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房男方付的首付還在還貸款,但是寫的女方名字,離婚法院會怎麼判
法官會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房屋歸屬於男方或者女方,得房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折價款的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依據上述法律規定,如果男、女雙方有關於該房屋分配方式的財產約定,則該房屋依照約定進行分割。如果沒有約定的,需要房屋的購置時間分類討論:
1.房屋系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款購買,登記在女方個人名下
在本情形中,因為房屋系婚前購置,登記在女方個人名下的,一般會視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女方需補償男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如果此時男方想要爭取更多利益的話,可以證明該房屋系為雙方登記結婚而購買,即「有婚意的購房」,以爭取房屋產權。
2.房屋系婚後男方支付首付款購買,登記在女方個人名下
婚後購置的不動產,無論登記在男方個人名下、女方個人名下還是雙方共同名下,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針對夫妻共同財產,法院會參考照顧女方、子女及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分割。
❷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 婚後男方還貸款 離婚房產怎麼分
看房產證名字,
如果是男方一人名字,婚前買下住房,房子產權是男方婚前個人所有,
離婚時住房產權屬於男方,女方權益是婚後還貸錢款的一半,以及婚後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
❸ 男方婚前首付買房,婚後也是男方公積金還貸,離婚時房產如何分割
男方婚前首付買房,首付這一部分離婚全歸男方,婚後雖然男方是用男方的公積金還貸,但是婚後男女雙方所有的收入都是共同財產,所以婚後還貸的一部分是要平分的。
❹ 婚後買房男方出首付男方父親用公積金貸款夫妻還需要用共同財產貸款嗎
買房男方出首付,男方父母用公積金貸款,夫妻還需要用共同財產貸款嗎?這個應該是不需要的了,這個應該是因為已經貸款了,所以這個應該是直接把款還上,應該就可以了
❺ 男方付首付共同還貸款離婚怎麼分配
首先看雙方是否達成協議,如果有協議,雙方離婚時按照協議分割。如果沒有簽訂協議,則要看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婚前部分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婚後還貸的部分以及對應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同時會根據照顧女方、無過錯一方以及帶孩子一方的利益,予以多分。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婚前部分法院通常會認定為是共同財產,房產整體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同時會根據照顧女方、無過錯一方以及及帶孩子一方的利益。
另外,雙方可以協商房子的所有權歸一方所有,給予另一方折價款,協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給登記的一方,未還貸部分可以是登記一方還,也可以是夫妻共同還。另外,如果雙方都不要房子,房子可以拍賣或者依法分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❻ 男方婚前首付買房,婚後用自己工資還貸,房產證上也是男方一個人的名字。離婚的話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部分算。
婚前首付部分算男方的;婚後雖男方還代貸,但雙方共同生活,生活費很難分清,不能因還貸帳目出自男方收入而否定雙方共同生活,互相花費的事實,所以算共同財產。
離婚時,雙方可協商,由男方對共同財產部分給予女方補償。
❼ 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房產證登記在男方名下,男方還貸款,離婚後,房貸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房貸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首先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房產登記男方名下,沒有特別約定,房產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其次,房產貸款屬於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綜合建議:債權人若主張夫妻共同償還貸款的,則離婚後需要共同償還,若僅主張男方一方償還的,則無需償還,也可以在離婚時與男方達成離婚協議,說明離婚後房貸由誰償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婚姻編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編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
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
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
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❽ 婚後男方付了首付每月還貸款,買房子寫的女方名字,但是每個月的貸款是男方還的,假如離婚了怎麼辦
這個房子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因為是婚後購買的,而且寫的是女方的名字,故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至於男方付首付、還房貸,這些都不影響房屋的夫妻共同財產屬性。
❾ 婚前男方付首付買的房婚後男方家出錢還的全款,婚後男方家裡人出錢貸款買車,男方家裡還車貸,離婚咋分
您好,房屋部分,如果男方能提供完整的證據鏈,證明首付款、還貸款項均來自其父母,女方分割該房產的可能性很小。根據法律規定,男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雙方婚後共同還貸的,離婚時可以分割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但因你們婚後並未以共同財產還貸,則無法要求分割對應的款項。
車輛部分,因是婚後購買,在沒有特別約定歸一方所有的情況下,視為對雙方的贈與,即使資金全部由男方家裡出,女方仍舊可以要求分割一半的份額。當然,法院裁判中,是會依據出資比例,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來判決的。
【相關法條】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__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__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❿ 男方婚前出首付購房,婚後雙方還貸,房子產權算雙方嗎
法律分析:1、自己付首付,且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共同還貸,原則上屬於付首付一方的個人財產。
依照法律,如果婚前一方買房,不僅支付了首付款,而且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即使婚後共同還貸,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處理的,一般都認定房子屬於自己的個人婚前財產。至於婚後還貸的部分,無論是由一方用自己的工資、收益還貸,還是用雙方的工資、收益還貸,只要不能證明是用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婚後專屬於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還貸,都應視為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貸款。如果離婚,婚前付首付的一方在擁有房屋產權的同時,還應當返還夫妻所共同償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至於房屋增值的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規定的原則,由獲得房子產權的一方對共同還貸的配偶進行補償。2、自己付首付,房子登記在雙方名下,婚後共同還貸,一般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如果是自己付首付,但考慮到以後兩人會結婚等因素,將房子登記在雙方名下,婚後共同還貸,那麼房子的產權是屬於雙方的,但根據辦理產權登記的時間不同,行為的性質也不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