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企業如何支用貸款,也要什麼受託支付或自主支付嗎
1,受託支付:貸款發放後,由小企業委託銀行將貸款的款項代為支付給支付對象,小企業需要用款則需要向銀行提供用款申請、簽訂委託支付協議,列明委託支付對象。根據約定銀行會進行劃款。
2,自主支付:貸款發放後,小企業自己來支付貸款款項給支付對象,這需要小企業自己開轉賬支票進行轉賬或提現。但必須向銀行提供用款計劃。
說明白點第一種就是小企業委託銀行來幫它付錢,第二種就是小企業自己來付錢
由於人民銀行規定貸款必須專款專用,所以金額較大的貸款都必須採取受託支付,支付對象必須和貸款用途實際相關。並且需要提供合同、發票等用途證明。
而自主支付一般金額較小,雖然由小企業自己支付,但也需要提供用款證明
㈡ 貸款受託支付給關聯單位屬於什麼性質
這是三方受託收款的一種方式,企業經營貸款業務中,金融機構不會允許資金給你自己賬戶中,而是以你的交易合同作為放款前提,所以會要求貸款企業提供購銷合同並提供下游企業的收款賬戶,才可以的。
㈢ 信用貸款受託支付第三方收款人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主要看貸款金額的大小按銀監「三法一指引」要求。
要求,超過30萬元以上個人貸款必須採用受託支付,付到交易對手賬號;30萬以下符合條件的可採取自主支付,即劃到借款人個人賬戶。
如上述情況說的這種可能是受託支付,金額應該超過30萬,銀行為了規避交易對手不能是關聯方會作出以上要求。不可能僅用一個復印件就作為申請貸款的主體。另外「貸款人」指的是銀行,借銀行錢的人是「借款人」。個人經營性貸款的申請條件,個人經營貸款的對象為符合銀行個人經營貸款政策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不含港澳台),包括個體工商經營者、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合夥人或主要自然人股東等。如法人並非企業的主要合夥人、實際控制人或股東,不符合個人經營性貸款方法對象的要求。1、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60周歲(含)以下,在分行管轄地域范圍內有固定住所,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2、借款人及其經營實體信用良好,經營穩定。3、相關銀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㈣ 法律財務問題:XX公司的關聯企業需要向銀行貸款,但是銀行要求關聯企業提供購銷合同
有的,銀行之所以直接匯款給XX公司,就是為了防止XX公司關聯企業將款項用於其他用途,這樣銀行可能會存在收不回貸款的風險,而且與關聯方簽訂合同,銀行應該會核查的吧
㈤ 給別人做受託支付有風險嗎
摘要 3.受託支付影響信貸資金安全。借款人與交易對手間、關聯企業間、上下游企業間編造虛假交易合同、提供虛假受託支付,而信貸資金實為他用:一是部分客戶利用提供虛假銷售合同與虛假受託支付挪用信貸資金進行其他投資;二是部分客戶利用虛假受託支付挪用信貸資金用於股市、樓市、黑市、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不正當投資領域。
㈥ 銀行貸款受託支付需要注意什麼
銀行貸款受託支付需要注意:
1、直接貸款發放行信貸資產安全形度
每筆貸款的發放與否,是銀行自身風險收益衡量後的結果。受託支付能較好讓企業根據資金的申請用途進行使用,保證貿易背景的真實性,實際的資金流轉更可能符合銀行預先評估,貸款償還能力更可預見。
2、從監管角度
銀行並不會僅僅因為個人、法人可以償還貸款,就別無他求的放款;銀行服務實體經濟的角色定位以及監管需求,人行宏觀經濟調控需求等這些看得見的手都會對金融資產的流動,行業擺布,安全提出諸多要求。
受託支付可以防止貸款資金進入股市,違規進入房市,產生泡沫。簡言之,這是打造金融生態環境的必要措施。
3、實際操作中
風險和收益是永恆的博弈和共舞,很多銀行會根據自身對終極還款風險的判斷,甚至第二還款來源變現能力的判斷靈活行事,這也是實情。
(6)通過關聯企業辦理受託支付貸款擴展閱讀
需要注意的問題
受託支付存在好處
受託支付有助於提高商業銀行強化科學的貸款全流程管理貸款發放的質量,也有利於管理,可以真正實現貸款管理商業銀行增強貸款風險管理模式從粗放型走向精細化。
顯風險和收益平衡之博弈
其一,在降低貸款挪用風險的同時,將對借款人的收益產生影響。有商業銀行人士稱,目前,對於項目貸款,企業可以一次性提完,用與不用,如何使用,由企業自主決定。
在此情況下,借款人在項目建設的過渡期內,可以做一些增加收益的業務,如轉存銀行、購買理財產品等。但採用受託支付後,借款人不可能一次性提款,短期操作的空間將被壓縮。
