可按照申請崗位開發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的數量,給予每個崗位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正常經營是指企業按月向招用人員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且有正常營業收入。
法律依據:濟南市委辦公廳 濟南市政府辦公廳 《關於積極應對疫情促進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第一條 確保中小微企業信貸余額穩中有升。嚴格落實國家疫情防控期間信貸政策,引導各銀行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平均增速。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資金暫時受困的中小微企業,嚴禁各銀行機構抽貸、斷貸、壓貸。
第二條 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鼓勵各銀行機構採取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特別是對疫情防控物資重點生產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各銀行機構要建立、啟動快速審批通道,簡化業務流程,切實提高業務辦理效率。
第三條 提供個性化金融扶持。對各銀行機構在我市疫情防控期間的中小微企業貸款,一律納入我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項目庫。符合貼息政策的中小微企業貸款,按政策要求給予最高標准貼息支持。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要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擔保費率不超過0.8%,取消反擔保要求。充分運用數字金融「一貸通」融資平台的「101」模式,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快、更便捷的融資渠道。
5. 企業貸款貼息政策
貼息補助也叫財政貼息,是政府支持企業的一種舉措。即企業在政策范圍內可以去銀行申請一定金額的貸款。而到期需支付的銀行利息有一部分是當地政府財政支持的,不需要企業償還。
政府為了鼓勵企業開發名優產品、採用先進技術,對使用某些特定用途的銀行貸款的企業,為其支付全部的或部分的貸款利息。
財政貼息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財政將貼息資金直接撥付給受益企業。二是財政將貼息資金撥付給貸款銀行,由貸款銀行以政策性優惠利率向企業提供貸款,受益企業按照實際發生的利率計算和確認利息費用。
(5)小微企業貸款銀行貼息政策擴展閱讀:
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個人,申請貸款的一般流程包括自願申請、審查推薦、承諾擔保和發放貸款四個流程。
1、自願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戶口或經營所在地的基層就業平台(有的可直接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小額貸款擔保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證件或有關證明。
2、審查推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推薦給小額貸款擔保機構。擔保機構是指根據有關規定受託運作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的擔保機構。
3、承諾擔保。擔保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申請人進行項目審查,對符合條件的辦理承諾擔保手續。
4、發放貸款。對擔保機構承諾擔保的借款申請人,經辦銀行按照有關規定審批後簽訂合同、發放貸款。經辦銀行是指與小額貸款擔保機構簽訂合作協議開展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各級各類金融機構。
6. 小微企業免息貸款的條件
微小企業免息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申請人年齡在24歲-65歲之間,申請人需要是企業的法人代表;企業成立6個月以上,能提供營業執照;法人與企業均徵信良好,沒有不良的信用記錄;企業從事的行業是符合規定的;企業的經驗狀況良好等。
拓展資料:
國家扶持小微 無息貸款是國務院關於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的主要內容:
(一)財政資金支持方面
一是中央財政將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由128.7億元擴大到141.7億元,並將逐年增加資金總規模;
二是中央財政安排150億元資金,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主要用於引導地方、創業投資機構及其他社會資金支持處於初創期的小型微型企業等。
(二)融資擔保服務方面
一是對年度新增擔保業務額達凈資產3倍以上且主要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擔保機構,可繼續享受免徵三年營業稅的優惠政策;
二是通過中央財政資金對擔保機構的風險補助和保費補貼,鼓勵擔保機構提高小型微型企業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擔保收費;
三是推動再擔保機構發展,強化其分散風險、增加信用的功能。
銀行無息貸款的條件 :
1、年齡18周歲至4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固定住所和營業場所證明。固定住所的證明可以是房產證(父母名字的房產證也可),營業場所的證明應該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說明正在從事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資金證明。貸款申請人的投資項目要求已經有一定的自有資金。這是銀行衡量是否借貸的一個重要條件,因為創業貸款金額要求一般最高不超過貸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流動資金,以及購置(安裝或修理)小型設備及特許連鎖經營所需資金總額的70%。
4、結算賬戶。貸款申請人必須在所貸款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營業收入要經過銀行結算。而且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本行信貸政策規定,不允許用於股本權益性等其他投機性投資項目。
5、貸款擔保。貸款申請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擔保,包括房產抵押、存單質押以及第三方擔保三種形式,另外盡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以及貸款投資方面的信息給銀行,這樣會增加貸款誠信度,以便於順利地獲得貸款。
6、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
7、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經濟發展,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創業者如果想申請,可到當地勞動部門咨詢。目前,是由個人先付利息,然後財政補貼,還是財政預付利息,相關方案還沒有確定,不過財政貼息是肯定的。
7. 創業貼息貸款怎麼貼息
對於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政府財政第1年給予全額貼息,第2年貼息2/3,第3年貼息1/3(剩下的均由自己支付)。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對有過逾期記錄的申請人,政府將不予以貼息扶持,申請人按貸款合同約定利率自行承擔。
創業擔保貸款扶持范圍
1、主要針對具有本市常駐戶口和固定住所,在法定就業年齡內,身體健康,誠實守信,有創業願望和具備創業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路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2、合法經營和有一定的自有資金,當年新招用符合上述條件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30%、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的小微企業。
拓展資料
1、國家創業貼息貸款指的是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簡稱小額擔保貸款),即根據國家有關促進就業政策,針對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特別是社會弱勢群體創業所提供的金融信貸服務。它是由各級政府設立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經指定擔保機構承諾擔保,通過銀行發放並由財政部門給予一定貼息扶持的政策性貸款。
2、小額貸款對象
小額擔保貸款的對象是特定的,主要是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
3、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個人,申請貸款的一般流程包括自願申請、審查推薦、承諾擔保和發放貸款四個步驟。
