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9號)規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8〕126號)有關規定,現就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金融企業根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銀發〔2001〕416號),對其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風險分類後,按照以下比例計提的貸款損失專項准備金,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一)關注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
(二)次級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5%;
(三)可疑類貸款,計提比例為50%;
(四)損失類貸款,計提比例為100%。
二、本通知所稱涉農貸款,是指《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銀發〔2007〕246號)統計的以下貸款:
(一)農戶貸款;
(二)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
本條所稱農戶貸款,是指金融企業發放給農戶的所有貸款。農戶貸款的判定應以貸款發放時的承貸主體是否屬於農戶為准。農戶,是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和農村個體工商戶。位於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於農戶。農戶以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
本條所稱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是指金融企業發放給注冊地位於農村區域的企業及各類組織的所有貸款。農村區域,是指除地級及以上城市的城市行政區及其市轄建制鎮之外的區域。
三、本通知所稱中小企業貸款,是指金融企業對年銷售額和資產總額均不超過2億元的企業的貸款。
四、金融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應先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不足沖減部分可據實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五、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執行。」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財稅〔2011〕104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9號)規定的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的政策,繼續執行至2013年12月31日。」
❷ 我們國家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自身原因和外部因素都有哪些
一、中小企業制度更新滯後,與市場環境轉換不同步
我國中小企在上世紀末經過了一段快速增長期,雖然速度較快但質量卻不高,增長方式多為粗放型,最顯著的表現就是企業的管理方式較為傳統,許多制度早已陳腐不堪,跟不上時代的步伐。
目前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仍然實行傳統的家族式公司治理結構,這樣的治理結構很容易孳生腐敗,就像中國有句老話說的「富不過三代」。國有中小企業的治理結構與傳統的大型國有企業沒有什麼本質差別,他們大致存在兩個問題:其一是類似於家族企業式的「一把手」管理;其二就是企業的創新意識不強,也就是說生存危機意識薄弱,因為國企的背後有國家財政作保證,虧損之後有國家補窟窿,盈利之後,除少部分上交國庫之外,剩下的就是企業內部自己消耗掉了,從而員工越發沒有積極上進的願望,他們只會消極地守住這個金飯碗。如果我們留意的話,就不難發現,一些鄉鎮企業已演變成了傳統的家族式企業,子承父業式的經營模式。 同時,對中小企業的生存發展具有較大影響的外部環境也發生了很大變化,最顯著的表現就是市場和國家發展戰略的變化。在市場方面,賣方市場的時代逐漸離我們遠去,買方市場已成為經濟生活的主流。在國家發展戰略方面,隨著黨中央和諧社會的提出,在經濟領域中,國家更加重視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資源環境之間的和諧統一,而不僅是單純地注重經濟總量的增加。但由於部分中小企長時間積累下來的詬病,諸如管理不科學,體制機制不健全,它們往往跟不上外部環境變化的步伐,不能及時改善經營管理、更新制度,從而問題就不斷暴露出來,最直接的表現就是產品積壓,營運能力下降,利潤率降低。為了挽救企業,就不得不尋??各種補救手段,其中就包括為解決資金不足而對外尋求資金幫助。
二、中小企業規模和信用水平低下,制約其融資能力
通常來說,企業需要融資時,其自身也要具備一定的條件,一般來說,主要包括五個方面,那就是資本、能力、擔保、品德和經營環境。但就實際情況而言,我國中小企業很少採用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大多數採用的是合夥制或個人獨資的形式,因而其資本規模就不會像前兩種形式那樣大。考慮到小規模的企業基礎不雄厚,實力不強,為了避免產生較大的財務風險,銀行通常對這些申請貸款的中小企業設置較高門檻,有些條款近乎苛刻,甚至有些金融機構直接拒絕他們的申請。
同時,許多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特別是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它們本身並沒有建立比較完善的財務制度,尤其是資金管理混亂,這樣的狀況,在其對外融資時,自身形象就已經大打折扣,可想而知,融資結果不容樂觀。另外,由於信用信息網路建設的滯後、信用信息不完善以及傳輸渠道的不順暢,導致了企業與銀行之間信息的嚴重不對稱,企業對於銀行的信用政策了解不透徹,而銀行對企業真實的信用水平也了解不深,雙方之間的不信任程度越來越大,這就極大降低了中小企業的信貸滿足率。
三、缺少可供擔保抵押的財產,融資成本高
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抵押的偏好,因而一般不願接受中小企業的流動資產抵押。固定資產投資一經完成,在資金佔用數量上便保持相對穩定,而不像流動資產投資那樣經常變動。從這點看來,銀行偏好於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抵押也是降低風險的一種手段。而就中小企業自身情況而言,由於其規模有限,資金有限,因而固定資產比重較低,特別是高科技企業,鑒於其特殊的行業性質,固定資產比重較少,而無形資產卻佔有較大比重,主要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高科技企業一旦研發出一項新技術或者發明出一件新產品,那麼它產生的利潤將不是一般製造業企業可以睥睨的,但正所謂高回報高風險,通常高科技企業有較高的經營風險,致使金融機構不願對其發放貸款。