㈦ 貸款受託支付能否受託到借款企業法人或股東投資入股的企業
不行的。
1,所謂的受託支付就是你借 款要干什麼用,然後這個用途證明是要提供的,不管是買賣合同也好,還是什麼合同總有一個付款方,一個收款方。
2,你是到銀行申請貸 款的人,那你肯定是付款方,那收款方就是銀行要受託支付的對象。
3,為什麼要受託支付?就是怕你挪用貸 款虛構用途。用途審核是銀行貸款審核中比較重要甚至非常重要的一環,因為你用途不對,他就不好判斷你的還款來源和你的還款能力。
4,而題主所說將貸 款資金打入跟你有關聯的企業,那就存在你的用途虛假的可能性。
5,所以如果銀行認真審核,是會判斷你的用途虛假拒絕你的貸款的。即使當時沒有發現,事後做貸後檢查的時候,如果發現也會要求你提前歸還的。
6,貸後檢查可不一定是這個貸 款經辦行來做,有可能是上級機關也有可能是外部審計機關。
㈧ 如何規避受託支付
(一)設置較高支付起始金額。由於目前銀監會《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對貸款受託支付起始金額未明確進行規定,僅在該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支付對象明確且單筆支付金額較大,原則上應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造成各行對該辦法理解不一,參照制定管理辦法及操作規程中對流動資金貸款受託支付金額起點參差不齊的現狀。客觀上給少數銀行有意設臵較高的受託支付起始金額以規避新規留下了空間。如中行江西省分行制定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流動資金貸款發放審核實施細則(2010年版)》規定「支付對象明確且單筆支付金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總行級重點客戶的單筆支付金額超過1億元人民幣應採取受託支付方式」。比較而言,銀監會《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或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貸款資金支付,應採取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銀監會固定資產貸款管理辦法尚且將500萬元定為「金額較大」,而該分行流動資金貸款卻將5000萬元甚至10000萬元界定為「金額較大」,又如交通銀行總行對流動資金貸款起始金額定為「各省直分行應根據當地經濟環境、同業操作慣例和自身業務情況,合理確定區域自主支付限額。現階段暫定最高限額為3000萬元人民幣」,上述規定顯然與銀監會規定相悖。
(二)提供虛假購銷合同辦理受託支付。一些基層銀行對借款人提供的受託支付資料審核不嚴格。有的僅憑借款人提供一份虛假《購銷合同》便予辦理貸款人受託支付,造成信貸資金被挪用。如2010年3月12日江西稀有稀土金屬鎢業集團有限公司在中行江西省分行公司業務部借款7000萬元。該部僅憑一份借款人提供的《購銷合同》便辦理受託支付。借款人在放款當天和次日分2筆將上述資金轉至上述《購銷合同》供貨方江西畫眉坳鎢業有限公司在農業銀行興國古龍崗分理處開戶的賬號上;3月16日又將上述資金劃回借款人在農行南昌市青山湖支行營業部賬上。從該案例可以看出,一方面借款人提供虛假《購銷合同》達成形式上的受託支付條件,以最終實現貸款自主支用的目的,另一方面銀行未對受託支付其他資料進行嚴格審核,最終造成該筆信貸資金被挪作他用。
(三)化整為零逃避受託支付。具體表現形式為借款人在貸款人受託支付金額限額內,將信貸資金分多筆,在短期內劃至同一交易對手賬戶,以達到規避貸款人受託支付、甚至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的目的。如江西中恆建設集團公司2010年3月8日在中行江西省分行公司業務部借款2000萬元,該《流動資金貸款合同》第七條規定「單筆支付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借款人分別於2010年3月9日轉出1筆金額900萬元和2010年3月10日分2筆轉出700、400萬元,共計2000萬元至交易對手江西宏潤建材有限公司賬戶上。又如江西西河機械廠向交行辦理1500萬元的固定資產貸款,項目總投資為2000萬元。2010年3月18日借款人向交行開出一份提款申請書,金額1500萬元,支付方式為自主支付,貸款全額轉入借款人在交行的基本賬戶。2010年3月23日、3月24日和3月25日借款人分三次各將100萬元支付給其關聯企業江西西河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用於歸還他行借款。
