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股權質押貸款流程是怎樣的
個人股權質押貸款流程是:
(一)、當事人在工商局領取並填寫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提交相關出質人身份證與復印件;質權人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與原件;出質人所在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等。
【法律依據】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第七條
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復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復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印章);
(三)質權合同;
(四)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下同);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2. 如何用股權質押貸款
訂立股權質押貸款合同時,出質人和貸款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在債務人履行期限屆滿出質人未受清償時,股權轉移為貸款人所有。
質權人應注意審查出質人的主體資格:
出質人如為自然人,應提供有關身份的證明;
出質人如為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及其它有關文件,並須有法人股東會同意股權出質的決議;
質權人應認真分析處置股權所在公司的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
考察企業生產經營情況, 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是否正常;
企業貸款卡信用記錄查詢;
企業的納稅情況調查;
分析企業財務狀況,要求企業提供審計報告、財務報表,核實企業的資產規模、負債情況;核實企業所有者權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斷企業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
核實企業的銀行對賬單及個人銀行卡流水單,考察企業每個月是否有比較穩定的現金流;
加強對公司質押股權的價值監控。涉及上市公司股權的,要跟蹤證券市場行情,分析質押股票的風險和價值,設置警戒線,切實防範風險。
質權人應謹慎選擇出質股權:
股權的選擇應以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通性較好為原則;
應注意出質的股權是否存在出資不實的瑕疵,即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認繳出資額;
應注意出質的股權是否存在出資不到位(違約)的瑕疵,即股東出資不按時、足額繳納。
建議質權人與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簽訂協議約定以下內容:
在質押期間發生對外擔保等可能影響到質權人權益的行為時,應事先徵得質權人的書面同意;
對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等可能影響質押權利實現的行為前應書面告知質權人,並確保質押權利不受損害;
要求質押標的所在企業每月向質權人提供財務報表等資料及配合質權人對出質股權進行監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3. 股權質押貸款融資的流程和需要准備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股權質押貸款融資的流程為股權質押決議;提出股權質押貸款申請;簽訂書面貸款合同和書面股權質押合同;辦理股權出質登記;貸款銀行發放貸款。股權質押貸款融資需要准備的材料有股權質押貸款申請書、出質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財務報表、股權出質公司上一年度的資產評估報告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4. 辦理股權質押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第一條 為規范股權質押融資,支持金融產品創新,拓寬企業融資渠道,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湖南省股權出質登記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指導意見。
第二條 本指導意見所指的「股權」是指:
(一)在本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
(二)在本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在依法設立的省股權登記託管專業機構辦理了股權登記託管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
第三條 本指導意見所稱股權質押融資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股權作為債權的擔保,通過金融機構及擔保機構等所進行的融資活動。提供股權作為擔保的單位或個人為出質人,接受股權擔保的貸款人、接受股權作為反擔保的擔保人為質權人。
第四條 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股權質押合同,按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其中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出質的還須到依法設立的省股權登記託管專業機構辦理出質股權登記託管證明。股權質押合同文本及條款,由辦理股權質押融資的雙方自行約定。
第五條 借款人以股權出質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的,該股權應當是出質人合法持有,並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其中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應當已在依法設立的省股權登記託管專業機構辦妥股權登記託管。
第六條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辦理股權質押貸款,應如實填制並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同時,提交擬出質的股權憑證,出質須取得公司許可的應提交公司同意出質的決議,其中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省股權登記託管專業機構出具的股權登記憑證、出質人主體資格證明以及貸款人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開辦股權質押融資的貸款人或擔保人應負責擬制並向借款人提供統一的股權質押貸款格式化申請書。
第七條 貸款人或擔保人收到借款人提交的股權質押融資申請資料,除審查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借款用途、還款來源和還款能力外,應重點審查以下內容:出質人資信、身份情況以及經營狀況;擬出質股權份額及其價值評估,股權憑證是否有效,擬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經營情況和抵押擔保情況;實現質權的可行性。必要時向公司登記機關、企業信用管理部門和依法設立的省股權登記託管專業機構查閱相關登記檔案。
