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有全國性優惠政策和地方性優惠政策:㈡ 京津冀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扶持有哪些
科技型企業優惠政策有:
1、政府5-8萬財政補助;
2、科技信用貸款優惠;
3、政府認定的榮譽,有利於企業對外宣傳;
4、有助於後期政府榮譽和政府補助的申請;
5、稅收減免,研發經費100%加計扣除;
㈢ 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減按10%-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1、高新技術企業可以獲得稅收優惠稅率的減免,尤其是屬於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可以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如屬於特區內的新設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還可以享受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如果是在經濟特區內所取得,那麼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第五年可以按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3、軟體集成電路企業,企業所得稅也可以享受兩免三減半的政策,國家規劃布局的重點軟體生產企業,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可以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如果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的部分,可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4、還包括動漫企業,動漫企業也屬於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從09年起如果被認定是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的企業,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體產業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第一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到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3)科技型企業貸款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1、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註明的發證時間所在年度起申報享受稅收優惠,並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2、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相應期間的稅款。
3、對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且享受稅收優惠的高新技術企業,稅務部門如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過程中或享受優惠期間不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認定條件的,應提請認定機構復核。
4、復核後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並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證書有效期內自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㈣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政策:㈤ 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有創新資金的無償資助,科技型中小企業實施的技術創新項目採用貼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銀行貸款。
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清理糾正金融服務不合理收費,切實降低企業融資的實際成本。拓寬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渠道。逐步擴大小型微型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發行規模,積極穩妥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等融資工具。細化對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差異化監管政策。促進小金融機構改革與發展。強化小金融機構重點服務小型微型企業、社區、居民和「三農」的市場定位。在規范管理、防範風險的基礎上促進民間借貸健康發展。
對財稅的支持: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稅收扶持力度,支持金融機構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的金融服務,擴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更多運用間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業。
㈥ 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規定期間內發生的攤銷費用,可適用優惠政策。企業在匯算清繳期內按照規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業登記編號的,其匯算清繳年度可享受優惠政策。企業按定更新信息後不再符合條件的,其匯算清繳年度不得享受優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業辦理稅收優惠備案時,應將按照規定取得的相應年度登記編號填入《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具有相關資格的批准文件(證書)及文號(編號)」欄次。因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而被科技部門撤銷登記編號的企業,相應年度不得享受規定的優惠政策,已享受的應補繳相應年度的稅款。科技型中小企業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徑和管理事項仍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二十六條 國家採取措施支持社會資金參與投資中小企業。創業投資企業和個人投資者投資初創期科技創新企業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
㈦ 科技型企業優惠政策有哪些
科技型企業優惠政策有:
1、政府5-8萬財政補助;
2、科技信用貸款優惠;
3、政府認定的榮譽,有利於企業對外宣傳;
4、有助於後期政府榮譽和政府補助的申請;
5、稅收減免,研發經費100%加計扣除;
相比申請認定高企,認定科技型企業會更加容易一些,不過需要的資料還是比較復雜和辦理的程序還多和政府打交到,如果有認識相關政府的人最好找哈關系,沒有的話,就找代辦公司吧,麥積啊這種都排名靠前的會靠譜點。
(7)科技型企業貸款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通知》以現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為基礎,進行了調整和完善,主要包括:
一是著重支持自主創業。在已出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新的就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針對個體經營者,積極扶持個人自主創業。
二是擴大享受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范圍。與以往按照特殊群體確定享受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范圍相比,新的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的界定,以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作為基本條件。
即由下崗失業人員和城鎮少數特困群體擴大到納入就業失業登記管理體系的全部人員。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以及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等就業重點群體。
都涵蓋在新的就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對象之內。同時,為支持和鼓勵應屆高校畢業生創業,將畢業年度內的高校畢業生也納入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適用范圍。
三是保持原有政策優惠力度。繼續沿用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政策的優惠方式。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㈧ 高新技術企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一)稅率優惠
1.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2. 對於2008年1月1日(含)之後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新設的高新技術企業,就其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可按照25%的法定稅率享受二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3.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同時,又符合軟體生產企業和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定期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的,可選擇適用15%稅率或25%法定稅率減半征稅,但不能享受15%稅率的減半征稅。
(二)技術轉讓稅收優惠政策
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含5年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扣除類稅收優惠政策
1. 研發費加計扣除(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50%,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
2.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3.儀器設備加速折舊(對生物葯品製造業等10個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以及對所有行業購進的專門用於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四)境外所得計算
以境內、境外全部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總收入、銷售收入總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等指標申請並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來源於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即對其來源於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在計算境外抵免限額時,可按照15%的優惠稅率計算境內外應納稅總額。
(五)與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有關的特殊優惠
1.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夥人可按照其對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法人合夥人從該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2.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二、個人所得稅優惠
根據
財稅〔2015〕116號
文件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時,個人股東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股東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並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個人獲得股權獎勵時,參照所獲股權的公允價值,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於個人一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㈨ 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國家給予高新技術企業哪些優惠政策?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的稅收優惠.
三.高新技術企業彌補虧損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的稅收優惠.
四.土地使用稅減征50%(不同省市優惠需要咨詢當地稅務局.
需要注意的是,高新技術企業是不能與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疊加享受的,但可以選擇放棄享受15%稅率的優惠(保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選擇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減計所得額徵收優惠.
其實,高新技術企業除了國家給予的便利,還可以同時申請享受地方性園區稅收優惠政策,比如通過注冊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遷移的方式入駐園區,獲得地方財政對於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一定比例的稅收扶持.但前提是,入駐園區的企業必須與主體公司一樣取得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方可以疊加享受,否則只能單一享受園區政策.
園區稅收優惠政策
1.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40%-70%進行扶持.
2.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40%-70%進行扶持.
另外納稅大戶是可以一戶一議的,給企業的稅收扶持比例跟蹤企業的納稅整體情況進行調整.所有的稅率及優惠,以當地的園區實際政策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