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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積貸款首付

發布時間:2022-05-20 04:37:07

Ⅰ 成都公積金貸款條件及要求

法律分析:1、借款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證明的職工。(二)申請時在成都公積金中心已連續6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沒有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付款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四)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五)借款申請人同意以所購房產及其權益作為貸款抵押擔保。(六)借款申請人與售房人不存在有可能影響貸款安全的利害關系。(七)成都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2、 現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不能超過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3、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二十年(含)。4、貸款利率: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執行,在貸款還款期限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Ⅱ 成都二套房公積金首付4成嗎

成都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成都二套房貸款政策限購區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且貸款年限不超過25年;直管區最低首付比例不低於70%,且貸款最長年限不超過25年;全省其他非限購地區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

成都住房公積金貸款首期付款比例規定

(一)無住房且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的,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有一套住房但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的,無住房但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的,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為同一套住房的,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
(二)所購再交易房樓齡超過10 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
(三)存在嚴重逾期或不良信用記錄的,將視具體情況相應提高最低首付款比例或拒貸。

成都哪些情況下將被拒絕公積金貸款

借款申請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積金貸款累計次數已達到兩次及以上的、存在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存在提供虛假資料或承諾等情形的、被納入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登記的、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安全情形的,或所購再交易房買賣雙方存在利害關系、再交易房存在樓齡超過30年等不宜處置情形的,將被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

成都公積金二套房認定標准

(一)屬於下列情形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無住房且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二)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購買第二套住房,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2.無住房但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為同一套住房(須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權屬資料等佐證資料)。

(三)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貸款:
1.有兩套及以上住房;
2.有兩筆及以上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成都公積金貸款條件

借款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2、申請時在公積金中心已連續6個月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沒有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規定比例;
4、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5、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保證人;
6、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Ⅲ 成都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是多少啊

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
1.沒房,沒住房貸款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於40%
1. 有一套房住房,沒有住房貸款
2. 沒房,但是有住房貸款
3. 有一套房,且該住房的貸款還沒結清
三套房,不提供貸款
1. 有兩套房子
2. 有兩筆以上還沒結清的住房貸款
3. 有一套房,有一筆還沒結清的住房貸款,並且這筆貸款不是該住房的貸款

Ⅳ 成都住房公積金可以用作首付來支付嗎

不可以的,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之一就是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當有相當於購買住房價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籌資金(各地規定各不相同); 還有就是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同意辦理貸款擔保。

Ⅳ 成都公積金貸款額度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

一、關於單筆可貸額度計算公式

單筆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下同)申請貸款時上月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余額之和x20(倍)。借款人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余額以成都公積金中心的認定為准,違規匯繳、補繳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正常繳存余額。

二、關於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且借款人申請貸款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限(即:男不得超過60歲、女不得超過55歲);主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備申請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按剩餘工作年限較長的一方計算貸款年限。

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含5年)的借款人,具有償還能力且個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實施貸款後管理的,經成都公積金中心認可後可適當放寬貸款期限至退休後1—5年。貸款期限延長至退休後的,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後,方能提取本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

三、關於住房公積金首付款比例

(一)購買首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

(二)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50%,貸款利率按同期首套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

四、關於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對象

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對象僅限於現有住房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繳存職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及未成年子女),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

Ⅵ 成都異地公積金貸款政策

成都異地公積金貸款政策從2015年7月28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了新的調整。10月8日之後,全國又推行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那麼成都在住房公積金政策方面有什麼規定?成都異地貸款政策怎麼辦理?
一、調整單筆可貸額度計算公式倍數:
住房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的余額掛鉤倍數由20倍調整為30倍
原來:貸款額度=存繳余額*20
現在:貸款額度=存繳余額*30
職工的存繳余額在1萬元以下,符合條件的,最高額度可申請30萬
二、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
、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成;
2、對已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住房貸款余額的,首都比例不得低於4成,執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3、對購買第三套住房的不予以貸款對房屋套數的認定以夫妻名下在成都區域內房屋套數為准;
三、改變公積金貸款擔保費付費主體
住房公積金貸款期房階段性擔保費改由中心承擔,不再向借款人收取,也就是個人不再支付擔保費。
此前主要涉及費用:一手房:1、擔保公司代房屋抵押登記機關收取預告登記費為80元/戶。2、公證處收取的委託公證(委託代領取房產證和代辦抵押登記)費為220元/戶。二手房:評估公司收取評估費:由評估公司按房屋評估價格的2‰收取。
四、異地貸款:全國繳存成都買房均可使用
早在2014年11月,成都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做出部分調整時,就明確開通了異地貸款業務。成都市戶籍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不管本人在哪裡工作,只要連續足額交滿6個月,就可以購買成都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積金繳存證明,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即可。
公積金異地貸款辦理流程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5、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的話,滿足公積金異地貸款條件就可申請。
【拓展資料】
(一)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Ⅶ 公積金可以付首付嗎

公積金不能直接用作購房首付,購房者需要先墊付首付款,然後再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積金內的存儲余額。公積金的提取要在購房行為發生後才能提取的,所以在叫首付的時候還不能提取使用。

拓展資料:公積金買房怎麼用

1、申請公積金貸款。在貸款買房的時候,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人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並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3)申請時在公積金中心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沒有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4)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

(5)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7)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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