第八條 貸款人應在審查借款人提交的股權質押融資申請資料符合要求後,發放貸款前,了解、掌握該股權的市場價值,組織開展對股權的價值評估,合理確定質押融資金額。
第九條 貸款人或擔保人應充分考慮以未消滅質權的股權質押融資可能產生的風險,以下股權不得辦理質押融資:
(一)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轉讓或者不得出質的股權;
(二)公司章程規定不得轉讓或者不得出質的股權;
(三)已經被人民法院凍結的股權;
(四)已辦理出質登記的股權。
第十條 借款人和貸款人(或擔保人)在股權質押合同簽訂後,應根據《湖南省股權出質登記實施辦法》規定,及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出質登記。其中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出質的,還應當在辦理出質登記前到依法設立的省股權登記託管專業機構辦理股權登記託管,並在股權出質登記後,辦理出質股權的凍結手續。凍結的股權包括該股權衍生的轉贈股本、孳息(應扣除手續費)在內,但所購配股除外。
第十一條 貸款人應在辦妥股權出質登記,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股權出質登記通知書》,其中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出質的須取得依法設立的省股權登記託管專業機構的出質股權凍結證明後,方可對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借款人逾期不履行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質權人有權依法處分該股權,並由處分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公司股權出質期間,出質人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處置被出質的股權。
第十三條 貸款人在發放股權質押貸款後,應關注質押股權所在公司經營狀況,准確把握影響質押股權的市場價值因素,持續評估質押股權的價值,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和控制信貸風險。
第十四條 出質人和質權人的名稱(姓名)、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的名稱、出質股權的數額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股權出質變更登記,其中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出質的應當及時到依法設立的省股權登記託管專業機構辦理出質股權凍結變更手續。
第十五條 主債權消滅、質權實現、質權人放棄質權或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導致質權消滅的,股權質押合同當事人應當及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股權出質注銷登記,其中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出質的應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股權出質注銷登記通知書》,及時到依法設立的省股權登記託管專業機構辦理出質股權凍結撤銷手續。
第十六條 貸款人或擔保人要根據本指導意見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規范股權質押融資業務。
第十七條 貸款人或擔保人應規范辦理股權質押貸款及擔保業務,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優化程序、提高效率,不斷改進和加強金融服務。
第十八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股權出質登記的規范化管理,加快推進股權出質登記的規范化進程。依法設立的省股權登記託管專業機構應加強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登記託管的相關工作。
5. 股權質押貸款的申請條件是什麼程序是怎樣的
股權質押貸款應滿足如下的申請條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股權業經省證券登記中心登記託管等。股權質押貸款程序如下:申請質押貸款提供材料,簽訂合同;辦理股權出質登記,股權由股權出質登記機構保管;辦理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6. 股權質押貸款需提供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1、股權質押貸款申請書;2、質押貸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3、股權發行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評估報告;4、股權發行公司同意質押貸款證明。質押股權超過股權發行公司股本總額5%時須有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議。以有限責任公司出資憑證出質的,需出具股權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的復印件;5、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7. 股權質押貸款申請的相關程序
法律分析:1、股權質押貸款的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質押貸款需提供資料股權質押貸款申請書;2 股權質押貸款的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應以書面形式簽訂貸款合同;3、股權質押合同簽訂之日起 15 日內,股權質押貸款當事人須憑股權質押合同到股權出質登記機構辦理股權出質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 商業銀行股權質押貸款的流程和風險責任有哪些
法律分析:我國法律是禁止流質抵押的,可以股權質押,股權質押的風險責任:1、股權質押貸款的借款人應嚴格按照貸款合同使用資金,確保到期還本付息。2、質押貸款的股權價值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9. 股權質押貸款流程是怎樣的
進行股權質押貸款的大致流程如下:
(一)股權質押貸款的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質押貸款並提供基本資料;
(二)股權質押貸款的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應以書面形式簽訂「貸款合同」;
(三)股權質押貸款當事人須憑股權質押合同到股權出質登記機構辦理股權出質登記,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股權交由股權出質登記機構保管。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勵對象按照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條件,獲得的轉讓等部分權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轉讓、用於擔保或償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