通常擔保機構的擔保貸款期限在半年以內,最長不超過一年。而且它們基本上只對短期的流動貸款提供擔保,因為我們都知道長期負債償債風險較大,這也就意味著擔保機構的擔保風險較大。同時,多數擔保公司往往提高擔保條件或者在擔保過程中要求過於繁雜的擔保手續,種種的這些限制,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也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中小企業普遍認為,現行的擔保機制加重了企業的負擔,首先企業需要向擔保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擔保費;其次,擔保公司會要求企業進行一定形式的反擔保,而且企業融資過程中增加信用擔保的環節必定會增加一定的交易成本;再次,企業更是常遭受擔保公司的「違規操作」,這些因素大大增加了企業的隱性成本,而這些額外的成本必然會加重企業的負擔,從而影響融資效率。
四、信用歧視。
中央為了搞活企業,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針政策,要求銀行部門要重點支持大企業,確保大企業的信貸,對中小企業就不重視,在確保大企業的基礎上才予以考慮,造成了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歧視,導致銀行在對大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的不平等。缺乏對中小企業信貸需求的重視。據統計,1998年工、農、中、建四家銀行新增貸款20.85億元,其中非國有經濟貸款僅新增1億多元,中長期貸款幾乎為零。隨著各國有商業銀行提出業務向中心城市發展戰略的實施,部分機構存在「重大輕小」的傾向,個別銀行有諸如一定數額以下或注冊資本金100萬以下企業不貸的規定,恰恰斷掉了貸款需求以「急、頻、少、繁」為主要特點的中小企業融資主渠道。
五、缺乏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信用體系。
就中小企業自身來講,一方面,固定資產較少,不足以抵押,貸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屢有逃費、懸空銀行債務現象發生,損害了自身的信用度。同時,企業也深感辦理抵押環節多、收費多,如在土地房產抵押評估和登記手續中,評估包括申請、實地勘測、限價估算等,登記包括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土地他向權利登記等,極為繁瑣。
六、對非國有企業融資的歧視。
長期以來,在政府和銀行方面,都存在這樣的觀念,認為大型企業都是國有的,貸款給他們是國家對國家的企業,不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而中小企業大多數是非國有的企業,效益不穩定,貸款回收不好,信譽差,容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所以銀行一般對中小企業貸款十分慎重,條件較為苛刻。盡管現在比以前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這種現象。
七、一些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規范,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夠。
我國經濟中涌現出一批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本來應以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為己任。但在實際中,這些金融機構在業務發展上與國有金融機構有趨同的趨勢,不能真正面向中小企業,存在一定的信貸歧視現象。很多中小金融機構將大量資金上存或購買國債,對急需貸款的中小企業卻不予支持。
八、缺少為中小企業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現在我國極為缺少切實面向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民生銀行原來的初衷是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服務的,可是現在它已經和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什麼區別了,其他新組建的城市商業銀行原來也是面向中小企業的,可由於資金、服務水平、項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嚴格,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
九、中小企業貸款困難,銀行也感到放款難。
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取得銀行貸款難。主要表現是:一是抵押難。中小企業可提供的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並且手續繁瑣,收費昂貴,中小企業普遍難以承受;二是中小企業很難找到合適的擔保人。一些效益好的企業不願意給其他企業作擔保,效益一般的企業,銀行又不允許其作擔保人,而中小企業相互之間的擔保常常變得有名無實;三是一些基層銀行授權有限,辦事程序復雜繁瑣。即使錢到手,可能已錯過商機。而一旦借到款後,一些企業寧肯接受罰息,也不願意辦續藉手續,免得再經歷一番評估、登記、公證等全套貸款手續。這使得許多中小企業視銀行貸款為畏途,而不得已走上民間借貸的途徑。
十、在中間業務方面,滿足中小企業交易需要的結算工具較少。
國有商業銀行很少對中小企業辦理托收承付和匯票承兌業務及票據兌現。由於資金結算渠道不通暢,資金進帳時間過長,甚至發生梗阻,因而,使一些中小企業改用現金結算,加大了交易成本,削弱了中小企業競爭的實力。
十一、在我國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保障體系。我國目前尚缺乏統一的中小企業服務管理機構,如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機構等社會中介機構。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的支持保障,目前只是按行業和所有制性質分別制定政策法規,缺乏一部統一規范的中小企業立法,造成各種所有制性質的中小企業法律地位和權利的不平等。另外,法律的執行環境也很差,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自身局部利益,默許甚至縱容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法律對銀行債權的保護能力低,加劇了金融機構的「恐貸」心理。
❸ 創業初期如何貸款
到目前為止,中國在工商注冊的中小企業已超過1000萬家,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中小企業對GDP和財政收入的貢獻分別達60%和40%,為社會提供了84%的就業機會。但與我國中小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相比,中小民營經濟的融資現狀與其地位的不匹配性已成為中小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主要沖突。據海通證券研究所數據顯示,80%的中小企業缺乏資金,30%的中小企業資金十分緊張。