8. 中小企業貸款優惠政策2022
1.擔保優惠。有的地方小微企業扶持是由政府部門為企業貸款擔保,金融機構提供貸款。或者由金融機構放款,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政府補貼擔保費。小微企業可以在抵押物不足的情況下獲得銀行貸款支持。
2.利率優惠。有一類小微企業貸款扶持是由金融機構貸款、指定擔保機構擔保、政府部門貼息。
3.降低貸款門檻。小微企業資質不如大中型企業,常常無法提供充足的抵押物或者理想的經營流水證明,金融機構會針對小微企業降低貸款要求。不過這類貸款通常也是需要有第三方擔保的(政府或者擔保公司)。
4.加快貸款速度。企業貸款從申請到放款通常會有一個較長的審批過程,有的企業貸款審批時間長達三四個月。有的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貸款提供了快速通道,使企業能快速獲得資金。
拓展資料
一,貸款指國家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借款人所提供的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貨幣資金。貸款按期限長短可分為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按有無擔保劃可分為信用和擔保貸款,按貸款的使用對象和用途可分為農村工商、消費貸款等,按個人貸款的種類可分為個人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公積金以及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在會計處理上,企業的貸款可以根據貸款期限的長短並通過「短期借款」科目或「長期借款」科目進行核算,然後通過「應付利息」科目核算貸款利息。貸款通則,為了規范貸款行為,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信貸資產的安全,提高貸款使用的整體效益。促進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通則,自1996年8月1日起施行。貸款審計是指提供給銀行,作為審查企業是否具備銀行要求的貸款條件,以及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的專項審計。在審計報告中不僅對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同時也對企業經營管理狀況、財務狀況、貸款使用情況等發表意見。是銀行逃避貸款風險,企業展示經營狀況必不可少的依據。
二,普通貸款限額是一種以非正式協議約束的貸款形式。企業基於資金需求具有季節性和規律性的特點,與銀行訂立非正式協議,約定一個由銀行在指定期限內向企業提供貸款的最高限額,在此期限和貸款額度內,企業可隨時獲得銀行貸款。企業申請貸款額度時必須向銀行說明貸款前的財務狀況,銀行則根據企業信用狀況和自身營運要求決定是否授信和執行協議。備用貸款承諾是以比較正式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約定的貸款形式。企業與銀行簽訂正式的貸款協議,銀行承諾在指定期限和限額內向企業提供貸款並要求企業向銀行支付承諾費。
9. 國家對小微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方面:
《指導意見》提出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堅守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准公共定位,彌補市場不足,降低擔保服務門檻,著力緩解小微企業、「三農」等普惠領域融資難、融資貴,支持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體舉措包括:明確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支持范圍和重點對象,聚焦支小支農融資擔保業務、切實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並實行差別費率、完善銀擔合作機制、強化財稅正向激勵、構建上下聯動機制加強協同配合、逐級放大增信效應和優化監管考核機制等。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確保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佔比達到80%以上,帶動合作機構支小支農擔保金額佔全部擔保金額的比例不得低於80%,其中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佔比不得低於50%。引導合作機構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其中,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
在完善銀擔合作機制方面,《指導意見》要求銀擔合作各方要協商確定融資擔保業務風險分擔比例。原則上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均不低於20%,省級擔保、再擔保基金(機構)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不低於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承擔的比例。同時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要推動與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總對總」合作,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分支機構審批許可權並在授信額度、擔保放大倍數、利率水平、續貸條件等方面提供更多優惠。銀擔合作各方要細化業務准入和擔保代償條件,明確代償追償責任,並實施跟蹤評估。
在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的同時,《指導意見》提出強化財稅正向激勵,加大獎補支持力度、完善資金補充機制,探索風險補償機制,並落實扶持政策,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的擔保賠償准備金和未到期責任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按照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執行。
「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廣泛參與,出資入股與無償捐資相結合的多元化資金補充機制。」《指導意見》明確,中央財政要根據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的業務拓展、擔保代償和績效考核等情況,適時對其進行資金補充。鼓勵地方政府和參與銀擔合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支小支農業務拓展和放大倍數等情況,適時向符合條件的機構注資、捐資。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對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佔比較高,在保余額、戶數增長較快,代償率控制在合理區間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給予一定比例的代償補償。
與此同時,《指導意見》提出優化監管考核機制,要求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健全內部考核激勵機制、完善績效評價體系。
「金融管理部門對貸款利率和擔保費率保持較低水平或降幅較大的機構給予考核加分,鼓勵進一步降費讓利。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貸款,結合銀行業金融機構實際承擔的風險責任比例,合理確定貸款風險權重等。」《指導意見》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優化支小支農業務內部考核激勵機制,重點考核業務規模、戶數及其佔比、增量等指標,降低或取消相應利潤考核要求。
根據《指導意見》,其基本原則為「聚焦支小支農主業、堅持保本微利運行、落實風險分擔補償、凝聚擔保機構合力」。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嚴格以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業務為主業,支持符合條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不斷提高支小支農擔保業務規模和佔比;不以營利為目的,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保持較低費率水平,切實有效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構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同參與、合理分險的銀擔合作機制。
也明確禁止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不得偏離主業盲目擴大業務范圍,不得為政府債券發行提供擔保,不得為政府融資平台融資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資擔保機構進行股權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