(四)提供虛假墊款資料辦理受託支付。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第三方企業為其墊款的證明資料,辦理貸款人受託支付,銀行未對企業間的真實借貸關系進行審核,辦理了貸款人受託支付,將信貸資金劃至假的墊款企業,導致信貸資金用途改變,使企業輕而易舉地套取銀行信貸資金。如2009年12月2日江西綠地前湖臵業有限公司向建行南昌城建支行借款5億元。2010年1月6日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一份銀行進賬單復印件,作為第三方代為墊款的依據,要求支用授信額度內貸款2億元。借款人當天便將上述資金採用受託支付劃轉至第三方墊款企業——上海綠地集團江西申江臵業有限公司。而實際上,借款人提供的銀行進賬單反映的資金劃撥關系不存在,在銀行查詢不到此張進賬單。由此可見,借款人為掩蓋其真實用途,提供了虛假的銀行進賬單辦理受託支付。
(五)提供虛假購房合同辦理受託支付。具體表現為一些基層銀行對私客戶經理對借款人提供的受託支付資料真實性審核不嚴,貸款人受託支付審核流於形式,對借款人真實貸款用途並不掌握。如借款人羅軍於2010年3月16日在中行南昌市南湖支行借款20萬元,期限1年,借款用途為購買二手房。借款人羅軍提供虛假《購房合同》及房屋所有人朱炳順產權證明辦理受託支付,而實際並未辦理房屋交割手續,並且貸款人將全部信貸資金一次性提現,其真實用途難以確定。
(六)固貸變身流貸規避受託支付。由於各行可自行設臵流動資金貸款受託支付起始金額,而銀監會規定的固定資產貸款受託支付起始金額比各行可自行設臵的流動資金貸款受託支付起始金額低的多,從而導致一些借款人將本屬固定資產貸款的項目作為流動資金貸款進行申報、審批。如贛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2010年1月29日向交行南昌分行業務拓展一部貸款1億元,期限兩年,用途為收儲土地。2010年4月2日、6日、5月26日借款人分3筆支用7000萬元,並將上述信貸資金以自主支付方式轉出,金額分別為1000、1000和5000萬元,如該筆貸款按固定資產貸款辦理,其支付方式應按貸款人受託支付。
㈨ 公司向銀行貸款,受託支付是什麼意思
受託支付是貸款資金的一種支付方式,指貸款人(依法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目的是為了減小貸款被挪用的風險。受託支付目前適用的情況是:貸款資金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或超過500萬元人民幣。
有助於提高商業銀行強化科學的貸款全流程管理貸款發放的質量,也有利於管理,可以真正實現貸款管理商業銀行增強貸款風險管理模式從粗放型走向精細化。
(9)通過關聯企業辦理受託支付貸款擴展閱讀
銀行貸款的貸款方式有以下:
中小企業獲得銀行貸款的技巧,建立良好的銀企關系。 要講究信譽。 要寫好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突出項目特點。 選擇合適的貸款時機。 取得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支持。
1.創業貸款
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經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因創業或再創業提出資金需求申請,經銀行認可有效擔保後而發放的一種專項貸款。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根據個人的資源狀況和償還能力,最高可獲得單筆50萬元的貸款支持。
2.抵押貸款
對於需要創業的人來說,可以靈活地將個人消費貸款用於創業。抵押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的70%,貸款最高限額為30萬元。如果創業需要購置沿街商業房,可以擬購房子作抵押,向銀行申請商用房貸款,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擬購商業用房評估價值的60%,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3.小額貸款
根據「凡年齡在60歲以內、身體健康、誠實信用、具備一定勞動技能的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可以持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向商業銀行或其分支機構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