現狀
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通過三個方面:銀行貸款;政府扶持;企業自身。
(1)銀行貸款
從銀行方面看,雖然中小企業對銀行較為依賴,但其從銀行得到貸款份額較少,很多中小民營企業即使有好的項目也難以獲得銀行貸款。上海中小民營企業的長期資金來源中銀行貸款比重僅佔6%。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主要投向是大型國有企業,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由於很難得到銀行貸款,有時不得不求助於民間高利借貸,由此引起了眾多的債務糾紛。從企業方面看,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較高。貸款加息等體現了中小民營企業在融資方面存在著體制性的障礙,另一方面也說明了中小民營企業經營業績總體不佳與融資信用度低。另外,雖然各地都出台了《關於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管理的若干規定》,並安排了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資金。但是由於擔保人資產抵押及企業自身信用擔保的苛刻條件,使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難以享受到政策的優惠。據調查,目前按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現行的規定辦理貸款的戶數與金額,與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的實際需求差距甚遠。
(2)政府扶持
國際上,政府扶持的手段主要有財政補貼、政府采購、稅收優惠、信用擔保、風險投資、金融服務等。就我國而言,前三項運用較多,下面將就這幾點進行詳細論述。財政補貼是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國家或地方科委、專家組評估確屬技術先進但短期有虧損的中小企業、處於創業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創新領域的中小企業,政府可以給予相當於投資額一定比例的津貼或補助,以增加投資者的信心。對於符合國有資產投資方向的產業部門,政府可以直接對屬於此類產業的中小企業進行資本投入,或者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無論哪種形式的財政補貼,均是國家給予中小企業的直接資金支持,有直接性、權威性、實效性的特點。但是由於制度因素的缺失,造成了中小企業對國家財政的過分依賴,市場的調節作用降低,中小企業的功能發揮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
政府采購政策實質上屬於保護型的扶持政策。通過政府采購,擴大中小企業的市場份額,從而達到擴大生產、促進發展的目標。通過公開發布的政府采購招標信息,規范的招投標程序,科學、嚴格的評審制度等等,為中小企業公平參與政府采購領域創造平等參與競爭的前提條件,給予中小企業更多的、更加公平的機會。由於這是一項傾斜性的產業扶持政策,在具體操作上嚴格遵循一定的原則,所以就需要一系列量化標準的出台,以保證政策的透明性和公開性。在實際操作中,更應避免「多頭管理」和「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稅收優惠是各國支持和保護中小企業發展、增強中小企業融資能力的通行做法。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採用的統一比例稅率33%,而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採用差別稅率,即中小企業低稅率、大企業高稅率的政策,減輕中小企業的不合理負擔。尤其對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對其利潤再投資部分可實行稅收抵免政策。對與高新技術相關的中小企業適當減征營業稅,對中小企業科技人員給予適當的個人所得稅減免。
資本市場體系的設立和金融改革的深入,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建立一套完善的風險投資機制,減少中小企業的資本缺口。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是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內在要求和必然選擇,而建中小企業板塊則是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首要環節和切入點,不僅有利於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且可以完善資本市場功能,進而提升我國資本市場的綜合競爭力。信用擔保政策是由政府牽頭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開辟穩定的資金來源。發展為以社會、企業為主要資金來源的擔保體系。信用擔保機構的形式有政府出資組建擔保組織,銀行提供配套專項貸款,其運作方式可以採用委託政府選定的商業銀行或投資公司管理和組建政策性金融擔保機構進行;二是由政府、企業共同出資組建的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的運作模式。雖然政府出面為企業擔保的有效性仍值得商榷,但無論哪種擔保政策,均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銀行的壞賬負擔,需要一個制度框架對其進行規范。
(3)企業自身
中小企業以自身為核心的融資可以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部分,內源融資通過內部職工持股、盈餘公積金的合理使用等實現,外源融資主要有股票融資和債券融資,下面將主要闡述一下股票融資。國內資本市場的不完善和私募市場的不健全,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重要原因。目前,滬深兩市僅有上市公司1285家,遠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新建立的中小企業板塊作為滿足高成長型中小企業和創業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平台,其獨特的引導、示範和催化功能,對於促進中小企業持續、健康成長將發揮無可比擬的作用。同時,中小企業板塊既是注重上市公司的成長性、講求上市公司質量的市場,也是培育創業理念、催生創業機制的市場。然而,由於我國中小企業的數量龐大,即使深圳交易所短期內「速成」,使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數量達到100家以上,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也只是「杯水車薪」。所以說在相關法律和上市規則不作大幅修改的前提下,已上市或擬上市的中小企業,都稱得上是中小企業中的「大企業」,就目前情況而言,中小企業中做大的企業融資困難通過上市得到緩解,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大特點。但絕大部分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獲取發展所急需的資金,「私募」等其他直接融資渠道因為法律等原因也未能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原因
