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成都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是多少啊
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
1.沒房,沒住房貸款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於40%
1. 有一套房住房,沒有住房貸款
2. 沒房,但是有住房貸款
3. 有一套房,且該住房的貸款還沒結清
三套房,不提供貸款
1. 有兩套房子
2. 有兩筆以上還沒結清的住房貸款
3. 有一套房,有一筆還沒結清的住房貸款,並且這筆貸款不是該住房的貸款
Ⅱ 公積金可以交首付嗎,比例多少
可以。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比例是30%。 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首付比例是指購房人先予支付給售房人的購房資金占總房價款的比例,購房首付資金是家庭必須准備的,缺口部分可以申請貸款,完成購房全款交付。 一般情況下房價扣除首付部分等於貸款金額,如果首付比例要求越高,則購房貸款的門檻就越高,目前我市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為現房及按揭商品住房30%,二手房為40%。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Ⅲ 成都購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及利率
成都購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及利率:
1、首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30%;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40%;
2、所購再交易房樓齡超過10年的,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
3、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為同期法定公積金貸款利率;
4、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同期法定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Ⅳ 用公積金買房需要付多少首付
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首套房的首付按20%支付,如果是二套房,首付不能低於40%支付。
Ⅳ 公積金買房首付百分之多少
公積金買房首付百分之多少要視情況而定。
因為每個地區差異不一樣,樓盤和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關系不一樣,所以貸款首付是不一樣的。個人公積金貸款買房最低首付比例為百分之三十。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有:
1、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2、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3、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4、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5、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
6、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具有普遍性、強制性、福利性、返還性。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Ⅵ 公積金貸款首付20%條件是什麼
購房者家庭名下無房產,購買的房產屬於普通住宅,個人第一次貸款買房,購房面積不超過90平米的情況下,房貸首付是20%。一般面積大於90平米的情況下,滿足其他條件的話,首付比例是30%。具體以城市規定為准。公積金貸款首付20%具體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3、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首次使用公積金,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
4,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職工在購買,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拓展資料
一、買房交首付注意事項
1、核實開發商五證:
要核實開發商的土地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銷售許可證這五證,最主要的是看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這兩證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這也是將來能否辦產權證的關鍵所在。
2、注意閱讀合同條款:
這點千萬要注意,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一定要規范,小夥伴們可以到房產局網站上下載列印就可以,自己先審視閱讀一遍,待簽訂合同時要在仔細閱讀並認真填寫。
3、明確交房時間、違約責任: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賠償,就是說一定要確認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確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摳字眼的不合理條款,若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條款時,依法律規定由違約方支付對方合同總價的1%至5%的違約金,特別要注意延期交房違約金的比例問題。
4、確認計價方式及支付方式條款:
看清計價方式與總價款及支付條款,合同中應明確規定每平方米價格,如果包括其他費用(如水暖、煤氣的初裝費等)應一並列明;該房款是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款?是現金支付還是票據支付等。
5、確認面積以及面積差異處理:
商品房銷售管理方法中明確說明了,如購買的商品房有面積差異,合同上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3%是個分水嶺,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要麼同開發商協商,所以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說明後,才能避免出現此類問題。
6、確認合同條款中權利和義務是否對等:
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及時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主要研究的地方是開放商的合同的補充這一部分,注意不要傷害自己的利益或者放棄自己的相關的權利,簽約是非常嚴肅的事情,也是一個法律行為,因此簽約前的了解十分重要。
7、一定要認准交房日期是否確定:
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Ⅶ 成都公積金最多可以貸多少
Ⅷ 公積金首套房首付最低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公積金首套房首付最低比例是20%,一般購房面積在90平米以下的情況下辦理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就可以低至20%。如果房屋面積在90平米以上的話,那麼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一般最低為30%。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公積金首套房首付最低比例是20%,一般購房面積在90平米以下的情況下辦理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就可以低至20%。如果房屋面積在90平米以上的話,那麼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一般最低為30%。公積金貸款條件:1、首先看自己有沒有公積金賬戶。這個在平常工資明細中都能看出來,看單位有沒有給你繳納,只要交了你就有賬戶,也可以登陸當地公積金中心的網站進行查詢。2、在有公積金賬戶的前提下,申請貸款當月之前必須連續足額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或者累計繳存公積金一年以上,並且目前仍在繳存公積金的才有資格申請貸款。這個規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防止工作不固定,收入不穩定,從而控制貸後風險的一種措施。所以,如果自己工作經常變動,一定要查詢自己公積金有沒有滿足這兩個條件。當然,有的地方規定不一樣,具體細節大家可以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3、如果夫妻雙方二人不管哪一方有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那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4、如果有未還清並且數額較大的貸款或有徵信污點,那也將不能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5、貸款人的年齡與貸款年限之和必須小於70歲,舉個例子,比如你現在40歲,你申請貸款30年,那公積金管理中心就不會批准;6、貸款前,商品房買賣合同必須簽訂。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Ⅸ 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2021
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拓展資料】
一、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二、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三、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四、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五、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屬性,屬於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