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婆婆首付買了一套房子用兒子婚後公積貸款房子應該是誰的
摘要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首先這個房子是由婆婆出的首付,而兒子結婚之後,用兒子的公積金貸款辦理,是兒子兒媳時共同還貸款,這個房子應該歸婆婆,兒子,兒媳三人共同所有。
⑵ 婆婆付的首付,用婆婆的工資還的一部份貸款,房產證寫的兒媳婦名,房子有婆婆的份嗎
我的回答是,房子沒有婆婆的份,因為房子屬於誰,是看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這是需要法律依據的。
但買房子是婆婆出的首付款,而且還用婆婆的工資還的一部分貸款,所以盡管在法律上婆婆沒有份,但做人應講良心,兒媳還是應善待婆婆,這樣才能使婆婆的心得到安慰。
⑶ 婚後買房首付是借的寫的婆婆的名字,貸款我跟老公兩個還,如果離婚我有份嗎
應該有點難,你要保留 你還貸款的證據。為啥你們兩個人買的還的要寫你婆婆的名字?
⑷ 婚後買房,婆婆首付,房產證寫我們兩人名字
如無特殊約定,視為對你們夫妻的贈予,離婚時不只分割首付的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還貸、升值、裝修等部分均需要分割。
⑸ 用家婆房產抵押借款來給自己買房首付多少
正常首付。全國基本是首套首付房款的30%,二套50%-60%。現在有某些地方,首付首套可以交房款的20%即可,二套30%。具體你去任何一個售樓處或者中介機構都可以咨詢當地的一個政策
⑹ 公婆首付了一套婚房,婚後與伴侶共同還貸款,該不該要求加我的名字
當然不應該要求加上你的名字,因為這套房產的所有權本身就是公婆,不是你和你的老婆。
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年輕人依靠父母或者啃老已經成為了理所當然的事情。在很多年前,年輕人會以啃老為恥。但到了現代社會,年輕人不僅會要求各自的父母給自己買房,甚至會要求父母把房子的名字寫成自己。對於任何一個有尊嚴的年輕人來說,年輕人都會想辦法主動買房,同時也會盡可能承擔家庭的責任,而不是在房子的所有權問題上和長輩鬧別扭。
婚房不應該寫你的名字。
這個道理其實非常簡單,因為這套房子的首付本身就是公婆所出,這也意味著婚房的所有權歸公婆所有。不管你在婚後是否和伴侶共同償還貸款,這套房子的主人始終屬於公婆。有些女人可能會認為自己吃虧,因為她們表示自己離婚以後將分不到任何財產。事實上,如果你真的和自己的另一半離婚,並且你在婚後償還貸款的話,不管這套房子的名字是否寫的有你,你都可以獲得相應的離婚賠償。
⑺ 婆婆付首付離婚怎麼分
如果是婚前的出資,原則上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離婚時該部分出資對應的房產價值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婆婆出資時明確表示贈與雙方,則屬於共同財產,應當分割。如果是婚後的出資,沒有特別約定為贈與一方的,視為贈與雙方,也是共同財產。有特別約定贈與其中一方的,屬於該方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⑻ 婚前公婆首付買房,房貸需要公婆還嗎
不需要。
結婚由父母幫襯買房的情況比較常見,一般都是父母支付好首付,由夫妻倆在婚後共同償還剩下的貸款。主要還要看貸款人是誰,如果是公婆的話,他們就有義務還款。
⑼ 婚後公婆出首付,兒子還房貸,寫公婆的名字,離婚後怎麼分。
婚後購房公婆出首付,但登記在公婆名下,房屋權屬人以登記為准,所以房屋權屬人為公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外,兒子還房貸的,對於以夫妻共同償還房貸的情形,若用於還房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要求就還房貸部分的資金要求進行分割。
⑽ 婚後婆婆出錢付首付買房寫老公一個人名字是夫妻共同財產嘛
按照法律條例《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因此,婚後婆婆出錢付首付買房寫老公一個人名字是是老公的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後夫妻共內負責還房貸,那麼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10)婆婆貸款首付擴展閱讀:
現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為二,那麼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為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