從中小民營企業主要的三個融資渠道出發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原因:
1.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籌資難
長期以來,中小民營企業獲得銀行貸款較難。具體而言,一是近幾年來,國有商業銀行貸款戰略和方式發生變化。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導向,包括貸款在內的社會資金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國有大中型企業三年脫困任務,中小民營企業受到冷落。為加入WTO做准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確立了面向大企業、大城市的「兩大」戰略,中小民營企業未被列為貸款重點。二是基層金融系統對貸款實行連帶責任制,對貸款責任人實行連帶責任制度,加上基層銀行授權、授信不足,給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帶來一定困難。三是中小民營企業資本收益不相稱,影響到銀行貸款的積極性。銀行給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額度一般較小,且手續繁瑣,業務量大,費時費力,業務成本高。加上貸款利率受到政策調控限制,與貸給國有大中企業的利率差別不大,利潤小而風險大。因而銀行往往給幾十家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額抵不上給一家大中企業的貸款多,省時省力,風險小。四是為防範金融風險,金融系統中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方式作了重大調整,由過去基本上是信用貸款改為抵押貸款或擔保貸款。中小民營企業資產規模小,企業發展急需資金,通常沒有有效資產做貸款抵押或質押,無法提供銀行通常需要的足夠的擔保。五是中小民營企業信息缺失也是銀行向中小民營企業放貸和投資的障礙。另外,現代企業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其財務制度建設與經營管理不規范,對銀行的決策易產生誤導。據中國農業銀行調查,80%的中小民營企業,財務報表不真實或沒有財務報表,中小民營企業利息回收率為43%。可見一些中小民營企業信用觀念淡薄、經營管理不規范已成為制約自身發展,導致籌資貸款難。
2.政府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政策支持本身存在操作性的不足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在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過程中,為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1998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改善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要求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成立中小企業信貸部,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支持;要求民生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合作社在支持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1999年底,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在金融服務體系、貸款評估、貸款條件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規劃和指導。但是中國人民銀行尚缺乏有效手段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所提出的政策措施大都是原則性的指導意見,對處於商業化、市場化轉變過程中的各金融機構的約束力明顯不足。因此,落實這些政策尚需要一些時間。
前國家經貿委作為中小企業的主管部門,近年來在中小企業方面的工作重點之一,就是進行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1999年6月,國家經貿委發布《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截至2000年10月底,全國一共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省級或市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從各地的實踐看,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在提高中小企業信用,保障銀行的債權安全,改善中小企業貸款難的狀況,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確實會發揮積極和重要的作用。但是,從具體操作來看,仍有如下主要問題:一是過度控制風險造成擔保效率低下;二是缺乏再擔保機構以及地方政府擔保能力弱;三是擔保機構不獨立與行政干預;四是共擔風險與調動銀行積極性不夠;五是行業自律與市場准入規則不完善;六是信用與互助擔保、商業擔保的分工不合理;最後也是最根本的問題,是如何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創造守信的市場環境。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尚不明確。一些創業投資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都制定了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如英國將創業投資企業視為「投資管道」,免徵所得稅,對投資者實行稅收抵扣。但我國至今還沒有形成統一的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激勵政策。
3.企業自身的融資渠道沒有打開
中小企業不熟悉國際融資渠道和國際化融資的規范時限、文件資料要求;不清楚自身資本需求、選擇和潛在的融資費用;不了解海外證券交易市場的運行規則等等均制約著其融資渠道的拓展。在內部融資方面,中小企業還缺乏一套完善的融資管理機制,對各種新的內部融資方法缺乏必要的認識,運用較少,再加上企業規模、融資渠道的限制,使得內部融資的發展十分緩慢。從股票市場來看,創業板發行市盈率偏低,融資成本較高,加大了企業籌資成本。而大部分受融資難困擾的中小企業,還不符合國內市場上的盈利標准。另外,抵押擔保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手段,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呈現多樣化趨勢,但蘊含較大風險。從債券市場來看,中小民營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務融資渠道基本封閉。目前國家每年都發行一部分企業債務,但是現行公司法、證券法及有關部門法律條文嚴格規定了公司債券的發行主體及發行條件,面對門檻過高的債市,中小民營企業只能望而卻步。有時,中小民營企業會求助於一些民間「金融組織」,以高出正常利率10%-40%的利率籌資。這一方面加大了企業的籌資成本,另一方面不利於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市場的監督管理。
途徑
為盡快消除我國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和種種障礙,促進經濟健康發展,以上述三個方面為核心展開,有如下的途徑:
1.建立中小企業金融體系
(1)設立專門的中小企業銀行,處理中小企業的存貸款事宜,提高中小企業資金運用的效率和專業性。條件成熟時,還可組建地方性的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性銀行,專門落實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性扶持。商業性中小企業銀行,可由城市合作銀行、城鄉信用合作社改制而來,充分發揮地方性的非國有銀行金融機構對當地經濟情況比較了解的優勢。同時,加快金融網點的鋪設,提高中小企業獲得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從目前已有的一些中小金融機構來看,因普遍缺乏政策性融資權,在其政策環境、體制結構、經營管理、自身發展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問題,整體經營狀況不佳,沒有很好地起到為中小民營企業服務的作用,影響了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
(2)充分利用創業板市場。雖然目前內地的創業板市場已具雛形,但發展尚不完善,而香港的創業板市場發展成熟,為新興的中小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條件。符合該市場上市要求的中小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企業,可考慮到香港的創業板市場上市。
2.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經濟金融政策體系,發揮中小民營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政府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過程中應做到:降低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和交易成本。如重新考慮不適合服務中小客戶的規章制度,關注相關的抵押法規以降低風險、制定對創新發展必需的政策、法律和規章制度框架;增強金融機構服務中小企業的能力。如促進專業貸款技術的革新,使金融機構能夠低成本的評估中小企業信用,對服務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提供培訓和技術支持;提高金融市場的競爭壓力。如降低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要求等。具體來看:
(1)各級政府要建立專門服務管理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機構,專門研究並負責對中小民營企業的管理和扶持,包括利用政府資金向中小民營企業,特別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調整產業結構及經濟布局的中小民營企業、高科技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向高科技的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投資基金。
(2)建立中小民營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信用保險基金,完善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風險緩沖機制。一方面充分挖掘動產擔保資源潛力,債務人一旦不能還貸,債權人無須通過訴訟便可直接拍賣質物;另一方面實行憑訂單貸款,山東、江蘇搞脫水蔬菜加工的企業,只要有訂單,銀行考察屬實後,就可以辦理貸款手續,這確是一種既便捷、風險又較小的貸款方式。
(3)鼓勵商業銀行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向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承兌、貼現、轉賬、財務管理、信息服務等新型金融服務,使其享受與大中型企業同等待遇。企業間資金拆借、「三來一補」、賣方信貸、賒購等均是理想選擇。
(4)制定有效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盡快出台具體辦法,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增加對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同時鼓勵企業和個人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進行捐贈,准予捐贈支出按稅法規定在稅前扣除。
3.企業自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適度發展股份融資
新的《證券法》對包括股市和債市在內的直接融資市場准入採取核准制,為中小民營企業打開了通道。創業板市場的建立使中小民營企業有了一個特定的市場融資渠道,和使其股權得以便利流動場所,為一部分中小民營企業的股權融資、股權交易和流動提供方便。為此,中小民營企業要加強自律,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機制,改善經營管理,增強經營能力,完善風險控制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增強企業運作透明度,促進企業建立規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
❹ 國家扶持中小企業貸款政策是指什麼
法律分析:中小企業貸款指銀行向小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東發放的,用於補充企業流動性資金周轉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貸款。小企業主貸款支持的企業必須滿足:注冊資金50萬元以上,經營期限在1年以上;小企業主支持的主要行業:製造業。我國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會遇到許多困難,招工難、倒閉潮、「跑路」風波等等相繼出現。因此,國家為支持這類中小企業出台中小企業扶貸款持政策措施,並開展中小企業服務年活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環境不斷優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十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應當綜合運用貨幣政策工具,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改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環境。
第十七條 國家推進和支持普惠金融體系建設,推動中小銀行、非存款類放貸機構和互聯網金融有序健康發展,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縣域和鄉鎮等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薄弱地區延伸網點和業務。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應當設立普惠金融機構,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國家推動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地區性中小銀行應當積極為其所在地的小型微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第二十條 中小企業以應收賬款申請擔保融資時,其應收賬款的付款方,應當及時確認債權債務關系,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國家鼓勵中小企業及付款方通過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確認債權債務關系,提高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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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中小企業籌資難的原因又哪些啊越多越好以及一個相關相關案例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與對策摘要: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已經成為最具競爭力的經濟力量之一。然而,中小企業所面臨的融資困境卻成為制約其發展的瓶頸。本文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成因進行分析,並提出了解決措施。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對策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發展迅速。截止到2006年10月底,我國中小企業數已達到4200多萬戶,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8%.經工商部門注冊的中小企業數量達到430多萬戶,個體經營戶達到3800多萬戶。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58%,生產的商品占社會銷售額的59%,上繳稅收佔50.2%.中小企業已經成為保證我國經濟發展、市場繁榮和實現就業的重要基礎,並繼續以其靈活的運行機制和市場應變能力,成為推動我國經濟體制變革的重要力量。但是,我國中小企業在發展中還面臨著許多問題,其中突出的是融資問題。融資困難造成我國中小企業資金缺乏,嚴重製約著中小企業的創業和持續發展,進而影響我國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深入了解中小企業籌資難的成因,並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已經成為當務之急。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狀一般來說,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主要有兩條:一是內源融資,包括業主自有資金、向親友借貸的資金、風險投資以及企業開設後積累的資金等來源;二是外源融資,其中又可分為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兩種形式:間接融資是指以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為中介的融資,包括各種短期貸款、中長期貸款等;直接融資是指以股票和債券形式公開向社會募集資金以及通過向租賃公司辦理融資租賃的方式融通資金。(一)融資渠道的變化中小企業大多是靠自我積累、自我籌資發展起來的,內源性融資佔比重較高。然而,隨著企業的發展,單純的內源性融資已經不能滿足企業發展的需求,對外源性融資的依賴程度提高。由於我國中小企業的經營規模普遍較小,一般無法進入股市或債市進行直接融資,而我國的產業基金、風險投資等還處於起步階段,因此,我國中小企業目前無論是流動資金還是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籌措,基本上是依靠銀行等金融機構的間接融資。(二)融資成本提高據介紹,目前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一般上浮20%?30%,加上登記費、評估費、公證費、擔保費等,估計中小企業的融資總成本高達12%,比大中型優勢企業的貸款成本高出一至數倍。業內人士指出,如此之重的資金成本意味著企業的資金利潤率至少要達到12%才不致虧本,而我國工業平均利潤率能達到12%的行業是很少的。(三)中小企業獲得的銀行信貸支持少據統計,目前中小企業的貸款規模僅占銀行信貸總額的10%左右,全國鄉鎮企業、個體私營企業、「三資」企業的短期貸款僅占銀行短期貸款的14.4%。可見,我國中小企業獲得的銀行信貸支持非常少,這與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58%、生產的商品占社會銷售額的59%、上繳稅收佔50.2%是極不相稱的。資金的短缺嚴重製約著中小企業的發展。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分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中小企業自身存在問題或由於內部條件的欠缺,導致貸款融資難;另一方面是外部環境及作用造成中小企業貸款融資難。(一)內部條件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成因1.目前中小企業存在的問題比較突出,中小企業經營規模小、管理水平低、財務能力弱、潛在風險大,同時又存在技術水平差、市場信息不靈等問題,選擇合適項目的難度大,銀行貸款投放既不經濟,風險又大。2.由於不少中小企業重復建設嚴重,管理混亂,缺少市場競爭能力,從而嚴重影響了商業銀行貸款的發放。3.企業領導者的合同意識、履約水平和誠信觀念十分淡薄,惡意舉債、轉嫁風險的現象時有發生,少數企業逃廢或懸空銀行貸款、不良融資率高加劇了金融機構的「惜貸心理」,影響了信貸投放的信心。4.從企業負債與盈利情況看,中小企業負債水平整體偏高,盈利能力低下。5.抵押貸款困難。中小企業自有資產少,可抵押物更少,且抵押物的折扣率高。而且,銀行抵押擔保評估登記部門分散,手續繁瑣,評估中介服務不規范,對抵押物的評估往往也不按市場行為准確評估,隨意性很大,費用也較高,造成企業抵押貸款困難。(二)外部環境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成因1.從銀行方面看(1)我國商業銀行加大了對不良資產的監控力度和責任追究力度。在實際工作中,貸款投向政府支持的大企
❼ 政府出台了那些有利於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
2002年,全國人大出台了《中小企業促進法》,這是國家制定的扶持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第一部專門法律,使中小企業的發展有了法律依據和保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財政政策
主要表現為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等六大類資金。
⒈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
按照《中小企業促進法》,中央財政已經設立了中小企業科目,並安排了一定數額的資金用於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四個方面:一是促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建設,推動建立以資金融通、信用擔保、技術支持、管理咨詢、信息服務、市場開拓和人才培訓為主要內容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二是開展支持中小企業的工作,如創業扶持、技術創新、市場開拓等;三是補充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四是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其他事項。
⒉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這是為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由政府出資而設立的專項基金,其資金來源由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基金收益、捐贈和其他資金四部分組成,主要用於中小企業創業輔導和服務、支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支持技術創新、鼓勵專業化發展以及與大企業的協作配套、支持中小企業服務機構開展人員培訓、信息咨詢等工作、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實施清潔生產及其他事項。
⒊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
1999年我國設立了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的政府專項基金,即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創新基金的資.金來源為中央財政撥款及其銀行存款利息,分為:(1)貸款貼息:一般按貸款額年利息的50% ~100%給予補貼,貼息總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2)無償資助:主要用於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中產品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科研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創辦企業進行成果轉化的補助。資助數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且企業須有等額以上的自有匹配資金。(3)資本金投入:主要用於對少數有後續創新潛力、有較大市場需求、有望形成新興產業的項目。數額一般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的20%。
⒋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專項補助資金
主要用於中小企業服務機構開展促進中小企業的有關服務業務的補助。使用范圍包括培訓業務、小企業信用服務業務、創業服務業務及財政部批準的其他支出。中小企業補助資金的資助標准:(1)培訓業務中的授課費和教材費按實際發生額予以全額資助,參加培訓人員的食宿費予以適當補助。(2)小企業信用服務費按實際發生額予以適當補助。(3)創業服務費按實際發生額予以適當補助。
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
這是中央財政用於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各項業務與活動的政府性基金和地方財政自行安排的專項資金,用於支持中小企業和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組織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活動。主要用於中小企業舉辦或參加境外展覽會;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軟體出口企業和各類產品的認證;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開拓新興市場;組織培訓與研討會;境外投(議)標等方面。
⒍鄉鎮企業發展基金
按照《鄉鎮企業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設立鄉鎮企業發展基金。其來源主要是政府拔付的用於鄉鎮企業發展的周轉金。
除鄉鎮企業發展基金外,用財政資助方式扶持鄉鎮企業發展的貸款還有中西部鄉鎮企業專項貸款、東西合作示範項目貼息貸款、少數民族地區鄉鎮企業貼息貸款以及扶貧開發貸款等。
❽ 與大企業相比 中小企業在融資方面的缺點是什麼
(一)內部原因
1.中小企業自身基礎薄弱
中小企業多數為鄉鎮企業,街道企業,經營規模小,發展渠道狹隘,自身資金有限,固定資產落後陳舊,技術含量也落後,在面臨眾多的大型企業,中小企業完全沒有立足之地,直接影響企業信用,從而導致融資能力。另外,人員配備方面也是一個問題。許多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都不願意選擇中小企業,而大多數民營中小企業老闆原來是工人、農民、小商販等,文化水平都不高,缺乏經營管理的理念,使企業在經營管理上總是處於無序狀態,產前沒有市場調查,沒有認真進行成本核算,沒有質量控制,沒有制定營銷策略,產後沒有完善的售後服務。因此人力資本的短缺也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生存能力和融資能力
2.中小企業會計信息真實性欠缺
我國企業整體上會計信息都不夠完善,更不用說一些中小企業,為了逃避稅收或是爭取優惠政策,往往有意不真實反映經營與財務狀況,以致企業無帳可查,有的甚至長期同時准備幾本帳,用於應付稅務部門和國家各級檢查部門或者投資單位。帳目不清。由於信息的不對稱,導致銀行等金融機構在貸款給中小企業時持有一種過分謹慎的態度,從而大大提高了對中小企業信息披露的規范性、全面性和及時性的要求。而中小企業薄弱的會計信息基礎,使借貸者之間信息不對稱的矛盾更加尖銳,加上缺乏可靠的抵押擔保,進一步加劇了中小企業融資的困難。
3.中小企業信用不良
在中小企業現狀中也提到過,現在很多中小企業信用體系都不完善,信用度都不高這樣就打破了「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良好循環。企業會以千方百計的理由來逃避外債,總之,信用缺失已成為梗阻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原因之一。當然,信用問題不是企業一方面的事情,它與金融機構和政府,與整個社會的金融體系和制度供給都有密切關系。這些將在下文中仍將提及。
(二)外部原因
1.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的制約
由於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贏利性是銀行貸款的基本要求,而中小企業存在過高的經營風險,使得銀行加強對企業的貸款支持存在天然的困難。國內外研究表明,中小企業具有較高的失敗率,因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必然是高風險的,這不符合銀行穩健經營的原則。在強化信貸資金管理後,對貸款更加謹慎,貸款的要求也越來越嚴格,貸款的責任更加明確,貸款的環節越來越復雜,也使得中小企業貸款成本越來越高,加重了融資難度。商業銀行也會從自身利益出發,在貸款方面力求效益最大化(商業銀行在為大企業和中小企業經辦貸款業務時,所花費的時間和人力相差無幾, 但產生的效益明顯不同)。中小企業貸款絕大部分都是流動資金貸款,項目本身不穩定因素多、風險大,貸款管理成本高。再加上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這就是上面所說到的許多中小企業的信用缺失,在充滿競爭的市場經濟中,企業靠信譽活著。然而,市場經濟的洗禮,讓人類在構造財富大堤的同時,涉世與交往的原則也發生著嚴重的水土流失,誠信隨著個人私慾的急劇升溫正在日漸汽化。國外的安然作假,施樂作假,世界通信作假……;國內的「鄭百文事件」,「銀廣廈事件」,「藍田事件」……。國際國內的大型企業及企業集團都面臨著信譽危機,更何況中小企業。故在大型金融機構對地方企業了解程度相對較差,銀行受評估正確性、銀行無法分擔和自身對商業化改革適應性的限制,不會願意過分冒險。
對於中小企業來說,由於規模小、經營不確定性大、用於抵押的固定資產少、會計透明度差,銀行更是難以對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盈利前景做出判斷。信息不對稱的加劇,使得中小企業的信貸需求難以得到滿足。許多商業銀行、國有銀行等金融機構都將資金紛紛投入國有大中型企業,只有投入有保障的企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才有利可圖。
2.政府層面及相關法律法規
政府部門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始終不夠,政府部門仍然保留著計劃經濟的觀念,長期以來,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實行向大企業傾斜。盡管近年來,政府出台了一些相關政策和措施,如由財政對中小企業實行創業資助,建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還採取了差別利率、兩免三減或第一年免徵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但由於中小企業大多是小規模納稅人,在生產經營中,本應享受的優惠政策往往最終無法實現。故這些措施未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不足問題。
另一方面,國家對中小企業資本市場沒有有效的扶持政策,使得中小企業從資本市場融資幾乎不可能。由於我國資本市場不成熟,容量有限,因而對投入資本市場的企業有嚴格的限制條件,而中小企業一般規模不大,資本金有限,難以達到主板上市條件。創業板推出遲緩,也使得我國的中小企業不能有效的利用資本市場進行股票或債券的融資。
❾ 中小企業融資的意義
中小企業融資的意義是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
企業利用資本制度、機制、手段獲取資源。企業資本通過上市,使資本流動性增強,同時把企業未來價值「拉近」到現階段實現,使企業原有流動性較密切的資本增值;股份制可以融入商業信譽和品牌價值。
有人利用國有企業改制的機會,採取低估國有資產價值,尤其低估或不記無形資產的辦法,買股份合資套值,非法向國有企業融資;一些大型企業轉型時會甩掉一些非核心企業,一些企業由於錯誤地估計了產業前景或急等著變現而低價出售企業。
這時候,適合的企業兼並這些待出售的企業,會有長足進展;企業股份上市後,為兼並、收購企業創造了方便條件,同時也容易引來競爭者;兩家同業企業合並會共同提高市場競爭地位,產業互補性企業間合並會提高企業的產業規模,進而提高市場競爭力,甚至造成壟斷。
(9)鄉鎮中小企業貸款擴展閱讀
常見形式:
1、銀行貸款
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2、股票籌資
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3、債券融資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
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4、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❿ 中小企業想要融資需要什麼條件,為何讓人感覺融資很困難
中小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是一支重要力量,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影響其發展。中小企業的"融資難"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
一、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
1、中小企業資本金嚴重不足,資產負債率很高。一旦資金鏈條斷裂或脆弱,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會受到沉重打擊。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相比具有初始資本投入不足的特徵。企業創立時的初始資本投入,主要取決於發起人的資本力量和所規劃的事業規模。
一般而言,中小企業主要適於從事於大企業的配套協作生產或服務業等對規模要求不高的生產經營,因而其初始資本不會很大。在我國,中小企業在改革開放之前多為地方國有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改革開放之後,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成熟,又大量涌現出各種類型的中小企業,其企業所有制形式也變得多樣化,有集體企業、聯營企業、私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其他企業等。地方財力的分散性、鄉鎮財力的有限性、民營經濟發展初期資本原始積累的不足,以及20世紀八十年代及九十年代初期所吸引外商投資的結構特徵,都決定了我國的中小企業在創辦之初的資本投入是不夠充足的,即資本金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